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上有一抹蚊子血。
李茉莉一手叉腰,一手拿着只拖鞋,那是她的作案工具,拖鞋上还残留着罪犯的尸体——一只被打扁了的蚊子。
“吸血虫!活该死!”李茉莉骂骂咧咧,重新将拖鞋穿上:“穷得叮当响,还要被你们吸血,连蚊虫也瞧不起穷苦人吗?”
她在地板上重重踩几脚,蚊子的尸体被碾得粉碎。这种低等级的生物懂什么?它们以血为食,谁的血液香甜,它们便叮咬谁,无分贵贱。李茉莉将生活苦难的因由强加到它身上,有些不大公平。
李茉莉三十岁,住十几平米的出租房,只放得下一张双人床和桌子,做饭要在外间楼道里搭炉子,还好房子里有独立卫生间,上厕所不用大老远跑去外面解决。就这样的屋子,房租却不便宜,只因她租在市中心,黄金地段,自然租金也似黄金。
李茉莉在一家小饭馆里做服务员,每月工资不高,房租花去一半,剩下的要省吃俭用才够,偏偏她身边带着个八岁的儿子李聪,正是花钱的时候。其实李茉莉完全可以在都市村庄租房,每月也会宽裕些,但她偏不,都市村庄租户混杂,不利于孩子成长,在市中心环境好,孩子上得了好学校,将来才能有出息。
是的,李茉莉没有城市户口,十八岁就来城市打工,交了个男友,两人住在一起,可就在李茉莉怀了儿子后男友竟与她分手,从此杳无音讯,李茉莉终是没舍得将孩子打掉,一人拉扯到了这么大。
李茉莉脾气急,常常看见儿子就气恼,将现在苦难的生活迁怒于他,却又一心指望他好好念书,出人头地,到那时她所受的一切苦难都是值得,也可以在这座从不接纳她的城市里过高人一等的生活。
于是,李茉莉常做这样的美梦,美梦总在她要笑起来时清醒,都是被蚊子所扰,伸手在身上胡乱抓挠,皮肤上已是几个大包。蚊子吃饱喝足,在她脸上盘旋,嗡嗡嗡吹出胜利的号角。
所以李茉莉暴跳而起,与蚊子大战三百回合,终将它变作尸体。
李聪被吵醒,揉着眼睛问:“妈,天还没亮呢!”
李茉莉更气恼,狠狠戳儿子的额头:“你也是只吸血虫,专门来吸我的血!”
对她的训斥,李聪习以为常,躺下继续睡觉。他若回嘴,李茉莉一定不依不饶,明天依旧要上学,他不能迟到。
说来也奇怪,她家的蚊子,从来只吸李茉莉一个人的血,儿子从小到大一次都没被蚊子叮过。所以李茉莉看着李聪白嫩嫩的皮肤就生气,自己在外面拼命打工,累得要死,回来也不能睡个安稳觉,凭什么?
她看着墙上那一抹蚊子血,不停咒骂:“你们都是吸血虫,非要吸干我的血才罢休!尽管来吧,来一只我打死一只!我打死你!”
她一整晚没睡,都在与蚊子战斗,待李聪醒来,墙上几抹红印,全都是蚊子血。李茉莉的拖鞋地下残存着蚊子的尸体,被她碾得粉碎,混杂在一起。
儿子出门,在门口买一元钱的煎饼做早饭,去学校乖乖上课,做好学生。她告诉李茉莉放学后有课外补习班,会晚些回去,李茉莉趁机对她又是教育一番:要努力用功,考不了第一你就得去当清洁工,到时我便不会管你。
李聪点头,才走了几步,李茉莉又叮嘱:“若上课再玩昆虫,我打断你的腿!”
李聪打个哆嗦,跑远了。
的确,李聪有个爱好,便是昆虫。他很小便能分辨各种昆虫的种类,后来能识字,便在图书馆办了卡,每天只窝在里面看书,各类生物学书籍晦涩,他竟能一个字一个字读下去,虽有些不大懂意思,但都记在了脑子里。李聪有超于常人的记忆力,记忆这些文字轻而易举,待他上了小学,从前在生物学书上看到的内容也都慢慢理解。他的志向,便是做一个生物学家。
李聪喜爱昆虫,便总逮些放在瓶子里观察,瓶子上面戳几个洞,昆虫可以呼吸。李聪上课一心二用,总惦念着观察昆虫的习性并记录,这在老师看来便是不认真,几次教育不知悔改,便叫来了李茉莉。老师对李茉莉谈话如同训斥小孩:“家境不如别人就该更努力,李聪现在是第一,怎么能保证永远第一?城市的孩子聪明,早晚超过他!”
李茉莉唯唯诺诺点头称是,保证回去一定好好教育。出了办公室便揪着李聪的耳朵回了家,回去一通打骂:“不争气的东西!你就是个吸血虫!”
她啪的一扫帚打烂瓶子,里面的昆虫变成尸体,李聪哇哇大哭。
自那之后,李聪再不敢在上课时玩儿昆虫,也再不敢让李茉莉瞧见自己玩昆虫。李聪骗李茉莉放学有补习班,其实是自己要去找昆虫的借口。
李聪知道哪里的昆虫最多,竟也知道如何与它们交流。盛夏时候,蝉鸣不歇,李聪站在树下,嗓子里发出怪异声音,昆虫便都成群结队向他迎来。这种奇怪的能力好似天生,李聪小时候告诉过李茉莉,被李茉莉一通训斥:“不好好读书,尽想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所以,李聪便不再告诉别人了,这是只他有的能力,昆虫爱他,乐意向他靠拢,蚊子不叮咬他,因他是朋友。所以李聪才立下当生物学家的志向,在作文本里写下,却被李茉莉教育:“生物学家挣不到钱,要去学金融,天天跟钱打交道,越来越旺!”
李聪觉得自己的童年很苦闷,他坐在树下跟前来打招呼的昆虫聊天,把自己的苦闷都说出来,也唯有这时他最快乐,没人打骂,亦没人说他是吸血虫,昆虫是最好的聆听者,并且乐意让自己研究。
“其实蚊子不是吸血虫的,”他对蚊子说:“妈妈都搞不明白,吸血虫是幼虫钻入皮肤后发育,成熟后交配产卵,虫卵沉积到内脏造成虫卵肉芽肿,这才是病变。哦对了,其实它正确的名字是血吸虫。”
蚊子在他身边盘旋,嗡嗡叫着,似在附和,李聪靠在树上,觉得有些困:“妈妈说我是血吸虫,我怎么能是血吸虫呢?”
他很累,就这么睡着了,身边是各种昆虫,交头接耳,像在开会。
李茉莉等到八点也没见儿子回来,打电话给班主任,班主任说学校五点就放了学,且一再强调:没有什么课外补习班!
李茉莉恼怒了!她为了给儿子做饭,每天提早下班,匆匆忙忙赶回来,生怕儿子饿坏,可这吸血虫竟不领情!李茉莉拿了笤帚坐在床上等,嘴里絮絮叨叨:“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儿子始终没有回来。
李茉莉本想出门去寻,想想又作罢,就该给儿子一些教训,偏不去找他,待他回来痛打一顿,他才记得清楚,才知道要做个乖小孩。他出生本就与城市里的孩子不同,是没有做坏小孩的资本的!
李茉莉忙了一天,累得很,不知不觉靠在床边睡着了。为了省电,灯泡瓦数不大,屋里很昏暗,墙是灰白色的,昨夜的蚊子血还留在那里,干涸了。
嗡嗡……
李茉莉又听见了蚊子的宣战声。她梦中怒骂:“滚!吸血虫!”
嗡嗡声停了片刻,消散了。
李茉莉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却觉得脸上有些痒,伸手去挠,且越挠越痒。瘙痒感传遍她的全身,痒得她美梦惊醒。
睁眼,恍惚中看见一个黑影在眼前飞来飞去,细如线的脚忽然紧紧抓住她的脸,就觉得有一些刺痛,那黑影又飞走了。
嗡嗡……
是蚊子!
李茉莉去看镜子,果然,脸上一个大包,足有拇指盖大小,被她挠得血红。她暴跳如雷,抓起拖鞋便在屋子里搜寻:“死蚊子!吸血虫!你找死!”
找到蚊子其实并不费力,因它就停在墙上。雪白的墙壁上几抹血痕,它就停在其中,嗅着血味。李茉莉从没有见过这么大的蚊子,足有一根手指头长,像是美国大片里异变的产物,看得她头皮发麻。
“好嘛!连你也来欺负我!”李茉莉骂骂咧咧:“好事不上门,怪物倒来得勤快!你吸了我那么多血,现在统统给我吐出来!”
她举着拖鞋小心翼翼靠近,这事情她做过多次,驾轻就熟。她是捕蚊能手,瞄准目标,力气聚集在右手,一瞬间发力,拖鞋挥舞出去。
“妈!”
她好像听见了儿子的声音。
“啪!”拖鞋拍在墙上,正中目标,雪白的墙壁上又多了一块红色的勋章,是一抹新鲜的蚊子血。
李茉莉看着拖鞋上硕大的蚊子尸体,呸了一声:“吸血虫!活该死!”
她穿上拖鞋,在地上踩了几踩。
“不是蚊子,也不叫吸血虫,是血吸虫……”儿子的声音重又响起,轻如蚊蚋。
“李聪?”李茉莉开门,外面却空无一人,刚才好像是她幻听。看看墙上始终,凌晨三点:“死孩子!鬼混到哪儿去了?”
李茉莉开始有些担心,忙锁了门外出寻找。是不是该报警?或许还要去趟警察局……
脸上痒得很,她边走边挠,总觉得那包很硬,摸着里面像是有什么东西。
“不会是在里面产卵了吧?”她喃喃自语,又觉得可笑:“蚊子只吸人血,怎么会在皮肤里产卵?还是赶快去找儿子,吸血虫,天生要吸干我的血,不得安宁!”
她走入夜色里,却总有个身影跟在她身后,似蚊蚋:“不是蚊子,也不叫吸血虫,是血吸虫……”
自小就有特殊体质的儿子爱昆虫,一场梦后,身体竟然异变,得偿所愿成为昆虫同类,却是母亲最厌恶的血吸虫。他却不知自己变化,回得家中,想叫醒熟睡中的母亲,却怎想纤细触手如尖刺扎入母亲皮肤,排出的竟是一枚虫卵。
李茉莉被惊醒,看到眼前变异的血吸虫,当做蚊子拍死在墙上,而儿子那一声呼唤却没能及时阻止她将自己送向死亡,对于李茉莉而言,蚊子在榨干她的血,十恶不赦。
李茉莉出门去寻儿子,终会失望,她儿子已从世上消失,只留一抹血痕及一枚留在她皮肤里的虫卵,用不了多久,虫卵成长,皮肤病变,似他儿子在她血液里,永远陪伴,生生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