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局,我有一位警察朋友。
一天傍晚,这位朋友找到我,说有一件差事让我去干。
我问什么差事。朋友说守夜,并告诉我,有一个小伙子被杀了,但发现尸体时天已很晚,不能及时进行尸体解剖,于是尸体停在野外,明天再作调查。
对死人我倒是不怕,只是……
“我们不会让你白守的,我们会付给你报酬,一个晚上,两百块。”
两百块对一个靠工资过日子的我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再说朋友的面子也不好不给,我答应了。
我们一共是三个人。
小伙子躺在一块门板上。上面蒙了白布。在他旁边,搭着一个简易棚子,里面放着被褥。
我们走进棚子,说了一会儿话,就睡了。睡了没多久,我忽然有点内急,便起身去外面方便了一下。回来时,银白的月光下,我忽然发现那块白布在动。我好奇地揭开白布,一下愣住了:小伙子睁开了眼睛,而且嘴里发出了痛苦的呻吟声。毫无疑问,小伙子没死,他从昏死中醒过来了。
小伙子让我扶他起来,接着让我送他去医院,说胸前刀口子痛得厉害,他得去包扎一下。
我答应了,并提出让我们三个人一块送他去。
小伙子摇摇头,说不用,他自己能走,并且医院就在前面不远,一个人足够了。
看我有些迟疑,他又说道:“我不会让你白送的,我给你钱。”说着,拿出四张百元大钞,硬塞进了我左边的口袋。
半个小时后,我们来到了那家医院。医院规模不大,属乡村级的。走进去后,里面有十几名医护人员,而且,小伙子同他们很熟,一一打过招呼。然后对一个年纪较大的医生说道:“王医生,快给我包扎一下吧,我被人捅了,刀口子痛得厉害。”
王医生和两名护士对他的伤口作了处理,然后说道:“小李子,看你平日蛮老实的,怎么跟人打起架来了,还动了刀子。告诉你,伤口再过去半公分,你就没命了。”
小伙子辩解道:“不是我,是他们……”
从医院出来,小伙子提出带我去打斗的现场看看。
我说天这么晚了,那有什么看头,不去。
小伙子很固执,并说那里的风景很美,又有月亮,去看看,你不会后悔的。说完又要去摸钱。
我赶忙答应说,去,去,你不用再给钱,你已经给过了。
大约四十分钟后,我们到了那里。这里确实很美,有清亮的小溪,有古朴的石拱桥,还有几株千年古松。只是,这地方显得偏僻了一些。
从那里回来,我提出,小伙子既然没死,并且伤口又作了包扎,干脆回去睡得了,免得在这荒郊野外睡着不舒服。
小伙子不答应。他的理由是:如果他自己回去了,这件事就会被认为是一般的斗殴,警察就不会认真去查,去抓凶手。
“所以,我现在还不能回去,我得继续躺在这里,等明天警察来了再说。”说完,小伙子冲我淡淡一笑,躺在门板上,盖上了白布。
我进棚睡了。
第二天天刚亮,那位警察朋友就带着助手来了。同他们一块来的,还有一位法医,他是负责尸体解剖的。
我迎上去,对警察朋友说道,不用进行尸体解剖了,小伙子没死。
“没死?这怎么可能呢,昨天抬他来这里时,他的身体都僵硬了。”
说着,朋友几步奔过去,揭开白布看了一下。然后又返回来,伸出手掌在我眼前晃晃,说道:“你没事吧,怎么说胡话呢?”接着告诉我,说小伙子死了,并且身上已经出现了尸斑。
我不信,跑过去一看,果然,小伙子死了。我还看到,小伙子胸口的淤血已变成了黑色的血块。
我感到很奇怪,于是说了昨晚发生的事。接着,我就带着他们去那座医院。
医院到了,我吓出了一身冷汗。那里根本就没什么医院,只有一座破庙。在庙的不远处,还有十几座荒草萋萋的坟茔。
“快说,昨晚他还带你去了哪儿?”朋友似乎想到什么,急声问道。
“去了打斗的现场。”我回道。
“快带我们去看看。”
现场倒还是昨晚那个模样。在这里,我还看到了一大摊血迹和几个人留下的脚印以及死者挣扎时抓断的树枝、杂草。朋友和他的助手立马开始拍照和寻找案发时凶手留下的蛛丝马迹。然后,朋友告诉我,小伙子的尸体是在别处找到的,但这里才是真正的案发现场。
接着,朋友又问道:“昨晚,他还说了什么?”
“没说什么了。”我回道,“对了,他还给了我四百块钱。”
“钱呢?”
“放在左边的口袋里。”
接着,我去左边的口袋摸钱,但摸出来的却是四张用黄表纸做成的纸钱。
我的腿一软,瘫在了地上──毫无疑问,昨晚,我遇到鬼了。
但更奇怪的还在后头,两天后,我那位警察朋友和他的助手根据现场得到的线索(鞋印和凶手抽刀时不慎从口袋中带出来的一张留有他本人字迹的小纸条),顺藤摸瓜,很快就抓到了凶手。那是小伙子的两个朋友。那天,小伙子从外地打工回来,身上带有一笔现金,那两个好逸恶劳的朋友见财起意,把他诓到这里,下了毒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