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故事之月亮河

    初风
    我的脸色不太好,但那具女尸的脸色更糟。
    她蜷缩在墙角,乍看上去像是冻僵了,用手一推便像根烂木头似地倒地不起。
    她大约二十岁出头,一双散了光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天花板。衣着打扮非常朴素,或者说有些邋遢:灰色的棉衣明显肥了两圈,宽松的牛仔裤很肮脏,沾满了黑色的油污,绿色的毛衣非常单薄。不过最吸引我的还是皮带。这条宽大的皮带几乎能和拳王的金腰带媲美,紧紧地勒在她纤细的腰上,透着股说不出的滑稽和别扭。
    “怎么回事?”我冷冷地问老麻。
    “不知道。”老麻愁眉苦脸,腰弯得更低,“两个小时前她还是个活人。”
    老麻是我的房东。一年前我需要租房子时,经熟人引荐,我找到了他。他姓麻,但脸上除了老年斑外连一粒麻子都没有,而且自称最怕麻烦。
    确切地说,他怕的是赚不到钱的麻烦。我租了二楼的屋子,用丰厚的租金堵住了他的嘴,偶尔也会让他帮点忙。闻到钞票香,不怕尸体臭,这种人其实很容易相处。
    “她有没有说来找我的目的?”我问。
    “没有。”老麻嗫嚅道,“她只是说要带你去达哈苏。”
    达哈苏!
    这三个字毒蛇一般钻进我的耳朵,窜到大脑,一股灼热令我感到窒息,视线有些模糊。窗外幽幽的晨光陡然变得如火焰般刺眼,窗口那颗歪脖的槐树开始熊熊燃烧,一个女人的身影在树杈上扭曲蠕动,迅速化为灰烬。
    我用力咬了一下舌尖,剧痛帮助我摆脱了幻觉。
    我沉思片刻,伸手去解女尸身上的皮带。皮带扣得很紧,我花了很大力气才解开那个金属卡子。扯开皮带时我感到一种奇怪的滞涩感,仿佛它与皮肤粘连成了一体。
    朝日初升,阳光照射在皮带上,黑红色的光芒折射进我的眼中。
    老麻发出尖叫,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连忙用手捂住了嘴。
    倒也不怪他,任何人都不会见过这种狰狞恐怖的皮带。从外面看很正常,但皮带里边却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针一样的尖刺,每一根都将近四公分,上边沾染着红黑色的血迹,甚至还有黄褐色的脓液。
    女尸腰部的毛衣同样被相同的颜色浸透,我缓缓掀开,刚看了一眼,老麻就在身后忙不迭地低声叫唤起来:“快放下,放下!老天爷,肠子都……”
    他没有说完,转身用手扶住墙开始干呕。
    我翻遍了女尸的全身,只找出一个钱包,里边装着几百块钱和一张火车票:今天中午从这座城市直抵达哈苏的车票。另外还有一张折叠起来的白纸,我小心地翻开,上边歪歪扭扭地写了三个字:月亮河。
    我的心沉了下去。
    达哈苏是一座位于北方荒野中的小城,十几年前我离开后便再也没有回去。至于月亮河,在达哈苏人的心中是一个传说,一种禁忌,一条从未有人见过的死亡之河。
    我不清楚这个女孩为何会要我去达哈苏,更不清楚她是否了解我与达哈苏之间的渊源。但她来了,并且死在我的房间,这绝不是可以忽视的信号。

    我想了想,逐寸地捏着她的棉衣,在衣襟处发现里边似乎有个长方形的物件。我掏出刀划破里子,从肮脏的棉花中取出了一卷黑色的录像带。
    录像带没有任何字迹和标示,连生产商的商标都被撕得干干净净,不过我还是能分辨出这是种二十年前就停产了的型号。
    确定没有遗漏后,我起身伸了个懒腰,吩咐老麻:“你去给我弄个录像机来,顺便找个可靠的地方存放尸体。”
    “录像机好说,你留着尸体干什么?!”老麻瞪大了眼。
    “别废话。”我扔给他一叠钱,“两个小时内解决。”
    老麻摇头叹气地把钱揣进内衣口袋,“我迟早会被你害死,害得连棺材本都不剩……”
    他嘟嘟哝哝地出去办事了,我把女尸拖到墙角,有条不紊地磨起了咖啡豆。我喜欢听咖啡豆在手磨里化为齑粉的动静,像极了骨头的碎裂声。
    最近我的业务很忙,经常要通宵工作,每天早晨回到住处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煮杯滚烫的黑咖啡。
    今年的冬天异乎寻常的寒冷,可是这种寒冷反而刺激了很多人心中的杀机。我每天奔波忙碌,想尽各种办法实现他们的愿望,忙碌归忙碌,生活和钱包一样愈发充实。
    有杀人意愿的潜在客户通常面临两种选择:要么雇一个杀手,要么咨询一个犯罪策划师。前一种很常见,后一种是新兴的行业,发展空间巨大,所以我投身于此。
    我和客户之间通常保持着良好的关系。能够狠下心除掉第一个障碍的人,遇到第二个障碍时自然不会优柔寡断。对他们而言,犯罪顾问和法律顾问同样不可或缺。
    我并不是个嗜血的家伙,工作和爱好往往是两回事。比起酬金,我更看重客户所能提供给我的信息资源。
    现在我就有一个从事投资咨询的客户,我拨通了他的电话。
    “你好。”他的声音很开朗,“好久不见,某先生。”
    “我有些事需要咨询。”我开门见山。
    “请讲。”
    “你那边有关于达哈苏的消息吗?一座小城市。”
    “稍等,我查一下。”
    我听到了话筒那边传来敲打键盘的声音
    “简单地说,那是座没有投资价值的城市。它快完蛋了,至少从经济角度来看是这样。”他用典型的工作腔调介绍道,“怎么,你对它有兴趣?”

    “那里有一座热电厂,现在情况如何?”
    “耗光了当地的煤炭资源后,投资方在两年前撤资,有没有人接管我就不知道了。”
    “投资者是谁,有什么背景?”
    “不清楚。在我看来,那是个典型的盲目投资,失败在所难免,所以也没特别研究的兴趣。如果你需要,我倒是可以帮你调查一下。”
    我想了想,“好的,下次我可以给你打折。”
    “希望不会有下次。”他发出暧昧的笑声,“不过也难说。”
    放下电话后我走进卫生间,镜子里的那个人有着张还算过得去的面孔,说是年轻,可眼角和额头已有了浅浅的皱纹,额头的发丝隐隐露出了几缕银色;说是衰老,但他的下巴和面颊的肌肉平整紧绷,双眼更是隐隐露出寒光。
    “祝你二十二岁生日快乐。” 我对镜子里的人说,他对我露出狞笑,“听到了吗,达哈苏快完蛋了。”
    经过一番琐碎的过程,咖啡终于沸腾着冒出了香气。我倒了一杯,面对这杯滚烫如火焰,漆黑如地狱的液体舔了舔嘴唇,然后一饮而尽。
    热力还没有散尽,我就听到了老麻上楼时的沉重脚步声。
    他气喘吁吁地夹着个沾满灰尘的录像机,花白的头发被风刮得乱作一团,“都办好了,我找了个在一家冷库管事的朋友,告诉他我有点年货要借他的地方储藏。”
    “年货?”
    “我买了几口白条猪,打算和尸体一起装进编织袋。”
    “很好。”我说,“接下来你要做的是帮我装好录像机。”
    他不情不愿地拉长了脸,但还是照办了。等到他离开后,我打开电视调低音量,放进了那盘录像带。
    长时间的雪花过后,一幅略微变色的画面出现在屏幕上。
    是个晴朗的夜晚,圆圆的满月毫无遮拦地照亮了夜空。镜头对着月亮停留了十几秒,忽然下拉,面前出现了一片平整的柏油路面。摄像者扛着机器向前行走,颠簸的画面让人感受到他的脚步颇为沉重。
    这里是一座三面环山的平地,远方山峦漆黑的轮廓宛如不动声色的观众,目睹着摄像者的行程。这段行程足足持续了将近十分钟,似乎永无尽头,就在我开始打算按下快进键时,画面出现了变化:一段铁轨出现在前方,直直地通向远方的黑暗。
    铁轨出现得很突兀,因为那里既无车站又无厂房,让人根本揣测不出它的用途。摄像者在这里停留了片刻,镜头对铁轨做了个特写:与别的轨道没什么不同,灰色的路基和平滑的轨道在月光下一览无余。
    摄像者继续前行,这次他仿佛更加疲惫,镜头摇晃得更厉害。大约走了两百多米,轨道的右边出现了一间灰蒙蒙的小房子,看上去像是工厂里常见的那种值班室。摄像者突然加快了脚步,越来越快,几乎是在奔跑,很快,铁轨上的出现了异常的东西。
    就在这时,画面中断,雪花纹掩盖了一切。
    我倒回录像带,定格在中断前的瞬间:尽管很模糊,但我能看出铁轨上堆着几个人,不,应该是五具尸体。卧在铁轨上的身躯支离破碎,肩膀以上的部位和双腿混成一团,那是火车急速驶过时惯性使然。
    我皱了皱眉,真正令我惊讶的并非尸体,而是离尸体不远处的前方,铁轨赫然中断了,就像它莫名其妙的出现一样。
    从扭曲虚空穿越出的火车,压烂了人后转而消失在黑暗中?
    我将录像带快进到底,确定后边没有任何内容,收进包里,高声喊老麻上楼。
    “我要出远门。”我简短地说,“别的事拜托你了。”
    “你要去哪里?”他吃惊地问。
    “达哈苏。”
    达哈苏是我的梦魇,如今看来,消除梦魇或者被它吞噬的时候终于到了。
    迷踪
    在当地人的语言中,达哈苏的意思是“死屋”。太阳属阳,月亮属阴,月亮河则是传说中灵魂汇流奔入黄泉之河,一条幽冥之河。奇怪的是,与大多数传说不同,这条河没有任何多余的故事,仿佛它只有名字存于世间。
    按照他们的风俗,这个名字与晦气无关,是神圣安宁的代名词。我深深认同这个观点,正如许多人闻之色变的太平间,反倒是世上最太平的地方。因此我更加不解,如此看待死亡的人们,为何对月亮河三个字噤口不言。
    十五年前我在达哈苏生活过,步行横穿那座小城仅需半小时,即便这样,不足一万的人口还是让街道显得空荡荡的。它存在的理由只有一个:让南来北往的人有个歇脚之处。
    我曾站在学校的塔楼里,眺望四周延绵的群山,深切地体会到了它的价值:无论朝任何方向前行,距最近的乡村也有将近三百里之遥,对当时的火车或者汽车来说,那是个相当遥远的距离。倘若此处没有补给,往往意味着困窘与恐慌。
    正午十二点,我登上了久违的绿皮火车。如今它在主干线上已经全面停运,但在偏僻的支线仍然可以看到它们的身影。
    狭窄的车厢,硬邦邦的座位,看不出本色的地面,和十五年前一模一样,甚至连车次都没有更改,每周往返两次,比某些长途国际航班还要稀少。
    旅客们依旧沉默寡言,他们要么翻阅报纸杂志,要么闭目养神,完全没有互相交谈的趋势。达哈苏最兴盛的部分当属林业局,兴盛的意思是那里的人员经常流动,尤其是护林员,倘若要他们在达哈苏幽暗严寒的深山老林连喝两年北风,怕是连一半人都难留住。
    坐在我对面的中年人脸色黑红,皱纹如斧削刀刻,浓黑的双眉间有颗豌豆大小的肉瘤。一张晚报被他翻来覆去地读了几遍,还没有放下的意思。
    我递过去两本杂志,他愣了愣,微笑着接受了。
    “您是去换班吧?”我轻声问。这班列车只有两节车厢,乘客稀稀拉拉,这个中年人坐在车厢的角落,周围五六排座位都是空的,实在是谈话的理想位置。
    “你怎么看出来的?”他笑着反问。
    “我还看出您不是第一次去达哈苏当护林员。”我淡淡地说,“因为这里只有您的脸上看不到沮丧和苦恼,而是一种无可奈何的坦然。”
    他收敛了笑容,“眼神挺厉害嘛,你是?”
    “父亲在达哈苏工作过,我也在那里呆过几年。他叫赵成武,或许您可能认识。”
    他的神情释然了,“……热电厂财务科的赵科长?难怪……你爸爸现在怎么样?”
    “十年前他患病去世了。”我垂下头。
    “是吗?没想到……”他有点意外,但反应并不强烈。
    热电厂是达哈苏唯一的工厂,虽说是私营的,但老板天性慷慨,替这座城市谋了不少福利。那时护林员的待遇相当糟糕,资金紧张的林业局一筹莫展,还是靠热电厂的捐助才渡过难关。赵成武作为经办人,很多老护林员就是在那时知道了他的名字。后来他不知出于什么原因,突然辞职,离开了达哈苏。

    赵成武有个儿子叫赵小树,比我小不了几岁,冒用他的身份用很方便,很有用。
    没人天生喜欢沉默,很多时候沉默的原因不过是无话可说,无人能言。
    “你去达哈苏办事?”果然,他主动提起了问题。
    “想回去看看当年生活过的地方。”我故作好奇地问,“热电厂现在怎么样?”
    他轻轻摇摇头,“不清楚。”
    “达哈苏变化大吗?”
    “我好几年没去过那里了。”他的脸色有些阴沉,“要不是后继无人,像我这种老骨头犯不着去受罪。”
    我同情地点了点头,“我这次去达哈苏还有一个目的,寻找月亮河。”
    这句话我故意说的轻描淡写,为的就是观察他的反应。
    假如他能像小说中常见的桥段,脸色瞬间变得苍白,然后吞吞吐吐地对我描述一个恐怖的传说,继而竭力阻止我忘了月亮河这个名字,我都不会感到惊奇,但他的反应很平淡,比白开水还要平淡。
    “哦。”他应付了一声,脸上没什么特别的表情。
    此后他明显冷淡了许多,脸上像是套了层假面,不冷不热地应付着我的闲聊,然后用报纸挡住脸,重新陷入了沉默。
    我打消了继续试探的念头,至少我和他的目的地相同,没必要急于一时。
    此时火车驶进隧道,车厢内一片黑暗。这是进山的信号,我收好那张车票,闭目假寐。我听到他起身离开,看来他想躲开我,有趣。
    车厢内恢复光明后不久,我听到了抖报纸的声音,那个人把报纸抖了又抖,似乎生怕我听不到。一股花香飘到了我的鼻子里,我索性继续闭着眼,用鼻子解读这股香味的成分。
    “前几天市内出了一起车祸。”说话的人声音不大不小,有着青春期刚过的男孩的沙哑,“某个有钱的老妇人出了车祸,当场毙命。她留下笔庞大的财产,我估计分割时肯定很热闹,没准还会对簿公堂。你觉得呢?”
    “嗯。”女孩用甜美娇腻的鼻音回答。
    “很多人眼巴巴地盼着她死,人活到这份上真够悲哀的。”男孩说,“虽然怎么看都是一起普通的事故,但我知道那是一起谋杀,是不是,某先生?”
    我睁开了眼。对面的中年人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对年轻男女。他们看上去像是对大学生情侣,穿着打扮青春时尚。男孩相貌平平,笑容可掬,女孩靓丽可人,顾盼间有着少女特有的青涩娇羞。

    男孩瞪着一双金鱼眼,死死地盯着我。我睡眼惺忪地打了个呵欠,“你在和我说话?”
    “我知道那是你的杰作,还有很多案子都出自你的策划。”他的语气咄咄逼人,“别装傻。”
    我瞟了眼他橙色的棉衣,“穿了救生衣未必安全,做人最好谨言慎行。”
    “听起来像是威胁。”他戏谑地说,“这招对我没用。”
    我不知道这家伙的来历,可他的态度令我讨厌,于是干脆一言不发。
    “我知道没证据控告你,像你这种躲在幕后出谋划策的家伙通常很狡猾,难以抓到把柄。不过既然被我盯上了,那么你迟早会露出马脚。”他笑得愈发可恶。
    “想起来了。”我说,“你是那个推理小说界的新秀,中文系的高材生,出身书香门第,深受前辈推崇,还有一大堆乱七八糟的名号,你的名字叫……方才。”
    “错!出身书香门第是出版商的宣传需要,我其实生长在警察世家。”
    “那你为什么没去当个警察?”
    “我和你都是善于用脑,怯于动手的人。”方才摊开手,“写推理小说不能闭门造车,有时也得身体力行。柯南道尔爵士曾经协助警方破获过几个案子,我打算效仿他。”
    这家伙的出现确实出乎我的意料,但我并没有慌乱。这些年来,我接触过的人太多,难免有一两个枝节出现纰漏。蜘蛛不会因为一根丝的断掉而毁了整张网,只要这张网存在,它便能横行无碍。
    “我通过一些渠道了解到有关你的情况。”方才用手拖住下巴,“我经常研究现实中的案例,这两年以来,有几张隐约透出犯罪气息,却没有确切证据的案件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感觉到在它们的背后有一只黑手在操控。我追查了很久,终于找到了你。”他洋洋自得地说。
    找到了我?有很多人找到过我,可我现在毫发未损。
    “书呆子分很多种,你绝对是神经病型的。”我微笑道,“在学校里得罪了同学顶多挨顿揍,在社会上胡言乱语,后果严重得多。我建议你赶紧消失。”
    “你以为我在跟踪你?错!我是去达哈苏见一个读者,没想到在车上遇到了你,真是宿命般的相逢。”他伸出食指摇晃着。
    我感到一股没来由的恶心,恰如掏出手绢擤鼻涕,摊开后发现里边夹着口浓痰的恶心。
    与方才的嚣张截然不同,他身边的女孩始终一言不发,双眼对着我上下打量,目光复杂。
    “我记得你刚才说我善于用脑,怯于动手?”我温和地问。
    “是。”
    “错!”我模仿他的口气,一拳挥出,结结实实地正中他的额头。方才翻了翻白眼,瘫倒在身旁的女孩怀中。
    “睡几个小时就醒了。”我瞥了眼女孩,“别乱叫,没用处。”
    “我知道。”女孩神情自若,“这种轻微的暴力,没有别的目击者,说不清楚。”
    铁轨两侧的森林愈发茂盛,阳光忽明忽暗,她柔美的面孔阴晴不定。
    晚上七点半,破旧的列车猛地颤抖了几下,发出痛苦的喘息,达哈苏到了。
    方才在震颤中恢复了神智,睁开眼后向我大呼小叫了一阵。旅客们神色木然地收拾行李下车,没人注意他的咆哮。我走下火车,寻找那个中年护林员,可他踪影全无。
    女孩搀扶着方才走过我身边,轻声问:“你找的人失踪了?”
    我阴沉着脸,咬了咬牙。
    旅客散尽,空荡荡的站台上残存着冰雪的痕迹,一个年迈的调度员从低矮破旧的值班室走出,晃晃悠悠地走向车头,年轻的驾驶员跳下列车,两个人寒暄着,身影逐渐隐没在车头排出的白色蒸汽中。
    老店
    达哈苏是个既简单又复杂的小城,它只有一条大街,其余全是小巷。城区的形状像是根斜挂的油条,大街从西南直通东北,除非患有眼疾,任何人都可以畅快地横穿城区。
    若是出于好奇,深入东歪西斜的小巷,你会在五分钟内彻底迷路。小巷两侧低矮的红砖楼如出一辙,记住几个参照物的意义仅在于让你发现自己转了半天,不过是兜了个圈子。
    如果你路经此处,在停车休息的间隙尽可以在大街上悠然漫步,走进两侧的商店购买土特产,店主会热情地为你推荐,在他们的心中,根本没有以次充好,缺斤短两的概念。假如你因此对这里颇有好感,试图进一步探查风土人情,那么绝对会万分失望。
    这是一座极端排外的城市,你可以无限接近,但很难了解。它像是一个你身边常见的那种笑眯眯的家伙,外表豪爽好客,如果当了真,傻乎乎地去登门做客,微笑迟早会变成冷笑。
    那个中年护林员说得没错,达哈苏没有任何变化。除了一点,这座城市从来没有如此灯火辉煌过。以前只有天色黑透后才会点亮的路灯,如今在天边尚有余光的时候便全部亮起,而且灯泡的瓦数比以前要大很多,几乎令人无法直视。
    每十步便有一盏路灯,橙黄色的灯光笼罩住整座城市,天空中的浓云变得像是一团沉淀的果汁,我感到周围的世界是如此的不真切。面前那条笔直的大路在灯光中可以几乎可以看到尽头,但是两侧方方正正样式死板的小楼却没有因为光明增添多少生气,我心目中的达哈苏是一座笼罩在阴郁中的城市,如今却变得仿佛由积木搭建起来的一般。
    不单是路灯,街道两边的窗口也得灯火通明,可是我却连一个人影都看不到。他们是故意躲了起来,还是屋子里根本没人?
    我现在有一种很怪异的感觉,感觉自己来到了一座灯火辉煌的鬼城。
    我慢吞吞地走在大街上,这里的空气明显要寒冷,鼻孔里呼出的热气瞬间结霜,将鼻毛聚化成团。十多年过去,大多数店铺的招牌还是老样子,渐渐唤醒了我冰封已久的记忆。
    我在松子店的门前停下了脚步,旁边的小巷的地砖被灯光映射的一清二楚,家家户户的窗帘关得很紧。从这里直走到尽头,向右拐,再向左拐,重复三次,便能到达城里唯一的旅店。我不确定它是否仍在营业,但跟这座城市一样,我找不到它关门大吉的理由。
    第二次向右拐时,我听到了狗叫声。达哈苏家家养狗,但很少有人放它们出门。狗叫得如此激烈,原因只能是有人误闯民宅。
    前方渐渐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我侧身让出一条路。很快,我看到一团橙色浮现在远方,方才拼命地朝我这里跑来,神情惊恐。在他经过我身边时,我朗声道:“左转,直跑,能甩开狗。”
    本能促使他不假思索地拐进了左边的岔路,他的身影刚消失,两条狼狗就飞快地与我擦身而过。
    我轻笑一声,心情略微爽快。左转是一条死胡同,尽头的墙大约两米高。俗话说狗急跳墙,此时急的是他,不是狗,翻过去应该可以脱身。
    旅店大门格外明亮的灯光使我隔着很远便松了口气。走到门前,我发现那扇黑漆木门闪闪发亮,明显是最近才刷了油漆。招牌倒还是老样子,五尺见方的牌匾上写着两个难以恭维的金字:老店。
    我的手刚接触到门板,门就嘎吱一声开了,一个男孩对我露出微笑。
    “您好,请进。住店?稍等。妈妈!”
    这孩子眉清目秀,口齿伶俐,但眼神有点呆滞。
    厅堂的帘子猛地掀开,一个相貌平庸,脸色阴沉的中年妇女疾步走了进来,一把将男孩抱起,单臂夹在腰间。
    “你是干什么的?”她粗声大气地问。
    我端详着她,她脸上的皮肤粗糙异常,肿胀的黑眼圈中,一对布满血丝的眼睛泛出冷冷的光。我的心忽然跳了一下,她的身形变得有些模糊。
    “喂,问你呢!”老板娘见我没反应,提高了嗓音。
    “住店的。”我回过神。
    “没房间了!”她伸手就要关门。
    “我是赵成武的儿子。”
    “赵成武?不认识!”
    “我还记得你呢,芳芳姐。”
    这句话倒也不算撒谎,旅店老板只有一个女儿,名叫赵芳芳。可惜我对她的印象只停留在名字上,她年轻时的长相不坏,但具体是个什么样子,我早就忘了。

    语言的魔力不可小觑,昔日的称呼似乎让她回忆起自己风华正茂的年代,脸上的横肉顿时松懈了许多。她嘀咕了几句,眼里有了笑意:“你是赵小林?”
    “赵小林是我姐姐,我是赵小树。”我故意皱起眉,“难道我长得像女孩?”
    “哦,对对,整天忙里忙外,忙得我脑子都生锈了。”她笑道,“你怎么来了?”
    “想你了,专程来看你。”我拉长声音,“这些年来我都没忘了你。”
    她爆发出一阵响亮的笑声,撇了撇嘴,以示自己不相信但很愿意相信这个理由。我的后背冷飕飕的有些冒汗:逢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我驾轻就熟,可对人说鬼话却是头一遭。
    “这是你儿子?”我问,男孩在她的挟持下奋力挣扎,“几岁了?”
    “七岁。”她不阴不阳地说,“和你重名,也叫赵小树。”
    我怔了怔,老板娘的眼神木然,我不信这是单纯的巧合,但也猜不到她撒谎的动机。
    “真巧。”我干笑道,“孩子的爸爸呢?”
    她没有回答,岔开话题:“你这模样变化太大了,根本认不出来。”
    “芳芳姐倒是没变。”我指了指男孩,“我记得那年胡亦斌爬上树下不来了,你就是把他这么夹下来的。”
    她翻了翻眼皮,“好像有这么回事……胡亦斌是你们班长吧?”
    “他是体育委员,刘芬芳是班长。男生叫她芳芳妹,叫你芳芳姐,你都忘了?”
    她的表情彻底放松了,干笑几声,伸手接过我的行李箱,转身引我进门。
    “是大家都发财了,还是用电免费了?”我指了指门口硕大的灯泡问。
    “亮一点能辟邪。”老板娘半开玩笑地说,“我记得你小时候挺怕黑。”
    我的心里忽然很慌,一种说不出的慌张,仿佛错过了某种重要的东西,却又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
    老板娘毫无征兆地停下脚步,扭过头瞥了我一眼,眼里掠过一丝耐人寻味的涟漪。
    走进厅堂,我意外地发现那个女孩坐在桌子旁边,啜饮着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水。
    “真巧。”她扬起眉毛,嘴角现出浅笑,“你来的路上有没有见到方才?我和他走散了。”
    她的态度很平静,完全看不到意外的成分。
    “别担心,他丢不了。”我还以微笑,脱下棉衣,坐到她的身旁。
    第一眼看到这个女孩时,她乖巧地坐在方才的旁边,像是只听话的小猫。此时此刻这种感觉更加强烈:猫永远不会因为主人或同伴的失踪而焦躁,它们关心的从来只是自己。
    明亮的灯光下,她的眼球散发出孩童般的棕色,水润灵巧。我可以感觉到她身上隐藏了很多秘密,但我不急于打探。假如越过漫长紧张的等待,鱼儿上钩时的乐趣会大打折扣。
    我和她同时陷入了沉默,老板娘站在旁边打量着我们,眼神有点怪异。她的嘴唇翕动了一下,像是要问什么,这时门帘猛地被掀开,一个人气急败坏地闯了进来,与之相伴的是一股难以形容的臭味。
    方才的模样很狼狈,全身沾满了黄褐色的污渍,脸部是重灾区。他大概是用纸巾擦过,看上去颇像迷彩纹,配上那双怒气冲冲的小眼睛,几乎让我忍俊不禁。

    “我不知道墙后边有马粪,以前那里只是单纯的垃圾堆。”我很严肃地解释,“见谅。”
    他咬紧牙关,似乎整个人快要爆炸了。我知道他很想骂人,可又不知道从何骂起,两害相衡趋其轻,怎么说我都算是帮了他的忙。
    老板娘的一声怒喝帮他卸掉了尴尬,“出去!”
    “我,我和她是一起的。”方才连忙指着那个女孩解释。
    “出去先洗澡!”老板娘拎起拖布,“这里是旅店,不是马厩!”
    方才慌慌张张地想退出门,被老板娘用拖布狠狠地捅了一下,“去后院!你这样子站在门口谁还敢来住宿?”
    他偷眼瞟了瞟女孩,女孩神色不动,仿佛根本不认识他。他垂头丧气地经过我们身旁,走向柜台。
    “来了!”男孩的脑袋忽然从柜台后冒了出来,先前他被老板娘放到那里后便没了动静,这忽如其来的一嗓子吓得方才倒退了两步,“来了,来了!”
    他的小脸煞白,明显不是对方才打招呼,声音颤抖得变了调,“妈妈,来了!”
    “闭嘴!”老板娘的脸色变得很难看,“再吵我就揍你!”
    话音刚落,屋子里突然漆黑一片,方才发出一声惨叫。“噗通”一声,像是有人跌倒在地板上,老板娘发出含含糊糊的怒骂。
    黑暗持续了不到半分钟,灯亮了,但光线颤抖得犹如哮喘病人的呼吸。我看到老板娘仰面朝天地躺在地上,方才神色茫然地坐在她的肚子上,身后的背包恰好盖住了老板娘的脸。
    小男孩两眼直勾勾地盯着灯泡,声音更响:“来了,来了!”
    “什么来了?”我转了转眼珠,大声问他。
    “电鬼!”
    老板娘奋力把方才推开,爬起身冲过去,拎着男孩的领子,拉开柜台旁边一扇不起眼的门。门重重地关上,剩下我们三个面面相觑。
    “电压不稳,小地方常有的事。”方才自我解嘲地搔了搔后脑勺,“我先去洗澡。”
    他进了那扇门,我扭头看着女孩,“以前你们来过这里?”
    “我是第一次来。”
    “你的男朋友对这里貌似挺熟悉。”我意味深长地说,“相当熟悉。”
    “他不是我的男朋友。”女孩放下杯子,“我叫薛晴雪,你怎么称呼?”
    “赵小树。”
    她的嘴角微微上扬,展露给我一个暧昧的微笑:“那男孩的话你怎么想,赵小树?”
    “我不信鬼。”
    “那你相信什么,赵小树?”
    “有时我连自己都不相信。”
    “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真爱吗,赵小树?”
    “真爱就像一个鬼,我从来没见过,可总有人绘声绘色地描述它的传说。”
    “有意思。”她发出一声叹息,“没准你是对的,赵小树。”
    灯光再次熄灭,旋即亮起,接着又是一阵剧烈的颤抖。
    “听!”薛晴雪把手放在耳边,“你听到什么声音了吗?”
    开始我以为是一只苍蝇盘旋,可苍蝇发不出哭腔。我疑心老板娘在后屋打孩子,趴在门板上倾听,里边一片寂静。我抬头看着天花板,白炽灯泡不该有日光灯镇流器的杂音,那么,这微弱而近乎啜泣的嗡嗡声是从哪里发出的?
    灯光大起大落地明暗了几个回合,终于稳定下来,那种奇怪的声音顿时消失无踪。
    电鬼?
    门开了,老板娘拎着个水壶了进来。她给我倒了杯开水,脸上的笑容不很自然,“这些年电压一直不稳,装了稳压器也没用,冰箱电视烧坏了好几台。小孩子都怕停电,别见怪。”
    “那是你儿子?”我再次提出了这个问题。
    她牙疼似地哼了哼:“去年冬天他发烧,脑子烧坏了。”
    “孩子的爸爸呢?”
    “我爸爸去世后他就跑了。”老板娘冷笑道,“他以为除了这间旅馆外,老爷子还有别的财产,结果让他失望了。”
    “他叫什么名字?”
    “你要帮我抓他回来还是怎么?”她爆发出一阵大笑,“算了,别提他了。”
    我没再吭声,闷头喝光了杯中的水。
    “孩子的爸爸四十多岁,双眉之间有个肉瘤。”薛晴雪忽然开口道,“对不对?”
    我吃了一惊,愕然抬头。
    老板娘咯咯地笑出了声:“你这小姑娘能掐会算吗?说的跟你见过似的。”
    薛晴雪莞尔一笑,“我说的不对?”
    老板娘连连摇头,“你形容的那个人我这辈子都没见过。”
    “真的?”
    “真的。”
    话音未落,老板娘猛地从腰间抽出一根粗短的木棒,狠狠地砸向薛晴雪的后脑。
    胚坑
    我打了个呵欠,睁开眼。
    四周很黑,很冷,我发现自己躺在地上,被绳子捆得结结实实。
    “赵小树,你醒了?”
    薛晴雪的声音离我很近,一阵花香扑鼻而来。我挣扎着将上身靠住墙壁,坐起身。舌头麻痒得厉害,我哼了一声。
    达哈苏有种特产,叫杀猪酒,和杀猪菜不同,这种酒纯粹是给猪喝的。虽说名字中有个酒字,但和水一样清澈无味。年关将至时,先让猪喝下杀猪酒,很快它便睡得死心塌地,任由人们捆绑待宰。这么一来谁都可以亲自杀猪,连屠夫都不用请。
    偶尔有人因为疏忽误饮杀猪酒,不需就医,睡上几个小时会自己苏醒。小时我见过,未曾想今天也亲历一遭。
    “这不公平。”薛晴雪呻吟了一声,“为什么她对你用迷药,对我使棍子?”
    我没有回答,因为鼻子嗅到了一股极微弱的腥臭。我扭头闻了闻墙壁,腥臭味果然是从泥土中渗出的。我不由得苦笑起来。
    “这是什么地方?”她问,“旅馆的地下室?”
    “胚。”
    “你干嘛呸我?”
    “是胚胎的胚。”我含含糊糊地说,“把猪头扔进这个坑里,灌水结冰,等到春暖花开时再挖出来。”
    “冷藏?”
    “整容。”我伸直双腿,“尤其是猪头,不管它死的时候表情多么狰狞,冻上一冬,取出来时全是笑眯眯的,卖相好极了。你吃没吃过这样的猪头?”
    她咳嗽了几声,随即开始呕吐。
    我感到身上的寒意越来越浓,干坐不动,天没亮就得冻死,于是青虫般的蠕动身体,权当活动血脉。薛晴雪总算止住了呕吐,气喘吁吁地说:“只能……只能指望方才了。”
    她的话刚出口,头顶传来石板挪动的摩擦声,借着月光,我看到一个黑影坠入坑中,重重地摔到地上。随即,石板被重新盖严。
    新加入的盟友半晌没有动静,大概是摔得不轻。我正在琢磨是不是应该爬过去蹬他一脚,他忽然扯着嗓子发出嚎叫:“救命!救命!杀人了!”
    薛晴雪不耐烦地喊到:“闭嘴!我喊了半天也没人来!”
    “小雪?”方才慌张地问,窸窸窣窣地向这边爬来,“对不起,我……”
    我咳嗽了一声。
    方才的态度顿时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恐慌中多了两分警惕,三分惊惧,“某先生,是你?!”
    “嗯。”
    “……你终于承认了?”
    “承认什么?”我冷笑道,“现在生死难料,就算你叫我爸爸,我也不介意。”
    他屁股下的碎石子沙沙作响,“你怎么在这里?”
    “托你们的福,惹得老板娘发飙,顺便捎上了我。”我说。
    “没指望了。”薛晴雪的声音有些颤抖,“她想把我们怎么样?”
    “我估计她会先倒进热水,促进血液流通均匀,同时刺激汗毛孔张开,加快体内热量流失。待热水冷却,再分三到四次倒进凉水,前两次是为了冻僵咱们,后两次则会把我们冻成冰棍。等到方便的时候弄出来,煎炒烹炸,焚烧碎尸,全看她的心情了。”我慢吞吞地说。
    “你真够经验丰富。”方才色厉内荏,“没想到今天会自食其果吧?”

    “他故意吓你的。”薛晴雪叹了口气,“既然没人能听到呼救,老板娘用不着这么费事,她只需要让咱们在这里慢慢冻死就行。”
    “分析得好。”我鼓起了掌,“这种可能性的确要大得多。”
    “别说没用的!”方才有点恼羞成怒,“想办法出去最重要!”
    “你知不知道一个故事?”我悠然道,“古代有个将军在冬天攻城,云梯被奸细焚毁,他灵机一动,令士兵砍下马腿,趁着鲜血淋漓,冻在城墙上,以此为阶梯夜登城楼,奇袭得手。”
    我听到方才咽唾沫的声音。
    “你有两条胳膊两条腿。”我笑了笑,“应该够用了,万一不够,还有你的朋友。只要我能爬上去,推开石板不成问题。”
    “我倒想问,你用什么砍我?”他的笑声很勉强,“你有刀?”
    我缓缓站起身,绳子从身上脱落:“那你觉得我是怎么给自己松绑的呢?”
    “你不会杀我的,赵小树。”薛晴雪大声说。
    “那要看这位仁兄的手脚够不够结实。”我活动了一下筋骨,“要是他的运气足够好,手脚全无依然可以活下来,以后可以通过口述,边创作侦探小说边当身残志坚的典范。”
    “你……你不是人!”方才声嘶力竭地吼叫,“你想杀人灭口!”
    “只有人才会杀人灭口。”我杀气腾腾,“老虎咬死人那叫用餐,请问我哪里不是人?”
    “等等……你们听这是什么声音?”薛晴雪喊道。
    头顶再次传来石板沙沙的摩擦声,我警觉地靠在墙上,张望着。
    坑口出现了刺眼的灯光,我惊讶地看到了那个小男孩的脸,他站在上边,笑容异常灿烂,“您好,请进。住店?稍等。妈妈……妈妈?”
    “小弟弟,把我们弄上去,哥哥给你买好吃的。”方才的语气甜得像蜜。
    男孩向坑里张望,没有找到妈妈,神色颇为失望,听到方才提到好吃的三个字,顿时阴转晴,“好吃的?给我!”
    “先让哥哥上去,好不好?”方才笑眯眯地说,“我有很多好吃的,都给你。”
    男孩的眼珠咕噜噜地转了转,从洞口消失了,没多久,一根绳子垂了下来。我伸手拉了拉,很结实。我替薛晴雪松了绑,然后顺着绳子爬了上去。
    “你把他解开,让他爬上来,我和他一起拉你。”我说。
    上来后我才发现,这个坑居然在旅馆的地下室里,难怪没人听得到呼救声。小学的同学们都知道这里有间很深的地下室,把它描述的既神秘又恐怖。事实上这里不过是储藏蔬菜与肉类的地方,因为旅店老板除了开店,还得兼顾学生们的饮食生意。

    救命的那根绳子另一端是个死扣,拴在墙角的钩子上。扣子很紧,沾染了些许铁锈,看来颇有时日,想必老板娘就是靠这根绳子出入胚坑。
    我仔细地查看四周:男孩不见了,煤油灯放在墙边的橡木桶上。墙壁旁摆着木架子,架子上尽是大大小小的玻璃酒瓶。地下室的空气比户外还要阴寒。它本身处在冻土层中,兴建时花了很大力气,是个天然的冷库。
    与十几年前我来的时候相比,这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成捆成垛的蔬菜肉类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遍地的垃圾。顶棚密密麻麻地布满了黑色的电缆,像是一个巨大的蜘蛛网,多看几眼便觉得头皮发麻。
    我来到木架旁,拿起一个酒瓶看了看,瓶子里装的不是葡萄酒,而是一种冻结了的酱色液体。我打开瓶盖小心地嗅了嗅,被腥臊味刺激的打了个喷嚏。瓶底一行凸起的字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借着光线看去,脸色顿时变了。
    薛晴雪在坑里的表现算是镇定,上来后却像是松了气般地崩溃,瘫坐在地上嘤嘤哭泣。方才蹲在她身边连声安慰,待她止住眼泪,方才又恢复了以往的神气活现。
    “你的刀呢?”他问,“和你说话呢,刀呢?”
    我从来没有随身带刀的习惯,就算有,老板娘在捆绑我时也会搜走。
    见我默然无言,他愈发来劲,“你和老板娘是不是一伙的?说!”
    我的手指在瓶颈上转了转,用力一掰,瓶颈断开,切口处整整齐齐,“有些东西比刀好用。我有几个问题,你最好如实回答,否则你就得死在这里。”
    他的脸色发了白,嘴上依然很硬,“那要看是什么问题。”
    “你们两个人来达哈苏的目的是什么?”我问。
    “我说过,一个读者邀请我来做客。”
    我把瓶子扔到地上,双手展开,一条乌黑的金属丝在胸前绷直。它缝在我的毛衣后襟,遇到危险时可以抽出来救急,切割绳索或者皮肉轻而易举。
    “不要冲动!”他退后几步,“我说的是实话!那个读者告诉我,有人要来达哈苏杀害旅馆的老板娘,我便前来看个究竟。在火车上,我发现和你交谈的那个中年人的相貌,和那个读者描述的行凶者很像,但他在火车行驶进隧道时忽然消失了,我以为是你在幕后指示杀人……”
    我皱了皱眉,按照他的说法,薛晴雪对老板娘的试探也可以解释的通,可是既然那个中年人要杀害老板娘,她为什么反对我们下手?
    “你以前来过达哈苏?”
    “我和小雪都是第一次来,旅馆里的构造环境是那个读者告诉我的。”
    “你倒挺相信他。”我冷哼道。
    “我要是能阻止犯罪,事迹刊登上报纸,对我的新书是个免费的宣传……再说,我区区一个大学生,他骗我也没任何好处。”方才吞吞吐吐地说。
    “他叫什么名字,你有他的住址吗?”
    “他住在西院胡同七号,叫赵小树。不过他特地嘱咐我,这个名字千万不能告诉别人。”
    赵小树?!我的眼角跳了一下。
    我盯着薛晴雪,她神色木然,低头不语。这女孩从一开始就知道我这个赵小树是假的,但依然口口声声地叫这个名字,是单纯为了讽刺,还是另有更深的涵义?
    我沉吟着,一时拿不定主意如何逼问她。
    正在这时,烟雾从地下室的入口飘进,越来越浓,很快席卷了整个地下室。方才拉着薛晴雪慌慌张张地跑过去,我还没来得及阻止,他就不管不顾地拉开了门,火舌伴随黑烟气势汹汹地涌了进来。我咬牙切齿地在心里骂了一句,脱下毛衣,砸碎几个酒瓶,将里边冰块敲碎铺匀,热浪很快融化了它们,我用毛衣裹住头,弯腰跑了出去。
    整座旅馆都在熊熊燃烧,肯定是有人泼洒了汽油之类的东西纵火。我躲开坠落的房梁,直奔大门。这时我忽然听到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孩子的笑声!
    我循声跑进后院,四周火墙的照耀下,一个小小的火球站在井边跳来跳去,是那个小男孩!他见我到来,笑得愈发欢畅,仿佛完全感觉不到痛苦。我犹豫了一下,想要取水救他,他却的笑声却戛然而止。
    “电鬼!电鬼!来了——”伴随着惨叫,他坠入井中,顿时没了声息。
    追迹
    旅馆的大火引发了很大的骚动,住在周围的人蜂拥而出,拼命地将一桶桶水泼在自家房屋的周围。滴水成冰的寒夜,道路与墙壁在火光中闪闪发亮,酷似童话中冰雕的城堡。
    我站在阴影中冷冷地打量他们:这些人就像幽灵,只有在自身受到威胁时才会出现。火光熊熊,他们眸子中的光芒比火光更加狂热,这是一种混合着惊恐绝望以及愤怒的光芒,困兽犹斗的光芒。他们的动作虽然慌乱,但很有默契地一声不吭,整个场面看起来宛如一幕无声剧,既滑稽又令人暗暗心惊。
    火焰腾空,仿佛在审视这座光明而寂静的城市,木柴燃烧时的噼啪声恰如它的咆哮。
    消防车被远远地困在百米开外的巷口,结冰的路面,纷乱的人群成了致命的障碍。趁着空当发动油门前进一段,偏偏有那么一两个居民失足滑倒在车前,只好无奈地再次停下。
    我蹲在巷口的角落,打开行李箱检查损失:外壳被熏得漆黑,但录像带和那条带刺的腰带都在,衣物也没有翻动的痕迹。
    方才和薛晴雪出现的比我预想的要迟很多,两个人互相搀扶,狼狈不堪。双手空空不说,衣服破烂不堪。
    “行李呢?”我合上箱子。
    “你还好意思问?见死不救的混蛋!”方才恶狠狠地骂道。
    “你倒是给我一个舍身相救的理由。”我淡淡地说,“你们和我又不熟。”
    方才的脸涨得通红,说不出话,呼呼地喘着粗气。薛晴雪茫然地看着乱哄哄奔跑的人群,喃喃道:“为什么他们只顾自己?”
    “他们做了明智的选择。”我说,“注定被烧毁的旅店和有望保全的自家,换成你,会选择哪个?”
    “穷山恶水出刁民!”方才鄙夷地说,“他们根本不晓得互相扶助的美德。”
    我笑了,笑得呲牙咧嘴,不怀好意,“你知道达哈苏的历史吗?”
    他愣住,“什么历史?”
    “一百五十年前,达哈苏还是一座人口不足千的小镇。居民大部分都是因为触犯刑律,被举家流放到边陲的犯人。为了方便给往来驿卒和客商提供歇脚之处,驻守在附近的将军派遣了部分兵士,监督他们在这座四面环山的荒野中修建了城镇。修建完毕后,兵士们也住在此处,监督指挥犯人们自给自足。”我冷笑道,“如今这座城市里的人,大部分都是流放犯人的后代。刚才那句话如果被他们听到,会引起什么反应,你应该明白。”
    方才的脸色发了白。
    “我觉得我们现在该去西院胡同七号。”薛晴雪岔开话题,“去找赵小树把事情问清楚,不然报了警咱们也说不出个子午卯酉,你不觉得这很伤你的面子吗?”
    “没关系……”方才像垂死的蛤蜊,语气硬了一下就柔软如绵,“我觉得应该先报警。”
    薛晴雪没再说话,站到了我的身旁。
    “……好,听你的,小雪。”方才投降了。
    “我可没说要去找赵小树。”我不习惯被人靠得这么近,向旁边走了几步。
    “你会去的。”薛晴雪意味深长地说,“在地下室时,我知道你看到了瓶子底的字。”
    我狞笑起来,这女孩的观察力比我想象的还要强,但有一点我始终没弄懂:她对老板娘的试探为何那么冒失。老板娘拎着水壶进来时,我发觉她的腰间鼓囊囊的藏了东西,为了探听真相,我故意喝下那杯杀猪酒,当然,大部分进了袖间的手帕里。虽然身体不那么好受,但我有信心应付任何情况。
    可惜除了这两个人和老板娘不像是一伙的之外,我没有更多的收获。事已至此,跟着他们行动倒算是可行的选择,我不怕他们耍花招。
    消防车总算到达了旅馆附近,不过此时已经没有多大灭火的意义了。房子的木制部分全都灰飞烟灭,只剩下残垣断壁间奄奄一息的火苗。人们停下了脚步,呆呆地注视冒着黑烟的火场,在没有引起他们注意之前,我拎起箱子匆匆离去。
    西院胡同离旅馆说近不近,说远不远,三个人走了二十分钟总算到了。

    七号是一栋二层的红砖小楼,与周围的光明形成鲜明的对比,灯火全无。方才敲了敲门,里边有人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可过了半天也不见开门。方才按捺不住,伸手一推,门开了。
    门里是一条黑暗的走廊,他喊了几声,没人回答。他迟疑地看看我,又看看薛晴雪,磨磨蹭蹭地走了进去。没走几步,我听到里边咕咚一声,他好像绊倒了。
    “啊,这……这是什么东西?!”他的声音抖得像八级地震。
    我叹了口气,从行李边上摸出个手电,向里边照去。蓝紫色的光线下,方才的屁股撅得很高,双手慌乱地摸索着。他的面前躺着一个人,脸侧向门口,淌满了深色的液体。
    “死人了!”方才怪叫起来。
    我走过去,俯下身看了看,踢了那个人一脚,“快点灯去,你想把他吓死吗?”
    “哎呀!”他尖叫道,一骨碌爬起来,“你咋下脚这么狠?!”
    他捂住腰,沿着墙边摸索了一会儿,走廊的灯亮了。
    这是个高中生模样的男孩,浓眉大眼,高挺的鼻子下,厚厚的嘴唇咝咝地吸着凉气。鲜红的液体在从宽阔的脑门淌下,效果与鲜血非常近似。
    我凝视着他,他的年龄倒是和我所知道的赵成武的儿子相仿,可是我从未见过赵小树,无法判定真伪。
    “你怎么知道这是番茄酱?”他气呼呼地问,“能告诉我不?”
    “黑光灯可以轻易分辨出血迹。”我掂了掂手电,“以后再耍这个花招要用猪血,至少它不会发出番茄酱的味道。”
    他瘪了瘪嘴,不搭理我了。看到方才惊魂未定地爬起身,男孩一把抓住他的手,“方大哥,我是赵小树!终于见到你的活人了,我太高兴了!”
    男孩如此热情,方才肚子里的火气自然不好发作,他干咳了两声,“啊,你好。”
    “你早就预料到我们会来?”我问。
    这个自称叫赵小树的男孩貌似对一脚之仇念念不忘,他狠狠地瞪着我,“你是谁?”
    “他是我的……助理。”不知为什么,方才竟然给我安了个助理的头衔,我稍加思索,没有反驳。
    他扭头寻找薛晴雪,招呼她进来,“这个姐姐是我的同学。”
    “啊,那么都进来,关上门,外边冷着呢。”赵小树招呼道,“哎,方大哥,你这衣服是怎么回事?”
    “旅馆着火了,我好不容易才逃出来。”方才有点尴尬地说,“你这有没有衣服借给我们穿?”
    “有,有!你们先去客厅坐,我去找衣服。”
    客厅不大,陈设简陋,但足够温暖。听男孩上了楼,我语带讥讽地对方才说:“真是个宽容而热心的读者,你在他的伪装前出了丑,他却丝毫没有表现出失望。嗯?”
    “我不是傻瓜!”他阴沉着脸,“我在耐心的观察,用不到你提醒!”
    “随你,老板。”我笑了几声,用眼角的余光观察薛晴雪。她忽然沉默了很多,神情淡漠,仿佛对发生的一切毫不关心。

    赵小树捧着一摞衣服回来了,他洗了脸,但洗的很潦草,红一块白一块的,“这是我爸妈的衣服,你们试试合身不。”
    “你父母不在家?”我瞥了眼衣服,都是些式样老旧的货色。
    他没搭理我,迫不及待地问方才:“方大哥,你抓到凶手没有?”
    “暂时还没有。”方才斟字酌句道,“不过是迟早的事。对了,我来这里是想问几个问题。”
    “尽管问!”赵小树兴奋地说。
    “你告诉我,老板娘的丈夫会在今天乘车回来杀害自己的妻子,我进旅馆之前在附近转悠了半天,都没有发现他的踪影。旅馆里也没有别的客人,是不是弄错了?”
    “肯定不会。”赵小树露出委屈的神情,“他和妈妈是熟人,两个人一起闲聊时,他说走了嘴。我是偷听到的,绝对没有弄错。”
    “你的妈妈呢?”
    “她临时有急事,今早出远门了,过几天才能回来。”
    “你怎么不早告诉我?!”注意到我和薛晴雪的目光,方正有点尴尬地压低了嗓门,“咱们不是说好了,我去确认情况,一经证实,让你的爸爸妈妈去报警抓人。深入虎口无人接应很危险,我差点被烧死了,你知不知道?”
    “对……对不起!”赵小树眼圈泛红,哽咽道,“方大哥,我喜欢你写的故事,我觉得你很了不起,没想害你!”
    见他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样子,我打了个圆场,“他的故事那么好看?”
    “当然!”赵小树马上来了精神,“方大哥是个天才,他设计的那些诡计棒极了!我最喜欢他的KTV杀人事件,凶手故意在麦克风里藏了一把匕首,误导了侦探的视线,实际上真正的凶器藏在衣架里。还有那个深夜公共汽车杀人案……你是他的助理,怎么会不知道?”
    “我故意考考你。”我意味深长地说,“他写了些什么,我很清楚。”
    麦克风里藏匕首?真是天方夜谭。实际上是将匕首的柄伪装成衣架,待警察发现后,没有检验出被害者的血迹,以为是凶手的故布疑阵,不再对案发现场感兴趣。其实凶器一直在他们的眼皮底下:点唱机金属标示中那个大写的L字母。他们要是取下这个字母,马上就能发现它的边缘被磨得锋利异常,杀人不成问题。
    照此推断,深夜公共汽车杀人案应该改编自我谋划的深夜长途车杀人案。这两桩是我职业生涯的代表作,没想到却被方才窃为己有。他口口声声要将我绳之以法,真是打的好算盘。
    我爱艺术体的英文,我恨以艺术改造为名的抄袭。这是我做人的原则,倘若有人触犯,大不了就让他再也做不了人。
    我的脸上笑得很和蔼,心中主意已定:方才欺世盗名也好,别有所图也罢,一定要找个适当的机会干掉他。提前把他埋进人生的后花园,权当图个心安。
    “哦?你很熟悉?”方才自然看不透我的杀机,对我玩起了旁敲侧击。
    “你爸爸叫什么名字?”我没心思搭理他,继续向赵小树询问我在意的问题。
    “干什么?”赵小树对我依旧保持着警惕,“跟你有什么关系?”
    “告诉方大哥吧,这很重要。”方才毕竟没有傻到家,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必要性。
    “我爸爸叫赵成武。”赵小树痛快地回答道。
    “他和你妈妈去了哪里?”
    赵小树眨巴着眼睛打量了一下我和薛晴雪,示意方才附耳。他俩嘀嘀咕咕了半天,方才直起身,像是说给我听似的大声道:“谢谢,我会替你保密的。”
    “我想起来了,相册里有爸爸和要杀旅馆老板娘那个人的合影,我去拿给你们看。”他撂下这句话,快步走出了客厅。
    这绝不是单纯的巧合,我用手指转动一枚硬币,看似不急不躁,大脑却在飞快地转动。儿子和父亲全都与我小时候认识的人重名,简直是匪夷所思,我倒想看看这个赵成武的尊容。
    十分钟过去,赵小树没有回来,我有了种不祥的预感。我起身来到走廊,脸上的肌肉顿时僵住:赵小树就躺在刚才装死的位置,血流满面。
    他的双眼睁得很大,嘴角流出涎水,身体微微的抽搐,这是典型的头部遭到重击,生命垂危的征兆。我不用伸手触摸便嗅到了血腥味,是谁干的?居然能让我毫无觉察?
    房后传来异样的声响,我跑进厨房,窗开着,在风中来回摇晃。向外看去,一个模糊的人影在翻越院墙。方才和薛晴雪跟了过来,我推开他们跑出房子追了出去,来到后院的小路,那个人影在昏黄的路灯下,向西狂奔。我举步欲追,一条面貌狰狞的黑色恶犬从黑暗中冒了出来,小牛犊般壮硕的身子跃起,血盆大口咬向我的咽喉。
    残影
    狗跟狼不同:狼在咬第一口的时候,心里已经计划好了另外两口该怎么咬;狗则相反,咬上一口算一口,咬不中再说,因此连贯性自然要差些。
    这条狗来势汹汹,我迅速弯腰,待它从头上越过,飞起一脚踢了过去,不料它的动作迅捷异常,一口咬住了我的脚踝,喉咙里发出疯狂的呼噜声。我感到皮肤被尖利的犬牙刺穿,鲜血流淌,浸湿了袜子。血腥味使它更加亢奋,用力拉着我的腿,意图将我掀翻在地。
    我深深地吸了口气,身体向前扑去,猛地压住了它的背。它支持不住,四脚一软趴了下去,可还是死不松口。我发现一条黑色的皮带死死地勒在它暴起的肌肉上,边缘处凝结着斑斑血迹的血斑。
    我抽出那条金属丝,绷直后沿着皮带的边缘全力划去,几乎没费力气它的身体便拦腰而断,腥臭的狗血喷了我满头满脸。
    我掰开它的嘴,抽出脚看了看,伤口不深,没有大碍。
    “你……你没事吧?”薛晴雪缓缓地从后门走出,脸色苍白,声音颤抖。
    我一言不发,伸手去解狗身上的皮带。
    “这是条疯狗,你得快点注射狂犬疫苗才行。”
    又是那种古怪的滞涩感,掀开皮带后,密密麻麻的尖刺引得薛晴雪发出一声低呼:“这是什么东西?”
    “疯狗没有这么狡猾。”我爬起身一瘸一拐地走向房子,“随便找条狗麻翻了,系上这种东西,它迟早都会疼得半疯,逢人便咬。”
    我走进后门,薛晴雪站在那里盯着狗的尸体,像是中了定身咒。
    赵小树依旧躺在走廊上,不再抽搐。我摸了摸他的颈动脉,死得很彻底。方才靠墙而坐,仰面朝天,目光呆滞。我叫了他一声,他不答应,于是抽了他一记耳光。他回过神,像是只被踩了尾巴的猫,发出令人生厌的尖叫:“不行了,我不干了!我要回去!不关我事,不关我事……”
    “告诉我,他和你说了些什么?”我阴森森地问。
    “什么?什么和我说了什么?”方才茫然地反问,“……赵小树……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这就是你的遗言?”我冷笑道,“那好,准备上路吧。”
    金属丝套上了他的脖子,他刚发出一声杀猪般的惨嚎便被勒了回去。我不慌不忙地慢慢加大力度,他的脸色越来越红,逐渐变成了猪肝色,眼球开始充血,泪水和鼻涕混合,流了满脸。
    “别动,别动。”我柔声道,“这样还能留个全尸,你一动脑袋就得搬家。”
    “住手!”身后传来薛晴雪的声音,“再不住手我……我就……”
    “站在原地别动。”我说,“叫他脑袋搬家轻而易举,除非他实话实说。”
    方才想点头,又不敢点,拼命地用眼神向我示意。说实话,我真想就此结果了这个孬种,但时机稍嫌欠妥。
    我叹了一口气,把金属丝放松一些,“说。”
    方才咳嗽了半天,艰难地开了口,“他,他的父母去了净水湖。”
    净水湖在达哈苏城北十五公里处,名字里虽然有个湖字,实际不过是热电厂的废水池。大部分是锅炉循环出的浓水,水质看上去很清澈。秋高气爽时,站在这个三万多平方米的池子边,倒也舒畅自在。
    孩子们喜欢戏水,尤其是炎热的夏天。达哈苏地下水资源丰富,但方圆几十里内没有河流经过,于是有些胆大的孩子便偷偷到净水湖游泳。
    少不经事者的眼中只有清澈与浑浊之分,看不到水中的除垢剂与杀菌剂。玩的心满意足,回家后起了满身疹子,险些丧命。后来家长们严令自己的孩子远离净水湖,我在离开达哈苏前特地去净水湖看了看,人踪绝迹。水里没有鱼虾,水面没有蚊虫,波澜不兴,死气沉沉。

    “他们去净水湖干什么?”
    “不知道。赵小树在父母临走的前一天偷听了他们的谈话,谈话间隐约提到了月亮河,似乎是个地名,可他从没有听到附近有这个地方。”
    月亮河,又是月亮河!
    “要说就全部说完!”我烦躁起来。
    “他们还提到了个地名,石门。就这些,我全告诉你了!”
    石门?!我的手颤抖了一下,猛地收紧金属丝,方才的脸再次涨红,喉咙咯咯作响。
    “你怎么言而无信?”薛晴雪厉声道,“你要是杀了他,我和你拼命!”
    我阴冷地笑了几声,渐渐松开了手。
    “忍耐一会儿。”我拍了拍方才的脸,“等我走后要报警要跑路随便你。”
    “你要去哪里?”薛晴雪惊异地问,“莫非要去找赵小树的父母?”
    “扶他上楼。”我吩咐她,“不许离开我的视野范围。”
    二楼有三个房间,其中一个堆放着各种杂物,另两件是卧室。我略作思索,把他们两个人推进杂物间,从外边锁好门,然后走进卧室开始寻找有价值的东西。
    我在床头柜里找到了赵小树提到的那本相册。
    相册很薄,里边夹着十几张照片,其中大部分是一对夫妇的合影。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的脸都很陌生,背景是茂密的树林,大概是在达哈苏附近的山林里拍摄的。
    只有一张照片是个例外:这是一张合影,赵小树站在女人面前,我在火车上遇到的中年护林员背负双手,站在他们旁边。护林员的身边还站着一个年轻女孩,神情阴郁冷漠……是死在我住处的那个女孩!女孩怀中抱着一个四五岁摸样的男孩,是我在旅店见到的那个傻男孩!
    这几个人到底是什么关系?难道那个黑影担心我发现这张照片,才杀了赵小树灭口?若是如此,他为什么没有顺便销毁这张照片?
    这张照片给人一种很强烈的违和感,照片上除了赵小树喜笑颜开,其余的三个人神情阴郁,似乎在竭力掩饰一种身不由己的厌恶。
    但存在的并不仅仅是厌恶,护林员用眼角的余光盯着赵小树,而那个女人的关注点则在傻男孩的身上,这真是一幅耐人寻味的奇妙画面。
    我把照片收好,窗台上的一部老式收音机引起了我的注意。
    铭牌上的生产日期磨损得很厉害,估计它少说也有三十年的高龄。达哈苏的电视现已普及,虽然节目有限,但总比广播丰富多彩。这对夫妇的年纪不算大,为什么保留着这种老古董?
    我打开开关,它发出哗哗的噪声,我伸出手想调整频道,胳膊在空中停住了。

    收音机的指针指向83.1这个频率,我感到有点眩晕,耳边隐约传来一个温婉的女声:“各位听众,欢迎收听我们的节目。首先是天气预报……”
    我用力摇摇头,摆脱了幻听。收音机的噪音令人心烦意乱,偶尔穿插着无线电的滴答声和别的电台荒腔走板的戏曲。我赶紧关了它,扔到床上。
    十几年前,达哈苏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电台。那时正逢城北热电厂的全盛期,在它的资助下,徒有空壳的广播局购买了设备,每天播音十小时,总算给缺乏娱乐的人们提供了消遣的途径。信号覆盖了方圆几十里,护林员的夜晚也变得不那么难熬。
    可惜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广播电台毁于一场大火,迄今我还记得那个蝉鸣凄切的傍晚,以及火焰中惨绝人寰的呼救。
    我咬咬牙,竭力从往昔的幻象中抽身而出。
    83.1早已随着那场火灾成为了空白的波段,为何要让指针停留在这个频率?
    这该死的数字,这个应该被恶魔诅咒的数字!我紧握双拳,牙齿咬的咯咯响。
    我返身下楼,凝视着赵小树扭曲的脸,惊恐且愕然,充满了不信。他是不是看到了凶手的长相,万万没料到会被这个人杀死?
    我对自己的听力很有信心,在等候的那段时间,我没有听到有人进入房间的声音,也没听到厮打的动静,这恰好印证了我的推断。凶手应该是预料到我们会到这里,所以捷足先登。
    他为什么要杀赵小树?怕他说出对自己不利的话?
    灯光陡然变暗,我吃了一惊,抬头观望,灯丝像是条燃烧的毛虫,在黑暗中散发出暗红,瞬间它忽然变亮,亮得宛如太阳,甚至比太阳更刺眼。一明一暗的反复了几个来回,灯泡痛苦地闷响一声,彻底不亮了。
    走廊陷入黑暗,楼上的灯光却仍然闪来闪去,一时间屋子里充满压抑与不祥的氛围。方才的叫声传了下来,“开门,快开门,有鬼!”
    鬼?
    我不禁想起旅馆里那个男孩的叫声,“来了,来了!电鬼!”
    电鬼?如果不是他的胡言乱语,那么究竟是个什么意思?
    我闻到了焦糊味,方才的叫声更加急促和响亮,“快开门!着火了!”
    单纯的电压起伏不应该引发火灾,我走上楼梯,墙上的电线果然烧了起来,烟雾从杂物间的门缝里冒出,咚咚的撞门声比火势的蔓延更加急促。白桦木门很结实,他的努力徒劳无功。
    就这么烧死他倒也省事,我想,火焰会消灭一切痕迹,省了扫尾的繁琐。
    “开门吧,我知道你在门外。”薛晴雪的语气很镇定,“烧死我们对你没任何好处。”
    “也没坏处。”我说。
    “你要是现在不放我们出去,等到救火的人来了,我就告诉他们是你在杀人放火!”方才威胁道。
    我笑了,“首先我从不怕被人诬陷,其次我发现四周的房子都没人居住,按照火势的发展,等消防车赶到后,一切都成了焦炭。没人见到咱们三个人在一起,你俩死了连累不到我。”
    “求求你,我不想死!”方才带着哭腔问,“你有什么条件?我全答应!”
    火焰爬上了门板,电线失火的蔓延速度比汽油还要快。
    “放你出来可以。”我悠然道,“我要你立刻给我滚,马不停蹄地滚。”
    “行,我滚!”
    我打开了门,一股热浪铺面而来,方才踉踉跄跄地冲了出来,坐在地上痛苦地咳嗽。薛晴雪看起来有点虚弱,但脚步很从容。她盯着我,眼睛里散发着奇异的光彩。
    方才爬起来怨毒地看了我一眼,“小雪,快跟我走。”
    “他要你滚,没要我滚。”薛晴雪缓缓地说,“对不对?”
    “没错。”我说,“你得跟我走。”
    “为什么?”方才叫道,“你想拿她当人质?”
    “随你怎么想。”我抓住薛晴雪的胳膊,“走吧,我们得在天亮前赶到石门。”
    三十分钟后,我和她来到了达哈苏北方的山脚,这里有条小路直通净水湖。我停下脚步,回头注视远处的达哈苏,赵小树家的火焰已经熄灭,黎明前的黑暗紧紧地拥抱着这座小城。
    辉煌的灯光被压制住,我能感觉到它依然睡得很沉,死一般的沉。但是在这种异样的寂静中,我感受到一股躁动的黑色寒意,它笼罩在城市的上方,似乎随时可能彻底爆发。
    尾声
    两天后,我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了住处。
    ”事情有点变化。“老麻急不可待地钻进房间,”我那个朋友的冷库出了点问题,年底突击大检查,尸体放在那里实在不安全。联系不到你,我自作主张,买了口特大的白条猪,把尸体藏在猪肚子里,在后院挖了个坑,浇上水冻住,保证没人能发现。“
    ”花了多少钱?“
    ”没多少,等你下次生意做来了再算。“他嘴上这么说,眼睛却在盯着我的裤兜。
    ”挖出来吧。“我掏出钱包,又塞了回去,”找块好点的墓地,帮我把那姑娘的后事办了。到时一起算账。“
    ”这可不像你的作风。“老麻讪讪地说。
    ”经历了很多事,人多少都会变的。“我伸了个懒腰。
    ”能不能讲给我听听?“
    ”你先去办好我交代的事,回头再聊。“
    我喝了整整三壶咖啡,夜色降临前,老麻露了面,”办妥了。“
    我招呼他落座,将达哈苏之行的前后始末描述了一遍。
    ”太惨了。“老麻叹息道。
    ”哦?“
    ”你折腾了半天,一无所获,还不惨?“
    我笑了,这才是他的逻辑,”起码我要对自己的祖先刮目相看了,他的深谋远虑,我远不能及。“
    ”此话怎讲?“
    ”阎知县从一开始设计死屋时就没安好心。那些碑文符咒什么的是吓唬人的,真正管用的是隐藏的机关。他改进杀猪酒的配方,麻醉的功效更强了,但是给尸体脱水的功效起了微妙的变化,目的在于让尸体搬进墓穴后,内藏腐烂的尸液积累到死屋地下的池子里。天长日久,容量相当可观。“
    ”他为什么要对乡亲使用这种手段?“老麻不解地问。
    ”以下是我的猜想。达哈苏位置偏僻,居民们普遍贫困。你可以设想一下,因为长辈犯罪,全家受到牵连,被流放到这种穷乡僻壤,心中多少会有怨气。有一天,这个长辈患了重病,治不好,又一时死不了,无疑是个负担,害死他又怕吃官司,该怎么办?“
    ”……用杀猪酒麻醉他,伪装成死亡的假象,一埋了事?“
    ”十有八九如此。石门隧道里的那些房间,应该就是把生病的长辈麻醉后,放进去活活饿死,变成干尸后再行埋葬。之所以非要等到尸体干燥,恐怕是他们心里也颇为心虚吧。“
    ”按你这么说,的确很有可能。“
    ”阎知县在考中进士前,家境相当贫寒。家里人不知他金榜题名,在他父亲病重时,选择了这个办法。他回家奔丧后,发现了真相,怒发冲冠,但按照律法行事,顶多职能制裁几个人,以前发生的类似的事,没有证据奈何不得。“
    ”我记得你说他是兵士之家,亲人们怎么会那样做?“
    ”罪恶是会传染的。“我静静地凝视着老麻,”表面上看是无可奈何,但是其中有多少不孝子孙浑水摸鱼?天知道。大家心照不宣,自然无人敢跳出来揭穿。阎知县倒不是不敢,而是觉得那样太便宜了他们,干脆拿鬼神之说吓唬众人,终日生活在恐怖的阴影中,这便是诛心的威力所在。“

    ”月亮河也是他编出来的了?“
    ”按照他的设计,尸液迟早会冲破死屋,流进达哈苏。他把自己的坟墓放在墓室正中,墓碑装有机关,为的是亲眼目睹城市崩溃的一幕。“
    ”……真是个可怕的人物。“
    ”可怕的人物还有一个。他看透了阎知县的居心,投资建了个热电厂,暗中加固和扩张原有的机关,瞒过守陵人,用电流加热尸液的温度,增加破坏力,目的是彻底控制达哈苏。“
    ”达哈苏是个毫无价值的城市,控制了有什么好处?“
    ”在达哈苏人看来,祖先的秘密事关自己的脸面甚至性命。罪恶传承的越久,越令人抬不起头,直不了腰,做不成人。只要能参与到他们的秘密中,那就等于把握住了他们的性命,生意人都希望有几个卖命的手下,赵成武就是榜样。“
    老麻赞许地点了点头,”既然如此,他为什么还要毁了达哈苏呢?“
    ”屈服和服从是两码事,他们总有反叛的一天,那么必须做好清理门户的准备。赵成武虽然卖力,但做事太过草率。广播电台播放了一曲月亮河,他便疑神疑鬼,纵火焚烧。旅馆老板一家五口试图反抗,遭遇杀害,这些都是危险的信号。火中取栗在某些条件下获利很大,但前提是不能烫到自己的手。从那时起,他就开始逐渐抽身,做好了最坏的准备。“
    ”这人真够谨慎小心,和我有得一拼。“
    ”确实如此,因为这人就是你。“
    老麻笑了,脸上的皱纹让他看起来像是一只老虎,”为什么是我?“
    ”总得有一个人雇佣方才,命令赵成武,怂恿薛晴雪,这场戏才能唱的下去。方才和赵成武与我同坐一辆火车,实在巧得过了头。赵成武配合方才纵火杀人,却全然不知死的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和你的真实目的,结合我在达哈苏的遭遇,若是没有一个人通风报信,背后谋划,那才是咄咄怪事。“
    老麻点了点头,”说得通。“
    ”还有那个死在我房间的女孩,也是你的安排吧?让她找来,然后杀了她,反正她也奄奄一息了,目的是诱使我去达哈苏。我和方才在你的眼中就像两根雷管,用来除去对你有威胁的人,无论我和他谁死谁活对你都无所谓,同归于尽更加理想。“
    ”也说得通。“
    ”令我更加确定的是薛晴雪的那句话,她叫我以后换个职业,别怕麻烦。“
    ”这有点牵强附会了吧。“
    ”一个从小离家的女孩,如果没有人怂恿撺掇才是怪事。和她一路走来,我能感觉到她对往事的模糊记忆,她想确认自己和父母的真实身份,可是真确认后,却无法接受残酷的事实,选择了死亡。“我咬牙切齿道,”我思前想后,除了你之外,没人能做到这几点。“

    ”的确如此。“老麻赞许地笑了,”我知道赵成武悄悄把她送出了达哈苏,托付给朋友收养。对此我睁只眼闭只眼,毕竟赵成武办事得力,可惜不久前他学会了勒索我,要我给电厂继续提供资金和煤炭,于是让他和他的孩子活下去实在是个威胁。“
    ”我在赵小树家看到的那张照片,想必是你拍摄的吧?“我说,”你为什么要那么干?“
    ”暗示,让他们明白自己的实力,永远不要打我的主意。可惜他们愚笨透顶,反而把我的陈述当成了威胁。不过我想它起到了提示你的作用,也算我当年没白费力气。“
    ”你觉得我现在该怎么办?“我笑眯眯地问。
    ”按理说你该报仇。就算你不喜欢那个女孩,你对自己的母亲还是存有敬爱。不过我要声明一点,我的计划中没有杀害她的内容,那只是方才为了刺激你的心神,自作主张。我向你保证,你母亲的往事,永远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
    ”这算是威胁?“
    ”不,我只是想分析利害。“老麻摇了摇头,”你的那些推断不准确。我最初去达哈苏建热电厂,是因为听说那里可能有石油。我打算用电厂的盈利买下那里大部分的地皮,以后如果油田得以开发,地价会大大升值,绝对是一本万利的生意。可惜后来我发现自己错了,那些东西根本不是石油,而是尸液。“
    ”真够倒霉的。“我冷笑道,”然后呢?“
    ”我是个生意人,自然不能容忍血本无归。赵成武那些人虽然心狠手辣,却都是蠢货,对阎知县的真实目的一无所知。我懒得和他们解释清楚,只告诉他们,尸液积累多了,迟早会有爆发的一天,他们手足无措,先是改变杀猪酒的配方试图干燥尸体,进而想出了用电力蒸发尸液的办法,可实际效果无异于饮鸩止渴。我正好把电厂脱手,高价转让给他们,全身而退。“
    ”好一个全身而退。“我握紧了拳头,”你不过是在等待达哈苏崩溃,所有的秘密全都会被月亮河送入黄泉。你改进了阎知县的设计,譬如修建那条铁轨增加导流力,加固那条隧道,为的就是确保增加月亮河的威力,大家死光光。“
    ”说到底是他们自作自受。“老麻耸了耸肩,”我认为你不会像他们那么愚蠢。历经艰险,你活了下来,杀了我你一无所获,相反,我以后的生意非常需要你的辅助。“
    ”向你复仇,后患无穷。“我站起身,”这点我清楚得很,想方设法租房子给我,替我介绍生意,算是一片苦心。“
    老麻的眼中露出喜悦之情,”……那么?“
    ”薛晴雪告诉我,别怕麻烦。我想试试。“
    ”这种尝试没有任何好处。“
    ”不这么做我害怕。“
    ”你怕什么?“
    ”赵成武他们拼命发电,用来蒸发尸液,电流经过尸液转到达哈苏城内用以照明。我不止一次地见过那些电流的诡异之处,从那时起,我相信了人在做,天在看。所以我要是什么都不做的话,我怕我同样会被鬼纠缠不清。“
    我掏出一张照片递给老麻,声音很温柔,”你是不是以为我已经杀了方才?你错了,他现在依然活着,我觉得如果能让你去做伴,他一定会很高兴。“
    老麻只看了一眼照片,边弯腰大吐特吐,连苦胆汁都吐了出来。
    ”你到底有什么要求?“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我……我都答应。“
    ”真可惜。“我掏出手帕捂住了他的嘴,”把提示当成威胁,你也比不赵成武聪明多少。我是你们联手制造出来的魔鬼,你早就该有面临今天这种结局的觉悟。“
    伴随新年清脆的鞭炮声,我拎着行李箱,低头慢慢地走进火车站。
    我忘记了自己从哪里来,忘记了自己向哪里去,只有那条漆黑的月亮河清晰依旧。
    寒风掠起,手机在我的掌心振动,显示出一个陌生的号码。
    直觉告诉我,那时薛晴雪打来的。
    我思忖了很久,关掉手机,掷向铁轨。


    石门
    凌晨五点,我和薛晴雪来到了净水湖畔。天色浓如墨汁,似乎没有云,但也没有月亮和星光。面前的湖水同样乌黑黯淡,像是被这片苍穹污染了,荒芜且死气沉沉。
    沿着湖边向北行走,脚下的沙石瓦砾咯咯作响,听起来和磨咖啡豆差不多。北风时强时弱,强的时候左侧的林梢合奏出挽歌般凄凉的旋律,弱时则只能听到岸边的湖水窃窃私语。
    我们到了湖的北岸,这里的地面与南岸差异很大,灰白色的沙砾覆盖住了黑土,平整异常,寸草不生,即便关上手电,在黑暗中依然隐约可辨。
    薛晴雪的呼吸变得有些急促,她终于忍不住问我:“石门在哪里?”
    “就在这里。”我加快了脚步,折向东方走了几十米,地上冒出一个半圆的拱形土堆,土堆南侧有个铁门,在手电光的映射下散发桌紫红色的幽光。门板上满是形状奇异的花纹,乍一看跟鬼画符差不多。
    “这不是一座坟吗?”她惊诧地问,“……坟上怎么会有门?”
    “我说过,达哈苏最初是一座由流放的犯人和士兵组成的小镇。在镇上的人濒死时,他们会被拖进这里等待咽气,死后安葬的地方另有所在。”
    薛晴雪哆嗦了一下,“为什么?”
    “因为那时达哈苏有种流行病,不是传染病,但比传染病更令人痛不欲生。”
    “……什么病?”
    “你的问题太多了。”我不耐烦地说。
    门上挂着一把锈迹斑斑的巨型挂锁,我观察了一下锁孔,没有新近开启的痕迹,赵小树的父母真的来过这里吗?
    “去找块大点的石头。”我对薛晴雪说,“得把锁砸开。”
    “不,你得先告诉我他们到底得了什么病。”她的声音微微颤抖。
    困在失火的房间时,她没怕,现在她倒有些怕了。不过可以理解,很多人恐惧的不是死亡本身,而是未知。
    “不管什么病,过了这么多年也毫无威胁。”
    见她没有服从的意思,我摇了摇头,自己去找了块石头,用力砸起了锁。
    “你为什么告诉方才要带我来这里?”她沉默地旁观了一会儿,冷不丁地问道,“你不怕他带人来抓你?”
    “我是用绳子拖着你的吗?”
    “……不是。”
    “那我为什么要怕?”嘡啷一声,锁开了,我扔掉石头,“我倒有点盼望他来。”
    “你真是个奇怪的人。”
    “奇怪的是你。”我使劲推开门,陈腐的空气翻滚而出,“跟紧了。”
    土堆内部空间狭小,左边是一张布满灰尘的折叠床,右边的旧木桌接近散架,正中的地面有一条通向地下的水泥楼梯,窄且陡,靠墙的一侧装有铁制扶手,与豁牙缺齿的楼梯相比,谁都能看出是后来安装的。我关上门,站在楼梯口,举起手电照去,看不到楼梯的尽头。
    “两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不许挪开。”我命令她,“我走一步,你走一步。”
    说完这句话,我关了手电,觊觎已久的黑暗急不可待地扑了过来,裹住我和她的身躯。
    “你干嘛?”她惊惶地叫道,“快打开手电!”
    “那么做你会后悔的。”我冷冷地说。
    “你不打开手电,我不跟你走,死也不跟!”她情绪开始失控,“快点!”

    “好。”我说,“只要你能保证一直盯着我的后脑勺,无论发生什么,也不绝向两边看。”
    她答应得非常痛快,我“哼”了一声,点亮手电,迈步走下台阶。
    我默默地在心中计算,走了一百一十四级台阶,终于到了底端。眼前是一道低矮冗长的隧道,这里的温度比室外更低,只是稍作停留,寒意便无情地刺透了棉衣。
    “这里怎么会有一条隧道?”薛晴雪问,“这条隧道通向哪里?”
    “还没到告诉你的时候。”我系住衣领的扣子。
    “你为什么要带上我,真的是要拿我当人质?”
    “这话你问晚了。进这里之前问,我可能会告诉你,现在不行了。”
    “那你告诉我,有没有恰逢其时的问题可以问?”
    “要是一个人连这种事情都不知道,那么最好闭上嘴。”我越走越快,隧道前方的黑暗仿佛没有边际,空气中增添了一种奇异的味道,“我奉劝你赶紧闭上眼,不然就晚了。”
    我知道这话没什么用,徒增她的好奇心罢了。果不其然,她拒绝了。
    又向前行走了几百米,隧道豁然开朗,路面从不足三尺扩展到了近一丈宽,两侧各出现了一排石柱,足够三人环抱,头顶也由黑土变成了石板。柱子旁边环绕着吊灯形状的物件,稍加观察,那些并不是吊灯,而是铸成一体的七个铁钩。每个钩子上都悬挂了一个黑黝黝的影子,两条粗短的腿僵硬挺直。
    “死人,有死人!”薛晴雪尖叫道。
    我把手电向上照去,“死人?你仔细看看。”
    “……是死猪!”她的声音变了调,“这里怎么会有那么多死猪?还都没有脑袋!”
    “除了没有脑袋,肚子上还都系着条皮带是吧。”
    “对……你别照了!”
    我听到她有点口齿不清,赶紧放下电筒,我可不想被她吐得满身污垢。
    “这里到底是什么鬼地方?!”她停下了,“不行,我难受,走不动了。”
    “这就把你吓住了?”我讥讽道,“这里是用来制造猪肉的。我很奇怪,火腿肠午餐肉你没吃过?剁碎的肉吃得挺香,完整的反倒受不了?”
    “你吃的火腿肠午餐肉是那种颜色的?”她冒火了,“乌黑发青的肉,还有,那条皮带……”
    “我知道,皮带附近的猪肉密密麻麻的全是孔。”我抽了抽鼻子,“算了,觉得恶心就赶紧走。”

    我能感受到她的犹豫:前行莫测,后退又没有东西照明,但别无选择。
    重新上路后,她闷声不响,呼吸浅而急。走了一百多步后,我打破了沉默。
    “达哈苏有个特产,风干野猪肉,路经此处的旅客大多会买上些,这也是当地居民的重要经济来源之一。野猪在二十多年前绝迹了,可野猪肉却一直卖的很红火。”
    “……他们制假。”
    “蛆虫控制得好,会让猪肉有嚼头,和野猪肉差不多,风干之后真伪难辨。”我干笑道,“但家猪和野猪的脑袋区别很大,所以要砍下头,不然立刻露馅。”
    “谢天谢地,幸亏我没吃过野猪肉。”她自我安慰道,“那些皮带难道是……”
    “不要提它。”我阴郁地说。
    “既然是储藏猪肉的地方,怎么没有看守的人?”她意识到了异样。
    “十几年前它被废弃了,原因很简单,你看左边。”
    我说的轻描淡写,薛晴雪叫得撕心裂肺:“啊!死人!”
    “别大惊小怪。”
    “人头……啊,它在对我笑,好多人头!”薛晴雪语无伦次,忽然狂笑起来。
    我睁开了双眼,以前我曾有很多次摸黑穿越此处,对这里的布局构造了如指掌,有没有光线对我来说没什么区别,只要行路时小心落脚即可。有些东西我无意重温,所以要借助她的眼睛,可是人头这两个字让我不得不睁开眼睛亲自去看。
    墙边摞着一堆皱巴巴的东西,乍一瞧像是空布袋,但那些黑色灰色的干枯毛发,以及仿佛用棕色粉笔描绘的变形的五官,足以证明它们其实是人头,风干了的人头。
    它们的眼睛被黑线封住,嘴角咧开,确实像是在诡异的微笑。
    这些人头是达哈苏居民的先辈,可是为什么会堆在这里,他们的躯体哪里去了?!
    薛晴雪陷入了歇斯底里的状态,她蹲在地上,双手抱头,嘴里念叨着莫名其妙的话。无论是叫她,骂她,还是摇晃她,都未足以让她恢复清醒。万般无奈,我一拳揍晕了她。
    我把手电夹在腋下,背起她继续行走。前方的路恢复了狭窄,墙壁两侧出现了形状刻板的铁门,门的旁边镶嵌有刻字的石板,在光线下铁青得犹如死人的面孔。
    这些石板不是墓碑,上边篆刻的并非人名,只是一行行日期。放下薛晴雪,我随手推开其中一扇铁门,里边还是老样子:墙边肮脏的木板床,床上的被褥破烂不堪,黄黑色的棉絮鼓了出来,灰色的石板地面污渍斑斑,其中几块在手电的照耀下现出触目惊心的紫红色,磷光闪闪。
    血迹?这里不该有血迹。
    头顶传来一阵闷响,像是一根石柱滚了过去。沉寂片刻,同样的声音再次出现,地面为之颤抖。
    危险的信号炸开了我全身的毛孔,我冲出屋子,背着薛晴雪开始飞奔。迎面逐渐传来了森森寒意,我松了口气。前方出现了向上阶梯,我拼命地攀爬,重返地面后我瘫坐在地,胸口火烧火燎地疼痛,脚下的隧道传来坍塌声。
    “你是个混蛋。”薛晴雪含混地说,“方才没有冤枉你。”
    “哦?他是怎么说我的?”我气喘吁吁地问。
    “靠给罪犯出谋划策为生的家伙,肮脏……冷血……毫无人性。”
    “可惜。”我哈哈大笑,“这种褒奖出自他的嘴,不值一晒。”
    微弱的天光照亮了我们的四周,身下是结冰的废土,咝咝的声音从远处的烟雾中飘来,宛如毒蛇吐信。我摇摇晃晃地走过去,一个两米多高的木架立在两块岩石的旁边,黄底黑字的警示牌挂在架子正中:高压危险。
    一根钢丝绳在架子上缠绕了几圈,顶端与空中的黑色电缆连接,底端悬挂了一具烧焦的尸体。它神态狞恶,临死前想必痛苦万分。凭借残存的衣料,我辨认出那是旅店的老板娘。我伸出手又缩回,她全身通电,碰不得。
    此刻天亮了,经过浓云的过滤,惨白暗淡的阳光还未触及地面就被萦绕在这里的烟雾吸收。远方的山坡上,一座三层高的水泥楼房冷冷地注视着我,楼房后身巨大的烟囱拦腰折断,我知道如果它有手,肯定会把其那根烟囱,用犬牙交错的断口刺穿我的身躯。
    “我来了。”我自言自语道,“我知道,我迟早会来的。”
    旧址
    从踏上达哈苏土地的那刻算起,恰好过去了十二个小时。
    这段时间除了在旅馆喝了杯杀猪酒,我水米未沾牙,薛晴雪亦是如此。饥寒交迫,加上精神收到的刺激,她奄奄一息。
    我把她背到建筑物的大门前,打开行李箱,撕开夹层,取出几块压缩饼干和一袋水。自己吃了一半,剩下的一半塞到她的嘴里,她贪婪地咀嚼着,喝光倒给她的水后,伸出舌头舔了半天嘴唇。
    “谢谢。”她柔声道,“刚才骂了你,对不起。”
    “快起来。”我说,“躺久了被冻死,白白浪费了粮食。”
    “藏得真够隐蔽。”她缓缓爬起身,“有必要吗?”
    老麻问过我同样的问题,在他眼中,值得一藏的只有钞票和秘密。
    “你没见过有人这样收藏吃喝?”我问。
    “没有。”
    “那是因为你没有挨过饿,要是你饿出了幻觉,见到人就像见了一条会走路的火腿,恨不得一口吞下去,无论走到哪里,随身不藏点吃喝便没有安全感。”
    她若有所思地沉默了片刻,“这是什么地方?”
    “胚坑。”我推开两人高的铁门,里边还有一扇枣红色的木门,两道门之间的台阶上,一具白骨横卧着,狗的白骨。十几年过去,没想到它仍在原处。
    “胚坑?”
    “是的,达哈苏最大的胚坑。”我阴沉沉地说,一脚踹开木门,尘土纷飞,“进来。”
    恢复了体力后,虽然薛晴雪刻意保持与我的距离,但敌意降低了很多。她注意到台阶上的骨架,张嘴欲问,发现我面色不善,于是咽了回去。
    门后是一条幽深的长廊,地上铺满了厚厚一层灰色的绒尘,踩上去有种陷进某种未知生物毛皮的错觉:柔软,冰冷。
    屋顶离地很高,足有七米多。日光灯排列的整整齐齐,不过灯线大部分已经断掉,只剩下几根尚算完好。薛晴雪好奇地伸手拉了一下,引发了镇流器的怪叫,煎蛋卷一般的滋滋声响了半天,灯亮了。
    “居然有电。”她惊喜地说,跑到我的前边,伸长胳膊去拉其余的灯线。
    灯光陆续亮起,光线涌进走廊尽头的房间,屋顶悬挂着一根粗重的黑色铁梁,它足有二十米长,挂满了大大小小的S型铁钩。铁梁下方是一米宽,半米深的槽状凹陷,直通房间角落的排水口。
    薛晴雪点亮了灯,槽底数只食指长的巨型蟑螂被她的脚步声惊到,一哄而散。油腻的黑色污垢中,几根白骨触目惊心。
    她打了个哆嗦,瑟缩地躲到了我的身后。
    第二间屋子狭窄了很多,墙壁的两端装了四个铁质的莲蓬头,我敲了敲水管,乌黑油亮的蟑螂从莲蓬头的孔里钻出,越积越多,聚成了一个球。
    我扭过头看了眼薛晴雪,她两眼发直地盯着我的后背,不敢旁观。
    第三间屋子更为拥堵,六根铁管横架在左右,距地两米,每根铁管下方的墙壁各有一个拳头大小的黑洞。门旁边的地上有个轮盘模样的东西,我俯身使劲地顺时针转了几圈,墙壁里响起金属摩擦的声音。
    “它是做什么用的?”薛晴雪忍不住问。
    我用行动回答了她。我松开手,那个轮盘飞快地转动起来,六根尖利的金属条从墙上的洞里猛地刺了出来,顶端刺进对面的墙壁,卡住不动,宛如六条僵死硬直的巨蟒。
    她抬起手捂住嘴,眼睛瞪得滚圆。
    “这里是穿刺的工作间。”我再次转动轮盘,金属条缓缓地缩回洞里,“猪在第一间屋子放血剃毛,在第二间屋子冲洗,然后横挂在这里的钢管上,猪嘴对着洞,让金属条横贯它们的躯体。”
    薛晴雪的脸色变得又青又白,她弯腰大吐特吐,吐得上气不接下气。
    我推开屋门,“出来再吐,顺便休息一下。”
    第四间屋子里只有一口焚烧炉,炉边有三把椅子,我吹了吹灰,坐了下去,示意她也坐。

    “他们和猪有仇吗?”薛晴雪虚弱地说,“简直是虐杀!”
    “只有猪才会和猪有仇,他们这么做是为了制作杀猪酒。”
    “杀猪酒?”
    “就是旅馆老板娘把我弄晕的那种无色无味的液体。酿造过程是这样的,选好膘肥体壮的猪,放掉它们一半的血,用桦树汁清洗妥当后进行穿刺。穿刺时对角度和力度的要求很高,手工难以达到标准,所以设计出了那种半自动的机械设备。穿刺后将秘制的材料塞进猪体内,一个月后,取出用肠衣过滤,再蒸馏几次,便大功告成。”
    她的脸色又开始发青,“做这种酒难道是为了开黑店?”
    “当然不是。为了把猪灌晕,杀猪用的。”
    “费这么大力气只为杀猪?我觉得没这么简单。”
    我鼓起了掌,“你猜对了。达哈苏这地方自古就有点邪门,土地看似肥沃,但除了山上疯长的树木和野草,种的庄稼果树八成都慢慢死了,居民们以前靠打猎伐木为生,后来飞禽走兽被猎捕的绝了迹,林业局对乱砍乱伐盯得很紧,他们断了财路,日子过得很紧,就想出了拿家猪冒充野猪肉卖的馊主意。”
    “这些和杀猪酒有什么关系?”
    “我是想告诉你,达哈苏看似简单,实际水很深。什么东西在这儿存在的时间一长,就容易变味。比如杀猪酒,它的本名叫沙住酒,沙暴的沙,止住的住。”
    “听名字像祈福的酒,可如果是用作祈福的酒,为什么会有麻醉力?”
    我不置可否,站起身,“该走了。”
    焚化间的后身是一条钢结构的天桥,天桥下的车间堆满了各式各样的机器,它们发出哮喘病人般的粗重喘息,有的冒出苍白的蒸汽,有的迸射出蓝色的电火花,胳膊粗的黑色电缆把它们连在一起,电缆汇合到车间角落的两台巨大的纺锤型变压器里。
    这些东西是热电厂的机器,它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间已经废弃的厂房里?
    “在耗尽煤炭储备后,投资方撤资了。”
    我想到那个做投资咨询的客户的话,还有达哈苏城市那异常明亮的灯火……莫非城市的电力是由此供给的?这么做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薛晴雪小心翼翼地随我行走在天桥上,黑色的电缆在顶棚蛛网般密布,室外漫天的灰烬贴着四周的玻璃窗飞舞,像是一群灰白色的飞蛾,这些电缆似乎散发出某种神秘的魔力,引得它们急切地想要冲进来。
    走下天桥的阶梯,再次穿越一条黑暗的长廊,景象变得与此前见过的截然不同。
    宽敞的门厅正中立了一面影壁,上边刻了八个大字:勤奋,刻苦,认真,拼搏。
    “这里是达哈苏热电厂的旧址。二十年前,他们搬迁到新址后,把这里捐赠了出来。前边路过的是生产区,这里是办公区。”我绕过影壁,背后挂了块黑板,“你来看看。”
    黑板上工工整整的粉笔字依然清晰:
    六月二十五日,星期三。
    孙立峰,跳。
    李斌,绞。
    阎一夫,闹。
    以上三人,傍晚去训导处接受处理。

    字迹刚劲有力,瘦硬的笔画如刀刻斧削。黑板正对着通向小操场的门,门关得很紧,但使劲一推,腐烂的合页松脱,门板轰然倒地。
    所谓小操场是口字楼环绕出的一片空地,左侧是单杠与双杠,右边有两个水泥砌成的乒乓球台。球台旁边的秋千架上,悬挂了几根断裂的链条,一个尚算完好的秋千座在风中轻轻摇摆,十多米外就能听到吱吱呀呀的摩擦声。
    “像学校……又不太像。”她迟疑地说。
    小操场周围的窗口横七竖八地钉着木板,连一楼也不例外。
    “起初装的是栏杆,后来发现太危险,改成了木板。”我叹息道。
    “栏杆怎么会危险?”
    “有些孩子的脑袋可以伸出栏杆的间隙,伸出去自然可以缩回来,但要是在栏杆的两侧缠上毛巾,在脖子上绕一圈,还能缩回来吗?”
    “这等于自杀。”她微微变色。
    “要是同伴强迫他伸出脑袋,然后缠好毛巾,拉着他的腿向回拽,就成了他杀。”我缓缓地说。
    “那个他是不是你?”
    “我说的是名词不是动词。”我的语气平淡的像白开水,“这正是黑板上那个叫李斌的男孩的死因,绞。”
    “他被同伴杀害了?!那还怎么去训导处接受处理?”
    “在这里,死亡等于罪恶,无论自杀抑或他杀。”我冷笑道,“谁说死人不能接受处理了?”
    “……你骗我,天下怎么会有这种不讲理的地方?”
    “因为这里要培养的本就是不讲理的人。”我铁青着脸,“或者说,根本就不是人。他们需要的是虎狼之心,弱肉强食是唯一的法则。”
    “为什么?”
    我没有回答,转身大步走向影壁右侧走廊的尽头。
    这条走廊的的一侧是教师办公室,牌子不知所踪,空余铁架,屋子里一片狼藉,纸片和垃圾四处散落。我依旧清楚地记得它们的顺序:传达室,接待室,总务科,保卫科……
    走廊的尽头有一扇镜子,门一般大的镜子。
    镜子的水银脱落得很厉害,镜中我的面孔被形状古怪的黑斑覆盖,尤其是眼睛,成为了两个黑洞,酷似一具感染了黑色热疫的骷髅。
    我握紧右手,一拳击碎了镜子,镜后的门板应声裂开。鲜血汩汩流淌,染红了镜中的影像。
    “你……你讨厌这面镜子?”薛晴雪胆怯地问。
    “我讨厌所有的镜子,它们照得清别人,却照不清自己。”
    门缓缓地开了。
    这间屋子比路过的办公室宽敞不少,整洁很多。两个棕色的书柜端端正正地靠在办公桌后的墙边,柜子里装满各种教学参考书。屋内没有窗,灰白色的绒状尘土铺了厚厚一层,踩上去,全身有种发霉似的瘙痒。
    一个铁皮水箱嵌在右边的角落,给人非常突兀的感觉。它足有一立方米,箱体深红色的铁锈与水龙头绿色的铜锈相衬托,使我厌恶地联想到剧毒的蘑菇。
    一面椭圆形带支架的镜子孤零零地立在办公桌上,我扭转它,薛晴雪忍不住发出一声低低的惊呼:鲜红的唇印横七竖八地盖满了镜面,它们形状各异,有的双唇紧闭,有的咧嘴怪笑,还有几个大张成O型,圆圈中红色的牙齿轮廓依稀可见,若加上两个长长的犬齿,简直是吸血鬼的鲜明写照。
    凭借女性敏锐的直觉,薛晴雪犹豫地问:“这里是训导处?”
    我默认了。
    “这些口红印是谁留下的?”她进一步试探道,“一个心理有点变态的人?”
    “不,她很正直,很清醒。”我挥手推开镜子,“门外的镜子是为了提醒召唤来的学生,进入时要衣冠整洁,桌上的镜子是为了提醒自己,保持端庄优雅。这种人怎么能算是变态?”
    “可这些唇印……”
    “每个人都需要发泄,从不发泄的人早晚会憋死。”我的声音很空洞,“只不过她的发泄方式有点怪异,这些口红印反而算是相对正常的一种。”
    我的眼前渐渐浮现出幻觉,一个身穿浅灰色西装的女人端坐在桌子后,面貌模糊不清,双唇红艳欲滴。世上恐怕没有第二个人能用嘴做出如此丰富的表情:时而坚定冷漠,时而皓齿微露,时而浅笑盈盈,时而颤抖无助。
    突然,她改变了坐姿,举起手中的唇膏,使劲涂抹,樱桃小口瞬间变成了血盆大口。她的身体扭来扭去,露出血淋淋的牙齿,伸出长长的舌头,将整张脸贴到了镜子上。
    “你在这里生活过,我知道。”薛晴雪的声音使我回过了神。
    “你猜对了。”我发出一阵狂笑,“这里是我的……母校。”
    水箱
    我狰狞的神色吓到了薛晴雪,她慢慢后退,退到了门前。
    我止住笑声,打开书柜寻找了片刻,取出一个白线捆绑的纸筒,抖了抖灰摊开。
    这是一张素描,画面中间是个女人的背影,她正襟危坐,好像在凝视着对面的两个书柜。作画者拥有相当的功底,光影效果表现得很充分,纸张泛黄,看起来像是一张老照片。
    画上画的正是这间屋子里的场景。
    我继续在书柜里寻找,翻遍了也没有找到别的画。我皱眉沉思,目光扫过那张画时,那个女性的视线提醒了我。
    “来,帮我挪开书柜。”我招呼薛晴雪。
    她犹豫地走过来,我俩奋力推开书柜,令人失望的是,书柜后什么都没有。
    我敲了敲墙壁,它是实心的,跺了跺地板,也没发现有可以藏东西的暗格。我摸了摸书柜的后挡板,手指沾染了些许棕色。
    这间屋子很干燥,按理说不该出现潮湿掉色的现象。
    我的眼睛亮了,手指反复磨擦这块木板,棕色的粉末簌簌掉落,原来粉刷在上边的是涂料,并不是油漆。慢慢地,木板上出现了一个正方形的轮廓,我小心翼翼地掀开一角,把它揭了下来。
    这也是一幅画,画面上还是那个女人的背影,她在房门前,伸长胳膊去开门。
    “奇怪。”薛晴雪嘟哝道。
    “哪里奇怪了?”
    “这个女人用右手开门,说明她不是左撇子。通常情况下,走过去开门,应该右腿在前左腿在后,但她却相反,左腿在前右腿在后,而且右腿伸开角度未免大了些,好像是预感到门外可能有危险,在不得不开门的情况下做出的防备姿势,准备随时后退。”
    “你观察的很仔细。”我笑了笑,“但结论错了。”
    “嗯?”
    我走到门前,站定,慢慢地伸出了手,指尖刚接触到门把手,右腿向后迈了一大步,身体快速转动,向前一窜,猛地扼住了薛晴雪的喉咙。
    “明白了?”我狞笑道,“要是像你说的那种防备姿势,习惯用右手的人,同样应该是右腿在前,这样有利于快速后退。右腿在后,是为了加快转身的速度,同时方便进行移动。”
    她的脸涨得通红,拼命地掰开了我的手,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
    我走到另一个书柜后,如法炮制,又取出了一幅画。
    画的主角依旧是那个女人的背影,她蹲在墙角的水箱前,作势欲扭水龙头,水龙头下放了个脸盆。
    “这个女人是谁?”薛晴雪语气生硬地问,“是你说的那个很正直很清醒的女人?”
    “对。”
    “那么作画的人是谁?为什么要画种古怪的画?”
    “作画的人也是她。”
    她愣了愣,意识到了什么,脸色煞白,“她在自己的身后画自己?这,这岂不是……”
    “灵魂出窍。”我替她说出了这个词。
    屋子里的空气瞬间变得诡异可怖,薛晴雪的身体趔趄了一下,险些摔倒,她扶住桌子,被烫到似地松开手,好像生怕随便触摸这里的东西会被鬼魂附体似的。
    我凝视着第三张画,凝视着水龙头下的脸盆,心中陡然一震。
    走到水箱前,我使劲扭动水龙头,它锈得很死,好不容易才扭开。没有水从里边流出,是的,在我的记忆中,它从未流淌出一滴水。
    “这声音是从哪儿来的?”薛晴雪与其说在问我,倒更像是在宣泄,“你干了什么?!”

    我也听到了一股忽如其来的怪声,宛如垂死之人发出的咝咝鼻息,又如孤魂野鬼的森然哀叹。
    砰!
    一股水流冲出了水龙头,哗哗地流进水槽,恶臭夹杂着烧焦的气味迅速地在屋内蔓延开。
    我连忙关掉水龙头,低头看了看水槽,水面倒映出自己悚然变色的面孔,它是乌黑的!
    以前热电厂把这个水箱当成备用储备水源,靠人力担水注入,因为从未发生过大规模停水,它便成了个摆设。由于拆除起来很麻烦,它才保留至今。
    我早就觉得这种设计有些蹊跷,但没有多想,如今回想起来真是疏忽大意。
    我想掀开水箱的顶盖,它纹丝不动,仔仔细一看,接缝处被焊住了。
    ……焊住了?!
    我举起桌子,狠狠地把它摔在地上,反复数次,然后手脚并用地掰下一根桌腿,将顶端的钉子刺进水箱的缝隙撬动,弄断了两条桌腿后,终于撬开了它。
    盖子一开,浓烈的腥臭呛得我险些晕倒,我屏住呼吸向里边张望:一根铁管从水龙头的位置插进水箱底粘稠污浊的烂泥中,据我所知,附近没有任何输水管线,它究竟通向何方?
    有个奇怪的东西探出淤泥,古铜色,蜷缩成一团,像是一只鸟爪子。我拿桌腿拨弄了几下,皮包骨头的胳膊露了出来,是人的胳膊!
    我深吸一口气,将钉子扎进这条干枯的胳膊里,向上一拉,淤泥咕咕噜噜地开始蠕动,表面冒出了大大小小的气泡。
    “去摸摸水箱和墙壁的夹缝,那里应该有根橡胶管。”我对薛晴雪说。
    她捏着鼻子,拎出了一根橡胶管递给我。我把橡胶管的一段接在水龙头上,另一端伸进水箱,拧开水龙头后,水流汹涌而出,冲刷起淤泥。水箱实际的深度与外观差了很多,它的底部在地面之下,我估计至少有两米多深。
    渐渐地,一个人形物体的上半身出现了,体形比孩子小,比婴儿大,要不是脑袋的形状,那佝偻的身躯像极了一只死猴子。
    我调整水流的方向,重点冲刷它头部的淤泥,淤泥冲洗干净后,一张怪脸出现了。
    世界上没有任何词可以形容这张脸上的表情,它是痛苦,恐惧,愤怒,惊讶的混合。鼻孔和耳朵里塞满了泥沙,皮肤满是裂口,有深有浅,其中最醒目的是额头上的那道,白森森的骨头隐约可见。
    是孙立峰,他的名字在黑板,人在这里。
    十三年前的六月二十五日,他趁人不备从屋顶纵身一跃,摔得头破血流,然而身体的裂口却不是摔出来的。根据它们的色泽和形状,我的脑海中浮现了这样一幅画面:
    几个人将昏迷不醒的他放进水箱,他的身体渐渐沉入淤泥,窒息令他惊醒,可骨断筋裂的身体无法摆脱困境,他慢慢地被淤泥吞噬,断气前,他抬起一只手,希望得到拯救。

    天长日久,他的尸体膨胀变形,这时,水箱内因为某种原因,充满了炽热的蒸汽,这具小小的尸体慢慢被烘干,待到蒸汽冷却后,造成了周身的裂口。
    我紧盯着那三张画,那个女人的背影泰然自若。
    “是你指使的吗,叶主任?”我自言自语道,“我知道,肯定是你的授意。”
    有了前几次的教训,薛晴雪远远地站着,不敢过来观看水箱里究竟有什么。听到我的话,她抑制不住好奇,怯生生地问:“叶主任?是画上的那个女人?”
    “她是训导主任。”我声音低沉。
    “你说这里是你的母校,可我看这里压根不像是学校。”
    “能学到东西的地方绝不仅限于学校。”水箱里的淤泥稀释后流走,孙立峰的干尸卡在一个排水井的洞口,我使劲把它拔了出来,一大块石头落进洞里,是它卡住了尸体,没有让尸体如那些人所愿,坠入排水井中。“留在这里的都是达哈苏居民的孩子,他们的父母住在这里酿造杀猪酒,孩子则被送来里接受‘教育’。没有人强迫,他们心甘情愿。”
    “这些父母是怎么想的?”薛晴雪激动地问,“难道他们不担心孩子的安危?”
    “那只能说,有些东西比孩子的安危更重要。”
    “是什么?”
    “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它肯定存在。”我说,“你问了我一路问题,轮到我问你了。”
    她有点惊讶,“你问吧。”
    “我记得方才说过,以前他和你从未来过达哈苏,旅馆的构造是因为那个死去的赵小树事先告诉了他,才清楚的。”
    她微微蹙眉,“没错。”
    “失火后我先逃脱,等到你们跑出来后已经过了将近五分钟,那时火势很猛,从地下室跑到大门的路很复杂,就连我都差点迷路。你们仅凭对语言描述记忆便能死里逃生,当真了不起。”我冷笑道。
    “你……你是在故意试探我们?!”她杏目圆瞪,“我们留在地下室,不被烧死也得被烟呛死,逃出来是运气好。你这样试探别人,太残忍了!”
    “我早知道你会这么回答。”我轻蔑地说,“你和他尽可以回到胚坑里,那有根绳子,滑落时盖上青石板,烟进不来,火烧不到,何必靠运气去冒险?”
    “好主意。”她怒极反笑,“然后我们在那里活活的冻死?”
    “爬下去能盖上石板,爬上去当然能推开石板,别忘了,连老板娘的傻儿子都能推开它。火烧不到地下室,也持续不了多久。其余的,我想就不需要我多说了吧?”
    她深深地注视我,半晌,轻叹一声:“我没你那么聪明。”
    “可惜我有个习惯。”我俯身打开行李箱,拿出一大捆绳子,“我从不相信别人会比我傻太多。”
    “这算不算犯罪策划师的职业病?”
    “别逼我杀你。”我正色道,把绳子一端拴在水龙头上,另一端扔到洞里,“这里有个排水井,你先行一步打探,权当弥补旅馆逃生时的缺憾。”
    薛晴雪的嘴唇哆嗦了一下,“我对你……彻底失望了。”
    她秀美的面孔惨白,眼中流露出的失望绝非伪装,漆黑的短发凌乱地垂落肩头,瘦弱的身形看上去楚楚可怜。
    我侧身做了个“请”的手势。
    她咬了咬嘴唇,伸手擦掉眼角的泪水,从我手里夺过绳子和手电,扶住水箱的边缘,抬腿迈了进去。
    她看到水箱里的干尸,吓了一跳,转身想退,看到我毫无表情的脸,硬生生忍住惊呼,顺着绳子滑进排水井,橙色的棉衣很快隐没在黑暗中。
    “怎么样?”我大声问,“失望归失望,我觉得你应该先点亮手电。”
    洞里传来亮光,但只闪了一闪便熄灭了,绳子开始猛烈地摇晃,伴随着薛晴雪惊恐万分的尖叫。我拉回绳子,它轻飘飘的失去了重量。
    虽然只是瞬间的光亮,但在黑暗中格外醒目。我清楚地看到了一张僵硬如铁板的脸,那个中年护林员的脸。
    月亮河
    眼睛是心灵的窗口,要不是这些人眼中闪烁着癫狂迷乱的光芒,和尸体根本没什么两样。
    他们面容枯槁,披麻戴孝,腰间系了条黑色皮带。手里拎着棍棒,饿狼一般地盯着我和薛晴雪。其中年龄最大的与我仿佛,大部分是十五六岁的孩子。
    ”他们疯了吗?“薛晴雪注意到腰带附近的孝服被鲜血浸红,失声叫道,”你……你们不疼吗?“
    ”这些都是被你说的那个既像学校,又不像学校的地方‘教育’出来的孩子。“我把她拉到身后,”在那个地方通常只有两个选择,疯狂或是死亡……同学们,我好歹是你们的前辈,给我两分钟留个遗言行不行?“
    这些孩子似乎听不懂我的话,依然步步逼近。
    ”没希望了。“薛晴雪绝望地说,”你说他们会不会把我们做成干尸?“
    我舔了下嘴唇,”我想起阎县令给后代留下的一句话,见我墓碑者,撞之自绝。“
    ”他还真是个大预言家,知道你今天会死在这里,所以教你效仿杨业。“薛晴雪心烦意乱道,”你能不能想点有用的?“
    ”我觉得这个就很有用。“我退后几步,狠狠地撞在墓碑上,全身筋骨欲裂,疼得我直冒冷汗。我咬紧牙关又试了几次,墓碑晃动了一下。
    ”不!不要碰它!“不知从哪里传来一个尖利的女声。
    这一声反倒坚定了我的信心,薛晴雪来了精神,和我一起撞击着。
    ”你们还等什么?快抓住他们!“女声声嘶力竭地喊道。
    在他们一拥而上的瞬间,墓碑轰然倒地,整座墓室剧烈地摇晃起来。封住墓穴口的砖瓦水泥纷纷脱落,里边的干尸雨点般坠落。这些疯狂的孩子也呆住了,忘记了我们。
    黑色的蒸汽掺杂着杀猪酒,墓室的空气顿时变得地狱一般灼热,我捂住嘴,想拉着薛晴雪跑出通道,发现出口已经被崩塌的石块封死。
    孩子们嚎叫着狂奔乱逃,有的被石块砸扁,有的撞在墙壁上,身体断成了两截。墙壁彻底崩裂,黑色的电线从顶棚和墙壁的缝隙脱出,像是断裂的筋肉,在空中晃来晃去。此时地面也开始崩裂,五个躲在角落瑟瑟发抖的孩子掉进了裂口。
    ”快跟我上楼梯!“我吼叫道。
    不由薛晴雪分说,我拖着她跑上楼梯。跑到墓室一半的高度时,我背起她,深吸一口气,猛地跳了出去,抓住电线,停留在空中。干尸的残躯伴着石块擦身而过,我闭上双眼,只顾死死地握住这根救命稻草,在筋疲力尽之前,崩塌结束了。
    我松开手,两个人重重地摔在墓穴正中的坟包上。
    阎县令给后代留下了一条貌似禁止,实则是在万不得已时同归于尽的家训。我赌赢了,而且活了下来。
    墓室的景象骇人异常,我扫视了一圈,这些孩子无一幸免。墓室的内壁完全塌陷,地面也支离破碎,裂缝中尽是深邃的黑暗,原来它建在了一个上不靠顶,下不见底的地方。
    黑色的电线杂乱无章,但经过细观,它们汇集于墙壁角落的缝隙。我带着薛晴雪走钢丝般地靠近它,侧身钻了进去。
    裂缝里别有洞天,一座发电机矗立在房间中央,旁边的锅炉火焰通红,它像是出了故障,白色的蒸汽从缝隙里喷出。
    锅炉口垂头坐着一个女人,黑色的皮带勒住了她的脖子。
    我走过去抬起她的下巴,一张五官扭曲成团的脸呈现在我的面前。
    ”是旅馆的老板娘!“薛晴雪大惊失色,”她怎么在这里?“
    ”她不是老板娘。“我生涩地说,”她是叶主任,训导处的叶主任。“
    薛晴雪目瞪口呆地看着我。
    我虚脱地靠在墙上,”死屋建成后,因为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从未被外乡人发现。偶尔有好奇的人前来探访,推脱不掉时,居民们带他到净水湖边的石门看上一眼,足以打发了事。近二十年,连好奇的人都没有了。“
    ”明明是祖先的陵墓,为什么还要这样隐藏?“
    ”不但隐藏,还要派人专门把守。守陵人在达哈苏拥有很高的地位,但他们同时要付出相应的代价——世世代代的子孙都得继承守陵人的职务,永远不得离开这座城市。在孩子尚未成年时,会被送到一处秘密的地点接受特别的训练,绝对服从,誓死守密。叶主任在十五年前,成为了培训这些孩子的负责人。“
    ”咱们看到的那些孩子就是新一代的守陵人?“她难以置信地问。
    我点了点头,”随着时代的发展,孩子们有了接触现代生活的机会,他们越来越难以驯服,所以叶主任采用了精神肉体双重摧残的方式。那些带刺的腰带,就是她发明的用以‘排除杂念’的工具。受不了的都死了,剩下的变成了行尸走肉,任凭摆布。“

    ”他们的父母没有人性吗?!“薛晴雪的眼泪夺眶而出。
    ”在他们的心中,有一个宁可牺牲家人性命,也要守护的秘密。这个秘密埋藏了一百多年,他们的信念只有一条,绝不能在自己手中泄露,否则这座城市会在瞬间彻底崩溃。“
    ”什么秘密?“她颤声道。
    ”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我知道这个秘密和月亮河有关。那条从未出现过的,传说中的幽冥之河。“
    ”不——!!“月亮河三个字像是还魂丹,叶主任睁开血红的双眼,十指箕张,”不能提这个名字!“
    喊完这句话,她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脖子发出咝咝的漏气声。
    ”你为什么还活着?“我绷紧全身的肌肉,杀气腾腾地向她走去。
    ”……你不该回来。“她的声音几不可闻,”在这里,就连猪狗也不得善终……要么成了酿酒的材料……要么成为杀人的工具……你不该回来……“
    ”你向我承诺过,不再害人,可你为什么出尔反尔?“我紧握双拳,指甲嵌进肉里。
    ”承诺……归根到底……只代表……四个字……有心无力……“她咳出了血,笑容惨淡,”我透不过气……压得我……我告诉你……其实……“
    锅炉口的齿轮忽然转动起来,皮带扯动,她的身体被强大的力量扯进了熊熊的火焰里。
    ”达……哈苏……崩溃——“这句近乎歇斯底里的惨嚎,是她留给这个世界的最后的声音。
    我冲过去,却晚了一步。我不顾一切地把手伸进火焰,但连一缕烧焦的头发都没有抓到。
    薛晴雪冲过来拉开我,我仰天狂笑。
    ”她……她是你的……“
    ”母亲。“我止住笑声,擦了擦眼角。干涸的泪腺没有复苏,流出来的是血。
    那个在温暖的阳光下替我画像的母亲,那个曾经毒打欺凌我的母亲,在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了。我无法想象她们曾经是一个人,她自己也做不到:躲在训导处重拾旧时爱好,灵魂出窍般地为自己画像,在画中重温自己的昔日影像。试图用那个影像掐住自己的脖子,彻底扼杀的愿望,今天终于实现了。
    走进旅馆的那刻起,我就嗅出了母亲的味道。我不想确定,我只想等到最后的关头,再去确认这个我不敢确认的事实,可惜间隔太久的重逢,往往意味着永诀。
    ”他们究竟是为了什么秘密?!“薛晴雪推搡着我,”这世上还有什么该死的秘密比亲情更重要?“
    屋子晃动起来,暂时的平衡被打破了。
    ”快走!“我回过神,推开屋门,发现它开在石棺半腰。我们跑到地面,穿过铁桥,石棺轰然坍塌,沉闷如雷。
    石棺前的巨坑产生了共鸣,它宛如惊醒的火山,底部爆发出一道直冲苍穹的黑色蒸汽。
    石棺,巨坑,凹槽,隧道……我明白了!
    浓雾消散了,一道黑色的洪流掀开了铁轨,由凹槽导流,直奔隧道。我从一个山头奔向另一个山头,看到这股洪流穿出隧道,冲下净水湖旁的陡坡,狂怒地直奔达哈苏而去!

    这股黑色的洪流比火山喷发时的岩浆还要气势汹汹,我的脸被它散发的热量灼伤。我的脑海中浮现出那间屋子里的发电机……我忽然明白了,赵成武和那些守陵人发现了死屋的秘密,可惜为时已晚,他们想用电力产生的温度烤干这些液体,但适得其反,反倒使这种液体更有杀伤力,足以毁灭一切生命!
    我茫然地注视这条死亡之河的汹涌澎湃,黑色的气体在河流上方弯曲翻滚,我似乎看到了一张张扭曲的脸,一个个压抑的灵魂发出尖啸。
    暮色低垂,达哈苏城的灯光一片又一片的熄灭,光明万丈的城市瞬间变成了一座死城。
    它彻底地崩溃了。
    我站在峭壁边,空气中焦糊的恶臭渐渐散去,洪流在所经之处留下了一条宽阔的黑带,晴朗的夜空中,黑带上倒映出一轮清冷的圆月。
    月亮河终于出现了。
    ”……这是什么东西?“薛晴雪梦呓般地问。
    ”我明白了……杀猪酒起初干燥的仅仅是人体表面组织,放进墓穴后,内部组织在它的效用下液化,经年累月,积攒成大量沥青一样的尸液,加上守陵人后来添加的杀猪酒形成的河流……果然是一道幽冥之河……“
    ”那岂不是……“薛晴雪惊叫一声,”小心!“
    一个人影伸出双手,猛地推向我的后背。我闪开,他踉跄了一下,再次扑了过来,我们在悬崖边上扭打起来。
    方才的脸在月光下格外狰狞,双眼鼓出,这是一张誓要将我置于死地的面孔!
    ”小雪,别发呆,快帮忙!“方才渐渐处于下风,慌张地求援。
    ”我说过不止一次,你耍花样我就杀了你。“我游刃有余地将他向悬崖边上推去,”我给了你机会,你放弃了。“
    ”如果能确保公众的利益,我愿意和你同归于尽!“他大吼道。
    ”别糟蹋福尔摩斯了。“我掐住他的咽喉,”至少他不会像你那样去杀人。我本来以为赵成武是叶主任杀的,后来叶主任死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错了。“
    ”是又怎么样?他们死有余辜!“方才奋力挣扎,”你的母亲灭绝人性,你更是变本加厉。达哈苏这鬼地方没有一个好人,你今天必须死!“
    一只冰冷的小手搭上我的手腕,薛晴雪竭尽全力,想要拉开我们二人。她的力量有限,身体失去平衡,向悬崖下跌去。
    我连忙拉住她拖了上来,眼前一黑,方才趁机拿石头在我脑后砸了一下。他想趁机取我性命,被薛晴雪拉住。
    ”小雪,他是个罪犯!不,比罪犯更可恶!“
    ”是吗?我想问你一个问题。“薛晴雪冷冰冰地问,”我们发现赵小树被杀时,他出门追赶,你把我支开的那几分钟里,你做了些什么?“
    方才和我的脸色同时变了,我们都知道这个问题意味着什么。
    赵小树非常信任方才,方才完全有可能事先安排好,要求他按照自己的指定台词在我面前演戏。第一次装死被拆穿,第二次我以为他死了,实际却是在装死。等到只留下二人在场,方才突施毒手,杀害了赵小树。
    按照这种逻辑,电台女主播也很可能是方才杀的,她和赵小树的脸上那种惊疑的表情,开始我以为是因为他们不相信赵成武会杀害他们,仔细一想,方才同样可以制造这种效果。
    但是赵成武为什么要配合呢?
    我一个箭步窜过去,方才动作更快,一转身躲在了薛晴雪的背后,伸手扼住她的咽喉。
    ”你怎么不早告诉我这件事!“我顿足道。
    ”那么他死定了。“薛晴雪语气凄怆,”那时只是怀疑,我不敢确定,更不敢对你说。“
    ”小雪,我知道你心眼好,谢谢。“方才柔声道,”我不会伤害你,只要你能帮我安全离开。“
    ”我答应你。“我退后几步,”走吧。“
    他逃不掉,上天入地也逃不掉。
    ”等一等。“薛晴雪大声说,”我还有话和你说。“
    ”嗯?“
    ”以后换个职业,别怕麻烦。“她笑靥如花,”感谢你对我的照顾,还有……没有伤害我的父亲。回想起来,是我太傻了。“
    她的父亲?
    赵成武的儿子叫赵小树,她还有个女儿叫赵小林。既然他可以隐藏自己的儿子,那么当然可以同样替换自己女儿的身份……
    我的脸色变了,如果她是赵小林,那么面对杀了自己父亲弟弟的方才,她会做出什么选择?
    薛晴雪用行动回答了我,她身体向后一仰,与方才一起坠下山崖。
    我奋不顾身地扑上去抓住她的胳膊,她的身体在空中晃来晃去,脚下是月亮河深不可测的黑暗。
    方才搂住薛晴雪的腿,嗓音完全变了调:”救命!快把我拉上去!“
    ——果然,只有在面临真实的死亡时,才能看出一个人对待它的态度,平时的豪言壮语完全算不得数。
    ”放手!“薛晴雪尖叫道,”要不然你也会被拖下来的……放手……求求你……“
    我没有多余的力气去说话,只是抓得更紧了。
    时至
    “我从来没有见过赵成武。”我坐到桌上,“上火车时第一眼见到你,我便觉得有些不对劲,你选的位置简直就像是勾引我去和你搭话。你的神情的确很自然,不过自然的过了头。护林员都不愿去达哈苏,除了因为天气寒冷,最重要的是,他们被这座城市排斥,只有在抵达和离开时才能经过,其余的时间都被严格限制在指定的范围活动,和坐牢没什么两样。你的表情虽然很无奈,但透着一股从容,这就让我更加疑心。
    ”于是你将计就计。“他冷冷地斜视着我。
    ”我那时还没有想到你是赵成武。“我悠然道,”我总得编造个身份,索性借用个名气响亮点的。当我提到赵成武在十年前死了,你的反应控制的很好,但你忘了问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当年你突然销声匿迹,很多人都感到奇怪,忽然听到你的死讯,至少应该问问行踪。没有问的原因有二,第一是因为你知道我在撒谎;第二,你担心面对我的谎言,神态上出现差错。“
    ”仅凭这些便能确定?“
    ”还有月亮河。“
    ”我说了,别提这个名字!“他突然激动起来,”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正是这种反应。“我微笑道,”只有达哈苏的人视其为禁忌,而知道的越多的人,反应越强烈。你控制不了,只能靠冷淡掩饰。从那时起,我就大概确定了你的身份范围。“
    他自嘲地笑了笑:”我小看了你。“
    ”尽管我没见过你,可我知道你在达哈苏是个重要人物,很多麻烦都得靠你解决。譬如广播电台的火灾,铁轨上的五条人命,对了,还有那个摄像师的命。“
    听我提到铁轨,他脸上的肌肉颤抖了一下:”那件事你是怎么知道的?“
    ”电台的女主播说的。“
    ”你见过她?!“
    ”非但见过,我还知道她家那个叫赵小树的孩子,其实是你的亲生儿子。“我淡淡地笑了笑,”我在屋子里发现了一张合影,有时候照片比语言更接近真相。上边那些人都在竭力掩饰自己的心境,但他们的关注点在我眼中一目了然,这就是所谓的旁观者清。“
    他陡然变色,猛地站起身。我轻巧地向后一翻,隔着桌子继续说:”你做得很漂亮,谁也猜不到你竟然会把儿子交给你的仇人收养。在那里,他不必去接受‘教育’,还能看到很多杂志。如果没有你带书回来,他怎么可能看得到方才的文章?“
    赵成武的脸上浮现出杀机:”你太多管闲事了。“
    ”爱子之心我可以理解,尤其在达哈苏这种残酷的环境下。我不打算和你说什么‘爱吾子以及人之子’的废话。我在旅店见到的那个傻孩子,应该就是女主播的儿子吧?以此为要挟,让她抚养你的儿子,倒是行得通。我唯一感兴趣的是,达哈苏到底出了什么事,以至于你不惜杀了他们。“
    ”放……“他刚吐出一个字,屋里的灯忽然灭了。我本能地向后退了两步,背靠墙壁,双手交叉抬在胸前。
    灯重新亮起时,屋里多了一个死人,一个活人。
    死人是赵成武,活人是薛晴雪。
    薛晴雪虽然还活着,但脸色比死人好看不了多少。我试了下她的鼻息,细若游丝,摸了摸额头,滚烫如火。注意到她的双唇呈现出绛紫色,我放了心:有人给她灌了大量的杀猪酒,过一阵子便会醒来。

    赵成武就没这么幸运了,一根黑色尖刺皮带勒住了他的脖子,寒光闪闪的尖刺扎穿了动脉血管和气管,连声音都没来得及发出便命丧九泉。
    我从赵成武身上搜出一个手电,把砍刀别在腰上,背起薛晴雪走出了房间。
    我的心很冷,冷得异常平静。
    人头堆的另一侧有一扇很隐蔽的旋转暗门,穿过这道暗门,我意识到,死屋的主墓室到了。
    说是墓室,它更像是一间蜂巢。墙上满是墓穴,从上至下有五十多排,按照一排两百计算,这里的尸体比达哈苏现有的人口还要多。
    墓室顶端挂着九盏长明灯,室内亮如白昼。中间有一座大坟,墓碑上刻了一行字:阎公凤西之墓。
    把薛晴雪放在墓碑前,我沿着墙边螺旋型的楼梯拾阶而上。以前我听说过,死屋存放尸体的顺序是自上而下,越靠近顶端,尸体的年代越早。
    墓穴里没有棺材,因为尸体都是在地道里风干后送至此处,直接将尸体横放进墙上的墓穴即可。令我有些诧异的是,墓穴口都被红砖或者水泥封住。这间墓室干燥异常,难道是怕尸体受潮?
    我爬到最顶一层,这里的墓穴存放着清末民初时死去的达哈苏人。墓穴口的红砖松散,我拔出一块砖头,不料一片红砖轰然塌陷,一股烟尘从墓穴里涌出。
    墓穴里躺着一具无头干尸,尸体上的青布长袍朽败成片。我惊愕地发现,这具干尸只剩下一层薄薄的空壳,体内空空如也。
    墓穴并不是水平的,而是向下倾斜,大约有三十度角。我知道有些民族的风俗是把尸体竖着埋进土中,但这种斜埋闻所未闻。
    达哈苏制作干尸不像埃及人那样,事先挖出五脏六腑装进器皿里保存,就算内脏腐烂风化了,骨骼怎么可能消失?
    我心中一震,跑到下面几层,拿砍刀撬开墓穴的洞口。里边的构造如出一辙,就连尸体内部的空洞亦是如此。
    一层一层的尝试,到了倒数第五层时,刚撬开洞口,一股墨汁般的蒸汽冲了出来,我赶紧掩面屏息,躲过这团恶灵般的瘴气。烟雾散尽后,我看到这句墓穴的干尸生满了绿色的茸毛,墓穴的壁上尽是黑色水滴。这令我好生纳闷,哪里来的潮气?
    当我撬开最下一层的墓穴时,透明的液体瀑布般地泻出,我的脑袋轰的一声,身体摇晃了几下,险些当场晕倒。
    不好,是杀猪酒!
    我晃晃悠悠地走到薛晴雪身边,靠着墓碑坐下,喘息了半天。
    在墓穴里灌杀猪酒?那些人对干尸从不敢亵渎冒犯,如今怎么这般胆大妄为?
    ”赵小树,是你?“薛晴雪迷迷糊糊地说,”咱们在哪儿?“
    ”死屋。“我擦了擦额头的冷汗,”别再叫我赵小树了。“

    ”那我该叫你什么?“她神情恍惚,”你救我出来的?“
    ”跟我说说你被抓走后的经历。“我打岔道。
    ”我刚滑到井底,就被人打晕了,之后什么都不记得了。“她迷茫的向周围张望,”胸口发闷,醒不过来,甭提有多难受了……“
    被人灌下杀猪酒就是这种滋味,我深有体会。赵成武的推测很正确,可惜他死的太快,快得留给我很多疑问。我反复回味他最后说的那个字:”放……“
    薛晴雪清醒了,惊惶随之而来:”这里是……墓穴?怎么会有这样的墓穴?“
    ”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我打了个呵欠,”你接近方才的目的是什么?“
    她嘴角微微上扬,”你见到方才了?“
    我不置可否,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她。
    ”你得先告诉我达哈苏的秘密。“她笑得像条小狐狸,”你利用了我那么多次,这次必须按照我的规矩来。“
    我微微一笑,”可以,不过听完了你可别后悔。“
    ”快讲快讲!“她满脸期待之情。
    我低下头,舔了舔嘴唇,沉下嗓音,讲起了那段沉淀于心间多年的传说。
    最初达哈苏没有名字,它默默无闻地存在了二十多年,路过的人们知道居民的身份,鄙夷地以”荒营“当成它的代号。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某个兵士的儿子考取了功名,被外放做了知县为止。
    他刚上任不久,便接到父亲病故的消息。赶回故乡奔丧时,发现了父亲成为了一具干尸。他勃然大怒,亲朋们再三解释,长期在外读书的他才知道,这里的人为了缓解病重亲人的痛苦,自制出一种带有麻醉效果的药酒,药酒虽能缓解疼痛,但在人死后会加速水分蒸发,迅速地变成干尸。
    ”这就是杀猪酒的来历?“薛晴雪插嘴道,”县令的父亲得了什么病,非得麻醉止痛?“
    ”你听说过猪肉绦虫吗?“我问。
    ”那时达哈苏人以猪为肉类的主要来源,环境所限,猪肉绦虫的感染率很高,人吃了带有绦虫卵的肉,也会患病。绦虫入脑后,会引发脑炎,症状加重时往往痛苦无比。那时尚无有效的医治办法,得了后只能等死。“
    薛晴雪轻轻点点头,示意我继续讲下去。
    阎知县知道事情的原委后,提议修建一座大型的坟墓,将镇子里所有死去的人均安放进去。他出钱出力,亲自设计了坟墓的结构,改良了杀猪酒的配方。为坟墓题写碑文,直到父亲安葬后方才离去。他在坟墓正中的墓室留了个位置,等到他死后安葬于此。达哈苏和沙住酒的名字都是他起的。
    ”你现在就坐在他的坟墓上。“我笑道。
    薛晴雪触电般地跳了起来,她半信半疑地问:”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这位阎公凤西恰好是我的祖先,我叫阎一夫,不叫赵小树。“
    ”阎一夫……我在黑板上见过这个名字!名字后边还有个闹,是什么意思?“
    赵成武已经解释过了。我只是想想而已,没有说出口,”该你讲了。“
    ”有个人要我去接近方才,我就去了,然后跟他来了这里。“
    ”完了?“我被气笑了,”我讲了这么半天,就换了你这么一句话?“
    ”没完。“她摇摇头,”你没说完,我当然要卖个关子。我觉得这故事绝对不那么简单,你看这墓穴的构造,还有那些密道,不对劲,很不对劲。“
    ”阎知县这么设计是为了保达哈苏的太平。“我起身凝视墓碑,”他死后埋葬于此,也是保有同样的目的。“
    薛晴雪扁了扁嘴,”鬼才相信!……你怎么这幅表情?“
    ”你这一提鬼,把鬼招来了。“我叹了一口气。
    身后的通道响起了脚步声,几十个人发足狂奔的脚步声。
    地道
    绳子被割断了,我反倒放了心。
    排水井不是万丈悬崖,割断绳子不单是为了方便抓人,也是有意无意地向我传递一个信号:他身怀利刃。这未免流于心虚,他肯定已经挟持薛晴雪逃之夭夭。
    手电的丢失并无大碍,很多物件我都带两份,因为我的性命只有一条。
    我慢慢滑进排水井,下降了大约五六米,脚踩到了水中。腥臭的气味淡了些,取而代之的是刺鼻的霉味。
    左边是一堵水泥封死的墙壁,右边的隐约传来细微的脚步声,我没打算追:看不到手电的光芒,说明这里有许多岔路,贸然追踪注定徒劳无功。
    地面的水不深,将将没过脚背,颜色虽然污浊,但是比水龙头里流出的水相差甚远。
    手电光划过红砖砌成的墙壁,我找到了延伸下来的那条自来水管,它笔直地通向前方。沿着它前进,或许可以找到黑水的来源。
    走了几十米,我遇到了一个三岔路口,水管拐向左边,我随它而行。此后每隔几十米都会遇到三岔或者十字路口,我暗自庆幸,这个迷宫和达哈苏的小巷一样,指南针也派不上用场,倘若没有这根水管,我早已迷路。
    不知是路径曲折还是构造庞大,走了将近半个小时,仍不见尽头。
    经过第七个岔路时,我感到一股没来由的心悸,每当危险来临时我总会有这种感觉。
    手电照亮的距离有限,远处的黑暗似乎蕴藏了一股疯狂且充满杀机的躁动。倏地,三只动物钻了出来。
    即便在最可怕的梦魇中,我也没有见过眼前的怪物:黑色的躯体壮硕无比,迈动四只蹄子,涎水自长嘴的间隙滴落,暴躁地哼哼着。
    是猪,除了嘴之外,全身缠满了黑色皮带的猪!
    在很多人的印象里,猪是憨厚的象征,但它体内始终残留了野外祖先的兽性。乡间不乏饿急了的猪吃掉老人孩子的惨剧。
    我不知道面前的这三头猪有没有饿疯,但它们肯定疼得发疯。它们发泄疼痛的办法是啃食任何出现在视野中的目标,直至死亡。
    逃跑是没用的,猪的耐力很强,首先筋疲力尽的一定是我。硬碰硬的话,假如这三个皮糙肉厚的家伙群起而攻之,稍有不慎被撞倒,我就死定了。
    我抬头看了看那根指引我前进的水管,它距离头顶将近两米高。
    我有了主意,转身就跑,三头猪果然追了过来。跑了几步,我扭头向它们冲了过去,起跳,一张臭哄哄的大嘴擦着脚踝而过,我踩住它的脊背,借力一跃,双手抓住了水管。我调整了一下呼吸,凭借腰腹之力,身体横穿过水管和地道顶端的间隙,一条腿撑在墙上,勉强维持平衡。
    比起粗壮的身躯,猪的四条腿实在有些孱弱,这注定了它不能像虎狼一般直立身体。我看着它们在下边狂怒地转圈,暂时松了一口气。
    可这只是权宜之计,水管的承受力尚未可知,我的姿势也不足以坚持太久。
    我小心地调整身体的角度,等待时机来临。趁它们略有松懈,我跳了下来,双脚重重地踩住了其中一头,然后再次飞身跃起,抓住水管。如此反复了三次,我的体力消耗很大,肩膀酸疼,手臂酥软。
    当我第四次跳下时,猪发出了凄厉的嚎叫,它身上的伤口崩裂了,摇摇晃晃地走了几步,轰然倒地。我如法炮制,放倒了另外两只猪,虚脱地倒下,大口大口地喘气。
    一股寒冷的气流拂过我的面庞,我精神为之一振,出口想必不远了!
    我爬起身,步履蹒跚地走向黑暗,拐了两个弯,一扇铁门挡住去路,拉开铁门,一个狭窄的石屋灯光昏暗,墙上钉了个铁牌,红底黑字:月亮河。

    月亮河?!我惊讶地端详架屋角的木梯,水管和它一齐伸向天花板的窟窿。
    石屋其实是间地下室,我踩着梯子,推开一堆木箱,发现自己身处于某个空荡荡的房间里,室内堆满了稻草,砖块和木箱。摆脱它们的纠缠,我推开屋门走了出去,第一眼看到的是漫天大雾。
    我很快意识到这并不是纯粹的雾气,它酸涩刺眼,皮肤的温度使它凝结成乌黑的液体。水管从房门延伸而出,通向十几米开外的一段铁轨,它钻进路基,不知所终。
    身后几座灰蒙蒙的小房子,眼前一条孤零零的铁轨,正是那盘录像带拍摄的地方!
    这里就是月亮河?河在哪里?
    浓雾中传来一男一女对话的声音,我连忙躲到了房后,伸长耳朵偷听。
    “到了。”女人说。
    “这条铁轨通向哪里?”男声很熟悉……是方才!他怎么会在这里?!
    两个人的身影渐渐清晰,方才身边的中年女人又高又瘦,身上批了件黑色雨衣,手里拎着把铁锹,嗓音嘶哑:“哪里都不通,一共才修了两百米。本来热电厂是想建成一条运输煤炭的路线,因为地势复杂,施工难度太大,临时停工了。”
    方才站住了,大声问:“你告诉我那个家伙会带小雪来这里,人呢?”
    中年女人做了个稍安勿躁的手势:“咱们走的是近路,来的快一些,不妨在这里等等,我相信他们不久便会到来。路不好走,他的力气必然消耗殆尽,咱们可以轻而易举地解救你的女友。”
    “好吧。”方才跺了跺脚,“要是小雪出了意外,我非杀了他不可!”
    “到时用这个对付他。”女人将手中的铁锹递给他,“先弄伤他的两条腿,他就跑不了了。”
    我暗暗心惊,她料想的一点没错,我现在连奔跑的力气都没了,近身尚有几分胜算,远攻的话只能任人宰割……她到底是何方神圣?
    想起来了!我见过她的照片,她带着赵小树和那个中年护林员一起合过影!如此看来,他俩是一伙的,但假设如此,她为什么要带方才来这里?地下那三头猪自然是被人临时放进去伏击我的,即便为了确保杀掉我,埋伏的也应该是护林员而不是方才。
    我放缓动作,轻轻坐了下去,能恢复一点体力是一点。此时最令我担忧的并非方才和那个女人,而是那个不知所踪的护林员。
    无边无际的浓雾隔绝了一切外来的声音,我的心跳声听上去简直像擂鼓。我双眼微阖,调整呼吸,放松全身的肌肉,以图尽快积攒气力。
    “达哈苏真是个奇怪的城市。”两个人沉默了许久,方才率先开了口,“有很多让人摸不着头脑的玩意,胚坑,杀猪酒,密道。”

    “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秘密。”女人回答道,“或者说,历史和秘密是一体两面。能够付诸笔端的称为历史,应该永远沉没在黑暗中的往事,则为秘密。”
    “你能不能说的直接一点?”方才不耐烦地问。
    “十二年前的冬天出了一件怪事,有人发现铁轨上躺着五具尸体。他辨认出是住在达哈苏城里的一家五口,两个老人,两个中年人,还有一个孩子。他们身首异处,像是被飞驶的火车碾压而过。不错,就是咱们面前的这段铁轨。”
    “啊?!”方才吃了一惊,“自杀还是他杀?”
    “不知道。发现尸体的人失踪了,尸体不翼而飞。”
    “那你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方才狐疑地问。
    “你来达哈苏后,已经见过了死者的亲属。”女人答非所问道。
    “谁?”
    “旅店的老板娘。死的五个人是她的父母,兄嫂和侄子。”
    “她?……难道是她谋害的家人?”
    “她对外宣称家里人去了南方做生意,自己留下来经营旅馆,平时她与父母兄嫂的感情很好,这事就被掩盖了过去。”女人苦笑道。
    “感情是可以伪装的,她的目的是图谋家产!”
    “你是写推理小说的,咱们现在反正无事可做,你不妨帮我推理一下,尸体是怎么消失的。”女人诚恳地说。
    “你好像很关心这件事。”
    “因为发现尸体的人是我的丈夫,他和我在一个单位工作。那天晚上他来这里……公干,偶然间发现了尸体,他……告诉了我,离开后……杳无音讯。”女人吞吞吐吐道。
    “从事发到结束,中间隔了多久?”方才问。
    “半小时不到。”女人说,“能想到的地方都找遍了,一无所获。”
    “铁轨下边找了吗?”
    “铁轨下边?!……没有。”
    “那就对了。”方才得意洋洋地说,“无论焚烧,碎尸,掩埋,都难免留下痕迹,而铁轨的路基是碎石,实在是理想的地点。我敢断定,尸体一定在那里!”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女人惊喜地说,“你能帮我寻找吗?”
    “等我救出了女朋友,一定帮你。”方才恢复了神气活现。
    一派胡言,我轻蔑地想,那个草包根本不知道铁道路基的构造。
    两个人忽然压低声音窃窃私语,我听不到他们在讨论什么,也罢,正好可以趁机整理思路。
    倘若那个女人所言不虚,那盘录像带极有可能是她的丈夫拍摄的。十二年前的冬天,恰好是我离开达哈苏的半年后。他的丈夫深夜来此,绝非公干……十有八九是企图偷拍,结果却发现老板全家遇害,与此同时,他自己也遭了毒手。
    他到底打算偷拍什么?
    等等!那时摄像机在达哈苏是个稀罕物,唯一的一部在广播局,这个女人刚才说她丈夫和她是同事,莫非她是……
    方才的惊叫使我全身汗毛直立,糟了!
    我冲了出来,眼前的惨象令我瞠目欲裂:铁锹几乎将女人的头颅劈成两半,方才瘫坐在旁边,两眼发直,一个模糊的人影狂奔而去,转眼间便消失在雾气中。
    “怎么回事?!”我厉声问。
    “有个男人抢了铁锹……杀了她……是你?!小雪呢?你把小雪怎么了?”他想扑过来,我一脚踹去,他摔了个仰面朝天。
    他仿佛想到了什么,身体蜷缩成一团,“杀人的是在火车上和你说话的那个男人……你俩是一伙的?!”
    我默默地注视着他狼狈的样子,忽然笑了,笑声洪亮。
    石棺
    “咱们做笔交易如何?”我拍了拍方才的后脑勺。
    “我不和你这种人做交易。”他企图挣扎一下,“快把小雪还给我!”
    “事到如今,你为什么不能放弃那些无聊的原则,务实一些呢?”我温言相劝,“你看这地方,多么理想,咱们尽可以互相说些出我口入你耳的话。”
    他愣了愣,“互相?”
    “是的,你说一件,我说一件,大家互惠互利。离开达哈苏后彼此概不认账,很公道。”
    方才沉思着,眼珠转来转去,考虑其中的利害关系,最后他慢慢地点了点头。
    “你做了明智的选择。”我满意地点点头,“你先问,以示我的诚意。”
    “你把小雪藏到哪里了?”他迫不及待地问。
    “这个问题除外。”我讥讽道,“就算我告诉你了,又能怎么样?你有本事制服我吗?不过我可以告诉你,她活得好好的。杀了她对我没好处,信不信由你。”
    我没有骗他,假如那个护林员要杀薛晴雪,趁黑给她一刀即可。尽管我不清楚挟持的目的,但抓牌是为了打出去,而不是撕掉。至于对方何时出牌,只能静观其变。
    他满脸沮丧地垂下头,过了半晌,低声道:“我和你见面时提到的那起车祸,是不是你策划的?”
    “策划这个词并不准确,我从来不给客户提供详细的计划,我只是给他们一个灵感,具体怎么办得靠自己去领悟。如果连基本的领悟力都没有,那种蠢货最好远离为妙。”
    “能说的具体些吗?”
    “该我问了。这个女人为什么带你来这里?”
    “……你带走小雪时,我听你提到净水湖。来达哈苏之前我研究过地图,知道它的位置,等你走后,我跟了过去。在静水湖边遇到了她。她自称是赵小树的母亲,听我说了前因后果,愿意帮我找到你,救出小雪。我想不出她有骗人的理由,便跟她来了。”
    “你怎么没报警?”我似笑非笑地问。
    “派出所没人,手机没信号,城里的人像是都死了,不管我怎么敲门也没人搭理!”
    的确,达哈苏的夜晚一直是这般模样。
    “那起车祸的灵感很简单。人在长时间不沾油腥后,一下摄入油水很大的食物,必然引起腹泻,即便检验出来也算不得证据。”
    “我明白了。”方才恍然大悟,“买通那个老妇人的私人医生,找点理由让她戒口,然后安排宴席邀她参加,那地方比较偏僻,回来的路上设下圈套,利用她腹痛难忍不及辨认……出事的地点是盘山路的急转弯……你们在那里布置了什么?”
    “你和那个女人走的哪条路?”
    “是乘车而来。净水湖北面的山中有个隐蔽的隧道,隧道口有辆破旧的客车。车无法发动,都睡了一觉,她才修好。那条隧道很长,开了半个多小时,到了这里。”他闭了嘴,紧紧地盯着我。
    我无奈地耸耸肩:“一个女孩事先打扮成老妇人外甥女的模样,站在那里。她魂飞魄散,为了躲避,车翻下了山。”
    “……她的外甥女五年前死于意外,照你这么说……是她杀的?……原来如此,她做贼心虚,杀害外甥女后处处小心事事留意,连别人家的厕所都不用。那是场自助餐,她放心地参加了,感到肚子不适后提前退场……原来这不是谋财,而是复仇。”方才两眼发光,喃喃自语。
    我不动声色地端详着他,心里思量另一个问题:隐蔽的隧道,破旧的客车,死去那个女孩留下的客车票,三件东西逐渐形成了一条完整的线。
    只是一条线,不是一个环,还缺少某种关键性的连接。

    我蹲在女人的尸体前,她两眼翻白,满脸惊愕。撩开她的头发,额头上有一片烧红的疤痕。
    没错,是她,达哈苏广播电台的播音员。她是那座城市对我最温柔的一个人,但她自己的日子并不顺心。作为被上级指派来的外乡人,无论付出多少努力,换来的始终是冷漠和提防。风华正茂的女孩,在忽如其来的一场大火中身负重伤,从此销声匿迹,待到我再次与她重逢,尚未谋面便死于非命。
    可惜,不知是泪腺先干涸,还是心肠变得冷硬,百感交集,仅化作一声叹息。
    “你是怎么向她介绍我的?”我问方才,“称我为某先生?”
    “……我告诉她,你是个流亡的歹徒。”
    “流亡?这个词挺好。”我摇摇铁锹,它被头骨卡的很紧,看上去正是因为如此,方才捡了一条命。
    “带我去看客车和隧道。”我转身走到方才面前。
    “我还有问题。”他抗议道。
    “交易时间结束了。”我踢了他一脚,“快起来,带路!”
    他磨磨蹭蹭地站起身,“你走前边,我怕你背后暗算。”
    我哑然失笑,“有区别吗?我要真想动手,你骑在我脖子上也没用。只要你不耍花招,我保证不伤你性命。”
    我和他各怀心思,闷头行走在浓雾中。
    达哈苏广播电台的频率是83.1,虽然它仅维持了两个月,但我依然记得每天傍晚五点半那个天使般的女声:“欢迎大家收听今晚的节目,首先播放的评书联播……”
    有限的半个小时,是我儿时最快乐的时光。我贪婪的趴在训导处的桌子上,不愿遗漏评书的每个字,每晚躺在床上细细回味。直到有一天,收音机响起一段美妙的音乐。
    小号悠扬,旋律如梦似幻,我听得陶醉不已,忽然音乐中断了,一只手粗暴地关掉了收音机。我想要打开,结果被毒打一顿,整整躺了三天。
    很久之后我知道了那段音乐的名字:月亮河。
    从此我被剥夺了收听广播的权力,我终于按捺不住心中的渴望,趁着他们带我去达哈苏购买食物的机会独自逃走,找到广播电台。在台阶上遇到了那个女播音员。当她知道是那段音乐促使我不由自主地来此守候时,晶莹的泪珠从眼中滚落。
    我和她聊了很久,似懂非懂地听她诉说自己的苦恼。回想起来,那时她需要的只是一个倾听者而已。
    离别时她摸了摸我的脸,凑到我耳边低声道:“以后一定要离开这里,离得远远的,越远越好。”
    很快我被他们抓住,塞进装满货物的货车后箱。途径广播电台时,那里冒起了熊熊大火,我挣扎,手脚被绑住,叫嚷,嘴被堵住,流泪,眼睛被遮住。我眼睁睁地目睹凶猛的火焰在门窗狂舞,无能为力。
    从那以后,我再没流过泪。
    “到了。”方才瓮声瓮气地说。
    山脚的树木枯黄,叶片上凝结的黑色的水珠淅淅沥沥地滴落。一辆白色的老式客车停在隧道口,门上印着“达哈苏热电厂”的字样。

    “为什么停在这里?”我掀开车盖,检查了一下发动机。
    “那女人告诉我没油了。”
    我走进车厢,两排座椅长满了厚厚的绿毛,地面滑溜溜的尽是苔藓。我扭动一下方向盘,扳了扳档杆,看来这辆车很久没有被使用过了。
    我下了车走进隧道。它很狭窄,只能容一辆车通行,丝毫看不到对面出口的亮光。抬头打量隧道顶部,灰色的石板稀稀拉拉,有些地方甚至可以看到黑色的山石,给人留下半成品的感觉。
    两侧的墙壁倒算完整,只是石板有点凸凹不平,粗劣得很。我沉思着,抓住一块凸起的石板向外一掰,它脱落了。
    它的里边居然还有一层石板,岁月的磨砺使它灰里透黑,摸上去阴冷潮湿。
    这并不是一条未完工的隧道,相反,它的年龄比达哈苏小不了多少。外边的石板是伪装……为何要这么做?
    脚下一滑,我险些摔倒。低头看去,路面正中有一条深深的凹槽。这条凹槽很可能贯穿了整条隧道,从入口继续向前推进,最终隐没在柏油路面下。
    伪装……
    我心中一动,快步跑出隧道,招呼站在车头发呆的方才,“走,回去!”
    我大步流星地走在前边,他小跑着跟随,抱怨道:“你能不能慢点走?”
    我放缓了脚步。依照现在的体力,这种速度根本维持不了多久。这家伙心里必然在盘算如何脱身,说实话,他要撒腿便跑我只能干瞪眼,这样一来足以断了他的念想。
    来到自来水管入地的那段铁轨前,我指了指它,“给我掀开它。”
    方才张大嘴盯着我看了半天,确定我不是在开玩笑后叫了起来:“你疯了?!”
    “抠、撬、拉、扛,随便你。”我冷冷地说,“总之,搬开它。”
    他不敢违背,摇头叹息,弯腰吭吭哧哧地使劲,折腾了半天,铁轨纹丝不动。
    我转了几圈,拂去铁轨上的灰尘,两道异常细微的斜纹令我心中一喜:“你向左使劲推。”
    方才先是半蹲,后来索性趴了下去,拼命地推动铁轨,一阵令人牙酸的摩擦声后,五米长的一段铁轨被他推得横了过来。
    “天啊……”方才惊喜道,“我的推理是正确的,尸体埋在铁轨下边!”
    不等我指挥,他疯狂地扒开碎石,掀翻枕木,尘土飞扬间,地面出现了一个一米宽,半米深的坑。
    方才怔住,坑里没有尸体,只有一根水管。
    按照方向推断,这个坑是隧道里那条凹槽的延伸,但既然已经用沥青盖住,为什么还要此地无银三百两地建一条铁轨?
    我跳进凹槽里,它的三面和隧道一样,是用灰色的石板砌成。凹槽的底部有五块奇怪的污渍,像是人体蜷缩的形状。我小心翼翼地拿指甲挑了一下,粘稠如沥青。
    远处突然传来一阵刺耳的电铃声,我的身体为之一震,是警报!我拉着方才躲进旁边的小屋,等了很久不见有人赶来,电铃兀自响个不停。
    “隧道的出口在净水湖的什么方向?”我问方才。
    他想了想,“西北方。”
    “那里有一个非常陡的山坡,正对拉哈苏,是不是?”
    “对。”
    “你走吧。”我推了他一把,“回拉哈苏去。”
    “你先把小雪交出来。”他执拗地说,“否则我哪儿也不去,有本事你杀了我。”
    我扬了扬眉毛,“我带你找她去?”
    “走!”
    我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好,这是你自己的选择,莫要后悔。”
    调匀呼吸,我朝向电铃声传来的方向走去。四周的雾越来越浓,翻滚盘旋,酸味扑鼻,刺得人几欲落泪。
    一座铁桥立在前方,桥下是个深不见底的大坑,面积可以与万人足球场媲美。
    穿过铁桥,三面环山的一块空地中间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阴影。它的外形恰似一口棺材,用材想必正是取自于面前的这个大坑。
    恐怕这是世界上最大的一口石棺,比普通的体育馆还要大一圈。
    “这……这玩意是什么?”方才胆战心惊地问。
    “达哈苏的名字起源于此,它就是死屋。”我一字一顿地说。
    一切开始和结束的地方,我有种强烈的预感,旅程的终点到了。
    墓室
    石棺的一角有个巨大的裂口,旁边立着一块将近十米高的石碑。外形异常简陋,简直就是一块大号的方砖。
    “这是篆书?”方才凑过去看了半天,“怎么一个字都看不懂?”
    “这是一篇文章,名曰‘沙住’。内容我大约记得。”我想了想,“吾辈尽心奉列代先祖,以享永乐齐欢之洞府,夫以孝道教以后辈,以贤思立于天地……”
    “不对啊,上边的字和你念的没一个形状近似的。”他困惑地说。
    “碑上的字都是反过来刻的,而且要上下颠倒才能看出原文。”我解释道,“用纸做了拓片再读比较方便。”
    “刻碑的人脑子进水了?干嘛要这么做?”
    “因为这块碑是给死屋里的万千魂灵看的。”我森然道,“据说作者是清末的一个进士,也是达哈苏历史上取得成就最高的人。全文共长三千八百一十七字,文采斐然。不过在我看来,大部分都是废话,中心思想只有一句,‘我们好好地活着,你们老实地长眠’。”
    “老实地长眠?”方才皱了皱眉,“我怎么感觉有点威胁的意思?”
    “岂止是威胁。那个进士对奇门八卦有很深的研究,碑文篆刻的方式叫破魂。但凡有亡灵靠近此碑,便会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
    “没想到你居然会信这个。”方才嗤之以鼻,“……死屋里是他们祖先的尸体,没必要这么狠吧?”
    “我不信,可万事有果必有因,我感兴趣的是这个因。”我钻进裂口,方才跟了进来。
    裂口的里边是一条宽而高的墓道,三辆汽车并排开动也不嫌拥挤,顶端距地将近十米,墓道两侧的石壁刻满了形状奇异的符文,像一条条蠕动的蛆虫,看久了令人浑身发痒。
    “好家伙!”方才惊叹道,“我研究过古往今来的墓穴构造,这种设计还是第一次见到。达哈苏的人为什么要把祖先的尸体全埋在这里?世界各地的丧葬习俗差异很大,但讲到合葬,顶多是局限于同一家族之间。”
    我没吭声。
    墓道的尽头是一扇石门,石门大敞大开,方才紧张起来,“有人!”
    “当然有人。”我冷笑道,“要是没人,你的小雪怎么会在这里?我看你兴致很高,似乎并不担心她的安危。”
    他的脸上红一块白一块,支支吾吾道:“我觉得这里可以给小说提供很多素材,一时忘乎所以……”
    “真敬业。”我打了个哈哈,“你和薛晴雪真的是男女朋友?”
    “是。”
    “咱们约定过,你耍花样我就杀了你。”我眯起眼睛,“看来你是打定主意长眠于此了。”
    “……我也不知道算不算,我对人介绍她是我的女友,她没否认,可对我的态度忽冷忽热,搞不清她心里究竟在想什么。”方才期期艾艾地说。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两个月前,在我的签名售书会上见了第一面,后来单独约会了几次。她是L大学中文系的学生,我很喜欢她……这次来达哈苏,我以为是个能促进感情的大好机会,早知道会遇到这些事,我还不如在家安安稳稳过寒假,写小说算了……”
    他内心的堤坝似乎崩溃了,一口气说完这些话,双手捂脸,痛哭流涕。
    “好了,别哭了。”我厌恶地说,见他哭得一发不可收拾,沉声警告道,“你再不闭嘴,我让你永远也哭不出来。”
    方才勉强止住哭声,我推了他一下:“你先进门。”
    门后是一个墓室,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我和方才的脚步声惊动了某种生物,房间的对面传来恐怖诡异的哼哼声。

    这声音很熟悉……
    我转身用手电对着门旁边的墙壁照了半天,找到一个开关,摁下后,灯亮了。
    墓穴的顶端经人改造,十几条铁梁分列两侧,S型的铁钩挂满了一种恐怖的动物:纺锤形的身体在灯光下闪闪发光,皮肤薄得可以看到体内的器官,如果不是蹄子和尾巴,谁也想象不到猪肿胀后居然会是这般模样。
    方才惊叫一声,扭头便逃,我伸脚绊倒,踩住了他的后背。
    “他们调整了杀猪酒的酿造工艺,而且把生产地搬到了这里……”我自言自语道。
    以往的杀猪酒是在死猪体内酿造,现在用活猪,我嗅到了非同寻常的味道。
    房间对面的门开了,一群身上缠满黑色皮带的猪蜂拥而出。它们瞪着血红的小眼睛,疯狂地向我冲来。
    避无可避,我决心放手一搏,从行李箱里取出那条带刺的皮带,用尽全力掷向空中,蓬的一声,透明的液体炸开,我拖着方才跑到门外,关上了石门。
    我拼命顶住石门,眼见防线失守,门里传来的力量逐渐减弱,最后消失了。
    过了半天,我打开石门,只见那群猪全部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这种杀猪酒的效力显然比过去的更胜数筹,倒在地上挥发后也有麻醉的作用。
    方才已经吓得走不动路了,我几乎是拖着他穿过了这个房间。
    前方的墓道狭窄了很多,顶端伸手可及。它斜斜地向下延伸,两侧并排坐着几十具人的骷髅,他们的共同点是腰间都系了条黑色的尖刺皮带。
    我感到呼吸加剧,心跳加速,体内的血液逐渐沸腾。骷髅的骨骼洁白,显见死亡的时间不算太久。如果我没有猜错,他们都是和我当年在一起生活过的孩子。
    墓道的尽头没有门,一口井栏孤零零地立在那里。手电的电池快耗尽了,微弱的光线下,井底似乎没有谁,而是一片棕褐色。
    我沉思着,方才似乎猜到了我的心思,大叫道:“我不下去,打死我也不下去!”
    单凭威胁是没用了,好在我的体力恢复了大半,我一言不发,直接把他推进井中。
    一声闷响,他呻吟一声,突然发出一声近乎惨绝人寰的嚎叫。我隐隐约约地看到他在井底爬来爬去,过了半晌,确认没有什么机关,于是也跳了进去。
    我的身体像是落进了海绵,但这堆棕色的东西比海绵硬一些。手电忽明忽暗,千百双眼睛对我怒目而视,可是他们的嘴角却挂着令人毛骨悚然的微笑。
    原来这是干枯的人头堆!
    手电就在此时熄灭,黑暗无情地降临。
    就算我胆子很大,此时心里也不禁发毛。我摸索着从人头堆爬下,一只冰冷的手伸了过来,我吓了一跳,抓住手腕用力一扭,方才的叫痛声响了起来。
    我略为宽心,把他拖了下来。眼睛逐渐适应了黑暗,前方有一道门型的光线传来。
    果然,那是一道门,门后是一条很短的走廊,一盏昏黄的灯照亮了它,尽头有一扇紧闭的枣红色木门。走廊四壁溅满了喷射状的紫黑色污垢,是血迹。
    “求求你,放我走!”方才瘫软在地,摇晃着我的胳膊苦苦恳求,“我不想死!”

    “你的小雪怎么办?”我沙哑着嗓子问。
    “我顾不了她了……我还年轻,我不想死!”他语无伦次,“我说实话,我为了讨她的欢心才答应她接近你……我是傻子,我是草包……我自不量力!大哥……你放过我吧!”
    我狠狠地给了他两记耳光,“再抽风我现在就送你上路!”
    他嗷的一声跳起来,“你要杀我?我……我……”
    话没说完,他撒腿狂奔,消失在黑暗中。跑了没多远,发出一声惨叫,凌乱的脚步声消失了。
    我喊了他两声,无人回答。我不想冒险摸黑寻找,扭头走进走廊。
    推开门,我愣住,除了墙角没有水箱,室内的布置和训导处一模一样。如果在热电厂旧址看到的是往昔的残像,那么这间屋子无疑是鲜明的记忆。
    强烈的冲击使我稍微有些眩晕,我定了定心神,戒备地缓步而入。
    书桌上摆了一台收音机,我拿起来看了看,没错,正是我当年听过的那台!
    往事涌上心头,我不由得有些恍惚,以至于有人走进房间也没听到。
    “欢迎。”
    我迅速转身,中年护林员站在门口对我微笑,“我知道迟早你会回来的,无论离开得多远,隐藏的多深,体内的达哈苏血脉也会促使你回到这里。”
    “没想到现在还有人相信这套鬼话。”我慢慢把手伸向背后,“你的演技真不错。”
    “别乱动。”他拔出一把式样吓人的砍刀,“拳怕少壮枪怕老郎,用器械你绝对打不过我。”
    他说的气定神闲,看样子胸有成竹。我吁了一口气,手收了回来,“你想怎么样?”
    “你不用紧张,我只想看看你究竟知道多少秘密。出于这个原因,我才放任你四处乱转,不然早就要了你的命。”他笑得更加和蔼。
    “先放火,后放狗。再放猪的,我可没看出你想留我一命。”
    “假如你连那些东西都对付不了,死了也毫不可惜。”他大模大样的拉过椅子坐下,“我知道,能让你回来的理由只有一个,找那个人。”
    “对,我是来找叶主任的。”
    他爆发出一阵大笑,“没想到事已至此你还打算替她隐瞒。”
    “隐瞒?”
    “她教你生生地咬死那条看门狗装疯,接着佯装纵火,然后带到训导室,灌下超量的杀猪酒,让心脏暂时停跳,伪装成死亡的假象。她事先告知地下通道的路线,把你丢弃在那里等待风干时,你悄悄跑了出去,离开了达哈苏。”他摊开手,“本来只是推测,但你找到了这里,自己向我证明了这点。”
    “有意思。”我叹了口气,“如此费尽周折,目的不会只是为了证据吧?”
    “聪明。”他赞许道,“现在故乡出了点麻烦,需要你这样的人才帮忙。”
    “麻烦?”我讥讽道,“你说的真轻松。”
    “哦?”他目光闪烁。
    “这一路上的所见所闻,让我感到达哈苏已经濒临崩溃的边缘。虽然我不是很清楚原因,但至少我清楚,训导处的那个水箱绝不像是看上去那样简单。要是我猜的没错,它的管道直接通向某个隐秘的所在,更像是个预警的机关……和月亮河有关?”
    “不要提那个名字!”他脸色陡然阴沉,“如果你能按照以前接受的教育,乖乖地听指挥,我保证你的生命安全,否则你今天就得死在这里。”
    “我有个问题。”我慢吞吞地说,“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你宁愿寻求我这个‘叛逃者’的合作?”
    他低下头,吐出一口气,“这座城市已经被抛弃了,我们已经被抛弃了。不过没关系,我早就明白,很多事只有同心同德的人才靠得住。”他顿了顿,意味深长地盯着我,“即便有些人不那么忠诚,只要别闹出大乱子,我也可以睁只眼闭只眼。”
    “成交。”
    我答应得十分痛快,令他怔了怔,随即笑道:“你很识时务,那么……”
    “还有一个问题。”我打断了他,“你猜猜我为什么不问你是谁?”
    “为什么?”
    “我知道你就是赵成武。”
    他的笑容顿时僵死在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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