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只手

    一
    叶晓是个流浪儿,叶晓属老鼠,整日游手好闲。他不爱说话,是那种喜欢白天睡觉,晚上出来工作的人。
    他是个小偷。在他十八岁的时候,他遇到了一件怪事。
    那天傍晚,他本打算上一辆十分拥挤的客车去大偷一把,可是由于他身材瘦小,他使尽浑身解数也没有挤上那辆车,便上了一辆人不是很多的车,他上车后就找一个座位坐下了,他当时很困,刚坐下一会儿就睡着了,等他醒来时,发现车上只有他一名乘客,他向四周望了一下,路上没有路灯,什么也看不见,他问售票员:“这儿是哪里?”
    售票员低着头,不说话,喘着粗气,好像在吃什么东西似的。
    叶晓便又问了一句:“请问,这儿是哪里?”
    这时,车“嘎”的一声停下了,车门自动打开了。
    售票员抬起头,大声对叶晓说:“到站了,还不快下车?”
    “这儿是哪里呀?我又没说下车!”叶晓不知道怎么回事,心里有些害怕。
    “这么多费话做什么,你到站了,快下车!”售票员有些不耐烦。
    叶晓挺生气,但又不敢发作,嘟囔着下了车。他站在地面上,四下黑漆漆一片,他有点不知所措,便转过身想问问售票员,可他转过身时才发现,车子早已不见了踪影。前面是一片茂密的森林。

    叶晓又转过身,他看到自己面前有一座黑色的别墅,别墅里灯火通明。
    叶晓心想,虽然不知这是什么地方,但看样子这户人家还算富裕,也不枉此行。
    别墅的院墙很高,也很长,叶晓利用自己多年精湛的神偷技术,轻松地翻过了院墙,穿过草坪、花坛、游泳池,终于来到了别墅的门外,他把身子贴在墙上,慢慢向前移动,楼房里的灯光清晰地照在草坪上,这时,叶晓发现自己脚下竟然立了一个牌子,牌子是木制的,上面的灰很大,他用手擦了擦牌子,借着楼房窗口的灯光,看到木牌上写道:欢迎光临!叶晓!
    叶晓万万没有想到牌子上竟然写有自己的名字,他吓得向后退了两步。这是怎么回事?莫非有人知道自己要来这里?
    他透过玻璃窗向楼房里面望去,楼房里很豪华,夺目的水晶吊灯,宽大的沙发,暗红色的地板,古色古香的红木家具…看样子家里没有什么人,不如进去看看!
    叶晓推开门,慢慢地走进了客厅,楼房里一点声音也没有,很静很静。

    他的脚刚踏到地板上,却发现地板上也有字,上书:请上楼梯。
    叶晓越来越觉得奇怪,他犹豫了一下,如果这是什么陷阱可怎么办,可转念一想,都进来了还怕什么。他于是便走上了楼梯,直奔楼上。
    他上楼后看到两个房门,在左边的那个房门上挂着一个牌子:叶晓,请进!
    叶晓推开门,屋子右边有一张大床,左边是一套高档的实木家具,屋子正南方是一个阳台。
    屋子里并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他有点疑惑,这里本来是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之处,可那些字为什么将自己指引到此呢?
    叶晓看到家具上有很多小的抽屉,以他当小偷的直觉判断抽屉里一定有他想要的东西。他慢慢地拉开了其中的一个抽屉,随着抽屉的拉开,他的眼睛也睁得越来越大了,抽屉里面竟然放着一枚蓝色的宝石,宝石的大小足有一块女士手表那么大。
    叶晓将蓝宝石举过头顶,那蓝色的光芒把他惊呆了,这时,他发现在原来放宝石的抽屉里还有一张纸条,上面写道:手。
    “手!”叶晓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呢?
    正在想着,叶晓感觉到前胸有什么东西在动,他不敢确定是什么,但他确定,那一定是种东西在动,像新生儿的手一样在叶晓的胸前动叶晓惊恐地看着自己的胸前,他伸出两只手慢慢翻开胸前的衬衣。
    天呐!这是一只手啊!一只从胸前长出的一只手啊!
    那只手和叶晓的其他两只手并没有什么区别,叶晓动了动那只手,那只手灵活自如,甚至比他本来的那两只手还要灵活管用。
    叶晓吓得坐在了地上,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二
    叶晓带着那枚宝石和他长出来的第三只手悄悄地离开了别墅,没走多远,他便看到了自己平时居住的房子,他回首望去,看到的是一条笔直的大街,已找不到来时的路了。
    叶晓回到自己的屋子,回到他那简陋而肮脏的住所,对着镜子看着自己胸前的那只手,他不敢相信这是事实,也不知道自己如何应对将来的生活,也不知道这只手对于他来说是好还是坏。他又翻出那枚蓝宝石,他的脑海里又浮现出了当他看到宝石下面的那个“手”字的情形,究竟这宝石和这“手”字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呢?
    叶晓百思不得其解,他把宝石放在了贴身的一个小衣袋里,阵阵困意向他袭来,他慢慢躺在床上,进入了梦乡。
    醒来时已是正午,肚子里很饿,便打算去买些东西吃,刚走到楼梯口,他便被人拦住了,叶晓抬头一看,原来又是大花猫那些流氓,大花猫用手指了指叶晓:“兄弟最近是不是又发财了,怎么老不见你的人影,能不能借兄弟几个钱花花?”

    叶晓笑了笑,向后退了一步:“哪里?最近生意的确不怎么好做!哪有钱借给你们呀!”
    “没钱?没钱还出来混什么?”说着,大花猫伸手抓住了叶晓的衣领,叶晓吓得闭上了眼睛,他知道这次又逃不过一次暴打了。
    这时,突然听到了“嘭”的一声,叶晓睁开眼睛,看到大花猫已躺在离他十米的街角上了,他低下头,看到了胸前的那只手,那只手伸得直直的,攥着紧紧的拳头。大花猫的两个同伙见到这个情景吓得撒腿就跑,一溜烟地不见了踪影。
    叶晓吃惊地动了动他的第三只手,松开拳头,活动了一下关节,“叶晓,我的功夫还不错吧?”有人说话,叶晓果真听到有人说话了,但不知道是谁。
    他再次将目光移到了那只手上,他慢慢地把手掌伸到自己面前…
    他的第三只手上竟然长了一只眼睛和一张嘴。
    叶晓很吃惊地看着那只手问:“你怎么能说话?”
    “我不仅会说话,而且还有奇异的功能,我等你已经等了五百年了!”
    “五百年?你为什么要等我五百年呢?”
    “不要问这么多了,我就是你五百年前的前身!”
    “我的前身是什么?”
    那第三只手闭上了眼睛,避而不答。叶晓攥紧了拳头,微微笑了笑,他想,这只手这么管用,何不用它来偷东西呢?他决定自己要大干一场了。
    三
    自从有了那第三只手的帮忙,叶晓的神偷手段已经达到了无法预料的地步,他对金钱的欲望也随着偷盗的一次次得手而升级,那只手力大无穷,可以一拳将一个防盗门击碎,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将一根铁管弄断,它可以穿透自动取款机,将取款机中的钞票一洗而空…叶晓那长出来的第三只手几乎是无所不能,叶晓家里的钞票也堆积如山,可是他却并没有挥霍一点,在外面,他还像平常的样子,穿着一件肮脏而宽大的T恤走在大街上,可谁也没有想到他现在已经是一个千万富翁了。
    叶晓对于他得来的一切都有些怀疑,甚至是不可思议,他总有种预感,这一切似乎会在某一天突然消失,他想歇一歇,屋子里的这些钱足够他花上几辈子的了,可是,他胸前的那只手却并不像他那么想,那只手总是对叶晓说:“这些和你的前生比起来还差得远了,差得远了!”
    叶晓实在是忍不住了,便问那只手,“我的前生究竟是做什么的,为什么需要那么多的钱?”
    第三只手不语,闭上掌心的那只眼睛。
    叶晓睡觉的时候,第三只手就自己摊开一张全市的街区图,仔细查找下一个偷窃对象,等叶晓醒来时再去作案。
    终于有一天,叶晓在睡梦中被窗外轰鸣的警笛声吵醒了。他起床来到窗前一看,大街上正在驶过一排排的警车,连续半个月的提款机被盗已经引起了警务厅的高度注意,连电视台都播出了被盗情况。叶晓坐在床上,第三只手默默地贴在他的胸前,发出阴森森的笑声,叶晓讨厌第三只手的笑声,他发现自己已经被第三只手摆布了,他不知道在那第三只手的驱使下,他自己最终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来。
    这天,第三只手又要求叶晓去偷东西,叶晓说自己很累,想改日再去,第三只手发火了,迎面打了叶晓两个耳光,“你知不知道我等今天已经等了五百年,我真没有想到你竟然是个懦夫!”
    叶晓只好依了第三只手,继续偷东西,这回像往常一样,也是很容易就得手了。回来时是乘一辆大巴,人不多,可是叶晓没有座位,他只好站着。在他身旁坐着一个老人,老人的胸前放着一个皮包,叶晓盯着那皮包,手又痒了起来,他悄悄地将手伸进了老人的皮包中,他刚把手伸进去,就觉得有些不对,皮包里面空空的,他刚想抽出手,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他那伸入老人皮包的手已经被老人死死地抓住了,老人的手心很热,滚烫得像要把什么蒸发一样。
    叶晓有点不知所措,第一次偷别人东西时被人抓住了手,他的右手在衣袋中摸索着,忽然,他摸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是那块蓝宝石,他惊异地发觉那块蓝宝石的温度也在升高,滚烫得像要把什么蒸发一样。
    此时,叶晓发觉天忽然间黑了下来,大巴里只剩下了他和老人两个人,他的眼前出现了一个大旋涡,旋涡慢慢散开,里面出现了一个奇异的世界。
    五百年前——
    明朝。
    一天,一个县令的太太生下了一个男孩,男孩一生下来就睁开了眼睛,而且还用双手握紧拳头不放,县令给他取了个名字,叫全生。全生聪明伶俐,五岁便已熟背唐诗三百首,但他有一个毛病,总喜欢偷人家的东西,有一次连他父亲的官印都被他偷了。县令气得把全生一顿暴打,可这孩子还是不听话,还是偷东西。后来县令,官越做越大,直至做到了丞相。这时的全生也有二十几岁了,早已不像小时候那样聪慧好学了,整日沉浸在赌场里,而且看到别人的东西比自己的好,就要想方设法偷过来,据为己有。

    丞相在官场中逐渐成为一个大贪官,这样全生也更是挥金如土。有一日,全生在街上碰到了一个貌若天仙的女子,此后,他便寝食难安,下决心一定要娶这位女子为妻。他派人打探这位女子的出身,可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最喜爱的这位女子,竟然是当今的公主,公主有两个爱好,一是喜欢蓝色的宝石;二是喜欢吟诗作画。
    全生把自己要娶公主的想法告诉了父亲,父亲说如果想娶公主为妻就要考取状元,全生生性执拗,想要的东西就一定要得到,想做的事也觉得一定会做成。于是,他便闭门苦读诗书两年,一朝考中了状元。
    考中状元的他便求父亲到皇上那里为他提亲,皇上非常赏识全生,但更尊重公主的意愿,便约定全生八月十五在岳阳楼与公主见面。
    全生决定送给公主一个见面礼,他知道公主喜欢蓝宝石,便决定送蓝宝石,可是他找遍了自家的所有珠宝,也没有找到一块可以看得上眼的蓝宝石,于是,他就问了很多人,在哪里可以找到上等的蓝宝石,他问了很多人,都说不知道。最后,一个老人告诉他,世界上最上等的蓝宝石,就在当朝皇上的皇冠上。
    在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全生只身闯入了皇宫,盗走了皇冠上的那颗蓝宝石,他将一个和那颗宝石一模一样的仿真品镶在了皇冠上,自始至终也没有被人发现,全生暗自庆幸自己的万无一失。
    八月十五那天,全生把那颗他从皇冠上偷来的蓝宝石送给了公主,公主看到蓝宝石的时候惊叹不已,她爱不释手地抚摸着宝石,笑靥如花。全生问公主对自己意下如何时,公主突然大笑起来,随后,全生感到脖子凉凉的,两把锋利的刀已经架在了他的脖子上,公主大喝一声:“大胆全生,竟敢偷皇上的蓝宝石!”

    “这不可能,根本没有人知道这件事。”全生大喊着,满头大汗,他拼命挣扎却无济于事,他的胳膊已被两个侍卫用绳子捆上了。他跪在地上,低着头,豆大的汗珠滴在青石板上,映出他那扭曲而狰狞的脸。他的大脑飞快地回忆起多天来的一幕幕经历,每一个环节都没有出错,事情怎么会败露呢?
    公主背过身去,少顷,她又缓缓转过身来,她让全生抬起头。
    全生的头发被侍卫蛮横地一提,他抬起了头,看到的不是公主,却是一位老人,就是那天告诉全生世界上最上等的蓝宝石在皇冠上的那个老人。原来老人就是公主装扮的。
    公主说:“我本以为你是一个好人,打算嫁给你,便想试探一下,没想到你竟然是这样一个卑鄙无耻的人。”
    全生没有向公主乞求宽恕,也没有大喊大叫,因为他知道公主是不会原谅他的,他不想让公主瞧不起他,他要勇敢地面对死亡。
    他被侍卫拖出去了,那雄伟、庄严,象征着皇权的宫殿在他的视线中一点点地变小,变小,最后他只看到了一片浑浊、昏暗的天空…
    全生被挖掉了右眼,砍掉了右手,被流放到了西北,不久便死了。
    可是当公主兴致勃勃地将从全生那里拿来的宝石交给皇上时,却被告知公主手上的蓝宝石也是假的。所有人都认为是公主换了宝石,宫廷内外对她议论纷纷,连普通百姓都认为公主是一个不地道的女人,利用全生的生命偷取了皇帝的宝石,又将他残忍杀害,她从一个高贵的公主变成了一个人人唾弃的蛇蝎女人…公主有口难辩,她所有的言语都已变得软弱无力,父王已经不再信任她了。
    公主知道,这一切问题都出自全生,她太小看他了,她终于明白,爱情是不能任意试探的。
    不久,公主便疯了,谁也不知道那块上等的蓝宝石究竟到哪里去了?
    旋涡又转了圈,里面漫漫浮现出一些梳长辫子的人,叶晓觉得这应该是清朝。
    这的确是清朝,是全生死后一百年的清初。
    一个盗墓者挖开了一个古墓,古墓中根本就没有金银珠宝,只有一具一只手的骷髅。
    盗墓者用脚狠狠地踹了一下骷髅的头,骂道:“穷鬼!”
    他的话刚说完,一颗蓝宝石从骷髅的口中滚落了出来,盗墓者捧起那闪烁蓝色光芒、硕大无比的蓝宝石,惊喜万分,激动得差点流出泪来。
    盗墓者把宝石卖给了一个商人,这个商人是个奸商,以买卖人口为生。一天,商人从人贩子手里买来了一个十分美丽的少女,少女跪在商人面前请求商人放了她,商人根本就听不进去,少女整整在商人的家里哭了三天三夜。第四天,商人高价把少女卖给了一个七十岁的老头,少女临走时指着商人骂道:“你不会有好下场的!”
    商人把卖少女得来的银子拿到他家的密室中,放在那颗蓝宝石的旁边。
    商人拿起那颗蓝宝石,高高地捧在手中,心里想着宝石该以怎样的天价出手?这时,宝石突然发出了一道刺眼的蓝光。
    商人吓得大叫了一声,商人发现自己的衣服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动,商人的衣服破了,从里面长出了一只长着眼睛的大手,大手说:“做了坏事的人就会长出第三只手!”
    商人一屁股坐到地上,没了呼吸,他被吓死了。
    叶晓吓得浑身发抖,他突然害怕起来,害怕有一天自己胸前的第三只手会对自己下毒手。
    四
    旋涡慢慢合拢,回旋,又慢慢散开…
    旋涡中出现了一座大房子,叶晓觉得这房子有些眼熟,他记起来了,这房子就是自己找到蓝宝石的那座别墅。叶晓正觉奇怪,突然旋涡变大了,变得越来越大,直至把叶晓吞没了。
    这时,叶晓才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别墅的门口,别墅四周过往的人很多,他们都各自走各自的路,没有一个人看到叶晓,叶晓便径直走进了院子,整个院子里只住着一对夫妇和一个婴儿。
    男人总是早出晚归,而且每次回来都会带回来很多的钱,女人看到钱的时候便问男人钱是从哪里来的,男人说是他做生意挣的,女人没有再往下问,依然每天给男人做饭,洗衣服,收拾那座大房子。
    大房子是女人的父亲留给她和男人的,女人的父亲当时看到男人一表人才,而且还会做生意,总是拿回来很多钱,人又老实,便心甘情愿地把女儿嫁给了男人。也把大房子留给了男人。
    有一天,女人终于忍不住了,问男人他每天拿回来的钱到底是哪里来的,男人再也找不到什么借口了,只好告诉女人,他是一个小偷,整日以偷别人的东西为生。
    女人知道真相后大哭了一场,再也不理这个男人了,要将他赶出家门,男人在外面敲门,可女人就是不给他开门,女人怀里的婴儿大哭不止。
    后来,有一天,男人说要看看自己的孩子,求女人给他开门,女人给他开了门,男人看着自己的孩子痛哭流涕,然后便扭头大步向大门走去,大门口正停着一辆警车。

    女人抱着孩子跑出了门外,可警车早已远去。女人走回房子时,发现婴儿的襁褓中,有一颗硕大的蓝宝石。
    叶晓决定上前去劝那个女人,可是不管他说什么,那个女人都看不到他,因为在这个世界中,谁也看不到叶晓。
    后来警察来了,封了女人住的房子,女人把那颗蓝宝石也留在了房子里,房子里的东西她一样也没有带走。她走的那天晚上,那座房子莫名其妙地发生了一场大火,所有的一切都化为了灰烬。
    叶晓跟随着那个女人和她的孩子,接下来,他看到的一切都是那么熟悉,因为这就是他的童年。
    女人以为别人缝补衣服为生,养着她的孩子。
    他们露宿街头,经常受到地痞流氓的欺负,孩子大了,却上不起学,孩子整日与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
    孩子学会了偷东西,像他的爸爸一样,偷来的东西给她的妈妈,还编造各种理由说是自己挣来的,直到有一天,孩子偷了一个富家子弟的钱,那富家子弟找来了一群打手来报复,那些人追着女人和孩子,打得女人遍体鳞伤,幸好警察及时赶到,女人才没有被打死,女人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孩子也会是一个小偷,不久,女人便死了。

    孩子依然是一个小偷,他没有什么好做的,整日游手好闲,只知道偷。
    孩子终于长成了大人,一天晚上,他上了一辆巴士,他在巴士上睡着了,醒来时到达了一个不知名的地方,他走进了一所别墅,在别墅中,他找到了一颗硕大的蓝宝石。
    在他拿到那颗蓝宝石的同时,他的胸前长出了一只手,那第三只手的掌心还有一只眼睛和一张嘴。
    叶晓站在别墅里,流下了悔恨的眼泪,他站在那里想到了自己的妈妈,想到了过去,他哭了很久,很久。
    叶晓看到了自己胸前的那只手,那只手轻轻地张着手掌心,掌心的那只眼睛也在流泪,他听到了自己第三只手的哭声。
    第三只手说:“一个人只有亲眼看到自己伤疤的时候才知道什么是痛,才知道什么是对和错。”第三只手也看到了自己的过去。
    五
    “到站了,到站了!”售票员在喊。
    叶晓这时才发现,自己还站在大巴里,他的手依然像握手一样伸在老人面前,老人问叶晓:“孩子,你需要帮忙吗?”
    叶晓摇了摇头。
    叶晓下了车,抬起头,他看到了自己居住的那个小屋的窗子。
    阳光很足,直刺叶晓的眼睛,他下意识地想用手挡一挡阳光,这时,他才惊异地发现,胸前的第三只手早已不知去向,他又摸了摸自己的衣袋,那颗硕大的蓝宝石也消失了,这一切到底是真还是假,那第三只手真的无缘无故地消失了,还是从来就没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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