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墓盗尸人
重逢
那一年,殡仪员、房东、费蒂斯和我四个人每天晚上都要在德本汉姆“乔治”酒家里的一个小包间聚会。有时候人会更多,但是无论风霜雨雪,我们四个都不曾缺席。费蒂斯是个醉醺醺的英格兰老醉汉,看得出他受过教育,还有一些财产,因此过着悠闲的生活。他是几年前来到德本汉姆的,那时他还年轻,在那里仅仅生活了几年,就被接收为城市居民。他的蓝色羽纱斗篷是当地的一件古董,犹如教堂的尖顶。他在“乔治”酒家的行为、缺席教堂的活动、暴饮暴食,还有声名狼藉的坏脾气,当然都成了德本汉姆理所当然的热门话题。他总是有些模糊的激进观点,还曾摇摇晃晃地拍着桌子强调过他对宗教的疑惑。他喝朗姆酒,通常是一晚上五杯。在“乔治”酒家里,他都是右手擎着酒杯,处于一种令人伤感的酒精饱和状态。我们都叫他医生。大家推测,他受过医学方面的专门训练,会拿捏、接骨、治脱臼。除了这些细节方面外,我们对他的性格和身世便一无所知了。
一个漆黑的冬夜,九点后,房东谈了起来:“乔治”酒家有一个病人,是邻居,有名的业主,他是在去议会的路上突发脑溢血病倒的。一位著名的伦敦医生已经收到了电报,他要到这里来,对刚刚开通铁路的德本汉姆来说,有这样出名的医生来还是第一次。我们大家都为此事感到兴奋。
“他来了。”房东装好烟斗,点燃后说道。
“他?”我说,“谁?那位名医?”
“正是他。”房东回答。
“他叫什么?”
“麦克法兰大夫。”房东说。
费蒂斯已经快灌完第三大杯酒了,时而昏昏欲睡,时而茫然地看着四周,但房东最后一句话似乎唤醒了他,他重复了两遍“麦克法兰”这个名字,第一遍语气安静,但第二遍时似乎突然爆发了。
“是的。”房东说,“那就是他的名字,沃尔夫·麦克法兰。”
费蒂斯立刻清醒过来。他双眼睁得大大的,声音异常清楚,洪亮而又沉着,言语诚挚而且有力。我们全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惊呆了,就好像看到一个死人复活一样。
“请再说一遍!”他说道,“我刚才没有注意听你说话。这个麦克法兰是谁?”
听完房东说话后,他却说道:“这不可能,这不可能,我很想亲眼看看他。”
“你认识他吗,医生?”殡仪员喘着气问。
“但愿这不可能!”他答道,“然而名字是个很奇怪的东西,也许是同名同姓。告诉我,房东,他老吗?”
“呃……”房东说,“他肯定不是个年轻人,他的头发都已经白了,但他看起来比你年轻。”
“但是他比我大,比我大几岁。”他拍击着桌子说道,“你们在我的脸上看到的是朗姆酒——朗姆酒和罪恶。也许这个人心态轻松,消化很好。良心!听我说。你们认为我善良、年老、是一个得体的基督徒,不是吗?不,我不是,我从不伪善。伏尔泰如果站在我的立场,他都会说伪善之言。但是——”他在秃顶的脑袋上猛地拍了一下,“尽管我的头脑清晰又敏捷,但我仍然弄不清楚。”
“如果你认识这位名医……”一阵可怕的沉默后,我斗胆说,“我认为你不会像房东那样对他有什么好评价。”
费蒂斯没有回答。
“是的。”他突然说,“我必须亲眼看看他。”
又一阵沉寂后,楼上的门猛地关上了,楼上传来一阵脚步声。
“就是那位名医!”房东喊道,“快点,你就能看到他了。”
从小包间到“乔治”酒家的门口不过两步之遥,宽阔的橡木楼梯几乎通到街上,在门槛和楼梯底部之间只能放下一块土耳其地毯,此外就再也放不了其它任何东西了。但是就在这个小小的空间里,每晚都是灯火辉煌,有来自楼上的灯和指示牌底下巨大的信号灯发出的光,还有酒吧窗户里射出的柔和灯光。这样,“乔治”酒家向冷冰冰的大街上的过路人耀眼地自我推销。费蒂斯步伐稳健地走向那个地方。我们紧随其后,看见这两个人碰面了,面对面地站着。麦克法兰很机警,且精力旺盛。虽然他精力充沛,但他的白发让他的脸显得苍白、平静。他的衣着考究,穿着精细棉布料和雪白的亚麻布料制成的衣服。他戴着用珍贵材质制作的金表链、纽扣和眼镜。另外,他还戴着一条宽大的领带,白底上点缀着淡紫色的小斑点,胳膊上搭着一件驾驶时穿的舒适皮衣。毫无疑问,这些年来他享受着富足的、受人尊敬的生活。这与我们客厅里的酒鬼形成了鲜明对比——秃顶、肮脏、满脸粉刺、穿着一件破旧的羽纱斗篷。他们在楼梯下碰面了。
“麦克法兰!”他喊道,声音很像传令者,而不像是朋友。
这个名医突然停在了第四个台阶那里,好像惊异于这种过分亲密并多少伤害到他尊严的称呼。
“托蒂·麦克法兰!”费蒂斯再次喊道。
那个伦敦人几乎站不住了。他飞快地看了一眼面前的这个人,惶恐不安地望了望他的身后,然后战战兢兢地低声说道:“费蒂斯!是你!”
“嗯!”费蒂斯说,“是我!你以为我也死了?我们的交情不会这么容易就中断的。”
“安静,安静!”那个名医叫道,“安静,安静!这次碰面真是意外——我能看得出你失掉了男子气概。坦白而言,一开始我几乎认不出你。但我很高兴——很高兴能有机会遇到你。不过我们匆匆一见就必须告别,因为我的马车正在等我,我不能误了火车,你可以——让我想想——对了——你可以告诉我你的地址,我会很快让你得到消息的。我们必须为你做点什么,费蒂斯。我想你已经捉襟见肘了吧,但我们必须从长计议,就像我们曾经在晚餐时所唱的那样。”
“钱!”费蒂斯喊道,“你的钱!从你那里得到的钱我已经扔到雨中了。”
麦克法兰医生说话时带着某种优越感和自信,但这少见的坚决拒绝,让他第一次感到不知所措。
一丝可怕的丑陋神情闪过他那张庄重的脸庞。“我亲爱的伙伴,”他说,“随便你怎么样,我就是不想听从你的摆布。我不会强迫任何人。我会给你留下我的地址,但是——”
“我不想要——我不想知道你的藏身地。”对方打断他的话,“我听到了你的名字,我想这可能是你。我希望知道,上帝到底是否存在,现在我知道并不存在。滚蛋!”
他站在地毯中间,在门口和楼梯之间一动不动。那位伟大的伦敦医生,为了脱身,被迫从侧边走。很显然,他一想到这种耻辱,就犹豫了。他虽然身穿一件白衣服,但眼睛里闪着危险的光。然而正当他还犹豫不决时,他注意到他的马车夫正在从街上窥视这不寻常的场景,同时瞥见了从客厅里出来,匆忙挤进酒吧的一角的我们。有这么多证人在场让他立刻决定逃跑。他蜷缩在一起,掠过那块壁板,像蛇一样向大门飞奔而去。但他的苦难还没有完全结束,因为就在他即将通过时,费蒂斯抓住他的胳膊,低声,却又非常痛苦地、清晰地问道:“你又看见他了?”
那位来自伦敦的著名医生大声尖叫起来,他把问话的人撞到在地,双手举过头顶,飞快地逃出了门,就像一个被人发现的贼一样。我们还没动,马车就朝着车站疾驰而去。那个场景如梦幻般结束了,第二天,仆人发现他在门口摔碎的金质眼镜。就在那个不寻常的夜晚,我们都站在酒吧窗户旁边屏住呼吸,费蒂斯也在,他镇定、脸色苍白,神情坚定。
“上帝保佑我们,费蒂斯先生!”房东用他那惯常的口气说道,“这一切是怎么回事?你说的事情很奇怪。”
费蒂斯转向我们,依次看了看我们。“你们要是能沉住气的话,就会看到。”他说,“那个麦克法兰不会轻易混过去的,那些干过坏事的人已经悔之不及了。”
接着,他还没有喝完第三杯酒,也不等另外两杯,就跟我们告了别,走了出去,在旅馆的灯光下走到黑暗的夜色中。
我们三个人回到包间,那里有通红的炉火以及四支洁白的蜡烛。当我们简要回顾了一下发生的事情后,最初因惊奇而产生的震撼马上变成了好奇。我们谈到很晚,这是我所了解的在“乔治”酒家最近的一次聚会。分手时每个人都各自怀着一定要证实的想法。我们近期要做的,便是寻访我们这位受谴责的同伴的过去,并且了解他与那位伟大的伦敦医生之间的秘密。不是自夸,我的同伴们没有一个能比得上我。也许现在再也不会有其他活着的人向你讲述下面这样邪恶而又不自然的事了。
多年以前
费蒂斯年轻的时候在爱丁堡的学校学医。他很有天赋,能很快学会听到的东西,并且能轻而易举就用自己的话表述出来。他在家里很少学习,但在老师的面前他总是很有礼貌、专心致志、聪明过人。老师们都认为他是勤奋、记忆力好的人。不仅如此,令我惊奇的是,当初他的外表深受欢迎。那段时期,学校从外面聘请了一名校外的解剖学老师(在此我用字母K来指代他),他的名字后来人尽皆知。K先生那个时候的名声正如日中天,这一方面是由于他的天赋和谈吐,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对手——大学教授的无能。至少学生们比较信任他。当费蒂斯得到这个辉煌的名人的青睐时,他认为,别人也认为,他已经奠定了走向成功的基础。K先生不仅锦衣玉食,而且是一名很有成就的教师。他不仅喜欢精心备课,而且还能巧妙地引经据典。费蒂斯在这两方面都很有能力,理所当然值得他重视。两年后,费蒂斯便成了班里半正式的第二实验示教者或次级助教。
就这样,阶梯教室和讲堂里的工作就落到了费蒂斯的肩上。他要负责房屋内外的清洁以及引导、管理其他学生。其中,他的部分职责是提供、接收、分配各种物体。正是由于最后这件事——那时非常敏感,K先生才为他提供了住宿,住在与解剖室同一条巷子里,后来又在同一座大楼。经过一夜的吵闹与兴奋,他的手依然在颤抖,视觉依然模糊朦胧,那些脏兮兮的亡命私商们会在冬日黎明前的黑暗时刻,把他从床上叫起来。他们是来送供解剖用的尸体的,他为这些声名狼藉的人打开门,帮他们卸下悲惨的重负,支付他们污秽的钱。等他们走后,他便独自一人守着这些充满敌意的尸体。他总是从这样的情景中退回来再睡上一两个小时,以弥补晚上的睡眠不足,为白天的工作养精蓄锐。
生活在这些尸体间的人不可能不害怕,但他却毫不畏惧。他对别人的命运一点都不感兴趣,而成了自己欲望和卑贱野心的奴隶。最后他变得冷漠、轻率、自私。他仅存的一点点审慎以及被误称的德性,让他不至于去酗酒,或者去干应该受到惩罚的盗窃之事。另外,他还想要赢得老师和同学的尊敬,不希望名声扫地而惹人注意。因此,在学业方面出名成为了他的一大乐事,而且日复一日,逐渐形成了对主人K先生无懈可击的阳奉阴违。作为对白天工作的补偿,他晚上总是放浪形骸,粗鄙不堪。当那种平衡被打破之后,他所谓的良心便得到了满足。
尸体的供应一直困扰着他和他的老师。宽敞繁忙的教室里,供解剖者使用的原材料总是短缺,这类必须的交易不仪令人不快,而且还给所有的相关人员带来危险的后果。K先生的原则是,在进行这类交易时,绝不提任何问题。“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他过去常说,而且重点强调的是“钱”。这有点亵渎神灵。他告诉他的助手:“为了‘良心’,不要提出任何问题。”没有人知道这些尸体是不是由杀人犯提供的。如果有人告诉他这一事实,他也许会恐惧地退缩不干了。然而,如此严重的事情,他竟然言语平淡,这本身就是对礼貌的冒犯,而且会对处理此事的人产生诱惑力。那些黎明前来到他这里的恶棍们脸上表现出的卑鄙的、令人憎恶的神情总是让他吃惊。他在内心把这件事情清晰地放在一起,也许会得出结论,他的老师作出的轻率忠告过于邪恶,过于绝对。他明白自己的职责,简而言之就是三个方面:接收运来之物、付款和把人们的视线从犯罪证据上转移开。
一个十一月的早晨,这一潜规则受到了一次突如其来的考验。头天晚上,他因为牙疼,整夜都没有合眼——就像笼中的困兽一样在屋内逡巡,或者狂躁地倒在床上——最后终于在这种情绪中睡着了,这以后心神不宁的睡眠常常伴着整夜的痛苦,然后他被三四声重复的、带着怒气的声音惊醒了。月光淡薄而明亮,冷风伴着霜花,天有点冷。当小镇还在沉睡时,一阵不确定的骚动已经拉开了白日喧闹的序幕。盗尸人比平时来得晚,他们似乎异乎寻常地急着要走。费蒂斯半梦半醒地掌灯带着他们上楼,他迷迷糊糊地听到他们带有爱尔兰口音的喃喃的诉苦声。当他们剥下黑色的商品上的粗布麻袋时,他抖了抖身体,准备付给这些人钱。就在这时,他偶然看到了死者的脸。他惊跳起来,举着蜡烛走近了两步。
“万能的主啊!”他喊道,“这是简·加尔布雷斯!”
那些人并未回答,拖着脚步向门口走去。
“我认识她!我认识她!”他接着说道,“她昨天还活得好好的呢!她不可能死,你们一定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弄到这具尸体的!”
“先生,你完全弄错了。”其中一个人说道。
其他人全都虎视眈眈地看着费蒂斯,想赶快拿到钱。
面对明白无误的威胁和毫不夸张的危险,他退缩了,结结巴巴地说了些理由后,他缓慢地付给了他们钱,看着这些可恶的来访者离开。当他们一走,他就急忙去证实自己的猜测。尸体上十几处确切的标记显示她就是前一天和他玩笑的那个姑娘。他惊恐地发现,她有曾经被人强暴过的迹象。恐惧围绕着他,他跑进自己的房间躲避起来。在那里,他将刚才看到的情景回忆了一遍,冷静地思考了K先生的指示和自己介入这件事的危险。最后,在极度的迷茫中,他决定等待他的直接上级——班级助教的意见。
这位年轻的医生名叫沃尔夫·麦克法兰,他是所有那些从不考虑后果的学生中最讨人喜欢的人。他聪明、浪荡、肆无忌惮,曾去国外旅游和学习过。他仪态优雅,并且是运动场上的英雄,滑冰和打高尔夫球的技术高超,他衣着得体大胆,他拥有一辆双轮马车,饲养了一匹强壮有力的千里马。他和费蒂斯关系亲密。的确,他们在职位上的相互联系,需要他们在生活上拥有某种共同点。当解剖用的尸体不足时,这两个人便会乘坐麦克法兰的双轮马车到很远的乡下去,去造访并亵渎某个孤独的墓地,并在黎明前带着他们的战利品返回到解剖室。
就在那天早上,麦克法兰来得比平时早了点,费蒂斯告诉了他这件事,并讲述了自己惊慌的原因。麦克法兰查看了尸体上的印痕。
“是的。”他点头说道,“这看起来很可疑。”
“那么,我该做什么?”费蒂斯问。
“做什么?”对方重复说,“你想做什么吗?我要说,沉默是金。”
“其他人会认出她来!”费蒂斯反驳说,“她就像罗克城堡那样出名。”
“希望不是这样。”麦克法兰说,“如果大家都知道好,就说你不知道。明白吗?只能到此为止了。实际上,这种事已经有很长时间了。如果这事传出去,你就会让K先生背上邪恶的罪名,你自己也会陷入麻烦。我也会那样,如果你真那样做的话。我想知道的是,我们每个人该如何去看待这种事情,或者说在基督徒证人席上我们该为自己说些什么。就我来说,有一件事是确定无疑的——那就是,所有解剖用的尸体都是被谋杀的。”
“麦克法兰!”费蒂斯叫道。
“听听!”对方讥讽道,“就好像你从来不曾察觉此事一样!”
“察觉是一回事——”
“证据是另一回事。是的,我懂。我和你一样,对出现在这里的东西感到非常遗憾。”他用手杖轻轻敲了敲尸体。“对我来说,下一件最明智的事情就是不去辨认它。”他若无其事地加上一句,“我不,但你可以,如果你乐意。我不强迫你,但我认为,一个懂得人情事故的人会像我那样去做的。我还要说,我想这就是K先生想通过我们的手去寻找的东西。问题在于,他为什么要挑选我们两个人去做他的助手呢?我的回答是,他不需要老太婆。”
所有人都用这种语调去影响诸如费蒂斯这样的年轻人。他同意效仿麦克法兰。可怜的女孩尸体被及时切割了,没有人注意和辨识出她。
一天下午,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后,费蒂斯走进一家很受欢迎的酒店,看到麦克法兰正和一个陌生人坐在一起。那是个小个子男人,脸色苍白阴郁,眼睛墨黑色。从外貌看,他似乎很像有知识、有教养的高雅人士,但他的举止言行却推翻了这种印象,进一步熟悉之后,就可以发现,他粗俗、卑鄙、愚蠢。但很明显,他控制着麦克法兰,对他颐指气使。简短的讨论或延误都令他火气冲天。这个最无礼的人当场对费芾斯产生了好感,纠缠着要他喝酒,并且以不同寻常的信任向他讲述了他的过去,如果他所说的话有十分之一是真实的,那么他也是个非常讨厌的无赖。费蒂斯因为受到如此有经验的人的注意而使虚荣心得到了很大的满足。
“我自己很坏。”陌生人说,“而麦克法兰是个孩子——我叫他托蒂·麦克法兰。托蒂,再给你的朋友叫一杯。”
“托蒂恨我。”他又说,“噢,是的,托蒂,你恨我!”
“不要叫我那个讨厌的名字。”麦克法兰咆哮道。
“听听!你看到过老朋友之间动刀吗?他想把我浑身上下捅个遍。”陌生人说。
“我们医生有一个更高明的方法。”费蒂斯说,“当我们讨厌一个呆板的朋友时,我们就把他给解剖了。”
麦克法兰猛然仰起头,好像对这个笑话不屑一顾。
下午过去了。格雷,那个陌生人,邀请费蒂斯跟他们共进晚餐。他点的菜非常奢华,整个酒馆都轰动了。晚餐结束时,他要麦克法兰买单。他们告别时已经很晚,格雷已不胜酒力。怒气冲冲的麦克法兰并未喝醉,他还在想他被迫花掉的钱和受到的侮辱。费蒂斯摇摇摆摆地回到家,脑子里虽然有不同的液体在唱歌,却一片空白。第二天,麦克法兰旷课了。费蒂斯一想到他正陪着让他难以忍受的格雷在酒馆间穿梭,就窃笑起来。一下课,费蒂斯就忙着到处找昨晚的那两个同伴,但是没有找到,所以很早他就回到房间,上床睡觉了。
早晨四点钟,熟悉的暗号声吵醒了他。他下楼来到门口,吃惊地发现麦克法兰和他的双轮单马车待在那里。一个他非常熟悉的、可怕的、长长的包裹放在马车上。
“什么?”他喊道,“你一个人出去了?你是怎么搞到的?”
但是麦克法兰粗鲁地让他安静,命令他赶快动手。当他们把尸体抬到楼上,放在手术台上时,麦克法兰准备离开,但他突然停住了,似乎在犹豫。转过来,他对费蒂斯说:“你最好看着他的脸。”他的语气有些拘谨。
“你最好看看。”他又重复道。费蒂斯盯着他,显得迷惑不解。
“你在哪里搞到的?怎么搞到的?什么时候?”费蒂斯喊道。
“看他的脸。”这是唯一的回答。
费蒂斯愕然了,心里疑惑重重。他一会儿看着那个年轻医生,一会儿又看着那具尸体,最后,他猛然醒悟般掀开了尸体面部盖的布。他几乎已经预料到了眼前的景象,但还是为这残酷事实而惊骇。在酒馆门口告别时,那个人还衣冠楚楚,酒足饭饱,现在却直挺挺地僵死在这里,赤裸裸地躺在粗糙的麻袋布上。目睹此景,费蒂斯内心的恐惧被唤醒了,没有经过理性思考,他突然有了这样一种想法,这想法在他脑子里回响:他所认识的那两个人本应躺在这些冰凉的手术台上。然而这些想法是其后才出现的。面对如此重大的挑战,他一点儿准备也没有,他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同伴。他不敢看他的眼睛。听到他的命令后,既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还是麦克法兰自己先打破僵局。他静静地走到他身后,把手轻轻地、坚定地放在他的肩膀上。
“或许有个头部,理查森就可以解剖了。”他说。
理查森是一名急着要解剖人体头部的学生。麦克法兰没有回答,这个杀人凶手继续说:“说到生意,你必须付我钱。你明白,帐目必须相符。”
费蒂斯感觉到自己的灵魂再次发声。“付给你钱!”他喊道,“为那个东西付你钱?”
“当然,你必须付给我钱。无论如何,无论怎样,你都必须付我钱。”对方回答道,“我不能白给,你也不能白要。这是又一个像简·加尔布雷斯那样的例子。错误越多,我们越要装作是对的。老K的钱放在哪里?”
“那里。”费蒂斯沙哑地说,并指了指放在角落里的碗柜。
“给我钥匙。”对方镇定地说,并伸手去拿。鬼故事
稍一踌躇,一切已成定局。麦克法兰无法抑制紧张的心情,他摸着手里的钥匙打开碗柜,拿出放在一个格子里的钢笔、墨水和一个账册,然后从一个抽屉里拿出应得的钱。
“看这里。”他说,“这是支付的报酬——你诚实的第一个证据,也是你安全的第一个步骤。现在进行第二个步骤。把这笔款子记入账册,然后你就可以藐视魔鬼了。”
接下来的几秒钟,对费蒂斯来说最为痛苦。但是这段时间极其有效地遏止了他的恐惧,任何困难都迎刃而解,如果能避免与麦克法兰面对面的争吵的话。他放下手里一直举着的蜡烛,安静地在账册中记下日期、种类、交易数额。
“现在……”麦克法兰说,“最公平的是你把钱装入口袋。我那一份已经拿到。顺便说一下,一个人一旦走运,口袋里就会有几先令的外块——这种事有点丢人,不过这种事情有一个管理规定。不宴请,不买贵重的毕业班纪念册,不清理旧债。借入,但不借出。”
“麦克法兰!”费蒂斯依然嘶哑地说,“为了让你受到束缚,我已经把脖子伸到绞索里了。”
“为了让我受到束缚?”麦克法兰喊道,“噢,听我说!为了自卫,你可以去做你必须要做的事情,就像我密切注视这个问题时那样尽力。倘若我遇到了麻烦,你会在哪里?这第二个小问题显然是从第一个演变而来的,格雷先生是加尔布雷斯小姐的继续。你不能开始,然后停止。如果你开始了,那就必须一直干下去。这是真理。邪恶的人决不会洗手不干。”
一种可怕的黑暗感觉和命中注定的叛逆紧紧地抓住了这个不幸的学生的灵魂。
他们干活的时候,身上的衣服全都湿透,而且贴在了身上。此刻,随着双轮马车在深深的辙印间颠簸,放在他们两人之间的那个东西一会儿倒向你,一会儿倒向我,不断循环。每次当这个可怕的东西接触到自己时,他们都本能地以越来越快的速度把它从自己的身旁推开,这个过程很自然地开始影响两人的情绪。麦克法兰颇为不快地嘲笑了几句农夫的妻子,但说出来的话很空洞,并被沉默吞噬。这个不近人情的重负依然来回挪动,不时把头靠放在他们的肩上,那块湿透的粗麻袋布冷冰冰地拍到他们的脸上。费蒂斯不禁打个寒颤。他瞥了一眼包裹,似乎它比刚才大了一点。乡下的任何地方都能听到农家狗发出的悲惨叫声。他越来越坚信,某种不近人情的奇迹已经完成,某种难以形容的变化已经发生在死尸上,正是由于惧怕邪恶的负担,狗才不停地嗥叫。
“看在上帝的面上。”他费了很大的气力才说出话来,“看在上帝的面上,让我们有点亮光吧!”
麦克法兰也受到这种情绪的感染。尽管他没有回答,但他停下马,把缰绳递给同伙,跳下马车,走到前面把仅存的那盏灯点着了。这时,他们还没到通向奥根丁尼去的十字路口。
雨依然下得很大,好像又在发洪水。在这样潮湿黑暗的情况下,点灯是非常困难的。当闪烁的蓝色火焰最终移向了灯芯并开始燃烧时,双轮马车的周围扩散出朦胧的亮光,使两个年轻人彼此可以看清楚,也能看清楚跟他们在一起的那个东西。大雨使得覆盖在尸体上的粗麻布袋凸凹不平,尸体轮廓毕现,头部与四肢区别开了,肩部平展。他们的眼睛紧紧盯着车上这个可怕的东西。
麦克法兰一动不动地站了一会儿,举着灯,一种莫名的恐惧感包围着他,就像一个紧紧裹在尸体周围的湿漉漉的床单一样,费蒂斯惨白的脸绷得紧紧的,无意义的恐惧不断涌入他的大脑。但他的同伴首先采取行动来阻止他。
“那不是女人。”麦克法兰低声说道。
“我们装进袋子里时还是个女人。”费蒂斯低声说。
“拿着灯。”对方说,“我一定要看她的脸。”
当费蒂斯拿来灯时,他的同伴解开了粗麻袋布上的绳子,取下了盖在头上的东西。灯光清楚地照在阴暗的、五官端正的脸上。这张脸他们太熟悉了,它经常出现在两个年轻人的梦中。伴随着一声惨叫,两人都从自己那边跳了下来,灯掉到地上碎了,火也熄灭了。马儿被这突如其来的骚动惊了,带着双轮马车和唯一的乘客,朝爱丁堡方向疾驰而去。那个乘客就是死去的、已被解剖的格雷的尸体。
“我的上帝!”他喊道,“我做了些什么?我是什么时候开始被任命为班里的助教——冠冕堂皇,这其中的危害在哪里?佣人需要职位,佣人可能已经得到了它。他是否经历过我现住的处境?”
“我亲爱的伙计……”麦克法兰说,“你真是个孩子!你受到了什么伤害?如果你守口如瓶,你会有什么伤害呢?你知道人生是什么吗?我们是由两部分人组成的狮子和羔羊。如果你是一只羔羊,你就得像格雷或简·加尔布雷斯那样躺在这些手术台上;如果你是狮子,你就会像我,像K,像世界上所有那些有智慧、有勇气的人那样驾驭生活。刚刚开始你就踌躇了。看看K!
“我亲爱的伙计,你聪明,有勇气。我喜欢你,还有K,他也喜欢你。你天生就具有领导才能。我以我的荣誉和人生经验向你保证,从现在起,三天之后你就会像一名高中学生看喜剧一样去嘲笑这些吓人的东西。”
说完,麦克法兰就离开了。他驾着他的双轮马车沿着狭窄的小巷疾驰,以便在天亮之前隐藏起来,只留下费芾斯一人在那里独自忏悔。他无比痛苦,惊恐地发现自己正陷入无止境的怯懦之中,并且发现自己一再退让,已经从麦克法兰命运的仲裁者变成了从他那里领取报酬的无助从犯。那时,他宁愿用全世界来换取勇敢,但他并没有勇敢起来。简·加尔布雷斯的秘密和每日记录中令人诅咒的内容让他闭嘴。
数小时过去了,他开始上课。可怜的格雷的躯体被分配给一个又一个学生,没有人说什么。理查森幸运地分到了格雷的头。在自由使用的铃声敲响之前,费蒂斯惊喜而颤抖地观察他们已经朝安全走了多远。
他一连观察了两天,心情一天比一天轻松。
到第三天时,麦克法兰出现了。他说他生了一场病。他竭尽全力指导学生,要弥补耽误的时间。特别是对理查森,他给他提供最有价值的帮助和建议,而学生听了实验演示老师的夸奖后大受鼓励,雄心勃勃,似乎已经胜券在握了。
不到一周的时间,麦克法兰的预言成真了。费蒂斯已经不再感到恐惧了,并且忘记了自己的卑鄙。他开始以自己的勇气为荣耀,并在脑中以这种不健康的荣耀来组织回顾这些事情。他极少见到他的帮凶。当然他们也在课堂上碰面,一起从K先生那里接受命令。有时他们私下说上一两句话,麦克法兰从始至终都非常友善、快活。但他总是避而不谈他们共同的秘密,甚至当费蒂斯低声告诉他说自己已经背叛了羔羊与狮子共命运时,他也仅仅微笑着示意让他平静。
后来,出现了一次让两人再次合作的机会。K先生解剖用的尸体又告急了。学生们很着急,而供应及时一向是这位老师的骄傲。就在这时,传来消息,格伦科斯的乡下墓地有一个葬礼。时间对这个地方似乎不起作用,多少年过去了,它仍和现在一样,处在交叉路口,远离喧嚣的居民区,埋葬的深度有几英尺,墓地边有六棵茂盛的香柏树。附近山坡上传来绵羊的叫声,两边的小河在流淌——有一条河在流经小圆石时发出欢快的歌声,另一条河静静地从一个池塘注入另一个池塘,风吹在正开着花儿的、年代久远的、巨大的栗树上,发出了阵阵响声,每七天一次的钟声和唱诗班领唱着的那古老的曲调,是唯一打破乡村教堂周围宁静气氛的声音。掘墓盗尸人是不会被任何圣洁和虔敬所阻止的。他们职业的一部分就是蔑视和亵渎坟墓的卷轴、喇叭,以及敬仰者和悼念者踩踏出的小径,死者亲属供奉的祭品和镌刻的碑铭。在乡下,血缘和感情将整个教区联结在一起。在这种地方,在自然流露出的尊敬之情面前,无动于衷的掘墓盗尸者最关心的是怎样容易又安全地完成任务。他们借着灯光,紧张而匆忙地挥舞着铁锹和鹤嘴锄。而那些早已埋进土里的尸体则指望着能以不同的方式转醒过来。棺木被强行打开,裹尸布被撕开,令人悲伤的遗骸用粗麻袋布包起来,慌乱中,在没有月光的偏僻小路走了几小时后,尸体就会展示在一群张着大嘴的男孩面前。
就像两个贪婪而残酷的人突然攫取一只濒死的羔羊那样,费蒂斯和麦克法兰打算到那座碧绿、安详的墓地中去胡作非为。这里埋葬着一个农夫的妻子,她活了六十岁,以奶油技术高超和举止虔诚而远近闻名。她半夜被人从墓穴中挖了出来,一丝不挂,被带到了那个遥远的城市——她曾经穿着最好的衣服光顾过那个城市。她那无辜而又庄严的肢体将要被展示在解剖学家最后的好奇目光下。
看她的脸
一天傍晚,这一群人披着斗篷,准备瓶子,然后就出发了。雨肆无忌惮地下着一一冰冷的倾盆大雨,时不时会吹过来一阵风,但倾盆的雨水抑制着它。到盘尼奎克这段路,一路幽静沉默,他们要在那里过夜。他们停了下来,把工具藏在离墓地没多远的一片浓密的灌木丛里,然后在“渔翁之家”停了下来,在厨房炉火前吃了点儿面包片,喝了一点威士忌,还喝了一杯淡色啤酒。到达目的地之后,他们藏起双轮马车,喂饱了马,并安顿好它,然后这两个年轻的医生便在一个隐蔽的房间里坐了下来,享用这所住宅所能提供的最好的晚餐和美酒。灯、炉火、打在窗户上的雨点,还有他们眼前的令人战栗的、不合时宜的工作,这些都为他们享用这些食物增添了趣味。每喝一杯酒,他们的情谊就随之加深。不久,麦克法兰把一小堆金币放到了同伴的手中。
“一点小意思。”他说,“这些微不足道的薄利在朋友之间不值一提,应该让它像烟斗里的火光一样转瞬即逝。”
费蒂斯把钱放进口袋,大声鼓掌表示赞成。“你是一个哲学家。”他叫道,“认识你之前我是一个笨人。你和K一一你们之间,我敢发誓,你将把我变成一名男子汉。”
“我们当然会的。”麦克法兰赞同道,“一个男子汉?我告诉你,那天早晨我就需要有男子汉来支持我。有些40岁的人,块头很大,吵吵闹闹的,却是胆小鬼,他们看到这种东西后会觉得恶心。但你不一样,你头脑冷静,我注意过你。”
“呃,为什么不呢?”费蒂斯自我吹嘘起来,“这不关我的事。一方面,我得到的只有烦恼,另一方面,我还指望你的感谢之情,你看不出来吗?”说着,他拍了拍口袋,直到里面的金币响起来。
听了这些不愉快的话,不知何故,麦克法兰感到有些惊恐。也许他后悔如此成功地教育了这位年轻的同伴,但他没有时间打断,因为对方在不停地吹嘘着自己:
“重要的是不害怕。现在,你和我之间,我不想被绞死一一这是事实。但说实话,麦克法兰,我生来就轻蔑一切。地狱、上帝、魔鬼、正确、错误、罪恶、犯罪以及所有引起人们好奇心的东西,它们可以吓住孩子们,但世上的男人,就像你和我这样,轻视它们。想想格雷吧!”
此时,天色渐晚。按规矩,双轮单马车点着两盏明亮的灯,绕到了门口。这两个年轻人结了账后便上路了。他们声称要去皮布尔斯,于是就朝那个方向驶去,直到驶出城外的无人之地。他们熄了灯,回到出发地,选了一条偏僻的路朝格伦科斯驶去。四周很静,只能听到马车的声音和不停下着大雨的“哗哗”声。夜非常黑,不时出现的白色大门和围墙上的白色石头照着黑暗中很小的一块地方,指引他们行进。但大部分时间只是试探和摸索着前进。他们小心谨慎地穿过沉闷的黑暗,艰难地到达了幽暗孤寂的目的地。在横贯附近墓地凹下去的树林里,最后的一丝光线也无济于事,他们只能划燃火柴,又点亮了马车上的灯。这样,在不停滴雨的树下和晃动着的巨大黑影的包围中,他们走向了实施深重罪孽的地方。
他们两个人干这种事都很有经验。用铁锹挖了不到二十分钟,他们就听见了棺材盖上传来的沉闷的声音。他们站着的那个墓穴差不多齐肩深,墓穴紧挨着高地的边缘。为了能更好地照明,他们把双轮马车上的灯挂在一棵树上,那棵树就在陡峭河岸的边缘。巧得很,麦克法兰的手指被一块石头弄伤了,他毫不在意地把那块石头扔过头顶,那块石头恰好打在了灯上,传来一声玻璃的碎裂声。周围一下子暗了下来,接着是交替的沉闷铃声,这是灯落到岸上弹起时发出的响声,还有偶尔撞到树上发出的声音。有一两块石头被下落的灯带动,滚向深谷。然后是一片沉静,犹如暗夜又恢复了其主宰作用。他们竖起耳朵,除了听到雨水随着风飘荡,稳稳地落在几英里的开阔田野上发出的响声外,什么也没有听到。
他们即将完成这件他们认为最好在天亮之前完成的令他们憎恶的差事。棺材被掘出并被砸开,尸体被塞到雨水湿透的粗麻布袋里,抬到双轮马车上,他们一个人坐在车上照看尸体,另一个人拽着马顺着墙和灌木丛摸索着往前走,直至来到“渔翁之家”旁边的宽阔的大路上。这里有微弱的、照亮范围却很广泛的光线,他们像欢呼黎明的到来一样欢呼,然后加快速度,朝着通往城里的方向飞奔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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