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埋
夜深人静时,路上偶有几辆车在行驶。毛卷开着车来到城郊的一片密林中,她将车停在一条幽暗的小道旁熄了火。环顾一下四周,这里除了树木和杂草外,半个人影也没有。
毛卷不安的点上一根烟,每次不安时,她都会点上一根烟来定神。回头看了看躺在后座位上的女人,她正呼吸均匀地睡着。
毛卷急迫的大口吸着手里的烟,她的手有些发抖,她很紧张。
烟很快就吸完了,毛卷将烟按灭后下了车,在后备箱里拿出事先买好的军用锹,来到一处杂草不算多的空地上挖了起来。
空旷的密林间,可以听到虫叫声和树叶被风吹动的沙沙声,此时毛卷的心跳得有些强烈。
她边挖坑边朝车的方向看,她害怕昏睡中的女人醒过来,然后悄无声息地站在她身后,等她将坑挖好后,再狞笑着将她一脚踹下去,到了那时,恐怕就不见得是谁埋谁了。
其实毛卷用不着如此担心,那个女人已被她捆绑住手脚,即使女人睁开眼睛知道自己所在的地方,她也仍然叫不出声,她的嘴被毛卷用胶带封住了。
毛卷仔细琢磨着应该将坑挖多深可以活埋掉那个女人,坑挖浅了恐怕对方只要一挺身就能坐起来;若是挖深了,恐怕要挖到天亮了。
挖坑是一件体力活,毛卷早已累得浑身是汗,以至于她有些怀疑自己当初的计划是否有些欠妥了。
当初计划着要以这种方式来报复那个女人时,并未想到会如此艰难,还不如直接将女人扔进河里来得痛快。
不过转念一想,若是那样做,事后被发现的风险会很大,而且以那种方式结束女人的生命实在太便宜她了。想到这里,毛卷更加用力地挖了起来。
不知不觉间眼前已出现了一个小坑,毛卷顺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有微风吹来,带着一丝干燥的泥土气息。
最后坑终于挖好了,毛卷回到车前,将女人从车里费力地拖了出来。女人的头不小心撞到了车门上,毛卷吓得忙将她放下,借着月光,她看到女人只是微皱了一下眉,眼睛仍紧紧闭着。
毛卷松了口气,费力地拖着女人一步一步向挖好的坑走去,地面被女人的身体拖出一道长长的痕迹。
当毛卷将女人拖到坑旁后,她一脚将女人踹了下去,女人闭着眼睛一轱辘滚入坑中,毛卷也跟着跳了进去,她将女人的身体扳了过来,让女人面朝上躺着,然后她将一个事先准备好的吸管透过封住嘴唇的胶带插入女人的嘴唇中。
毛卷曾经看过一部电影,里面的凶手总是以各种残忍的方式杀人,但他都会让受害者以自残的方式给自己一次重生的机会。
这样的剧情给了毛卷一些启发,她也想给那个女人一次机会,于是她在超市顺手拿了一个喝酸用的极细的吸管,她想将女人埋在土中,让女人用嘴上的吸管呼吸,能不能有幸活过来,就要看她自己的造化了。
毛卷做完一切后,爬了上来,她一锹一锹将土填到坑中,连同女人嘴上的吸管一起被埋葬了。
坑填平后,毛卷在坑上来回踩了几下,使泥土更加坚固些,她又搬来一块大石头放在坑土上,让表面显得自然一些,大功告成后,她忙将长长的拖痕清理好后快步跑回车里。
毛卷从包里拿出烟点燃后重重地吸了一口,烟雾缭绕在她的脸上,她轻轻吐出一口烟,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袭来,她的嘴角浮现出了一抹神经质般的笑。
毛卷一边开车一边庆幸自己所在的城市还有这样隐蔽的密林,一切光线都要依靠月光。路很黑,两边茂密的树木将这条小道掩饰得很好,不会有人发现这里正埋着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会在泥土中翻腾一阵子,也许她会靠着自己的毅力活下来,也许她会因窒息而死,最后变成一堆白骨。
回到家后,毛卷连衣服都没脱便身心疲惫地倒在床上呼呼睡去。
二、女人
被毛卷埋在地下的女人因为无法呼吸而惊醒了,她的鼻孔里灌满了泥土,嘴被胶带封住,只有一个极细的吸管插在她的嘴上。
女人无法睁开眼睛,耳朵和鼻孔被泥土堵得严严实实,她不知道自己到底身在何处,只感觉越来越窒息。无尽的黑暗笼罩着她,使她处在崩溃边缘。
女人的双手、双脚被绳子捆绑着,她想大口大口的呼吸,可是嘴却被胶带封着,极细的吸管里也因她的吸气而灌进去一些泥土,将吸管的内部牵牵堵塞住了。
女人如同虫子般在土里奋力挣扎,无奈压在她身上的土像大山一样沉重,她不想就这样死去,她希望此时能有人来救她,可是她无法大喊出声,她发出的呜呜声连地面上的虫子都听不到。
女人挣扎的力量越来越弱,若是有光线,一定会看到她的脸已经因窒息而变成紫黑色。
最终,她没能战胜泥土的力量,她被活活的憋死在泥土中。毛卷若是知道了,一定会非常开心,这是她最终的目的。
毛卷其实并不认识那个女人,她对那个女人的印象完全还停留在一年前。那时毛卷正在路上闲逛,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人向她问路。
毛卷觉得那条街道正好是她所熟悉的地方,于是就指给女人看,女人仍是一脸茫然,她希望毛卷能带她去,毛卷看着眼前的女人一脸恳切的模样,她同意了。
当她在前面带路时,那个漂亮女人在她的头上一拍,毛卷只觉得自己的头部疼了一下,好象有人在拽她的头发,之后她便没了意识,完全任凭女人的摆布。
毛卷跟着女人坐了很多趟车来到一座南方城市,当她清醒过来时,发觉自己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屋子里坐着一对夫妻,女人看上去很凶,男人坐在一边抽着烟。
这个地方毛卷一次都没来过,这里没有她的家人和朋友,那两个人说着她听不懂的方言,而那个问路的漂亮女人却不知去向。
毛卷想要回家,却被屋里的女人拦下,她的嘴很臭,是很久没刷牙的那种臭。女人大声嚷着蹩脚的普通话:“我花钱把你买下,你还想走。告诉你,你现在已经是我买来的人了,以后必须叫我妈,叫他爸。”女人说着指了指身边的男人。
毛卷到这时才意识到自己被人贩子给卖了,并且卖到了一个离家很遥远的地方。
三、顺从
毛卷只想离开这里,远方的奶奶还在等着她回家,可是她却被关在了一个漆黑的小屋子里。那对夫妻不许她走出来半步,不管她叫喊声多大都没人来看她,只有吃饭时小屋的门才会开出一条缝,男人将饭放在屋子里后便迅速将门锁上。
无助的毛卷想以绝食来抵抗那对夫妻,只希望他们能放她回去,一天一夜过去了,毛卷早已饿得头昏眼花,那对夫妻并未因此放她走。
毛卷在夜里做了个恶梦,她梦到了奶奶在马路上找她,当她出现在奶奶的面前时,奶奶吓得连连后退,她举起手中的刀冲向奶奶,最后奶奶死在了她的刀下。
毛卷大叫一声从梦中醒来,她吓得浑身发抖,冷汗早已浸湿了衣服。
当男人再次来送饭时,毛卷没有再绝食,她拿起碗便狼吞虎咽的吃下了已经凉掉的饭菜。毛卷知道这样绝食下去她将永远也见不到奶奶,奶奶一定正在家里焦急的等着她回去。
被拐卖到这个地方一周了,毛卷都很安静的呆在小黑屋里,她决定不再反抗,只要能走出这个屋子,她就有机会逃出去。
男人见毛卷这一周来都很乖,他将毛卷从小黑屋里放了出来。刺眼的光线弄得毛卷睁不开眼睛,她伸手无力的挡在眼前,外面的阳光好暖。
此时男人开口威胁道:“你别打算逃走,这个地方的人都知道你是我家买来的,就算你走出这个大门,也会被抓回来。我们两口子也会供你吃喝,让你上学,你若是有歪主意,我还会把你送回这个小黑屋里。”
男人说的是当地方言,毛卷一个字也没听懂,但她知道此刻只有顺从他们,让他们放松警惕,自己才能有机会逃走。
男人将毛卷带到了一间屋子后,毛卷安静的坐在了小板凳上,男人坐在沙发上点了一根烟抽了起来。毛卷闻着喜欢的烟味儿,耳边听到男人在叹气,她抬头看了看男人,可怜巴巴的说:“叔叔,求你放我走吧,我的奶奶一定在家里等着急了。”
男人吐出一口烟后说道:“你以后要叫我爸爸,不能叫叔叔。以后你就安心在这里住,你奶奶你就别惦记了。”
毛卷眼泪汪汪的看着男人,她听不懂男人的方言,也许男人也听不懂她在说什么,看来求这个男人放了自己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晚上,女人回来后看到毛卷坐在板凳上发呆,男人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她一把将手里的皮包扔在沙发上,大声质问着男人,“你怎么把她放出来了,万一她跑了怎么办。”
男人一副早已习惯女人跋扈的模样,他站起来忙将女人按在沙发上说道:“这孩子现在已经很听话了,她说她不走了,今天还叫我爸爸了呢。”男人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
女人听说毛卷叫男人爸爸了,她半信半疑的看向毛卷,毛卷很适时的叫了女人一声“妈妈”,女人的脸上终于有了笑容。
女人问毛卷:“你多大?叫什么?”
毛卷胆怯地回答:“我叫张卷,今年10岁。”
女人说:“你爸叫毛祖林,我叫陈梅。你以前的名字不能再用了,以后你就叫毛卷吧。”
四、小猫
毛卷在这个家里住了一个月后,毛祖林给她找了一个学校,学校离她家很近,步行5分钟就到了。
毛卷每次放学都会在学校附近的草丛里逗弄一只小猫,那是一只小黑猫,身上的毛黑黑亮亮的,它的一双眼睛在黑暗处发出绿色的光,毛卷喜欢它。
后来毛卷终于将这只小猫抱回了家里,陈梅一开始很反对毛卷养它,她不喜欢带毛的动物,但毛祖林却说:“她愿意养就让她养吧。”
小黑猫每天白天都是一副懒洋洋的样子趴在阳光下睡觉,但到了夜里却是它活跃的时候。
它每天夜里都会在屋子里上蹿下跳,扰得陈梅和毛祖林都睡不好觉,只有毛卷睡得很沉。当初同意毛卷养猫的毛祖林后来也对此有了烦感,他决定将这只猫扔掉。
陈梅是个很凶的女人,夜里睡不好白天她便没了精神工作,回到家她便经常对毛卷发脾气。一次吃饭时,陈梅在饭里吃到了一根黑色的毛,开始她以为是头发,仔细一看竟然是小黑猫的毛,气得她摔下筷子就是一顿大骂:“你这贱丫头,连个饭都做不好,成心想害死我是不是,竟然在饭里加猫毛。”
毛卷仍在吃着碗里的饭,仿佛这一切都与她无关。陈梅更加生气,她拽着毛卷的衣服将她拉到小猫的食盆处。
小猫正在吃东西,陈梅一脚将它踢开,“给我吃了它。”陈梅指着猫食盆让毛卷吃掉带着一堆猫毛的猫食。
毛卷的怒气在心里升腾,她抬头瞪向陈梅,却被她一巴掌扇得眼冒金星。
“还反了你了,竟敢瞪我。好啊,你不吃是吧,我看你吃不吃。”说完她便将毛卷的头用力按了下去。
毛卷转头看向毛祖林,希望他能在此刻挺身而出帮她说话,可是她看到的却是毛祖林的一脸无动于衷。
毛卷的头被按在了猫食盆里让她无法正常呼吸,她并没有挣扎和反抗,就如同一个躯壳般趴在了地上一动不动。
陈梅觉得不太对劲,她将手拿开,毛卷仍在地上趴着,她的肩膀在上下抖动着,像是在哭。
毛祖林终于站了起来,他觉得实在不应该对待一个10岁的孩子,毛卷一定是被陈梅的凶相吓哭了。当他将毛卷抱起来时,他却看到毛卷那沾着猫食的脸上没有一滴眼泪,她没有哭,反而在笑。
毛祖林有些呆住了,他不明白被如此对待的毛卷为何还会笑得出来,也许这也是一种极端害怕后所出现的一种状态吧。
夜里,毛祖林和陈梅都已睡下,这个夜里小猫没有再在屋子里上蹿下跳,他们听到了小猫一声凄利的叫声后,一切都归于平静。
两人这一晚睡得很沉,即使小猫的叫声就在他们耳边出现,他们也没有将眼皮睁开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二天当毛祖林醒来后,他看到床上、被子上还有他们身上全是血。他头皮发麻的一下子坐了起来,这才看到在陈梅的脸旁竟放着一只血肉糊模的小黑猫的尸体。
他明白了,这一定是毛卷在夜里干的,一个10岁的女孩子竟然能做出如此残忍的事,他还是头一次看到。
陈梅醒来时睁开眼第一个进入视线的是一个血肉模糊,黑黑的东西,仔细一看竟然是小黑猫的尸体,她的嘴里发出了惊恐时那歇斯底里的尖叫声。
从这件事之后,毛祖林和陈梅都有些恐慌了,陈梅也不敢再对毛卷发脾气,她害怕了。
五、发明
毛祖林是个电工,业余时间在家里修家电,通过这项手艺,他在这里赚了一些钱。
他对于修理电器近乎一种痴迷的状态,有时没有生意上门,他便将自家的电器拆毁再重新修好。
为此陈梅没少跟他吵,而他总是像一个没有脾气的人,哄着陈梅,直到哄得她不再喋喋不休,家里的电器不知被他反复折腾过多少回。
毛卷每次看到毛祖林在修理电器时,都想跟着学习,以便将来可能用得上。但毛祖林给她的答复却是“不行”。他仿佛将这些视如宝贝般不许毛卷碰,更不想她学去自己的手艺。
毛祖林看毛卷再三恳求自己教她这门技术,于是他对毛卷提出一个条件,那就是让毛卷必须在两天内将两本书里的机械原理背会,否则免谈。
毛祖林本以为这样就可以难住毛卷,毕竟她只是个10岁的孩子,这些机械原理就连大人都不可能在两天内完全弄懂。
两天后,毛卷拿着自己床前的小闹钟来到毛祖林的面前,她将小闹钟狠狠摔在地上,然后又拿一个小锤子将闹钟砸坏。毛祖林刚要发脾气,却见毛卷捡起零件便重新拼装起来。最后,闹钟竟被毛卷奇迹般修好了。
毛卷平时不爱说话,她用实际行动告诉毛祖林她已经弄懂了书中的知识,毛祖林无奈只好教她维修家电的技术。
毛卷很聪明,在毛祖林的传授下,已学会简单修理一些小收音机。她觉得只会修理不如自己发明一些东西,比如可以电人的防盗钱包。
毛卷总听陈梅说一些小偷偷钱包的事,她就想先发明一个电流不大的防盗钱包来试试,若是成功了,她再将电流改大一些,可以致人送命的那种。
在这个家里,毛卷无时无刻不想着如何离开这里,但在离开前,她要做一件大事,那就是将这屋子里的一男一女杀死。
毛卷为了达到自己最终的目的,她发明了一个可以导电的狗食盆。她所住的周围总有一些狗叫声,这让毛卷每次听到都特别的烦。
一次她将一个导电的狗食盆里放入几块火腿肠,然后拿着它来到邻居家的狗面前,趁四下无人,她将盆放下。
原本还有些警觉的大狗闻到面前火腿肠的香味后凑了上来,舌头刚碰到盆上,便被强烈的电流击倒,在地上抽搐几下后便不动了,它的身上还冒出了一股焦糊味儿。
毛卷满意的跑回家,周围没人看到这里发生了什么,狗主人得知自家狗死后,伤心的同时在门口大骂半个小时,可惜他找不到害死狗的凶手。
有了这次的成功,毛卷更加对自己的发明有信心了。
六、残杀
不知不觉间,毛卷在这个家里已经住了一年。一天夜里,毛祖林正在上厕所,突然厕所灯一下子灭了,周围漆黑一片。毛祖林想可能是灯坏了,明天白天再把它修好。
当毛祖林回过身时,他的头嗡的一下,不知什么时候毛卷出现在他的身后,她正拿着手电筒照着自己的脸,那样子就像鬼一样。
“干什么你,大半夜不睡觉站在那吓人。”毛祖林气愤的冲着毛卷吼着,他想用这吼声驱赶心里刚刚的那一丝恐惧和窘迫。
“停电了,你要不要手电照明。”毛卷仍用手电照着自己,在那束光线中,她的嘴一开一合,面无表情的说着诡异的话。
“不需要,快回去睡觉。”
毛祖林余气未消,他看到毛卷转过身去,仍在用手电照着自己,嘴里小声嘀咕着:“你要不要照明,照明……”
翌日,毛祖林和陈梅说了头天夜里的事,陈梅有些担忧的说:“这孩子是不是有夜游症?还是她精神不好?当初买她的时候咱也没看出来有什么异样,可是自从小猫的那件事之后,这孩子都表现真的很诡异。”
这段时间,每次陈梅起夜时都能看到毛卷在洗衣服,有时盆里的水被染成了血红色。当陈梅问她大半夜不睡觉在这洗什么东西时,毛卷都回答是在洗血衣服。
陈梅听到“血衣服”这三个字时,她想起了那只血肉模糊的小黑猫,难道一个11岁的孩子,真的在夜里出去杀人?她不敢想象自己花钱买来的孩子会是个杀人凶手。
可让这对夫妻俩没想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毛卷在皮包里装入了一个可导电的装置,里面的电流很大,足以电死一个人,而这个皮包是陈梅一直在用的。
毛卷让陈梅当了一把实验品,当陈梅将导电的皮包拉锁打开时,一股电流从她的手指传递到全身。她躺在地上不住的抽搐,毛卷站在旁边神经质的笑着,过了一会儿,陈梅便翻着白眼死了。
毛卷将陈梅的尸体拖到了厨房,然后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来到门外,她在门口站了一会儿,那里没人经过。毛卷满意的又回到厨房,案板上有把锋利的菜刀,这是她前几天磨出来的。
毛卷已经用这把菜刀杀了两只小狗,那几天夜里她洗的衣服上染的就是小狗的血。
毛卷举起菜刀对着陈梅的脖子一刀砍下去,锋利的刀将陈梅的头从脖颈处分离开。血溅得到处都是,毛卷的脸上也被溅上了血。
她将陈梅的头拎到了冰箱前,打开了冷藏室的门,将之放了进去。陈梅的血一路滴答着淌了一地。
七、病人
早在一周前,毛祖林便因毛卷夜里的反常举动而找到自己的一个朋友,那个朋友是做私家侦探工作的,毛祖林向他讲述了毛卷的这些问题后,朋友说这可能是精神病的前兆。
毛祖林委托朋友帮他打听毛卷被卖到他家前的经历,一周后朋友打来电话,朋友的话顿时让毛祖林感到头皮发麻。
朋友在电话中说:“毛卷的原名叫张露,她并不是大家所看到的这样小,实际上她不是10岁,而是32岁,她只是得了一种长不大的怪病。
”毛卷在25岁时曾亲眼目睹自己的亲生父母被人残忍杀害,而那个杀人凶手本想对她下手时,以为她只是个孩子,便起了恻隐之心没有杀她。可从此她却精神失常,得了精神分裂症。没发作时和正常人没什么区别,一旦发作,后果不堪设想。
“毛卷还有个年迈的奶奶,却被她在发作时用菜刀砍死了,她被送去了精神病院,一年前她在医院里不知用什么方式将一名看管她的医生弄死后,从精神病院跑了出来。
”你们两口子买她的时候,正是她刚跑出来的第二天。她是个相当危险的人物,我劝你们最好尽快将她送回精神病院和报警。“朋友的话让毛祖林的心如坠无底深渊,他万万没想到和他们共同生活一年之久的孩子竟然是个32岁的精神分裂者。
毛祖林马上给陈梅打电话,可她的手机关机了,急坏了的毛祖林一边打电话报警一边开车快速往家奔去,结果到家后惨剧发生了。
当警方赶到时,毛卷已不知去向。他们在勘察现场时找到了一个笔记本,上面的内容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内容是:从院里出来的感觉真好,他们都说我有病,可我与那些病人不同,我的智商很高,我懂发明,后院的那条狗本来很凶,但它被我训服了。我要它吃掉这两人的尸体,它很开心,它还挺护食呢。呵呵……
不知那个被我埋掉的女人现在是否已经变成了一堆白骨,我还真得感谢她,若不是她将我拐卖到这座城市,可能我现在早被抓回院里了。呵呵……不过可惜,凡是惹恼我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这个女人竟用药水拍我的头,导致我的头皮每天都奇痒无比,最后都挠出了血,那一小块头皮上的头发也慢慢都脱落光了。我这个爱美的人怎能允许自己的头上留下这样的疤?不得不说这座城市的密林修建得很好,活埋她时都没人发现。
相信这个屋子里的两人已经开始怀疑我了,我说过惹恼我的人都没好下场。离开前我会将这个屋子炸掉。那只狗可真乖,现在它的肚子好鼓啊。呵呵呵呵……
警方看着笔记本上写的有些凌乱的笔记后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只狗,莫非狗的肚子里有炸弹?他们的耳旁仿佛已经听到炸弹的滴答声了。回头一看,一只大狼狗正吐着舌头站在后院窗边哈着气,它的嘴裂得很大,像是在笑。
”不好,快撤。“一名警察忙大声喊着。他们急忙撤出了屋子10米远,就在下一秒,轰隆一声,尘土飞扬,整座房子被烧毁了,幸好撤得及时,没有人员伤亡。
警方按照笔记本中写的那片密林去寻找被埋的尸体时,在一个上面压着大石头的地方挖出一个腐烂的尸体,那正是毛卷活埋掉的女人。
尸臭味儿从坑中向上飘来,警方看到女人的双手双脚被绳子捆绑着,嘴被胶带封着,那上面还插着一根极细的吸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