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小爱/文)
一想起每天早上那班电车,我便浑身无力。
我的住处距离上班的公司相当远,搭电车是最快也最省钱的方式,否则开车、堵车加上找停车位,既花钱又花时间。但在上班高峰搭电车,除非打算迟到,否则绝对会挤得像沙丁鱼。
我看着头顶的电子屏,车子快到站了,月台上的人不是盯着电子屏,便是举起手臂看表,然而,有两个人却吸引了我的目光——并不是他们长得有多奇特,实际上他们看来是再普通不过的两个上班族,我好奇的是,其中一人拿着两个一模一样的公事包。
“早。”其中一人注意到我的目光,向我打了个招呼。
我有些尴尬,毕竟盯着人看并不是什么礼貌的事。
“赶上班还真痛苦,不是吗?”他偏着头向我看了一眼。
“嗯。”
“有时候人总是想把事物压缩起来。”
“是啊。”我不置可否地应了声。
“企业用人,也只是想把工作压缩给一个员工,这让他们好掌控。”
“哦,是这样吗?”
“跨领域、通才,都只是他们压榨员工的借口。”
“嗯哼。”我并不是很同意他说的,但我没打算争辩。
“像这电车,若不是‘他们’掌握着我们这些上班族,大家何必挤着上车呢?”
我想他指的“他们”,是老板吧。
我稍伸个懒腰,抿着嘴不让哈欠打出来。
“伸展是对的,人不应该被压缩。”他又说话了。
我开始觉得我是不是碰到一个……嗯,该说是哲学思想浓厚的上班族吗?
“人总是喜欢把可掌握的事物压缩起来,包括自己。”
“是。”(:http:///转载请保留!)
“就连电脑也是,zip的发明,正是人想要掌握资讯的某种表现吧。”
“不过发明zip的人,他的生活一团乱,也早早就死了。”我反驳他。
“也许这正是他不甘于被压缩制约?”他拍了拍自己的手,“但也许他自己的生命还是被压缩了呢?压缩不只是物质和空间,也包括时间呢。”
我被他给搞乱了,一早起床脑筋还很钝,待会儿上司要开会,我还是别耗掉脑力才是。
电车到站了,里头的乘客被挤得脸都贴在玻璃上了,
“看样子,我们还是得挤一挤了。”
刚和我聊天的那男人吁了口气,拍拍他旁边的像是他伙计的人。
我看见他拉开公事包,里头还有几张脸。
没旁人注意,那伙计随即卷入那公事包里。我还听到些啪啦的折骨声。
那人合上公事包,拍了拍,转头对我笑笑。
“看样子位子是够了,”他拿着公事包钻进车厢,“你不上车吗?”
我看看表,摇了摇头。
我决定搭下班车。
拖鞋(火枫狐心/文)
拖鞋其实是个很奇妙的物件。它不过是一块绑了绳子的软垫,却可以让人舒服地穿着到处跑。想去哪里,脚一套就可以动身,省事又方便。但是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种经验,算是拖鞋的一个缺点吧?那就是有时候走在安静的地方,拖鞋拖在地上的声音,会让人有种被人跟着的错觉。
也许,那不是错觉。
住在国外的公寓有一个好处,不管住几层楼,绝大多数房租都包水电,而且还有电梯坐。有一天晚上,我念书念到一半,觉得离念完还有一段时间,想去买杯咖啡吃个夜宵再继续挑灯夜战,于是套了拖鞋穿了外套就出门了。
当我出门时,不知为何竟然听到两个关门声。走向电梯的时候,听到后面有脚步声,我也不以为意,可能刚好有人也要出门。平常碰到邻居我都会打个招呼,可如果同样是东方人时,多半都是自视颇高的香港人,他们没打招呼,我也不想碰软钉子,见面点头就好,所以我就没回头看。
我进电梯以后,按住开门钮,给人一个方便。可是等了一会儿,隐约听到脚步声,却没有人进来。反正不赶时间,我探头出去看看是准,也让他知道我在等,结果发现没人在。想想,大概是我的拖鞋拖在走廊的地毯上给我造成的错觉吧,于是,我就转身进电梯里面了。
进电梯时我差点儿摔倒。地上突然多了一双拖鞋,整整齐齐,在按钮前面放得好好的,好像有个隐形人站在按钮前面准备操作电梯一般。刚刚我进来的时候有这双拖鞋吗?因为平常走路不注意脚下,我也记不起来了。反正过去曾在电梯里发现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袜子、夹克,甚至有教人操作股票的书,一双拖鞋也没什么。
下到一楼准备出电梯时,眼角往拖鞋瞄了一眼,它竟然变成朝向我——前端对着我,两只拖鞋摆成一个“八”字。
对自己的短期记忆力没信心的我,惊疑之下,只能安慰自己说刚才本来就这样,是我自己i己错而已。我一边歪着头,一边往咖啡店走去。回来后,我坐了另外一部电梯,也把那双拖鞋的事情忘记了。
过了几天,也是差不多近午夜的时候,我正聚精会神解一道需要精细地逻辑思考的问题。当我完全没有头绪,正在抓头发的时候,室友的猫突然在旁边叫了起来。平常有空我是会跑去欺负它一下的,比如骗它要喂它,然后丢一句“骗你的”就走开。可是我现在没空,只想叫它闭嘴。
转头一看似乎不太对,它平常会追着隐形的东西在墙角跳来跳去,可是这次它却对着转角处我看不到的地方嘶吼。平常它对我够凶了,可是我也没看过它凶成这样,全身毛发直竖,杀气腾腾的,如临大敌般。我好笑地大声问我室友在对猫做什么,问了以后才想起室友回家去了。
反正坐了许久也该站起来走走,我就去抓猫来玩。走到那边,蹲下来摸猫的时候,眼角突然瞄到那双拖鞋。
这下子换我全身毛发直竖,只感觉到一阵冷颤从脖子冲到头顶,背上的汗毛顶着衣服,怪不舒服的。
又是那双拖鞋,那天晚上神秘出现在电梯里的那双拖鞋。
这是什么情况?我心里想。旁边猫咪示威的嘶吼好像回答着我:“来者不善。”
虽然毛毛的,可我还是把那拖鞋捡起来,用塑胶袋包着丢进垃圾桶。眼不见为净。
进门的时候,发现室友的拖鞋垫在一份报纸上,并不记得她以前有这个习惯。我将报纸抽起来看,赫然看到一张凶杀分尸案的现场照片。虽然死者的身体上罩着白布,可是旁边染了血的、与我刚刚丢掉的一模一样的拖鞋就在照片中,似乎在向我伸冤一样。
当我转动着僵硬的脖子回头看时,发现我与室友的六双鞋子加拖鞋,此时全部鞋尖向着我,成“八”字的摆法。
突然有种……被包围的感觉。
戌狗(狂海龙少/文)
写这篇文时,我正在狗肉馆吃狗肉。
中国的生肖其实有颇多忌讳,比如不食本命生肖之类。
当然,大约这些事情仅有古人们在谨守,时光冲去了很多,就像我在之前不只一次提到的,人本饕餮。
我是九四年生的,属狗,吃着狗肉,颇不自然。
写多了恐怖小说,难免有些担心,虽然只是想想,但还是出了一身冷汗。然而这种恐惧并没有持续多久,我的思绪便被打断了,因为院内传来了一声声犬吠。
狗肉馆中,传出犬吠声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来的这家狗肉馆的狗肉是在屠宰场处理后送来的。也就是说,这里不可能有活狗。
那么,狗叫声是哪里传来的呢?
我是一个恐怖作者,所思所想难免有些思维偏向。
第一种可能:这个狗肉馆里有些拥有生命的非生命体。
第二种可能:这里有个严重的精神病患者。这个想法相对并不成立,因为我听到的犬吠并不是一声。
第三种……”
抱歉,我不再继续想下去了,我跑了出去,在街角狠狠地吐了起来。
我说,我发现的狗叫声是从我肚子里发出来的,你信吗?
这不重要,我是一个恐怖作者,失态后很快镇定了下来。我在想,为什么刚刚狗肉馆里不是每个人的肚子里都有犬吠声呢?
一对路过的母子给了我答案。
“妈妈,我想吃狗肉。”
“傻孩子,你属狗的,吃狗肉的话,狗便会复活,吃你的肚子……”
狗肉馆内,犬吠声少了,传出的是一声声惨叫……
鬼节(小魔咒咒/文)
王小王死在鬼节那天,哥们儿赵小赵有些害怕,之前王小王总跟他说最近比较邪门儿,不知道是不是被鬼缠上了,死在这一天,不知会不会有什么特别的说法?
赵小赵之所以害怕,是因为自己的家乡有个传说:要是有人告诉你喜事,你是分享不到他的喜气儿的;但如果一旦有人把不好的事情告诉你,说不定那些不好的事儿也会降临到你的头上。
所以这两天赵小赵很是紧张,连掉几根头发都会怀疑是不是被鬼剃头了。
这天,赵小赵接到一个电话,几年没见的老同学李大力来出差,得知赵小赵孑然一身,想在他家借宿几天。
赵小赵正巴不得找个人陪呢,而且记忆中的李大力块大膘肥,满脸横肉,应该是个阳气很重的厉害角色,有他陪自己,那些不干不净的东西肯定不敢沾自己的身。
在火车站接到李大力时,赵小赵一下子泄气了:几年没见,李大力竟变得弱不禁风、病病歪歪的,还一脸的胡子拉碴,哪里还有当年的气派?
看到赵小赵惊诧的样子,李大力忙解释说是工作累的,提着简单的行李跟赵小赵回了家。
晚上,二人免不了推杯换盏一番,都有点儿晕乎乎的,早早就上床休息了。
赵小赵虽然上下眼皮直打架,但一直努力保持着清醒,说真的,他不太确定眼前呼呼大睡的李大力和当年的李大力到底是不是同一个李大力。
墙上的挂钟敲了12下,头痛欲裂的赵小赵起来找水喝,居高临下地瞅了瞅李大力,这一瞅不要紧,他发现李大力的脸竟然变成了王小王的,还双眼直勾勾地望着赵小赵,嘿嘿笑着说:“哥们儿,我是王小王啊。我妈非把我的骨灰送回老家,可是哥们儿我想你啊。还好你这个同学是我老乡,我借着他的身子回来看看你。哟,你的裤子怎么湿啦?”
迷宫隔间(卧斧/文)
刚踏进办公室,他就愣了。
他在小公司里奋斗了大半辈子,不景气的风轻轻一吹,小小的公司就跟着摇晃起来。他慌忙地央求老板:“我替公司卖命了这么多年,有妻小要养、有房贷要扛,公司可不能说垮就垮呀。”老板拍拍他的肩,真挚得让他热泪盈眶:“放心,在这种境况之下,只有小公司能够屹立不倒。”
言犹在耳,但周末一过,他一早到了公司,却发现大门已经被法院封条理直气壮地霸占了。
中年转业不容易,幸好他瞧见这家跨国大企业的征人广告,在一楼会客室面谈、到七楼人事部领资料,直到正式上班的今天,他才第一次踏进巨大的办公室。
自动门在身后无声地关上他抬眼看着小公司里从未见过的办公隔间在跟前交错,一时间觉得自己完全不知所措。
“找哪位?”不知何时,一名女子出现在他身边。
女子清爽利落的套装打扮,让他当下觉得自己好像是走错家门的邋遢醉鬼。他擦擦汗,伸伸脖子,讷讷地不知该说些什么才是。
她凑过头来,瞥了眼他捏在手上汗湿变形的报到文件:“哦,新同事?”他点点头,任由她把资料拿了过去。她翻翻那叠资料,对他点点头道:“我带你到座位去吧。”
他低着头跟着她的脚步在纵横的办公隔间中穿梭行走。办公室很大。她的声音从前头传来:“隔间的摆置有点儿复杂。不过别担心,只要待个一两天,你就习惯了。”他们在一个座位前头停了下来:“喏,就是这儿。”她说,“你先忙,我不吵你了。”
发了会儿愣,他才想起自己忘了道谢,环顾四周,她已然不知去向。
刹那间,他有种被人遗弃在迷宫中央的心慌。
几天后,他发现只要搞清楚自己座位和厕所怎么走,其他的其实无关紧要。
自个儿的座位,挣钱温饱的地方;厕所,生理发泄的场所。找到通往这两处的路,生活就过得下去。
但,生活,从来就不会这么简单。
他发现自己愈来愈注意那天替自己带路的女间事。有趣的是,虽然这位女同事对其他年轻男同事常常声色俱厉,但却似乎对他颇有好感。他有时会觉得这大概是中年怪叔叔色迷迷的胡思乱想,有时却又会认为,自己的确比年轻人多了点儿成熟的魅力。
有一次他们不期而遇,愉快地聊了起来,一路走回她的座位。他觉得自己如沐春风,仿佛年轻了十几岁。
突然,他听见自己放在办公桌上的手机响起。
他抬起头,隔间迷宫的影像撞进他的瞳孔。他猛然发现,自己不知道怎么回去。
他终于深刻认识到,迷宫无所不在。
要不是前公司恶性倒闭,他不会明白,之前所有的打拼,只是在迷宫里绕着没出息的死巷子;要不是家人打来的那通手机适时响起,他不会发现,对女同事的迷恋正在慢慢地将自己诱进没有出口的迷宫。
所幸,一切都过去了。
周末,他独自在公司加班直到深夜,合上最后一份卷宗时,他用心满意足的疲惫姿态长叹口气,自忖,虽然进公司较晚,但凭着自己的努力及以往的经验,绝对可以升迂得比别的同事快。这回绝对不再迷路了。
他收好东西,走向遥远的大门,办公隔间缓缓地长高。悄悄地把办公室隔成迷宫。他不可思议地看着这些变化,冷汗直流。
难道我永远走不出自己的迷宫?
他惊恐地张大嘴,却吼不出半点儿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