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窗外是细密的雨幕,街上少有行人,更遑论位于角落的珠宝店了。
有人影渐渐走近了,撑着一把普通的暗黄色油纸伞,上面绘着一只燕子。
未安正修剪瓷瓶里盛开的桃花,见状便放下手中的剪子走到门前。
那人果然在他面前停下了,他缓缓收了伞,水珠顺着伞尖滴在地上,打湿了房檐下的青石板。
未安顺手接过伞,笑眯眯道:“您里面请,店内珠宝首饰请随意择选。”
天空是蓝灰色,外面的小雨还在下,雨丝飘到脸上,带着一点儿凉。
{一}
“我想让一个比我优秀的人在短时间内变得不如我,要怎么做?请顾老板给个法子。”
客人的语气急切又慌张,室内茶香飘散在空气里,主人顾辞专心品茶,并未答话。
一时间气氛凝滞,在一旁斟茶的未安笑一笑,和气道:“公子气息不稳,心绪紊乱,请喝杯茶平复些再详细说。”
室内只闻得茶水流动的声音,平静从容。客人深吸一口气,才再次开口讲话。
来者名相仲,家里做药材生意,不过十五六岁的年纪,还在寒窗苦读。
相仲在五岁时就因过人的聪慧被街头巷尾的邻里所知,小小的孩童不仅在私塾被夫子夸奖为神童,回到家中还会协助母亲做生意,账目算得一丝不乱。
大家都对这个孩子寄予了厚望,夸赞他将来必定有大出息。
与他交好的伙伴里,有个叫季茗的孩子住在他家隔壁,两家人从相仲爷爷那一辈开始就熟识,关系极好。
季茗的娘亲天天揪着儿子的耳朵,责备他什么都比不上同龄的相仲。尽管整个童年都笼罩在神童邻居的阴影下,但季茗依然乐呵呵地与相仲在一起玩耍学习,一来二去,两人就成了莫逆之交。
季茗佩服相仲的能力,曾笑着说,以相仲的才智,未来必是人中龙凤,若有一天他飞黄腾达,自己也能鸡犬升天。
所有人都是这么认为的,包括相仲自己。
巷子里的生活十年如一日,变故在鸡毛蒜皮的琐事中渐渐滋生。
被赞美围绕的相仲慢慢丧失了对学习的热情,大千世界有更多好玩的事情吸引着这个孩子的注意力,他的天赋悄然止步。
与其相反,平凡的季茗在文学上的造诣和才华渐渐显露,他比不上相仲活泼机灵,但藏在温文静默面容后的无数瑰丽而奇妙的幻想,让他写出许多超越他年龄的锦绣文章。
周围邻里的注意力也改变了对象,他们开始夸奖季茗的文才,相仲却逐渐隐没于其他同龄的孩子中间,偶尔有人提起他幼年的聪敏,最后也只附上一声遗憾的叹息。
而当相仲意识到这一切的时候,已经晚了。
他俩都即将参加今年的秋闱,而相仲如今的水平,恐怕连举人也考不上,虽然自己年纪轻轻,考不中也没什么,但一想到以季茗的才学必定中举,甚至还有可能名列前茅,相仲心里便有些微妙的难过。
这么多年,他不仅仅是季茗的至交好友,也是季茗仰望敬佩的榜样。他不愿意在一场秋闱中彻底拉开二人的距离,打破这种令他满意的现状。
何况他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娘和父亲失望的目光,以及悲惨的“泯然众人”的结局。
只要再给他一次机会,给他时间补上这些年来荒废的时光,他会努力,直到站到与季茗平等甚至更高的位置上。
“他是我的挚友,我不要他死,只想让他输给我。”
最后相仲做了总结,桌上的茶水已经凉了,他握着茶杯,掌心全是汗水。
相仲心虚。他不想害人。
——可别人也就罢了,谁叫这个人是季茗呢?
任何人中举都可以,唯独他不行。
{二}
城西草市巷季家的独生子季茗,在某个清晨醒来之后,言行举止仿若幼童,脑海中对时间的记忆竟然停留在十年前。
季家父母赶忙请了郎中,可也查不出个所以然来。
在多番求医之后,季氏一家终于承认了这个事实——季茗虽然已是成童之年,心智却突然成了五岁孩子。
似乎是在前一晚,有妖精拿走了他十年来的记忆,从六岁到如今十五岁的经历,在他的大脑中一片空白。
“那我儿今年的秋闱……”季母忍不住落泪,又是心疼又是悲哀。
季茗捧着枣泥糕,歪着头笑道:“娘,您太心急,我才五岁,怎么参加秋闱呢?夫子讲的书我还没背过,有几处不懂的,一会儿我要去问问相仲,他比我聪明,什么都知道的。”
他一番话,反而使季母心中更加难过。之前她没有隐瞒,坦白告诉了儿子在他身上发生的怪事,但毕竟此时的季茗只是五岁幼童心智,无法理解父母的悲伤,终归还是天真心性,令自己不快的事情很快就能抛到脑后。
季茗见母亲不言语,便咬了一口枣泥糕,兴冲冲出门找相仲去了。
这是相仲第一次见到自己十五岁身体、五岁心智的好友。
“相仲在家吗?”在季茗的潜意识中,相仲仍然是五岁时的模样,十年后的好友,季茗自然不认得。
相仲别过头,不敢看他天真赤诚的眼睛:“季茗,你不认得我了?我是相仲。”
“啊……”季茗愣了愣,露出迷茫的神色,“我娘说我的记忆比你们都落后了十年,她说的是真的?”
相仲藏在袖子里的手指攥紧又松开,最后他咬了咬牙,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不提这个——我前几日得了个话本子,听说有趣得紧,你来得正好,不如与我一同看看?”
“整条巷子里你最得长辈夸奖,你说好看那必然不差。”季茗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用力点点头,“我最爱看话本子,还是相仲了解我。”
一边季茗欢天喜地去翻书,相仲背对着他,无声地松了一口气。
空颜斋顾老板果真如传言一般,力通鬼神,满足客人所求。
“如果你只是想让他不如你,让他摔坏脑子不就成了,法子多得是。”那一日听完相仲的话,顾辞垂下眼睫,脸上没什么表情,语气不急不缓。
“那会毁了他。我并无此意,只想让他……让他的才华和前途暂时停下来等等我。”相仲摇摇头,“我不是见不得他好,我只是不想见他比我优秀。”
曾经不如自己的人,现今比自己更受瞩目,何况此人还是从小一直视自己为榜样和憧憬的挚友。
这样的落差,让从小被称为神童的相仲无法接受。
顾辞沉吟片刻,唤未安:“把书架底层的盒子拿来给我。”
盒子里是一颗龙眼大小的珍珠,微微发蓝,光泽并不很好,有些陈旧。
“《西荒经》里记载了一种神兽,名曰傲因,喜食人脑,将它死后的精魄经过修炼,可吞食人脑内的记忆。”
相仲看着这颗珠子,一时间心中百转千回,不知该如何是好。
“现在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让傲因吃掉季茗脑中关于文才天赋的记忆,让他彻底做一个普通人。”
顾辞将那颗珍珠捻在指尖,轩一轩眉:“但人的记忆是非常暧昧的东西,因为没有人能完全单纯地把自己纷繁复杂的记忆和才能划分出非常清晰的两部分,傲因毕竟是兽类,此法难免会残留一些痕迹。”
相仲抿了抿唇:“还有呢?”
“另一种是以时间为界限,让傲因吃掉季茗成长的记忆。”顾辞啜了一口茶,悠悠道,“时间是清晰固定的点,比前者更好操作。如果让傲因抹去季茗三年来的记忆,那么这三年他读的书,他的想法,他的经历,所有的一切全部归零,也许他最终还是会成为一代文学大家,但会比原本的成长速度慢三年。”
相仲的眼睛亮了,他毫不犹豫道:“劳烦顾老板,选择最不留痕迹的即可。”
他取出一枚琥珀藏蜂,小心翼翼地递给顾辞,“这是家父年轻时上山采药偶然获得的,以它作为报酬,不知能否入顾老板的眼。”
相仲的父亲在相仲出生时,将这块琥珀藏蜂作为护身符挂在了独生子脖颈上祈求福祉,原本有两块,另一块更小些。相仲与季茗自小极为要好,相仲父亲便将另外一块送给了世交季家的独生子季茗,希望两家的孩子能同富贵,共患难。
少年心高气傲,眼里只容得棋逢对手,一块拇指大小的石头,他并不觉得有半分可惜。
顾辞饶有兴趣地看着这块琥珀,扬起唇,眸似寒星:“公子想让季茗的记忆回到什么时候?”
下定了决心,相仲将一饮而尽后的空茶杯放在桌上,掷地有声:
“我想看他回到五岁的幼年,让傲因抹杀季茗十年来的所有记忆。”
顾辞淡淡一哂:“傲因是凶兽,若得其相助,要受夜夜噩梦惊扰。”
相仲咬牙:“噩梦而已,醒过便散,有何可惧。”
珍珠的表面忽然浮上一缕黑色的烟雾,顾辞的神色在这黑雾中看不真切,明明是如画的眉目,却莫名让相仲浑身发凉。
{三}
秋闱的时间一点点逼近,季茗这样子显然是要与之无缘了。而令周围邻里惊讶的是,相仲竟也放弃了秋闱。
“季茗生了怪病,我日夜忧心,怎能抛下他独自奔向锦绣前程?秋闱还会再开,可阿茗却是我唯一的挚友。”相仲神色坚定。
一时间众人都盛赞相仲小小年纪有情有义,颇具君子风度。
可相仲的神色越发疲惫了。
他白日要拼命读书补上之前荒废的时光,夜里要承受凶兽带给他的噩梦连连,再加上对好友的几分愧疚之心,让这日子的每一天都变得无比难熬。
后来他索性找到季茗,借他家的《妙法莲华经》和《金刚经》来看。
季茗信佛。相仲知道季茗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捧着经书钻研,他只说佛经可以净化人心,所以要时常品读。如今他已成天真幼童,这一屋子的佛经倒是成了相仲治疗自己多疑多思的法宝。
入夜躺在榻上,季茗的模样就会浮现在相仲眼前。季茗从未有负于他,自己却因一己私念偷走了可能成为一代文豪的好友十年之久的光阴。
很多时候相仲甚至想干脆去向季茗坦白一切,告诉他是自己让他得了这“怪病”,打也好骂也好,他都愿意承担。
他不是信念坚定的正人君子,他做了这件事,却又忍不住后悔。
那天相仲思来想去睡不着,披着衣裳走到季茗家门前,冰凉的手指抬起来,却怎么也没勇气叩响紧闭的大门。
十五岁的少年赤足在寒冷的青石板路上站了许久,最后还是回去了。
再等等,天亮了说也不迟。
这一觉少有的安稳恬静,凶兽未曾来扰梦,一直到日上三竿,相仲才悠悠醒转。
可季茗却已经不在。
“季茗他爹急匆匆地回来,说是打听到了一个在外游历的江湖神医的踪迹,专治疑难杂症。因着人家行踪不定,所以他们急急忙忙收拾行装去寻了,指不定何时才回来。”母亲一边剥玉米一边漫不经心地说,“你还睡着的时候就走了,季家小子只说他屋子里的佛经全送你。喏,都在他家门口堆着,因你还在睡,就没吵你。”
相仲奔过去,果然见一把大锁横在季茗家门上,墙角是一摞厚厚的佛经,在阳光的照射下,可以看到周围有细小的灰尘飞舞。
季茗走了。所有的争强好胜,都在瞬间失去了意义。
没来得及说出口的坦白和真相梗在喉头,相仲抱起那摞书,却突然松了手,经书散落在地,少年咬着嘴唇,眼泪大颗大颗砸在青石板路上。
{四}
冬天的夜晚,连月亮都躲在云层里不肯出来,相仲紧紧护着怀里的一卷书,快步走在空无一人的路上。
跑去邻城的大户人家借书,紧赶慢赶还是没能在天亮之前到家。母亲病重,自己依然在苦读,家中重担全压在父亲身上。相仲深觉不孝,只盼参加明年秋闱,考中举人才好。
此时自季茗离开已有两年。
随着时间的流逝,季茗的模样已经模糊,关于他的一切,也只是偶尔闪过零碎的记忆。相仲专心读书,昔日的少年尽管不复从前的天赋异禀,但也比寻常人要优秀很多。
相仲搓了搓手,呼出一口白气。此地是一处断崖,往西再走二里地便到家了。
然而就在一抬眼的工夫,目之所及突然出现了提着灯笼的人影,浩浩荡荡竟有百人之多。
白色的灯笼,白色的衣裳,漆黑的棺材。
那是一支送葬的队伍。
里面的人垂着眼没有表情,明明吹着唢呐,却发不出声音,棺材没有盖子,整队人沉默着前行,在四下无人的夜里格外诡异。
相仲想跑,可双腿像是被钉在原地,只是发抖,连移动一步的勇气也无。
这支队伍渐渐接近了,与他擦肩而过。
相仲看见了扶棺痛哭的那个人,只觉得浑身冰冷。
——那人竟是两年未见的季茗!
棺材里的人是谁?
仿佛在回答相仲的疑问,那棺材里的人缓缓坐了起来,没有眼珠的眸子看向了相仲,神色灰败,脸颊已经开始腐烂——
相仲双腿一软,跪在地上。
他看见了那死人的眉眼,棺材里的人分明就是自己!
送葬的队伍渐渐远了,消失在夜色里的断崖尽头。
相仲既惊且惧,久久不能动弹,在原地跪着直到天光微曦,周遭有了三两行人,才能确定自己真的还在人世。
他知道自从两年前自己在顾辞的帮助下差使傲因吃掉了季茗的记忆之后,身边就时时刻刻有着傲因的影子,包括夜夜的噩梦,时不时的浑身发冷。按照顾辞的解释,那是他饲养了傲因,故而傲因总徘徊在他左右,带来不适感产生了幻觉。但如此近距离地接触到恐惧还是第一次,相仲心有余悸,不知此景作何用意。
他一夜未归,爹娘急坏了,老远就在路口等着。娘热了姜汤端给相仲,温暖的气息让相仲放松下来,他闭上眼,只听娘在耳边絮叨:“隔壁的季家今日天没亮就回来了,两年没见,你不去看看?我记得季家那小子走的时候你还哭鼻子呢。”
端着姜汤的手一顿,相仲张了张嘴,还没开口说话,门口就响起了熟悉的问候:“相仲今日可在家中吗?”
相仲将口中含着的汤慢慢地咽下去,死死盯着门口站着的人。
两年不见了,季茗的脸逆着光看不清楚,却无端让相仲想起昨夜那个扶棺哭灵的幻影。
门口那人上前一步,冲他笑了笑:
“相仲,你不记得我了?我是季茗。”
{五}
即便遍寻名医,季茗丢失的记忆也还是没有找回来。
相仲早知会是这样的结果。季茗的记忆不是被隐藏或者封印,而是被兽类当作了果腹的食物,就算大罗神仙也是束手无策。
想通了这一点,相仲暗暗松了口气,神色自若地听季茗讲两年来在外漂泊的种种经历。
“相仲,我今日来,还想让你见一个人。”季茗一拍手,孩子气地笑,朝着门外喊,“阿燕,快进来呀!”
片刻后,一个低着头的少女小心地进了屋,恭恭敬敬给相仲行了礼。
“不用拘束,他是相仲,我们一块儿读书,一起长大的。”季茗连忙扶了少女起来,笑着介绍,“相仲是我们这里有名的神童呢!”
“她叫阿燕,我们外出寻郎中的时候在路上遇到的,她无依无靠,病得快死了,我娘带她看好了病,她便和我们一道了。”
季茗如今心智也不过七岁,脑子里还是爱玩爱闹的孩子心性。相仲却十分清楚,这是季茗的娘在为自己得了怪病的儿子的终身考虑。
算来季茗也该是成家的年龄,这少女不过豆蔻年华,模样清秀,举止很是乖巧。而自己与季茗同岁,为了参加秋闱一心苦读,连终身大事也耽搁了。
没想到季茗即便失了记忆,却仍是在人生路上走到了自己前头。相仲笑得勉强,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
所幸这么多年看的佛经所悟略有小成,相仲不再是最初极端冲动的少年,他只能安慰自己,凡事有失有得,季茗失去了最好的十年光阴,那也理应在其他方面有所补偿。他毁了他第一次,不能再有第二次了。
他只能静静等待秋闱开考的时刻,考中举人,做个小官,也不负两年来的悬梁刺股。
这是他唯一的翻身机会。
得到秋闱结果的那一天恰逢季茗与阿燕定亲,隔壁季家热热闹闹,喜庆的鞭炮响了一天,而一墙之隔的相仲家冷得如同冰窖。
相仲没能在这场秋闱中改变自己的命运,他落榜了。
病重的母亲在听到儿子苦读两年仍是一事无成之后心灰意冷,虽然嘴上不曾责备,却在几天后撒手人寰。
死前她抓着相仲的手,让他不要再读书了,安心跟着父亲做药材生意,娶妻生子。
相仲的人生,在霎时间天翻地覆。
{六}
虽然读书屡屡遭挫,但连相仲自己也不敢相信,自己在识别药材和算账的方面一点就通,很快就能比父亲更熟练。父子齐心,生意越做越大,家里的境况比之前好了很多。
日子又滑过两年,相仲终于彻底放下了一直跟季茗较劲的担子,从前他为了无聊的好胜心让自己走上了不适合的道路,兜兜转转了这么久才找到自己的位置,还害得季茗失忆,娘亲失望,万分不值得。
季茗送他的佛经已经被他翻了千百遍,都被整整齐齐地摆在书架上,无声昭告着相仲这一路的成长。
算一算日子,离家不远处的断崖下有株灵芝到了长成的时候,相仲想去采来,进宫献给皇帝。
之前,皇宫的药材都由都城的药材世家来进贡,而近日查出了一起大贪污案,将御药房连着这些家族全部卷了进去,宫中便发布了告示,在民间征选优秀的药材商家补上这一空缺。
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若是能中选,相仲家百年内子孙都吃穿不愁。何况如果有机会立了大功,更能留名史册。
父亲外出谈生意,相仲背着药篓出门时,恰好碰见了季茗。
“相仲兄去采药?”季茗上前,关切道,“你独自前行,山中环境多有变数,我与你同去,也好有个照应。”
相仲也担心自己孤身去断崖边多有不测,便允了好友,一路往目的地去。
走到曾经遇见送葬队伍幻影的地方,相仲停下了脚步。
他终归还是心存芥蒂,那一列沉默又诡异的队伍究竟意味着什么,他实在捉摸不透。相仲有些后悔自己草率地答应了季茗一同采药的要求。
相仲心神不宁,季茗察觉到了他的犹豫,问道:“可是忘了带什么东西?”
这句话使得相仲眼睛一亮,扯谎道:“采药的刀我忘在窗户边上了,我先去寻灵芝,只好劳烦阿茗帮我取一趟。”
季茗点点头:“你千万小心,我去去就回。”
季茗的一去可以为相仲争取到不少时间,最好当他回来的时候,自己已经摘取了灵芝,否则这颗心总是定不下来。
相仲一路奔走到断崖边,喘着气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掏出腰上别着的刀,看了看那株聚天地灵气而成的灵芝,俯下身估摸着合适的下刀的位置。
在把手伸出去的那一刻,相仲的脑海中突然生出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然而还来不及细细思索,他脚下的土块蓦地碎裂,电光石火间相仲急忙抓住了断崖边生长的藤条,拿着的刀却坠入了身下的深渊。
千防万防,还是出事了!
相仲深怨自己今日心慌意乱,导致现下命悬一线。灵芝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相仲却也不敢轻举妄动,生怕藤条断裂。
此时他听到有人走近了,接着缓缓蹲下身。相仲抬头,看到一双乌黑的眸子盯着自己,神色是孩童般的天真单纯。
“季茗……”相仲张了张口,唤出好友的名字。
季茗下意识伸出手去,想拉他上来,却在还有半尺的时候顿住了。
他脸上的表情是僵硬的,仿佛是在努力思考着什么令自己为难的问题。
脑中那种奇妙的感觉再次浮现,相仲努力地搜罗着这些零碎的残片。
两人都许久不曾有动作,耳边只闻得断崖上呼啸的风声。
片刻后,相仲抓紧了藤条,轻声问:
“阿茗,我爹送你的那块与我相似的琥珀藏蜂,你一直挂在脖子上的,我从前也没在意,现在它去哪里了?”
季茗却没有看他,闭了闭眼,像是下定了决心,“相仲,我自小什么都比不上你,就算你飞黄腾达,也和我没什么关系。我得了怪病,一生也止步于此了。”
“你会成为一代文豪,你能写出绝世文章!”相仲口不择言,“阿茗,你信我!”
季茗愣了愣:“你如何得知?”
“我……”相仲哑口。这理由如何说得?
“就算你是众人夸赞的神童,我的命运,也轮不到你来安排。”季茗眼底的厌恶之色更深,低下头,抽出一把锋利的匕首。
风声猎猎。
“相仲,我未曾去取你放在窗户边上的刀,因为我自己另带了一把,在准备和你一起去采药的时候。”他乌黑的眼睛里盛满了天真的情绪,那是未曾掩饰的、他一直压抑心底的怨气。
“阿茗,你……”
“相仲,对不住。”
季茗摇摇头,出手割断了相仲赖以保命的藤条,相仲最后的呼声也夹着断崖的风消失了。
{八}
两枚晶莹的琥珀,一大一小,安静地躺在红木盒子里。原本承载了长辈对少年们美好期望的宝石,最后因着同一个目的到了旁人手里。
“为何相仲差使傲因后会夜夜难寐,而季茗差使傲因更早,却不曾被凶兽惊梦?”未安用软布擦着盒子,随口问。
顾辞正拿着那颗封印着傲因精魄的珍珠仔细瞧,闲闲道:“我看不惯相仲口口声声说是季茗挚友,却一出手便要抹消他十年的记忆,也太心黑了些,便顺口扯了个谎诓一诓他,没想到他真的这么不经吓。”
“不不不,我觉得他这种黑心程度跟主子相比根本不算什么……”
“不过后来傲因真的让相仲看到了自己的未来,十里送葬,扶棺哭灵,足以让他警惕了,是他种下的因,可惜命格还是不够。”
珍珠上蓦地浮现出一只兽类的脸。一缕黑烟燃在顾辞白皙的指尖,很快便散去了。
“连喜食人脑的凶兽傲因都晓得偶尔做点好事来积德,只有我的客人不知道惜福。”
最后顾辞将珍珠扔进窄口瓷瓶里,发出一声脆响。
“今日天色不好,风向也不对,恐伤阴骘,早早闭店罢。”
{尾声}
相仲因外出采药,不慎跌落悬崖,季茗不顾身边人劝阻,执意深入崖下寻找挚友的尸身,回去后大病一场。
在相仲出殡时,季茗带病送他,一路扶棺哭灵,伤心欲绝。此义举一时传遍青归城,众人称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