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夜很深,就连网吧这样喧闹的地方也是安静的,顺着角落包房里敲敲打打的声音看去,男孩的脸被电脑屏幕映得惨白,双手却灵活地游走在键盘上,眼看最后一关就要闯过,突然,男孩眼前一黑,随之而来的是全身毫无预兆地痉挛,最后,他的身体以最痛苦的姿态僵硬在了网吧的沙发椅上。
这本是再平常不过的一个夜晚,只是这一夜,刺耳的铃声在深夜的网吧响起。
“妈妈看好我的我的红嫁衣,不要让我太早太早死去,啊—— 啊—— 啊——”女孩嘶哑的声音在网吧徘徊,那声音似乎有穿透力一般,即便带着耳机,仍有许多人听得到。
深夜沉睡的人本就讨厌被打扰,尤其还是那样诡异的铃声,睡在隔壁包房的男人恼怒的吼道:“你他妈要死了是不是。”
男人的声音引起了网吧许多人的侧目,但包房里的人却一点反应都没有。
气愤于里面人的态度,隔壁包房的男人道:“想死,老子成全你。”说着他一把拉住包房的门把手,可是那门似乎被什么牵扯着,他拽了几下都没全部打开,最后收不住暴脾气,他用尽力气狠狠一拽,包房的门瞬间打开,随着门开的一瞬间,自包房里飞出了一团东西,正落在男人怀里。
那东西是粘的,热的,落在他怀里时,还在有力地跳动着。不知道那东西是什么,他托起来就着网吧昏黄的灯光看去,只见那鲜红的东西正往下滴着血,形状与晚上母亲一点点切碎为他心肺汤的那颗猪心一样,只是不同的是,这颗还在跳动。
“啊——”随着一声尖叫,男人扔掉手里的心脏。即便落在地上,那颗心仍旧在动,仿佛是僵硬地趴在包房里的男孩死前最后的挣扎,而他身边已经响了很久的手机屏幕上,不停闪现着“妈妈”两个字。
1.
莫臣接到电话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市局法医科的灯依旧亮着,摆在他面前的是一具已经解刨完毕的尸体,女孩死于窒息,却不是外部的,似乎为了让她的窒息看起来自然些,有人从口腔用柔软的糯米团堵住了她的气管。可惜行凶的人并不知道,人死之后一切消化器官都会停止运动,这块糯米团会永远留在尸体里,所以凶手不算聪明。
看着盘子里那块深红色的黑糖糯米团,几个钟头滴水未进的莫臣咽了咽口水。市局法医科有个变态的男法医,在这个城市都不是秘密,为了找到死者死前的真相,他会在尸体最细微的地方找到线索,甚至许多情况下,他还会做出许多出人意料的事情,比如尝试那些死者死前吃过的东西,打碎死者胃粘膜内留下还未消化掉的食物,然后模拟人的消化系统,以推测死亡时间。
为此近乎所有人他是个疯子,有时候只是比疯子有理智那么一点点。
“正阳路的网吧,有案子,你来看下,调一些一手资料。”电话那边的是莫臣的大学同学,也是市局刑侦科的队长,于箫。
揉着皱在一起的眉峰,忙了几天没睡的莫臣道:“大哥,我几天没睡了,我要助手过去。”
“别,还是你自己来吧,我发誓,只要你来,绝对不会失望。”
呸了一声,莫臣道:“你那次不是这么说。”
“这次是真的,死者的心被人从身体里拽出来了……”
对于一个法医来说,再没有什么比一个新鲜的案子对他的诱惑更大,开车带着助手赶到正阳街的网吧时,网吧外围满了人,拿着验尸的箱子走进网吧前,莫臣习惯的扫了一眼围观的人,一位著名的犯罪心理学家曾说过,人是这是这世上最胆小的动物,他们一旦做了什么亏心的事情,最怕的就是被发现,所以一场命案发生后,害怕被发现的凶手有百分之六十会在现场附近徘徊。
进了网吧,一股扑鼻的血腥气飘来,顺着那味道闻去,刑侦科科长于箫就站在死者所在的包房外,见莫臣来,才要说什么,就见他径直的走向落在地上心脏。
躺在地上的心脏因为离体时间较长,呈舒张状,而从地面喷溅的血来开,心脏落在这里的时候心肌仍在抖动,所以四周会有小范围的喷血,戳了戳那颗完全死掉却牵连着大部分血管的肉坨,莫臣舔了舔手指的味道,血是腥甜的,带着些铁锈的味道,应该是用铁器取出的,起身,走进死者所在的包房。
因为是夏天,死者穿着一件很薄的T恤,后胸口的位置呈血洞形,打开手电,自胸口看去肋骨以不正常的断面向内折断,而几根肋骨的折断面上,还挂着丝状的肉。
关掉手电,又看了一眼包房的门把手,淡然的法医皱了皱眉头,门把上有一个铁钩,如果他没记错,这样的铁钩应该是早市上卖猪肉的肉贩才会用的那种悬挂内脏的钩子。可是这钩子怎么会在这里。
见他皱眉头不解的样子,女助手苏贞道:“头儿,不然我先来?”
摆了摆手,彻底把现场交给助手,莫臣自包房退出来,冲着等在外面的于箫道:“死者什么背景?”
“小康之家,虽然学习不好,也不孝敬父母,却没有特别不正常的社会关系,所以仇杀的几率应该不大。第一个目击证人在隔壁做笔录,要不要去看看。”于箫与莫臣是同一期警察学校毕业的,在市局这几年两人合手破过许多大案,所以彼此有什么习性,一看便知。
2.
看到那个被问个笔录都吓到颤抖的目击证人,莫臣第一直觉是他绝不是凶手,一般会逃避责任的凶手,虽然脸上是恐惧的,但是双眼会无比淡定,而这个满身肌肉的男目击者,恐怕警察吼他一声:“交不交代。”都会吓得哭出来,又怎么会有胆子,用铁钩把人的心脏拉出来。
助手拍照取完证据,刑侦科的警察把尸体送上警车,已经是凌晨五点钟,回警局的路上,于箫道:“什么看法?”
及不着调,莫臣道:“想吃肉了。”
“还饿死你呢,肉估计没有了,早餐还可以。”没开车回警局,于箫的车驶进一条小巷子,这巷子他们上学的时候总来,那时候基本和刚刚那个惨死在网吧的少年一样,也是为了泡网吧,玩到早上在早市吃完早点再回学校上课,起初那个小组织,因为莫臣的怪异,并没被他们接纳其中,后来还是一次,他们玩CS正是火爆的时候,一双手挨个拍在他们宿舍另外五个的肩膀上,于箫摘了耳机才准备骂人的时候,就见莫臣站在他们身后道:“十点钟,宿舍清查。”
警察学校的清查几乎都是要命的,如果查到学生外宿,结果只有开除,几个玩的不亦乐乎的人呆了一下,扔掉鼠标,账都没结,撒丫子就往学校跑,而那次幸好有莫臣的通报,不然,他们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再后来,即便是整个宿舍唯一一个学法医的,也是最怪的那个,莫臣也渐渐被宿舍的人接纳。
小摊子前,要了心肺汤和胡椒烧饼,没坐下等餐,莫臣走到早点摊不远处的生肉摊前。
就像他昨晚想的一样,肉摊摆着黑色的铁钩子,而铁钩也勾着一枚心脏,红的似血一般的心脏,似乎才从猪的身体里撤出来。
指着一大片有着厚厚脂肪的猪肉,莫臣道:“这猪是您自己杀的吗?”
“当然了,我这儿的猪都是自己杀自己卖。”
“那杀猪的时候,心是要一下从猪身上勾出来吗?”
杀猪人讥笑道:“猪肉皮那么厚,怎么往出勾?杀猪要先放血,再开膛,最后拿出心肺大肠,就是这么一堆东西。”说着他把一大挂血肉模糊的东西扔在莫臣面前。
来找他早饭的于箫正看见那一堆东西,想着昨晚上的死者,即便干了几年的刑侦,胃里的酸水也止不住的上冒。
拉着莫臣回了早点摊子,看着他喝那碗心肺汤,于箫只道:“我也真服了你,这么多年,你一点都不嫌恶心。”
“恶心什么,又不是我杀的人。昨晚你打电话之前,我正解刨一个姑娘,我一晚上没吃饭饿得半死,正好解刨的尸体里有一块完整的黑糖糯米,你知道那时候我是什么感觉。”
“闭嘴。”
“好好,闭嘴,不过昨晚解刨的女孩法医报告已经出来了,回去我要助手给你送去,初步怀疑是他杀?”
“他杀?”那是上周被发现的死者,被母亲发现的时候,已经死亡,因为没有外部伤痕,最初法医推断为脑部出血或者心脏猝死,毕竟这世代年轻人过劳死很普遍,但是为了走手续,还是把尸体送到法医科进行解剖。
嚼着被炖的软烂的肉,莫臣道:“虽然身体没有外部的伤痕,但是她死前肌肉应该是全部放松的状态,可能性是沉睡或者被某些精神药物所控制,而真正造成女孩死亡原因的是堵在她气管里的一块完整的黑糖糯米所造成的止息,正常人因为脑部的支配,不会在不咀嚼的情况下咽掉一大块黑糖糯米。”
“如果是碰巧呢,毕竟有老年人因为吃这些东西被憋死的例子。”
“如果碰巧咽了,以年轻人的自主自救行为,一块黑糖糯米也不会造成太严重的后果,老年人因为身体机能与脑部退化,在出现窒息会出现慌乱感,所以才会因为窒息被憋死。”
吃完早点不过七点钟。开车离开巷子的时候,莫臣在巷口的小摊前买了一大袋子黑糖糯米。
开车回警局的路上,看着他吃的不亦乐乎的样子,于箫只觉得无语,如果他是个法医从尸体里拿出来什么他一定一年之内绝不再碰,只是莫臣这个变态,看到尸体死前吃过什么,他是一定要尝一尝的,这也是为什么他只有二十六岁,却能在医界死者死后胃部消化研究领域中独树一帜的原因。而半年前的警界杂志说道他这个习惯,有卖萌的女记者为他的采访起名,死后嚼一嚼。通过和死者吃一样的食物,和死者进行交流,会比想象中等到更多有利的发现,据说也有德国的犯罪心理学家通过实验证实,咀嚼会让大脑在短时间内更为发达。
3.
整个上午,因为网吧少年被他杀的案件,整个刑侦组忙的不可开交,于箫正对死者家属做笔录的时候,拿着昨天深夜解刨的女孩的尸体报告找来的莫臣站在审讯室外,坐在于箫对面的是个四十岁的上下的妇女,穿着干净洁白的衣服,对于儿子的惨死,她悲痛万分,双眼哭的通红,被于箫问及为什么昨天深夜打了几十个电话给儿子,女人道:“他整晚不回家,我担心他出事儿。”
“你儿子有什么不良的社会关系吗?”
“没有,他只是贪玩,警察,你一定要抓到凶手,霍年才十七岁,他才十七岁。”说着女人又悲痛的哭了起来。
那之后于箫又问了些常规的问题,便要下属为女人做了相关手续,便离开。
出了审讯室见莫臣在看,凑到他身边,于箫道:“看出了什么?”
“她妈一点都不觉得她儿子死掉突然,儿子死的那么惨,那么突然,要是我,我早哭的昏死过去,哪有时间在这里跟警察做什么笔录。”
“都你这样还了得了,无事不登三宝殿,你来干嘛?”
甩了手上的验尸报告,莫臣还没说话,做完笔录的女人自审讯室出来,不知为什么,女人出来那一刻,莫臣皱了皱眉毛,见他不说话,拿着验尸报告的于箫抬头的时候,就见莫臣的双眼定在离开的女人的北影上。
“这么年岁的你也爱?”本来是玩笑的话。
莫臣却并没搭理,冲着女人离开的方向追了出去,那天下楼的电梯里,闻着女人身上的味道。莫臣道:“好甜的味道,阿姨是做糕点的?”
没想到这个莫名其妙的人会说这些,女人一愣才道:“我有一间糕点铺子。”
“原来是这样。”
没再纠缠,电梯到二楼的时候,莫臣离开。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那味道很熟悉,不知道是在哪里闻到过,还是在哪里吃到过。
因为网吧的监视器一直都是关闭的状态,所以警方没有找到任何有力的目击证人证明当天是否有人接触过死者,而法医的解刨报告也证实,死者系心血管断裂造成大出血而死,可以说,男孩在后背被人陶出大洞,并且用铁钩勾住心脏时仍旧是活着的,是大力打开连接着铁钩的门的男人造成了男孩的直接死亡,可是,是谁想到用这么血腥的方法杀人。
因为没有直接线索,女孩被人强行用黑糯米堵住气管窒息而死的案子,和男孩在公众场合被残杀的案子进行的十分艰难,上级的高度重视,法医科和刑侦科再度联手,再没有目击人的情况下,尸体能告诉给人的信息最多。
第三次参与莫臣的解刨,于箫穿着防护服站在他身边,冰冷的刀子划开尸体,胸膛原本放着心脏的位置变得空荡荡,切断阻挡在心脏前的肋骨,莫臣道:“死者霍年,男,十七岁,外部正前方没有明显伤痕,后背心口位置及胸腔遭受外部重创,至失血,前方肋骨因背后的重击有骨裂现象,心脏周边组织被破坏,有凝结感,局部伴有铁磨状的出血,后肋骨因强行碎裂,骨裂痕迹向内,初步怀疑为重金属自外部砸伤,伤痕不足以致命。”说着莫臣的手术刀划开男孩心脏周边的地方又道:“尸体心脏周边的血管呈现撕裂状,伴有喷溅血迹,初步推断为,心室离体时的撕裂伤,伤痕致命。”说道这里,示意要助手关掉录音机,莫臣指着尸体外面光滑的刀口和内部的撕裂和于箫说:“你看这里,伤痕平滑,里面却是撕裂,所以外面的伤痕肯定是凶手自己割开的,一般凶手捅伤,割伤都是在激愤,理智不清晰时造成的,伤口也多数会凹凸不平,只有少部分理智清晰,做过周密计划,并且追求完美的变态,会在杀人后留下光洁的致命伤口,如若两者都不是,那形成这样伤口的原因只有一条,那就是习惯,凶手习惯把伤口处理的平滑。”
“习惯,谁有这么变态的习惯。”
放下手术刀,一边往手术室外走,莫臣一边道:“这我怎么知道,反正死者的死亡状态应该和我的初步推断没错,外部创伤加内部心室撕裂造成的大出血。”
换了衣服,洗手换鞋,已经是下午了,忙了一中午都没吃饭的莫臣道:“泡面?”
“不然?”
“就知道跟你在一起早晚是吃的胃粘膜都被蜡质糊住的命,你记得上回那个死在自己家里的白领吗,你知道我解刨的时候那白领那胃里,蜡质都凝结成了颗粒的小球,就跟泡面的碎渣一样。”
“莫臣,我给你跪了,好不好。”
那个中午,最终在莫臣的游说下,两人没用泡面对付,而是去了警局对面的小饭店。
下午,空无一人的小饭店里,电视上放着最新的法制节目。
4.
漂亮的女主持人站在电视机里,说着最近的治安情况,记得上次一次大案这女主持来过警局,因为好奇法医和解刨,被于箫带去了莫臣的法医科,当看到莫臣用自己的筷子去戳助手从死者胃里取出的东西,女主持呆了半刻,便找水池吐得一塌糊涂,一边吐还一边骂她才犯完花痴的莫臣,变态。
那天女记者依旧以刑侦科征集居民线索告终,而那个中午被贴在征询线索中的死者照片正是霍年。
看着那张照片莫臣道:“你觉不觉得,其实这两起案子是有共同点的?”
“什么共同点?”
“年纪都不大,一样贪玩,一样小小年纪却死于非命,而且凶手似乎都有着某种技能,尤其是女孩,我解刨她尸体的时候,她身上有许多洞孔,只是上面却什么都没有,但是带过的痕迹却在,似乎是在女孩死后,她身上的一切是被人经意拿下来的。”
放下筷子,点了烟的于箫笑道:“别的呢?”
“暂时想不到,就是明明奇妙觉得有牵连,那道这就是第六感?”
“第六感个屁,既然感兴趣,下午有没有时间和我去趟被害人家?”
从市局开车到女孩的家并不远,二十分钟的路却堵了四十分钟,好不容易找到车位,下车,迎接他们的是一条被各色的摊贩所占领的长路。女孩家楼下是个菜场。
顺着报案地址上楼,敲门,开门的是个看上去十分苍老的女人,似乎是职业病,看到女人的第一眼莫臣就注意到女人的脸上有伤,那种伤的面积很小,痕迹也很轻,似乎怕被别人看到,她在淤青上打了浅浅的粉底。似乎见过于箫,对于他们的到来女死者王晓静的母亲只道:“我们能拉王晓静回家了?”
“警局还要走手续,这次是来了解些问题,如果情况属实,王晓静的尸体就会交给她生前的监护人。”
“问题,你们还要问多少问题,人都死了。”即便那满脸横肉的脸上极不高兴,但是她还是顺利放行。
5.
那并不是一个富有的家庭,四处都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老旧组合家具,就连玻璃杯也是很久之前的一种酒杯的二次利用品。尤其是墙上,还有不久前似乎焚烧过的痕迹。
端着茶杯,没于箫忽悠人的本事,莫臣在死者的家中徘徊起来,三室一厅,门口贴着偶像照片的一定是女儿的房间,男女主人的房间外摆着拖鞋,剩下一个房间里坐着一个小孩,似乎四五岁样子的小孩抱着玩具留着口水,双眸有些呆滞无光。
原本想要去看看那孩子是谁,王晓静的继母便道:“你别在屋里乱转,要是丢东西,你负责吗?”
被女人一呛,莫臣也没了再看下去的心思,坐回于箫身边的时候,他习惯性的深呼一口气,有时候一个屋子的味道能告诉你许多信息。破旧的屋子里飘得不是往常人家的饭菜味,一股血腥气钻进鼻腔,死者王晓静系窒息而死,所以这血的味道不是她的。仔细闻了闻才发现,味道是从王晓静的母亲身上散发出的,很浓,那味道比人血的味道更腥,也更多了许多油腻腻的感觉,就似乎是早上肉摊上的生肉味。
坐在于箫身边,就听他问王晓静的母亲:“那你们家的经济来源是什么,您是做什么的?”
“做什么,我们干什么和王晓静死了有什么关联。你们这些警察要是不能破案就把这身皮扒了,别总是挂羊头卖狗肉。”
皱着眉头,历来吃软不吃硬的于箫道:“您要是想案子早点解决,我问什么您就说什么,说那些没用的,尸体我一直扣着。”
似乎明白于箫说的不是瞎话,王晓静的母亲才道:“她爸在楼下开个肉铺,我每天要去帮忙,她还有个弟弟要照顾。”
“嗯,据我所知,王晓静是您的继女,你们之间关系是否紧张?”
轻轻一哼,王晓静的继母道:“你也说是继女,这世上哪有继母和继女好的,大家凑活过日子,谁也没藏着掖着装大尾巴狼。”
“您倒是有什么说什么,看你们的关系也不好,不然女儿才死,屋子就清空,不知道还以为是你下的手。”
莫臣的话彻底激怒了王晓静的继母,那五大三粗的女人站起来叉着腰就骂:“你说什么,你有种再说一遍,老娘杀她,我还怕脏了我的手,那小妖精,她早就该死,死了还不安生,我清空她东西怎么了,我还要把房子卖了呢,再说她爹都不管的事情,你凭什么在这说三道四的。”
最终因为女人的彪悍,笔录没问下去,于箫带着莫臣离开,即便已经下到一楼,女人的骂声仍能听得清清楚楚。
两人一起回警局的路上,历来不喜欢沉默的莫臣一直没说话,直至把自王晓静家拿的红薯干吃完,他才道:“从你问王晓静继母的问题,可以知道,王晓静死的时候,房门家门都没有任何破损,财物也没丢失,而王晓静的肚子里除了有这样的红薯干的碎屑只剩下她气管里堵着的黑糖糯米,这就证明,她三餐并不正常,也间接证明她和继母的关系不好,你觉得会是她继母杀了女儿吗?”
“她杀,你看她妈那样,是能想出往气管里放黑糖糯米让自己闺女窒息而死的方法吗?”
“这倒也是,她妈那体格,杀猪还差不多。”
6.
霍年的母亲再次来到警局已经是那个少年惨死在网吧的两周后,在进一步的调查中,警局没有任何有力线索锁定凶手,而这件案子由于案件的而恶略性引起了社会及媒体的高度重视。
于箫和霍年的母亲再见的时候,已经开始接手新案子的解刨的莫臣来刑侦科取资料,他进办公室的时候,霍年的母亲恰好离开,干净的中年女人,脸上依旧挂着浅浅的淤青,身上散着好闻的焦糖味。
这次没有好奇的拦住女人,莫臣等着于箫自审讯室出来。
“霍年的母亲来干什么。”
“问案件的进展情况,似乎有记者联系她,想要什么独家采访的权利,她不想说,所以想早点结案,让霍年走的安静些。”
皱了皱眉头,莫臣道:“这不合常理啊,那个死了孩子的妈妈不想要个真相。”
“霍年的母亲是信徒,所以对生死看的很开,不过这件案子还有王晓静那案子,真是烦的我头大,王晓静那个倒是好搪塞,找不到凶手就用自杀定论,霍年这个却不好办,毕竟是众目睽睽下。”
听他那口气,忙了几天没合眼的莫臣道:“你也真不怕那些冤死的魂魄来找你索命。”
“干这行,就是要看惯生死。”
“那天你死了,不管是他杀还是自杀,死的剩下几块,我也会在法医报告中打上,系自杀,三个字。”
“承蒙关照,江城警局有名的花美男警察给我验尸,求之不得。”
那天霍年的母亲离开,难得早下班的莫臣找到霍年家的地址,开车去了位于这个城市闹市的那家糕点店,霍年的父亲早死,他是和母亲一起长大的,在前期的调查中,警方的资料显示,因为母亲的溺爱,他性格骄纵,从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十六岁便被学校开除,长期泡在网吧,他的档案里,还有一条曾经殴打过母亲的不良记录。
车开到糕点店的门口,店铺并没关门,自玻璃窗看去,霍年的母亲带着白色的头巾正细心地揉着面团,即便隔着一条街,糕点的香气还是涌入鼻腔,鉴于是案子的承办人员,莫臣难得循规蹈矩,在路边拦了一位漂亮的女孩,要她代为去糕点店买一些新品。
因为长的帅,他在女孩面前的资本几乎是用之不竭的,不过五六分钟去买东西的女孩就回来,把糕点交到他手上的时候,还好心的介绍:“这种椰丝牛奶球很好吃,你要是早几天过来,还能吃到这家的招牌黑糖糯米,只是最近老板死了儿子,都不再做了。”
听到黑糖糯米四个字,莫臣道:“你说这里之前买过黑糖糯米?”
“是呀,吃起来不是很甜却很糯,就说前几年因为这东西太好吃,还有一个老太太被噎死,店主为此好久不做,最近这两年才又开始。”
噎死的老太太,黑糖糯米,霍年的母亲会不会和王晓静的死有关,若不然为什么一切会这么巧合,就在莫臣把这样的巧合告诉于箫之后,结合两起案子的共同点,于箫在进一步的调查中有了不一样的发现。
7.
王晓静被谋杀整整一个月,霍年也死了三个星期后,于箫在邻城一张时事晚报上发现了一条线索,线索来自邻城警方取缔的一伙崇拜救赎的非法组织,据组织的创办人交代,这组织以救赎为根基,以用上帝的双手洗刷身背罪孽的人为信仰,最终以洗刷的灵魂得以回归天堂为目标,这样冠冕堂皇的话自然不能让警方相信,最终在警方疲劳审讯下,创办人交代,这组织曾经在江城有过大范围的活动,并且交代了活动人员的名单,印在时事晚报上的名字有一百多个,只是于箫还是在那些人中发现了两个熟悉的名字。
一个是霍年的母亲,李桂平。
一个是王晓静的继母,周新梅。
王晓静的母亲与霍年的母亲曾经共同参与过一个组织,那就证明她们之间是熟识的,那李桂平就有条件杀了王晓静。
抓住这个线索,于箫又对那个组织在江城的活动做了进一步的调查,最后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
莫臣再次见王晓静的继母不过是一周后,那个粗壮的女人坐在警方的审讯室里,没了第一次接触警察时的彪悍,此时的她紧紧地拽着被猪油浸脏的衣角,似乎很不习惯白炽光灯的亮度,她低着头。
“周新梅,你认识这个男孩吗?”照片上是十七岁的霍年。
只看了一眼,周新梅便道:“不认识。”
“那这人你认识吗?”再次递来的照片是两个人的合影,一个是霍年,一个是他母亲,似乎难得那么高兴,照片里的母子依偎在一起。
“说了不认识。”
“那这个,你怎么解释。”于箫仍在桌子上的是那张时事晚报和几张照片,在邻城警方提供的线索中,于箫抓住许多重点环节,在那个组织最近的一次聚会时间时调取了周边的监控录像,而其中就有周新梅和李桂平一起前来,一起离开的影像。
双手用力的扭着脏兮兮的衣角,那满身生肉味道的女人照旧狡辩:“我不知道,这里面的人不是我。”
“不是你,周新梅,我再给你一次机会,老实交代,你还有机会,别让我拿出更多的证据,我能把你抓来,就有本事让你永远都走不出去。”于箫恼怒的声音吓了那五大三粗的女人一跳。
只是似乎还想挣扎,周新梅低着头什么都不说。
冷冷一笑,于箫拿起一袋证物仍在她面前道:“这铁钩子经过法医科的证实,与你丈夫肉摊上的铁钩有着百分之八十的向同性,我们在你家的衣柜里找到一件有鲜血反应的外套,经核实与死者霍年的血液完全吻合。”
面对无数铁证,面色苍老的周新梅突然笑了起来,不过四十几岁的她满脸都是皱巴巴的沟壑,似乎历经风雨,许久她叹了一口气道:“人是我杀的,你们把我抓走吧。”
“霍年不过是一个孩子,和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杀他?”周新梅承认杀了霍年,李桂平也有杀死王晓静的重大嫌疑,到底是什么要这两个母亲互换孩子来杀……
“为什么,因为我不能亲手杀了王晓静,所以只能要别人帮忙,我要别人帮忙,也一定要把恩情还回去。”
9.
而隔壁审讯室,说道杀死王晓静,霍年的母亲依旧平淡,在杀人前,她和周新梅做过周密计划,周新梅提供给李桂平,王晓静的作息,而在确定她每周三都会昼夜不归,白天会沉睡一天之后,李桂平拿着周新梅给她的钥匙潜进王晓静的家,因为女孩在沉睡,她用被子捂住王晓静的头,造成王晓静的昏厥,那时候她准备了刀子和绳子,想要勒死那个女孩,只是下手的时候,想到周新梅因为窒息而变傻的儿子,她放弃那些手法,最终她拿出准备事后为客人送去的黑糖糯米,几年前因为有老人吃她做的黑糖糯米死掉,所以她想用同样的方法杀死王晓静,掰开王晓静的嘴巴,把整块的黑糖糯米堵在她的气管里,然后她就静静地等着,王晓静的呼吸随着那块堵住气管的东西,变得越来越慢,直至一切安静下来。王晓静死后,信奉人要摒弃尘世的一切浮华才能得到永生的李桂平摘掉了王晓静身上的一切,并且在离开前,把现场做成王晓静是吃东西意外死亡的样子,而周新梅又在之后为她做了许多善后,所以警方在初步勘查现场的时候什么都没发现。
听着那平静的叙述,莫臣的眉头皱得紧紧的。没再看这个可悲的母亲,他再次回到周新梅的审讯室,这次没有在门外看,而是和于箫坐在一起。
看着面前的周新梅,于箫道:“那你为什么用那么残忍的手法杀掉霍年。”
“恨吧,原本我想给这小子一刀,他死的解脱,他妈妈也不会痛苦,只是真正接触霍年,看到他打他妈,看到他整夜不回家在网吧厮混,他妈却一直不敢关灯等他回来,我就觉得这孩子真该死,那时候我不能杀王晓静,却有一肚子的怨气,所以就发泄在了霍年的身上,我和王晓静的爸爸结婚之后,跟他杀了十年的猪,他最爱干的就是给猪开膛后一铁钩子把猪心从猪的身体里拽出来,那时候的猪心甚至还在动,我为老王开了十年的猪肚子,所以很轻易就开了霍年的后背,用同样的方法杀了霍年,而第一次杀人第一次见人血的感觉,我一点都不害怕,就觉得真过瘾,如果我能亲手杀了王晓静,那多好,只是人生在世,并没什么是两全其美的。”
“那你脸上的伤是怎么会儿。”这次问话的是莫臣。
没想到懂规矩的莫臣会插话,于箫才要说什么,就见莫臣的眸子一直定在周新梅的脸上。那双眼睛散着慑人的光,让人害怕,而周新梅也在漫长的审讯中了第一次沉吟许久,许久。
还是莫臣大喝:“说,你脸上的伤是怎么回事儿。”
随着莫臣的追问,周新梅的声音难得哽咽:“伤是李桂平打得,我去杀她儿子之前,她后悔了,拼命地给我打电话叫我收手,电话里,她那样的求我,可是那时候王晓静死了,我又做好了所有的准备,所以我没收手,似乎感觉到我不接她的电话是不想放手,李桂平开始给霍年打电话,可是霍年并没接,我去杀霍年的时候,电话上还显示着妈妈两个字,十几个未接,他却一个都没接,我用钩子勾住霍年的心脏之前把他的电话放到最大音量,那时候我只想如果他命不该绝,或许自己能在心脏被人拉出来前被他妈妈的声音唤醒,只可惜,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他死之后,我并没走远而是在网吧外一直等着,直至十几分钟后,李桂平赶来。那天我们在巷子里撕扯很久,最终在彼此恨不得彼此去死的悲愤中安静了下来,她杀了我女儿,我杀了她儿子,我们谁都不欠谁的,那天,李桂平安静的离开,看着她消失在巷口的背影,我突然觉得,其实报复,让那些有愧于我们的孩子死去,并不是一件解脱的事情,而那之后,我和李桂平再没见过。
看着面前的周新梅,想着李桂平悲泣求她放弃儿子的画面,莫臣的世界安静了下来,他是个孤儿,从没体验过父母对孩子的那种切肤的爱与痛,只是对那种明知孩子会死而迸发出的母爱,他却似乎感受得到。
终
两起案子因为连夜审讯而告破的那个早上,端着咖啡杯的于箫问莫臣怎么就知道周新梅脸上的伤痕有故事。
而一夜没睡,陪着那对母亲回忆完他们人生中最大的污点的莫臣只道:“一开始我只觉得霍年的母亲很安静,她对儿子的死看的太淡然,其实后来想想那根本不是淡然,而是心如死灰,她在霍年死后,孤独一个人早没了活下去的勇气,而她脸上的伤不似周新梅一样被遮掩过,她坦诚的把它挂在脸上,似乎宣告着那是她作为母亲最后的骄傲。
“唉,最后的骄傲,这案子,真的让人想不到,互换孩子来杀。”
“是呀,古代有易子而食,因为饥饿舍不得不肯吃掉自己的孩子,所以换孩子来吃。现在我们不再为温饱发愁,再精神上却是穷的发慌,想要杀人,不敢杀,就去杀别人的。”
“人之初,性本恶啊。”鬼故事:
没再说别的,初秋的早上,警局天台是长久的寂静。
霍年和王晓静的案子告破后,侦查科调取了当年因为证据不足而无法确定的案子,最终确定在这两个孩子前,已经有六个孩子因为互换杀子的游戏惨死。
因为案子的恶劣性,媒体进行了大肆的报道,人们震惊整个事件初衷和荒唐的同时,开始反思所谓的人性,在这不断发展的世代,人们提倡道德的同时又是否真正懂得道德的涵义,成了大众说的最多的话题。没有纠结人性的善恶,接触整个案子的法医莫臣在一次采访的末尾,被主持人问及对这起案子的看法,说了这样一段话:“那些正在精神上摧残着父母,又被父母恨不得杀死却舍不得去杀的孩子们,想想无数寒夜回家的晚上是谁无惧寒冷等你回家,想想你一次把他的脸抓花又是谁傻乎乎的和你说抓得好,也许你长大了,也许你真的怨恨父母对你的管教与家庭所带给你的不公,但不要用你的恨与无知去报复那些,原本无心伤害你们的他们,因为报复的结果只能越来越坏,而包容与隐忍才会让人生走得更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