盗墓手记

作者:城市公子

我们喜气洋洋地返回有间集镇,众人皆是大喜,宁镇长一手摧毁了掳人的邪教集团,消除了影响镇子今后展的毒果,而罗明申则是找到另外半张秘银之图。原本我担心何永进的安慰,但是方才一出神庙的时候,就现何永进徘徊在外面,与几个留守的人员在攀谈。原来,他费劲气力逃了出来,一直在罗家之人大搞邪术场所的不远处窥视动静,他见这边***通明,奇异的响声又大作,忍不住过来瞧瞧,现罗家人都已经逃之夭夭,剩下的人他都熟识,于是就留在神庙外面等我们出来。

我们便喜气洋洋地返回了有间集镇,众人皆是大喜,宁镇长摧毁了掳人的邪教集团,消除了影响镇子展前途的恶果,而罗明申则是找到了另外半张秘银之图。我们离开的时候是昨天早上,此刻天色慢慢地变黑,等众人一起集中到了有间旅店,宁镇长拱拱手说道:“我先行告辞了,还得处理一下罗家余孽的事情。罗家人是当地土著,根基深厚,一不小心,就会卷土重来。可叹啊!那罗明翰就在我身边,居然没有现他是如此阴险之人!”

宁镇长在大事方面倒不含糊,我们向他告别,但是这个家伙临走之际,凑到尹玉旻身边,突然伸出咸湿大手,轻轻地在尹玉旻那翘起的美臀上一拍,后者啊地一声惊呼,忍不住跳了起来,宁镇长哈哈大笑。

“讨厌哦!”

尹玉旻嗔骂道,可是声音柔媚,哪像是火,更是骚。

我不禁摇摇头,哭笑不得。谁要有了这个女子作老婆,一定头痛之极。

尹玉旻吩咐无双烧一些小菜给我们填肚子,自己则是偏爱干净,两天下来,汗水混着泥土,脏兮兮的,那受得了,急忙跑上二楼沐浴去了。

无双怕我们饿着,飞快地煮了几个小菜,多是炒鸡蛋等味美而烹调度较快的食物。我们一边吃一边大赞无双手艺高,日后哪个男人讨了无双做老婆,定是十足的福气。

吃罢晚餐,我们聚在一起讨论,罗明申对比了完整的秘银之图后说道:说道:“基本可以确定,只要沿着‘银河’走,就可以找到传说中的秘银了。”

我一呆,反问道:“银河?”

罗明申说道:“不错,正是银河。你以为山区里都是大山,其实大河的源头都在山中。在湘西,有许多条河流,只是因为分岔极多,加之大山茫茫,极易迷路,所以没有多少人愿意沿着河流前进。而我们只需要对照星图,沿着某条‘银河’前进,就可以轻松找到秘银之矿了。”

我转念一想,确实有利。古代交通不达,开采银矿的后,大宗银两是如何从山间运出来,倒是一个麻烦,若是通过河流运输,却是方便多了。该死,怎么没有想到这点呢、不然老早就可以找到秘银了。

在旅店里徘徊的郭熙明听到我们秘银秘银的称呼,眼珠都绿了,大声叫道:“什么秘银?我也要参加?我赞助,我赞助十万人民币!”

我和罗明申古古怪怪地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奸笑起来,这个香港冤大头,看来又得出血了,而且是白出的。

我们本来以为,既然是在湘西山区,自然都是崇山峻岭了,因此预备了不少丛林探险考古的专门设备。但是哪里料到,计划也会在中途陡然被更改,居然得跑到水里去。不仅仅是我们这些外来人,就连罗明申这个土著也根本不曾预想过,他先前打算自己掏腰包购买设备了,这时突然冒出了一个冤大头,能不喜哉?当下一点也不客气,知道我是水6两栖部队出身,细细讨论一遍,足足写满了两大张白纸的物品采购列表。

当郭熙明看到白纸上罗列的数字时,直冒虚汗,心疼得几乎立即昏厥,但是这家伙好歹知道不入虎穴焉得胡子,风险越大收益越高,看在白花花的银子份上,老老实实、心不甘情不愿地掏出了钱财。

眼见天色不早了,罗明申小心翼翼地收拾好两张半秘银之图,向我们告辞。我一想说道:“罗先生,现在镇子里面不太安稳,罗家邪教余孽差不多都逃了出来。虽说你也是姓罗,但是与他们不是一条道路上的,他们必定恨你入骨。你又文弱,还是我送你一程吧!”

罗明申见我诚心关照他,也不推辞,只是说道:“那么麻烦朱先生了!”

林白水对我的身手放心之极,加上这次只是送人,倒也不阻拦,我陪着罗明申走入黑漆漆的夜幕里。

“嗯,对了,罗先生。我记着你并非罗家集的人,又不住宾馆,那么你住在哪里呢?”

我颇是好奇罗明申的住所,他也没有打车,走路即可,说明他家离这里不远。

罗明申笑笑指着前方说道:“我家就在前面不远的一栋别墅里。虽说我不是这里人,但是毕竟姓罗。而罗家又在此经营多年,说什么也给我留下了一点东西。”

原来如此啊!

走了几步,罗明申沉重地叹了一口气说道:“说起来,排备份罗明翰还是我的堂兄。他是之前罗家族长的后裔,所以自然统帅全局。而我是长老的后裔,所以罗家的事情,我或多或少知道一些。那罗明翰说得不假,我们罗家确实信奉邪教,后来社会在进步,民智渐开,我的先祖深以为耻,便离开了罗家,所以那些其他的罗家人,一直瞧不起我!”

不刻便到了罗明申的住所,我抬头一看,却觉得眼前这栋别墅甚为眼熟,仔细一想,顿时心底一惊,瑟瑟打了一个寒颤。这里便是我和宁镇长一起现血衣夜叉杀人的地方。那血衣夜叉一下子就把人体撕成碎片,迄今为止,仍叫我心有余悸。我忍不住问道:“那天血衣夜叉就在这里肆虐,你莫非不知道?”

罗明申低声叹道:“哪能不知道,当时我吓个半死,缩在被子里一动也不敢动。”

我哈哈大笑,这倒也符合罗明申的性格。

我将罗明申送到别墅门口,两人就此告别,我转身回去,走了几步,突然心里升起一股异样的感觉,那种感觉,就如之前战争年代的时候,预计敌人将来来袭的时候一样。我心神一凛,慌忙转身往别墅奔去,但见那门户大开,周边都被破坏,残骸四飞,里面黑洞洞的,似乎有一头极为凶恶的猛兽闯了进去。

我随手拾起一根木条,犹如幽灵一般,小心翼翼地潜了进去。早年我在丛林战场上拼杀,大规模阵地战结束之后,所依靠的就是潜伏暗战,因此我极有信心,能够叫人毫不觉地潜入进去,看看到底是什么人员,居然叫我心底生寒。

我进入之后,悄悄隐藏在黑暗处。别墅没有开灯,但是借着微弱的夜色,依旧能够看到在别墅的大厅里面,罗明申正单手捂着满是鲜血的额头,靠着墙壁,半躺在地上,惊恐不已。而在他的对面,正站立着叫我感到离奇古怪的神秘人物——血衣夜叉!

血衣夜叉向前逼近一步,出嗡嗡的响声:“你是如何拿到秘银之图的,老实交代!黄泉村和你有什么关心?”

那声音嗡嗡作响,好像是收音机出的,而且声之处不在嘴巴,在胸口。血衣夜叉为了不暴露身份,采用这种手段。

罗明申勉强说道:“我是不会告诉你的!可恶,明明就要接近胜利了,居然叫你看穿,你是怎么觉的!”

“你是如何拿到秘银之图的,老实交代!黄泉村和你有什么关系?”

血衣夜叉又重复了这句话,而且往前逼近一步,把锋利的爪子伸向罗明申,若是他再不回答,便要一举击杀。

我看自己还不出手,恐怕罗明申就会死翘翘了,当下毫不犹豫地大喝一声,猛然扑了上去。

于无声处骤然暴起一个犹如惊雷一样的巨响,血衣夜叉如雷贯耳,大吃一惊,倏然回转过来,但是我已经闪电似地逼近,把手里的木条猛然砸下去!

这一击又急又快,血衣夜叉根本无法躲避,只能近似本能地抬起左手阻挡,只听咔嚓一下,木条砸在血衣夜叉的左手臂上,顿时木屑四下飞散,竟然一下子砸成了碎块。

我对自己的力量自负之极,纵然眼下的木条已经被击碎,但是血衣夜叉比如受到了重创,果然,血衣夜叉的左手软软地垂下,骨头至少有了骨裂。只是她为人也坚韧之极,即使受到如此伤害,痛入骨髓,亦是一声不吭,慌忙掀起袍子,转身逃开。

“快追,秘银之图被她抢走了!”

罗明申捂着额头,挣扎地站了起来。

原来血衣夜叉是来抢秘银之图的,果然她一直想阻止我们找到秘银之矿。

我飞奔过去,对着血衣夜叉紧追不舍。她度不如我,加上胳膊受了伤,行动影响,步履蹒跚,眼看就要被我追上,突然血衣夜叉右手向后一挥,顿时一大群冥蝶扑将上来,将我团团围住,到处是红色的小火点。可是冥蝶毕竟只是幽魂的使者,于活人同普通蝴蝶,阻碍了我几分钟,被被打死不少,一哄而散。

我回过神来,这时罗明申赶了过来,打开手电筒,四下照亮,但见血衣夜叉消失地无影无踪,但是地上铺了一件血衣夜叉的红裙,我们不由得面面相觑,跑哪里了?

罗明申蹲下捡起了血衣夜叉的红裙,猛然哈的一声,吓了一跳。

“怎么!”我上前。

原来红裙下面竟然覆盖了一具骸骨,蜷缩成一团,我饶有兴趣地蹲下,仔细查看骸骨,分析道:“这具骸骨骨盆宽大,显然是个女人;颅骨缝隙刚刚愈合,二十不到。”

骸骨旁边,就是装载秘银之图的盒子,血衣夜叉来不及带走。

罗明申恶狠狠地说道:“血衣夜叉在哪里?就是掘地三尺,我也要将她挖出来!”

然而我们最终失望地现,这里容不得藏身,说不定血衣夜叉早就借土遁逃走。罗明申垂头丧气地放弃,一路劳累下来,坐在岩石上休息。

“方才怎么回事?”我问道。

罗明申说道:“我刚刚进了别墅,就受到血衣夜叉的偷袭,她夺走了盒子,然后紧紧逼问我第一张秘银之图是怎么弄来的。可恶!不过,幸好朱先生及时赶到,救了我一命。”

我说道:“不知道怎么的,我就有预感不对劲,所以赶过来。”

罗明申阴沉沉地说道:“刚才你们有没有觉察,这个血衣夜叉的身材,象极了一个人?”

“不会,尹玉旻老板娘怎么可能是血衣夜叉呢?”我心头一颤,其实第一眼看到就认出来,只是之前明明看到过老板娘和血衣夜叉同时出现,心里一直不敢怀疑。莫非血衣夜叉其实有两个人,这也可以解释她不同凡响的行为方式。

罗明申说道:“仔细一想,老板娘来之前,有间集镇一直安安稳稳的。唯独在她过来后的几年,不平常的事情就接二连三出现了?其中定是有猫腻?”

“我……我还是不太确信。”

罗明申说道:“血衣夜叉叫你打伤了,等会儿过去验证,若是老板娘有伤口,她便是血衣夜叉!”

我们疲惫不堪地回到有间旅馆,却不见老板娘、无双任何一人,不禁使得我都有些疑惑,吵闹起来。只听上面娇媚地说道:“谁这般吵闹,难得可以有个休息天睡觉,都叫你们搅黄了。”

老板娘一身淡黄睡袍,款款下来,头未梳,睡眼朦胧,有股慵懒美人的味道。罗明申直言不讳说了我们的怀疑。老板娘咯咯娇笑:“什么,我是血衣夜叉?好有趣!你们不信,无妨,反正人家不是黄花闺女了,这点也看淡,让你们瞧瞧。”

说着,老板娘缓缓褪下睡袍,和很多女人一样,除了一条小小棉制白色内裤,不戴文胸。但见老板娘身姿迷人,肌肤细腻,好似刚剥出来的荔枝。我看得目瞪口呆,罗明申更是眼珠凸出,老板娘笑吟吟问道:“还有一件……”

“不必不必……”

老板娘身上毫无伤痕,纵然是妖魔鬼怪,也不可能如此之快地处理伤口,自然不是血衣夜叉。于是罗明申和我讷讷退出,隐隐约约似乎听到老板娘房间有个男人的声音。我一怔,宁镇长。

原来他们在一起啊!

这般私情,难怪老板娘宁可马上下来脱衣供我们检查,也不敢暴露宁镇长丝毫。唉,事情越来越复杂!

我和罗明申罗列的物品一时在张家界这个小城市还采购不到,只得由罗明申亲自到长沙去采集,这样又拖了两三天功夫,在这段时间内,我成功地说服林白水不要随我们前去。我可不敢拿她和未来的孩子开玩笑。其余闲暇时刻,休养生息。

旅店老板娘尹玉旻风情万种,极其引人瞩目。我已经习惯,有了林白水,只是微笑着看着。倒是何永进一直痴痴呆呆地盯着尹玉旻,惹得我们都不大好意思。幸亏尹玉旻大方,并不在意。我摇摇头叹气,老何啊,找女人也要看情况。如今你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成吗?

罗明申出去办事,只留下我们,这段时间就算度假了。我陪着林白水看风景吃美食,好不乐哉。到了晚上,我哄林白水入睡之后,走了出去,看到何永进像是一个呆子一样坐在旅店前的草滩椅子上,叹了一口气,上前拍拍何永进的肩膀说道:“老何啊……”

何永进苦笑道:“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是不是千万不要有歪念头,癞蛤蟆是吃不了天鹅肉的,人家尹老板有钱又有貌,不是我一个又穷又没用的大麻子可以比拟的。”

我一愣,心想,既然自己清楚,为什么还这般念念不舍?何永进叹了一口气,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钱包,把钱包摊开给我看,说道:“里面有一张照片,你看看就知道了。”

钱包内层果然夹着一张黑白照片,上面有两个人,一男一女,男的一眼就可以认出,正是何永进这个大麻子,而女的相貌极为俊俏,梳了两条大辫子,五官依稀之间,竟然与尹玉旻老板有几分相似。不,简直就是年轻时候的尹玉旻老板!

我顿时一震,问道:“怎么回事?这个女人是谁?”

“我妹妹……”

我瞅瞅照片上的女人,又看看何永进,实在无法相信这两个人是一母同胞,差别实在太大了。我记得当年何永进吹牛他妹妹是十里八乡少见的美人儿,如今看起来,确实不假。

何永进有些炫耀地对我说道:“怎么样?后悔了吧!要是当年你跟着我回去,见过了我妹妹,恐怕就是赶你走也不肯了!”

我有些尴尬,心想世事无常,命运就在一刹那间转折。假如当年我跟随何永进落户湘西,就不会遇见林白水,虽然娶到了一位娇美的妻子,但是日子毕竟过得平平淡淡,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种地农民,远不如现在身为考古学者,功成名就,地位显赫,生活精彩。

我看到何永进的神色渐渐黯淡了下来,说道:“可惜……你就是跟着我过去,也见不到我妹妹了,我回家的时候,才知道我妹妹竟然已经出嫁了!令我感到非常奇怪!”

我一怔,女孩子出嫁的事体稀疏平常,有什么大不了的,可是我知道何永进心思缜密,说话向来不打诳语,里面必定有什么内幕,能够让他说出“奇怪”这两个字。果然何永进自言自语似地问道:“我妹妹只比我小一岁,当年也二十出头了,乡下人盛行早婚,像她这种年纪还没有结婚,非常少见,你可知,这是为什么?”

我猜度道:“女孩子嫁不出去,多半是相貌太丑,身体有病,或者作风不佳。你妹妹如此貌美,而貌美者多半身体健康,病美人现实中不存在,所以前两个理由不成立。若是作风有问题,你也不可能会把一个作风有问题的妹妹推给我,因此我推测,是不是……你妹妹,有点笨?”

何永进苦笑道:“确实如此。我妹妹小时候烧烧坏了脑子,从此之后,智力停顿在七八岁的阶段,除了会简单打理一些生活外,根本不能干活,向来被父母视之为累赘,巴不得早早扫出去。我甫一回家,就现我妹妹不见了,急忙向父母询问,他们竟然说把妹妹嫁出去了!我就暗暗奇怪,嫁妹这么重要的事体,怎么不事先向我这个兄长商量一下呢?我要去看望妹妹,父母又不答应。更加令我奇怪的是,我家本来很穷,但是父母突然拿出一大笔钱来,催促我娶媳妇,我终于开始怀疑了,是不是我父母把我妹妹给买了!”

我轻叹一声,重男轻女这种落后思想,在中国流行数千年,虽然近百年里有所破除,但是在一些偏僻落后的地区,依旧不把女儿当作人,而是货物,若是家贫无力为儿子娶媳妇,就把女儿卖掉换钱。何永进的父母虽然一片苦心为了儿子,但是我知道何家兄妹感情深厚,让何永进拿卖妹妹的钱讨老婆,还不如杀了他!

何永进的脸色越阴沉,说道:“我初始只是怀疑妹妹给卖掉了,心里非常矛盾,一方面我知道妹妹脑子有问题,一直嫁不出去,如果能有人要她,只要好好待她,我就很高兴,我也不会耽误妹妹的前途,另一方面,我又怕妹妹被人欺负,很想找到她的住所。但是父母却口风极其严密,不肯告诉我,令我疑惑万分。过了几天,我终于偷听到一个令人非常震惊的事实!”何永进一字一语地挤出来,每一个音都似乎从鲜血里挤出来的一样,“我妹妹,居然给卖掉,给人配冥婚!”

“什么!”我大吃一惊。

所谓冥婚,俗称“结阴亲”、“鬼攀亲”。凡是男女生前未婚而死,多由两家父母、亲友找到另外一家未婚的死者,为亡子亡女举行婚礼,使死者在阴间结为夫妻,建立家事。这种陋习产生于西周时期,流传近千年,只是到了宋以后渐渐没落,不过在一些偏僻的地方还在流行。

我急促地说道:“让你妹妹和一个死人结亲,岂不是让她守活寡吗?虽然你妹妹不够聪明,但是这对她也是相当痛苦的一件时期啊!”

何永进却摇摇头,脸色阴沉地就像刚刚杀了一个人,慢慢说道:“不,更加可怕。因为我们这里古时候是僰人的地方,残留的不少僰人的习俗。僰人是没有让死人和活人结亲的习俗的,冥婚,就是死人对死人的结婚,也就是说,我妹妹给活活害死殉葬了!”

我啊的一声,倒吸一口凉气。

何永进依旧若无其事,好像在叙述一件和他毫不相干的事体一样:“我终于知道了整个真相。原来,我的父母看我年纪渐长,但是家里又穷,娶不到老婆,焦急地要命。本想把女儿卖掉换钱,但是我妹妹太傻了,没人敢要,唯恐生下来的孩子也是傻子。正在这时,过来了一个配冥婚的媒人,说要一句未婚女孩的尸体,给远处的黄泉村一户人家死掉的儿子配冥婚,代价是两千块钱。就为了这区区两千块钱,我的父母就把妹妹卖掉,活活害死!当我得知这个事实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吗?我那个傻乎乎,只会整天抱着我叫哥哥的可爱妹妹,竟被我的父母给害死了!这是怎么样的世界呢?我本想替妹妹报仇,但是另一边就是供养我长大的父母,我怎么能下手呢?我感到生活实在没有意义,就离开了山村,到处流浪。”

我顿时恍然大悟,难怪精明能干的何永进,为何会如此自暴自弃,过着流浪汉的生活。若是换作是我,遭遇这种人间悲剧,我也是无法承受的。

我叹道:“难怪你看到尹老板会有这种表情了,因为她实在是太像你妹妹,是吗?”

何永进点点头,说道:“我甚至有这种想法,是不是我妹妹没有死,活了下来,而且治好了儍病,到这里开了一间旅店。转念我就摇摇头,这怎么可能呢?唉!”

我突然心念一动,提议道:“没有经过确认,你怎么知道你妹妹一定是死了呢?”

何永进叹道:“假若她真的没有死,那一定认得出我,我这张脸,化作灰也认得出。”

“说不定治好了儍病,但是出现了什么失忆,所以没有认出你呢?”

何永进大喜,抓住我的手说道:“你敢肯定?”

我说道:“不敢打包票,但是我有一个办法,可以确认你妹妹是否还活着。”

“什么办法,你快说!”

“我且问你,黄泉村离这里近吗?”

何永进一愣,思虑片刻说道:“不算太远,大概十几里地,走山路的话半天就可以到。”

我一拍大腿说道:“正好!我们赶过去,索性把坟墓给挖了,看看里面到底有没有你妹妹的尸体。有的话,我无话可说,若是没有,那就有猫腻了!”

何永进听了高兴地一拍身边的茶几,手劲太大,竟然击碎了茶几,说道:“事不宜迟,老朱,我们现在就出吧!”

我哈哈大笑,何永进实在太急了,不过也无妨。我告诫何永进耐心一点,然后我先回去给林白水留了一张纸条,带上一点钱,两把手电筒,两条登山杖,便与何永进一起,连夜赶完黄泉村。

我们离开有间集镇,登上山地,回头眺望。站在高处看下去,镇子***通明,繁华如潮,叫人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十多年前这里其实还是一片如眼前黑暗森林一样的世界。山林里根本没有路,我们几乎贴着树木在疾穿行。山地行军对我来说并不陌生,青年时期我在杭州留下镇当兵,那时动辄就是一百八十公里山地急行军,身上背负几十公斤重物,沿着山地从钱塘江边穿到天目山,两天两夜不能休眠。后来我又在南方丛林只身作战,周身到处是敌人,如此经历把我培养成一个出色的丛林作战高手,加之今日上天亦是眷顾我们,居然有半轮明月,出淡淡的青色月光,足够辨认路途,连手电筒都省去了。

跑了约莫几公里,我现何永进渐渐落下,于是我就减缓度,等待何永进跟上。我已到而立之年,体力虽然不如青年时期强悍,但是这些年来生活质量极佳,无论营养和休眠都能得到非常充沛的补充,加之注意锻炼,所以这些年来体力一直没有落下。倒是何永进与我相反,因为常年过着颠沛流离的流浪汉生涯,性情又是郁郁寡欢,不免体格下降。

过了片刻何永进气喘吁吁地追了上来,一边跑一边叹气:“不行,到底老了,以前这般行军连个屁也不会多放,哪像现在,呵呵……”

我哈哈大笑,对着何永进暗暗做了一个手势,使得他不免一愣。这个手势,起码有十几年没有再看到了,它的含义是有人跟踪!

何永进顿时吃了一惊,却没有回头确认,这是基本常识,以免打草惊蛇。他眼眸中露出残忍的神色,问我该如何处置?

我又做了一个手势,示意何永进继续往前走,我则是在此埋伏。

何永进点点头,踏着小步继续往前走,一边走一边不住说话,仿佛身边还有一个人似的。黑暗的森林之中,视线范围有限,语音更能混淆敌人。

我悄悄伏在地上,爬到一棵高大的乔木下,抓住树干,哧溜滑了上去。这便是常年丛林作战练出来的绝技。

我像是一只树獭一样紧紧抱住树干,浑身密密贴住,我距离地面有五米,除非是刻意寻找,否则根本不能够觉我的存在。我渐听何永进的说话声越来越轻,而前方却传来嚓嚓山地靴踩在枯叶上出的响声。对面的人并不想隐瞒自己,或者对自己的追踪技巧极有信心吧。

那人渐渐地来到这棵乔木下,当初我是设计好的,这里是必经之路,一旦那人过来,说时迟那时快,我猛然跳下来,把那人俯身压倒。那人来不及反抗,就被我一顿闷拳打倒,然后我把整个人翻了过来。

这时何永进赶了上来,其实他并没有走的很远,只是一边走一边逐渐弯腰并降低嗓音,看似就同慢慢走远了一般。他打开手电筒,猛然照在那人的脸上,我们咋一见,不免都吃了一惊!

“郭熙明!”

来的人,竟然是那个香港人!

“不要杀我!”台巴子双手遮住眼睛,抵抗强光,一边大声喊叫。

我从郭熙明身上站了起来,忍不住踢了一脚骂道:“妈的,你这个家伙来作甚?莫非是英国人派来的间谍,刺探军情?”

郭熙明慌忙否认说道:“不不,我哪有那个胆呢?再说湘西有什么机密的工程呢?其实,我是见你们两个半夜里暗暗出去,以为要挖什么宝贝,所以就跟了上来,想来点嘴边食。”

果然不改奸商本色。

我问道:“那你怎么看到我们的,我记得我一直没有看到你啊。”

郭熙明站了起来,掸掸身上的落叶,嘿嘿说道:“其实我也住在有间旅店里,恰巧你们没有现而已。两位兄弟,让我也跟去吧。有财大家一起,好歹我也是一个劳动力!”

我瞟了一眼何永进,征求其意见。他迟疑地点了一下头,算是答应了,这毕竟也不是很机密的事情,有别人参与也无所谓。郭熙明大喜,笑道:“多谢两位!”他转头对我说道:“朱先生好厉害,怎么现我的,我以为动作够隐蔽了。”

“有什么稀奇,光是一股奇怪的异常,就让人感觉到了你的存在。我倒是奇怪,唉,姓郭的。你怎么跟上我们的。要知道,我们可都是作战工兵出身,又在南方丛林打过仗。我们的度,一般人根本吃不消。”

郭熙明呵呵笑道:“你们是解放军,我也是雇佣军出来的啊!”

原来如此。难怪一直隐隐觉得背后有股杀伐之气,这是军人的特色。郭熙明是对面练出来的,以他的年纪估算,大概也在什么地方锻炼过,所以才能出一股杀人过的特殊气息。这股气息久久不散,叫我不寒而栗。怪哉,是这个家伙能够散出来的吗?

三人继续前进,之前我呆过的江南丘陵常绿阔叶林和南方丛林热带雨林,那两种林子里面的植物都是丰富多彩的,而湘西的森林明显受到地势的影响,偏向于高大的温带阔叶林,森林受到人类的影响越少,树木的颜色也越来越单一,颜色深度增加,渐渐化作一片墨黑色,地地道道的黑森林了。全是密密麻麻的覆盖着的树木。现在是夏季,树木长得极为茂森,枝叶如云,但在高大的乔木下,地面则是堆满了枯枝败叶,一脚踩下去,几乎有半只脚会陷入。

越往前走,森林里就慢慢冒出了一层氤氲的雾气,缠绕在脚底。雾气本是无色,但在青色月光的照耀下,却出妖异的蓝幽幽,诡异万分。传说古代的猿人就是无法忍受森林的黑暗,才从里面搬出来,走向草原,进化成*人类。现在是夏季,本是虫兽极多的时候,夜里更是活动高峰,而眼前连一丝鸟语虫鸣都没有,叫我越走越寒心,忍不住问道:“这里真***邪门啊,好像进了什么格林童话里的魔法森林。”

何永进点点头说道:“嗯,我看这里其实就是鬼林子!”

“鬼林子?好邪门的名字啊!这是为什么?有鬼吗?”郭熙明瑟瑟打了一个寒颤。

何永进拿着登山杖一边捅捅地面,一边说道:“这是是充满血与诅咒的森林。传说,这里就是僰人与明朝大军最终决战的地方。”

那何永进娓娓叙述,僰人灭国之后,聚成部落,千百年后,人口又繁衍壮大,然而外面已经是天翻地覆。僰人因为银矿数目庞大,招致了朝廷的觊觎,兵攻打,僰人最后聚集了十个部落两万多人,在此和一万明军决战。尽管僰人占据人数上的优势,可是他们手里的武器实在太低劣了,都是粗铁练就的刀子,哪是拥有精钢好刀,大炮鸟枪的明军对手。惨烈的大战从夜里开始,在夜里结束。经过一天一夜的大战之后,僰人虽然杀死了四千多明军,但是自身伤亡更是惨重,据说死了一万多战士,他们流出来的血染红了土壤。经此一役,僰人元气大伤,终于被朝廷大军给剿灭了。而死在这里的僰人战士无人收尸,任由野兽虫蚁啃食,逐渐腐烂,埋入地下。他们阴魂不散,久久在此徘徊,呼唤家人,后来人们把这里就叫做鬼林子,一般人是不敢进来的。

我吓了一跳,问道:“你怎么事先没有告诉我呢?”

何永进满面无辜,说道:“一般人是不敢进来的,但你我是什么人。在南方丛林战场上杀人如麻,连活人都不怕,还怕什么冤鬼呢?不过这里毕竟死过上万人,如果走在鬼林子里,不时会踩到死人的骨头的。”

郭熙明戛然止步,我一愣,回头看他满面惨白,说道:“你说什么,这里,居然有死人骨头?难怪我好像踩中了什么。”

因为地面铺着一层厚厚的氤氲,看不到脚底的情况,郭熙明就抬起了右脚,果然在他的脚上,套了一派死尸的肋骨,黑乎乎的胸口已经被他完全踩穿,于是套到了脚上。

“大惊小怪……”

我这句话还没有说完,突然夺地一下,冷不防从氤氲之中冒出一根铁矛,对着我的面部就恶狠狠地刺过来。我心念来不及转动,就本能地向后倒退一步,躲开了这一击,大声喝道:“什么人,鬼鬼祟祟的偷袭!”

氤氲之中像是春天雨后,慢慢冒出一个黄的蘑菇头,大概有钢盔那么大。我心中正在疑惑,那蘑菇怎么会动突袭,但见那蘑菇向上拔了出来,不禁叫我倒吸一口冷气。

在蘑菇正下方,有着一双黑洞洞的眼窝,还有尖利的牙齿。这是一个死人的骷髅头。但不是一个普通的死人骷髅头,在黑洞洞的眼窝里,突然之间,闪出了白光,双目亮堂堂的骷髅头,在漆黑的夜里比原本的样子恐怖更增加几分。

随着骷髅头的上升,铁矛也在移动,从铁矛露出的柄上可以看到,一只骷髅的掌骨正握着,也就是说,这是骷髅头突然动袭击要杀我。

我们老早骇得一动不动,直愣愣地盯着那个骷髅整个儿站了起来,见身上还披着一件破破烂烂的藤甲,散植物**的特有臭味。

随着这个骷髅怪的站立,不知从何时起,在我们身边,66续续地站起了一个个骷髅怪,有的骷髅头被劈开了一半,脑门上还镶着一把大刀;有的肢体残缺,没了腿脚,只能坐在地上,却仍旧不住向我们张牙舞爪;更有一些身上还披着一件完整的棉甲,笼罩在面具下面的那张骷髅脸更加阴森恐怖。唯一一点相同的就是它们眼窝中都像放了小电珠一样,熠熠生辉,在黑暗的森林里,越诡异!

骷髅怪们瞪着一双仿佛小手电一样的眼窝子,从积淀了几百年的枯叶地下冒出来,身上还冒着浓浓的腐殖质味道,从黑暗森林的各个地方向我们包围过来。在远处,有更多的白色亮点闪烁于氤氲之中,踏着枯叶飒飒的响声,终于显出了一个骷髅头。受到挤迫,我们三个人不由自主地背靠背,各自拿起手里的登山杖,组成一个三角形防御阵势,警惕地注意着骷髅怪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