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二是个非常迷信的人。一天,他上网时看到这样一个帖子——你想见鬼吗?他很好奇,就打开了帖子。帖子的内容如下:
“大家是否想见鬼?我这里有个老方子——很灵验的。如果你够胆的话,可以按我的指示去做。不过,以后若出现什么后果,请自己负责!”
下面便是发帖人列出的“见鬼”所需的几个步骤:
“1:首先,你要买一只没有任何杂毛的纯种黑狗。”
“2:在一个漆黑的晚上,你一个人在家不停地用鞭子抽它,让它始终用愤怒的眼神看者你。”
“3:事后你带着狗去屠宰场,要屠夫当面把它杀了。然后,亲手把狗眼挖出来。”
“4:挖出来的狗眼放进一个里红外黑的袋子里,捆紧。回家的路上需不停的念,我想要见鬼,我想要见鬼。如此反复,直至家中。”
“5:把袋子放在家里一个不见光的地方藏起来。”
“6:一个星期后,将袋子取出,然后拿出眼睛吃了它。这时你会先感到一阵恶心,再照照镜子,就能见到鬼了。”
王二看到这里半信半疑,他忽然想起,自己家附近就有个黑狗市,每逢周末,总会聚集了大量的人和狗进行交易,自己何尝不试一试呢?
这天,也正好是个周日,想到这,王二忙去了狗市,然后精挑细选,买了只钟意的卷毛大黑狗。
回到家,他开始着手准备起各种道具:抽狗的鞭子,里红外黑的袋子,接着打听最近的屠宰市场,花钱雇杀狗的刀手。一番忙碌,等将所有的工作都做完,已经是两个礼拜后的事情了。
这天,又是个周日,王二起床后迫不及待地从床底下翻出一个袋子。从中取出两粒乒乓球大小的物事,然后闭上眼睛,生吞下去。果然,他感到一种剧烈的恶心。
接着,王二胆战心惊地来到镜子前,左看右看,镜子里除了他之外,连个鬼影子也没有。王二不甘心,锁了门去到外面。他先后去了城里的公墓,事故频发的街道口,甚至是几家殡仪馆,仍然是一无所获。
晚上,王二回了家。
他打开电脑,忿忿然地开始查找两周前看过的那个帖子。终于,帖子找见了。
他一路浏览下去,只见帖子底下全是一片对“变态”发帖人的漫骂。并且王二发现,留言里竟然有一个跟自己有过相同经历的ID,在陈述自己的受骗经过,控诉楼主的无耻行为。
而就在这个留言下面,王二见到了楼主唯一的一条回复。
“见鬼。你竟然因为自己愚蠢的好奇心,残忍地杀害了一只无辜的小狗。这种事都干得出来,你还算人吗?谁说我在骗人!楼上的这位请重新去镜子前看看,里面的是人是鬼!”
再往下看时,众口一词的漫骂没有了,所有的回复都在重复着同一句话:见鬼!见鬼!!见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