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风
我的脸色不太好,但那具女尸的脸色更糟。
她蜷缩在墙角,乍看上去像是冻僵了,用手一推便像根烂木头似地倒地不起。
她大约二十岁出头,一双散了光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天花板。衣着打扮非常朴素,或者说有些邋遢:灰色的棉衣明显肥了两圈,宽松的牛仔裤很肮脏,沾满了黑色的油污,绿色的毛衣非常单薄。不过最吸引我的还是皮带。这条宽大的皮带几乎能和拳王的金腰带媲美,紧紧地勒在她纤细的腰上,透着股说不出的滑稽和别扭。
“怎么回事?”我冷冷地问老麻。
“不知道。”老麻愁眉苦脸,腰弯得更低,“两个小时前她还是个活人。”
老麻是我的房东。一年前我需要租房子时,经熟人引荐,我找到了他。他姓麻,但脸上除了老年斑外连一粒麻子都没有,而且自称最怕麻烦。
确切地说,他怕的是赚不到钱的麻烦。我租了二楼的屋子,用丰厚的租金堵住了他的嘴,偶尔也会让他帮点忙。闻到钞票香,不怕尸体臭,这种人其实很容易相处。
“她有没有说来找我的目的?”我问。
“没有。”老麻嗫嚅道,“她只是说要带你去达哈苏。”
达哈苏!
这三个字毒蛇一般钻进我的耳朵,窜到大脑,一股灼热令我感到窒息,视线有些模糊。窗外幽幽的晨光陡然变得如火焰般刺眼,窗口那颗歪脖的槐树开始熊熊燃烧,一个女人的身影在树杈上扭曲蠕动,迅速化为灰烬。
我用力咬了一下舌尖,剧痛帮助我摆脱了幻觉。
我沉思片刻,伸手去解女尸身上的皮带。皮带扣得很紧,我花了很大力气才解开那个金属卡子。扯开皮带时我感到一种奇怪的滞涩感,仿佛它与皮肤粘连成了一体。
朝日初升,阳光照射在皮带上,黑红色的光芒折射进我的眼中。
老麻发出尖叫,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连忙用手捂住了嘴。
倒也不怪他,任何人都不会见过这种狰狞恐怖的皮带。从外面看很正常,但皮带里边却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针一样的尖刺,每一根都将近四公分,上边沾染着红黑色的血迹,甚至还有黄褐色的脓液。
女尸腰部的毛衣同样被相同的颜色浸透,我缓缓掀开,刚看了一眼,老麻就在身后忙不迭地低声叫唤起来:“快放下,放下!老天爷,肠子都……”
他没有说完,转身用手扶住墙开始干呕。
我翻遍了女尸的全身,只找出一个钱包,里边装着几百块钱和一张火车票:今天中午从这座城市直抵达哈苏的车票。另外还有一张折叠起来的白纸,我小心地翻开,上边歪歪扭扭地写了三个字:月亮河。
我的心沉了下去。
达哈苏是一座位于北方荒野中的小城,十几年前我离开后便再也没有回去。至于月亮河,在达哈苏人的心中是一个传说,一种禁忌,一条从未有人见过的死亡之河。
我不清楚这个女孩为何会要我去达哈苏,更不清楚她是否了解我与达哈苏之间的渊源。但她来了,并且死在我的房间,这绝不是可以忽视的信号。
我想了想,逐寸地捏着她的棉衣,在衣襟处发现里边似乎有个长方形的物件。我掏出刀划破里子,从肮脏的棉花中取出了一卷黑色的录像带。
录像带没有任何字迹和标示,连生产商的商标都被撕得干干净净,不过我还是能分辨出这是种二十年前就停产了的型号。
确定没有遗漏后,我起身伸了个懒腰,吩咐老麻:“你去给我弄个录像机来,顺便找个可靠的地方存放尸体。”
“录像机好说,你留着尸体干什么?!”老麻瞪大了眼。
“别废话。”我扔给他一叠钱,“两个小时内解决。”
老麻摇头叹气地把钱揣进内衣口袋,“我迟早会被你害死,害得连棺材本都不剩……”
他嘟嘟哝哝地出去办事了,我把女尸拖到墙角,有条不紊地磨起了咖啡豆。我喜欢听咖啡豆在手磨里化为齑粉的动静,像极了骨头的碎裂声。
最近我的业务很忙,经常要通宵工作,每天早晨回到住处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煮杯滚烫的黑咖啡。
今年的冬天异乎寻常的寒冷,可是这种寒冷反而刺激了很多人心中的杀机。我每天奔波忙碌,想尽各种办法实现他们的愿望,忙碌归忙碌,生活和钱包一样愈发充实。
有杀人意愿的潜在客户通常面临两种选择:要么雇一个杀手,要么咨询一个犯罪策划师。前一种很常见,后一种是新兴的行业,发展空间巨大,所以我投身于此。
我和客户之间通常保持着良好的关系。能够狠下心除掉第一个障碍的人,遇到第二个障碍时自然不会优柔寡断。对他们而言,犯罪顾问和法律顾问同样不可或缺。
我并不是个嗜血的家伙,工作和爱好往往是两回事。比起酬金,我更看重客户所能提供给我的信息资源。
现在我就有一个从事投资咨询的客户,我拨通了他的电话。
“你好。”他的声音很开朗,“好久不见,某先生。”
“我有些事需要咨询。”我开门见山。
“请讲。”
“你那边有关于达哈苏的消息吗?一座小城市。”
“稍等,我查一下。”
我听到了话筒那边传来敲打键盘的声音
“简单地说,那是座没有投资价值的城市。它快完蛋了,至少从经济角度来看是这样。”他用典型的工作腔调介绍道,“怎么,你对它有兴趣?”
“那里有一座热电厂,现在情况如何?”
“耗光了当地的煤炭资源后,投资方在两年前撤资,有没有人接管我就不知道了。”
“投资者是谁,有什么背景?”
“不清楚。在我看来,那是个典型的盲目投资,失败在所难免,所以也没特别研究的兴趣。如果你需要,我倒是可以帮你调查一下。”
我想了想,“好的,下次我可以给你打折。”
“希望不会有下次。”他发出暧昧的笑声,“不过也难说。”
放下电话后我走进卫生间,镜子里的那个人有着张还算过得去的面孔,说是年轻,可眼角和额头已有了浅浅的皱纹,额头的发丝隐隐露出了几缕银色;说是衰老,但他的下巴和面颊的肌肉平整紧绷,双眼更是隐隐露出寒光。
“祝你二十二岁生日快乐。” 我对镜子里的人说,他对我露出狞笑,“听到了吗,达哈苏快完蛋了。”
经过一番琐碎的过程,咖啡终于沸腾着冒出了香气。我倒了一杯,面对这杯滚烫如火焰,漆黑如地狱的液体舔了舔嘴唇,然后一饮而尽。
热力还没有散尽,我就听到了老麻上楼时的沉重脚步声。
他气喘吁吁地夹着个沾满灰尘的录像机,花白的头发被风刮得乱作一团,“都办好了,我找了个在一家冷库管事的朋友,告诉他我有点年货要借他的地方储藏。”
“年货?”
“我买了几口白条猪,打算和尸体一起装进编织袋。”
“很好。”我说,“接下来你要做的是帮我装好录像机。”
他不情不愿地拉长了脸,但还是照办了。等到他离开后,我打开电视调低音量,放进了那盘录像带。
长时间的雪花过后,一幅略微变色的画面出现在屏幕上。
是个晴朗的夜晚,圆圆的满月毫无遮拦地照亮了夜空。镜头对着月亮停留了十几秒,忽然下拉,面前出现了一片平整的柏油路面。摄像者扛着机器向前行走,颠簸的画面让人感受到他的脚步颇为沉重。
这里是一座三面环山的平地,远方山峦漆黑的轮廓宛如不动声色的观众,目睹着摄像者的行程。这段行程足足持续了将近十分钟,似乎永无尽头,就在我开始打算按下快进键时,画面出现了变化:一段铁轨出现在前方,直直地通向远方的黑暗。
铁轨出现得很突兀,因为那里既无车站又无厂房,让人根本揣测不出它的用途。摄像者在这里停留了片刻,镜头对铁轨做了个特写:与别的轨道没什么不同,灰色的路基和平滑的轨道在月光下一览无余。
摄像者继续前行,这次他仿佛更加疲惫,镜头摇晃得更厉害。大约走了两百多米,轨道的右边出现了一间灰蒙蒙的小房子,看上去像是工厂里常见的那种值班室。摄像者突然加快了脚步,越来越快,几乎是在奔跑,很快,铁轨上的出现了异常的东西。
就在这时,画面中断,雪花纹掩盖了一切。
我倒回录像带,定格在中断前的瞬间:尽管很模糊,但我能看出铁轨上堆着几个人,不,应该是五具尸体。卧在铁轨上的身躯支离破碎,肩膀以上的部位和双腿混成一团,那是火车急速驶过时惯性使然。
我皱了皱眉,真正令我惊讶的并非尸体,而是离尸体不远处的前方,铁轨赫然中断了,就像它莫名其妙的出现一样。
从扭曲虚空穿越出的火车,压烂了人后转而消失在黑暗中?
我将录像带快进到底,确定后边没有任何内容,收进包里,高声喊老麻上楼。
“我要出远门。”我简短地说,“别的事拜托你了。”
“你要去哪里?”他吃惊地问。
“达哈苏。”
达哈苏是我的梦魇,如今看来,消除梦魇或者被它吞噬的时候终于到了。
迷踪
在当地人的语言中,达哈苏的意思是“死屋”。太阳属阳,月亮属阴,月亮河则是传说中灵魂汇流奔入黄泉之河,一条幽冥之河。奇怪的是,与大多数传说不同,这条河没有任何多余的故事,仿佛它只有名字存于世间。
按照他们的风俗,这个名字与晦气无关,是神圣安宁的代名词。我深深认同这个观点,正如许多人闻之色变的太平间,反倒是世上最太平的地方。因此我更加不解,如此看待死亡的人们,为何对月亮河三个字噤口不言。
十五年前我在达哈苏生活过,步行横穿那座小城仅需半小时,即便这样,不足一万的人口还是让街道显得空荡荡的。它存在的理由只有一个:让南来北往的人有个歇脚之处。
我曾站在学校的塔楼里,眺望四周延绵的群山,深切地体会到了它的价值:无论朝任何方向前行,距最近的乡村也有将近三百里之遥,对当时的火车或者汽车来说,那是个相当遥远的距离。倘若此处没有补给,往往意味着困窘与恐慌。
正午十二点,我登上了久违的绿皮火车。如今它在主干线上已经全面停运,但在偏僻的支线仍然可以看到它们的身影。
狭窄的车厢,硬邦邦的座位,看不出本色的地面,和十五年前一模一样,甚至连车次都没有更改,每周往返两次,比某些长途国际航班还要稀少。
旅客们依旧沉默寡言,他们要么翻阅报纸杂志,要么闭目养神,完全没有互相交谈的趋势。达哈苏最兴盛的部分当属林业局,兴盛的意思是那里的人员经常流动,尤其是护林员,倘若要他们在达哈苏幽暗严寒的深山老林连喝两年北风,怕是连一半人都难留住。
坐在我对面的中年人脸色黑红,皱纹如斧削刀刻,浓黑的双眉间有颗豌豆大小的肉瘤。一张晚报被他翻来覆去地读了几遍,还没有放下的意思。
我递过去两本杂志,他愣了愣,微笑着接受了。
“您是去换班吧?”我轻声问。这班列车只有两节车厢,乘客稀稀拉拉,这个中年人坐在车厢的角落,周围五六排座位都是空的,实在是谈话的理想位置。
“你怎么看出来的?”他笑着反问。
“我还看出您不是第一次去达哈苏当护林员。”我淡淡地说,“因为这里只有您的脸上看不到沮丧和苦恼,而是一种无可奈何的坦然。”
他收敛了笑容,“眼神挺厉害嘛,你是?”
“父亲在达哈苏工作过,我也在那里呆过几年。他叫赵成武,或许您可能认识。”
他的神情释然了,“……热电厂财务科的赵科长?难怪……你爸爸现在怎么样?”
“十年前他患病去世了。”我垂下头。
“是吗?没想到……”他有点意外,但反应并不强烈。
热电厂是达哈苏唯一的工厂,虽说是私营的,但老板天性慷慨,替这座城市谋了不少福利。那时护林员的待遇相当糟糕,资金紧张的林业局一筹莫展,还是靠热电厂的捐助才渡过难关。赵成武作为经办人,很多老护林员就是在那时知道了他的名字。后来他不知出于什么原因,突然辞职,离开了达哈苏。
赵成武有个儿子叫赵小树,比我小不了几岁,冒用他的身份用很方便,很有用。
没人天生喜欢沉默,很多时候沉默的原因不过是无话可说,无人能言。
“你去达哈苏办事?”果然,他主动提起了问题。
“想回去看看当年生活过的地方。”我故作好奇地问,“热电厂现在怎么样?”
他轻轻摇摇头,“不清楚。”
“达哈苏变化大吗?”
“我好几年没去过那里了。”他的脸色有些阴沉,“要不是后继无人,像我这种老骨头犯不着去受罪。”
我同情地点了点头,“我这次去达哈苏还有一个目的,寻找月亮河。”
这句话我故意说的轻描淡写,为的就是观察他的反应。
假如他能像小说中常见的桥段,脸色瞬间变得苍白,然后吞吞吐吐地对我描述一个恐怖的传说,继而竭力阻止我忘了月亮河这个名字,我都不会感到惊奇,但他的反应很平淡,比白开水还要平淡。
“哦。”他应付了一声,脸上没什么特别的表情。
此后他明显冷淡了许多,脸上像是套了层假面,不冷不热地应付着我的闲聊,然后用报纸挡住脸,重新陷入了沉默。
我打消了继续试探的念头,至少我和他的目的地相同,没必要急于一时。
此时火车驶进隧道,车厢内一片黑暗。这是进山的信号,我收好那张车票,闭目假寐。我听到他起身离开,看来他想躲开我,有趣。
车厢内恢复光明后不久,我听到了抖报纸的声音,那个人把报纸抖了又抖,似乎生怕我听不到。一股花香飘到了我的鼻子里,我索性继续闭着眼,用鼻子解读这股香味的成分。
“前几天市内出了一起车祸。”说话的人声音不大不小,有着青春期刚过的男孩的沙哑,“某个有钱的老妇人出了车祸,当场毙命。她留下笔庞大的财产,我估计分割时肯定很热闹,没准还会对簿公堂。你觉得呢?”
“嗯。”女孩用甜美娇腻的鼻音回答。
“很多人眼巴巴地盼着她死,人活到这份上真够悲哀的。”男孩说,“虽然怎么看都是一起普通的事故,但我知道那是一起谋杀,是不是,某先生?”
我睁开了眼。对面的中年人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对年轻男女。他们看上去像是对大学生情侣,穿着打扮青春时尚。男孩相貌平平,笑容可掬,女孩靓丽可人,顾盼间有着少女特有的青涩娇羞。
男孩瞪着一双金鱼眼,死死地盯着我。我睡眼惺忪地打了个呵欠,“你在和我说话?”
“我知道那是你的杰作,还有很多案子都出自你的策划。”他的语气咄咄逼人,“别装傻。”
我瞟了眼他橙色的棉衣,“穿了救生衣未必安全,做人最好谨言慎行。”
“听起来像是威胁。”他戏谑地说,“这招对我没用。”
我不知道这家伙的来历,可他的态度令我讨厌,于是干脆一言不发。
“我知道没证据控告你,像你这种躲在幕后出谋划策的家伙通常很狡猾,难以抓到把柄。不过既然被我盯上了,那么你迟早会露出马脚。”他笑得愈发可恶。
“想起来了。”我说,“你是那个推理小说界的新秀,中文系的高材生,出身书香门第,深受前辈推崇,还有一大堆乱七八糟的名号,你的名字叫……方才。”
“错!出身书香门第是出版商的宣传需要,我其实生长在警察世家。”
“那你为什么没去当个警察?”
“我和你都是善于用脑,怯于动手的人。”方才摊开手,“写推理小说不能闭门造车,有时也得身体力行。柯南道尔爵士曾经协助警方破获过几个案子,我打算效仿他。”
这家伙的出现确实出乎我的意料,但我并没有慌乱。这些年来,我接触过的人太多,难免有一两个枝节出现纰漏。蜘蛛不会因为一根丝的断掉而毁了整张网,只要这张网存在,它便能横行无碍。
“我通过一些渠道了解到有关你的情况。”方才用手拖住下巴,“我经常研究现实中的案例,这两年以来,有几张隐约透出犯罪气息,却没有确切证据的案件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感觉到在它们的背后有一只黑手在操控。我追查了很久,终于找到了你。”他洋洋自得地说。
找到了我?有很多人找到过我,可我现在毫发未损。
“书呆子分很多种,你绝对是神经病型的。”我微笑道,“在学校里得罪了同学顶多挨顿揍,在社会上胡言乱语,后果严重得多。我建议你赶紧消失。”
“你以为我在跟踪你?错!我是去达哈苏见一个读者,没想到在车上遇到了你,真是宿命般的相逢。”他伸出食指摇晃着。
我感到一股没来由的恶心,恰如掏出手绢擤鼻涕,摊开后发现里边夹着口浓痰的恶心。
与方才的嚣张截然不同,他身边的女孩始终一言不发,双眼对着我上下打量,目光复杂。
“我记得你刚才说我善于用脑,怯于动手?”我温和地问。
“是。”
“错!”我模仿他的口气,一拳挥出,结结实实地正中他的额头。方才翻了翻白眼,瘫倒在身旁的女孩怀中。
“睡几个小时就醒了。”我瞥了眼女孩,“别乱叫,没用处。”
“我知道。”女孩神情自若,“这种轻微的暴力,没有别的目击者,说不清楚。”
铁轨两侧的森林愈发茂盛,阳光忽明忽暗,她柔美的面孔阴晴不定。
晚上七点半,破旧的列车猛地颤抖了几下,发出痛苦的喘息,达哈苏到了。
方才在震颤中恢复了神智,睁开眼后向我大呼小叫了一阵。旅客们神色木然地收拾行李下车,没人注意他的咆哮。我走下火车,寻找那个中年护林员,可他踪影全无。
女孩搀扶着方才走过我身边,轻声问:“你找的人失踪了?”
我阴沉着脸,咬了咬牙。
旅客散尽,空荡荡的站台上残存着冰雪的痕迹,一个年迈的调度员从低矮破旧的值班室走出,晃晃悠悠地走向车头,年轻的驾驶员跳下列车,两个人寒暄着,身影逐渐隐没在车头排出的白色蒸汽中。
老店
达哈苏是个既简单又复杂的小城,它只有一条大街,其余全是小巷。城区的形状像是根斜挂的油条,大街从西南直通东北,除非患有眼疾,任何人都可以畅快地横穿城区。
若是出于好奇,深入东歪西斜的小巷,你会在五分钟内彻底迷路。小巷两侧低矮的红砖楼如出一辙,记住几个参照物的意义仅在于让你发现自己转了半天,不过是兜了个圈子。
如果你路经此处,在停车休息的间隙尽可以在大街上悠然漫步,走进两侧的商店购买土特产,店主会热情地为你推荐,在他们的心中,根本没有以次充好,缺斤短两的概念。假如你因此对这里颇有好感,试图进一步探查风土人情,那么绝对会万分失望。
这是一座极端排外的城市,你可以无限接近,但很难了解。它像是一个你身边常见的那种笑眯眯的家伙,外表豪爽好客,如果当了真,傻乎乎地去登门做客,微笑迟早会变成冷笑。
那个中年护林员说得没错,达哈苏没有任何变化。除了一点,这座城市从来没有如此灯火辉煌过。以前只有天色黑透后才会点亮的路灯,如今在天边尚有余光的时候便全部亮起,而且灯泡的瓦数比以前要大很多,几乎令人无法直视。
每十步便有一盏路灯,橙黄色的灯光笼罩住整座城市,天空中的浓云变得像是一团沉淀的果汁,我感到周围的世界是如此的不真切。面前那条笔直的大路在灯光中可以几乎可以看到尽头,但是两侧方方正正样式死板的小楼却没有因为光明增添多少生气,我心目中的达哈苏是一座笼罩在阴郁中的城市,如今却变得仿佛由积木搭建起来的一般。
不单是路灯,街道两边的窗口也得灯火通明,可是我却连一个人影都看不到。他们是故意躲了起来,还是屋子里根本没人?
我现在有一种很怪异的感觉,感觉自己来到了一座灯火辉煌的鬼城。
我慢吞吞地走在大街上,这里的空气明显要寒冷,鼻孔里呼出的热气瞬间结霜,将鼻毛聚化成团。十多年过去,大多数店铺的招牌还是老样子,渐渐唤醒了我冰封已久的记忆。
我在松子店的门前停下了脚步,旁边的小巷的地砖被灯光映射的一清二楚,家家户户的窗帘关得很紧。从这里直走到尽头,向右拐,再向左拐,重复三次,便能到达城里唯一的旅店。我不确定它是否仍在营业,但跟这座城市一样,我找不到它关门大吉的理由。
第二次向右拐时,我听到了狗叫声。达哈苏家家养狗,但很少有人放它们出门。狗叫得如此激烈,原因只能是有人误闯民宅。
前方渐渐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我侧身让出一条路。很快,我看到一团橙色浮现在远方,方才拼命地朝我这里跑来,神情惊恐。在他经过我身边时,我朗声道:“左转,直跑,能甩开狗。”
本能促使他不假思索地拐进了左边的岔路,他的身影刚消失,两条狼狗就飞快地与我擦身而过。
我轻笑一声,心情略微爽快。左转是一条死胡同,尽头的墙大约两米高。俗话说狗急跳墙,此时急的是他,不是狗,翻过去应该可以脱身。
旅店大门格外明亮的灯光使我隔着很远便松了口气。走到门前,我发现那扇黑漆木门闪闪发亮,明显是最近才刷了油漆。招牌倒还是老样子,五尺见方的牌匾上写着两个难以恭维的金字:老店。
我的手刚接触到门板,门就嘎吱一声开了,一个男孩对我露出微笑。
“您好,请进。住店?稍等。妈妈!”
这孩子眉清目秀,口齿伶俐,但眼神有点呆滞。
厅堂的帘子猛地掀开,一个相貌平庸,脸色阴沉的中年妇女疾步走了进来,一把将男孩抱起,单臂夹在腰间。
“你是干什么的?”她粗声大气地问。
我端详着她,她脸上的皮肤粗糙异常,肿胀的黑眼圈中,一对布满血丝的眼睛泛出冷冷的光。我的心忽然跳了一下,她的身形变得有些模糊。
“喂,问你呢!”老板娘见我没反应,提高了嗓音。
“住店的。”我回过神。
“没房间了!”她伸手就要关门。
“我是赵成武的儿子。”
“赵成武?不认识!”
“我还记得你呢,芳芳姐。”
这句话倒也不算撒谎,旅店老板只有一个女儿,名叫赵芳芳。可惜我对她的印象只停留在名字上,她年轻时的长相不坏,但具体是个什么样子,我早就忘了。
语言的魔力不可小觑,昔日的称呼似乎让她回忆起自己风华正茂的年代,脸上的横肉顿时松懈了许多。她嘀咕了几句,眼里有了笑意:“你是赵小林?”
“赵小林是我姐姐,我是赵小树。”我故意皱起眉,“难道我长得像女孩?”
“哦,对对,整天忙里忙外,忙得我脑子都生锈了。”她笑道,“你怎么来了?”
“想你了,专程来看你。”我拉长声音,“这些年来我都没忘了你。”
她爆发出一阵响亮的笑声,撇了撇嘴,以示自己不相信但很愿意相信这个理由。我的后背冷飕飕的有些冒汗:逢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我驾轻就熟,可对人说鬼话却是头一遭。
“这是你儿子?”我问,男孩在她的挟持下奋力挣扎,“几岁了?”
“七岁。”她不阴不阳地说,“和你重名,也叫赵小树。”
我怔了怔,老板娘的眼神木然,我不信这是单纯的巧合,但也猜不到她撒谎的动机。
“真巧。”我干笑道,“孩子的爸爸呢?”
她没有回答,岔开话题:“你这模样变化太大了,根本认不出来。”
“芳芳姐倒是没变。”我指了指男孩,“我记得那年胡亦斌爬上树下不来了,你就是把他这么夹下来的。”
她翻了翻眼皮,“好像有这么回事……胡亦斌是你们班长吧?”
“他是体育委员,刘芬芳是班长。男生叫她芳芳妹,叫你芳芳姐,你都忘了?”
她的表情彻底放松了,干笑几声,伸手接过我的行李箱,转身引我进门。
“是大家都发财了,还是用电免费了?”我指了指门口硕大的灯泡问。
“亮一点能辟邪。”老板娘半开玩笑地说,“我记得你小时候挺怕黑。”
我的心里忽然很慌,一种说不出的慌张,仿佛错过了某种重要的东西,却又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
老板娘毫无征兆地停下脚步,扭过头瞥了我一眼,眼里掠过一丝耐人寻味的涟漪。
走进厅堂,我意外地发现那个女孩坐在桌子旁边,啜饮着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水。
“真巧。”她扬起眉毛,嘴角现出浅笑,“你来的路上有没有见到方才?我和他走散了。”
她的态度很平静,完全看不到意外的成分。
“别担心,他丢不了。”我还以微笑,脱下棉衣,坐到她的身旁。
第一眼看到这个女孩时,她乖巧地坐在方才的旁边,像是只听话的小猫。此时此刻这种感觉更加强烈:猫永远不会因为主人或同伴的失踪而焦躁,它们关心的从来只是自己。
明亮的灯光下,她的眼球散发出孩童般的棕色,水润灵巧。我可以感觉到她身上隐藏了很多秘密,但我不急于打探。假如越过漫长紧张的等待,鱼儿上钩时的乐趣会大打折扣。
我和她同时陷入了沉默,老板娘站在旁边打量着我们,眼神有点怪异。她的嘴唇翕动了一下,像是要问什么,这时门帘猛地被掀开,一个人气急败坏地闯了进来,与之相伴的是一股难以形容的臭味。
方才的模样很狼狈,全身沾满了黄褐色的污渍,脸部是重灾区。他大概是用纸巾擦过,看上去颇像迷彩纹,配上那双怒气冲冲的小眼睛,几乎让我忍俊不禁。
“我不知道墙后边有马粪,以前那里只是单纯的垃圾堆。”我很严肃地解释,“见谅。”
他咬紧牙关,似乎整个人快要爆炸了。我知道他很想骂人,可又不知道从何骂起,两害相衡趋其轻,怎么说我都算是帮了他的忙。
老板娘的一声怒喝帮他卸掉了尴尬,“出去!”
“我,我和她是一起的。”方才连忙指着那个女孩解释。
“出去先洗澡!”老板娘拎起拖布,“这里是旅店,不是马厩!”
方才慌慌张张地想退出门,被老板娘用拖布狠狠地捅了一下,“去后院!你这样子站在门口谁还敢来住宿?”
他偷眼瞟了瞟女孩,女孩神色不动,仿佛根本不认识他。他垂头丧气地经过我们身旁,走向柜台。
“来了!”男孩的脑袋忽然从柜台后冒了出来,先前他被老板娘放到那里后便没了动静,这忽如其来的一嗓子吓得方才倒退了两步,“来了,来了!”
他的小脸煞白,明显不是对方才打招呼,声音颤抖得变了调,“妈妈,来了!”
“闭嘴!”老板娘的脸色变得很难看,“再吵我就揍你!”
话音刚落,屋子里突然漆黑一片,方才发出一声惨叫。“噗通”一声,像是有人跌倒在地板上,老板娘发出含含糊糊的怒骂。
黑暗持续了不到半分钟,灯亮了,但光线颤抖得犹如哮喘病人的呼吸。我看到老板娘仰面朝天地躺在地上,方才神色茫然地坐在她的肚子上,身后的背包恰好盖住了老板娘的脸。
小男孩两眼直勾勾地盯着灯泡,声音更响:“来了,来了!”
“什么来了?”我转了转眼珠,大声问他。
“电鬼!”
老板娘奋力把方才推开,爬起身冲过去,拎着男孩的领子,拉开柜台旁边一扇不起眼的门。门重重地关上,剩下我们三个面面相觑。
“电压不稳,小地方常有的事。”方才自我解嘲地搔了搔后脑勺,“我先去洗澡。”
他进了那扇门,我扭头看着女孩,“以前你们来过这里?”
“我是第一次来。”
“你的男朋友对这里貌似挺熟悉。”我意味深长地说,“相当熟悉。”
“他不是我的男朋友。”女孩放下杯子,“我叫薛晴雪,你怎么称呼?”
“赵小树。”
她的嘴角微微上扬,展露给我一个暧昧的微笑:“那男孩的话你怎么想,赵小树?”
“我不信鬼。”
“那你相信什么,赵小树?”
“有时我连自己都不相信。”
“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真爱吗,赵小树?”
“真爱就像一个鬼,我从来没见过,可总有人绘声绘色地描述它的传说。”
“有意思。”她发出一声叹息,“没准你是对的,赵小树。”
灯光再次熄灭,旋即亮起,接着又是一阵剧烈的颤抖。
“听!”薛晴雪把手放在耳边,“你听到什么声音了吗?”
开始我以为是一只苍蝇盘旋,可苍蝇发不出哭腔。我疑心老板娘在后屋打孩子,趴在门板上倾听,里边一片寂静。我抬头看着天花板,白炽灯泡不该有日光灯镇流器的杂音,那么,这微弱而近乎啜泣的嗡嗡声是从哪里发出的?
灯光大起大落地明暗了几个回合,终于稳定下来,那种奇怪的声音顿时消失无踪。
电鬼?
门开了,老板娘拎着个水壶了进来。她给我倒了杯开水,脸上的笑容不很自然,“这些年电压一直不稳,装了稳压器也没用,冰箱电视烧坏了好几台。小孩子都怕停电,别见怪。”
“那是你儿子?”我再次提出了这个问题。
她牙疼似地哼了哼:“去年冬天他发烧,脑子烧坏了。”
“孩子的爸爸呢?”
“我爸爸去世后他就跑了。”老板娘冷笑道,“他以为除了这间旅馆外,老爷子还有别的财产,结果让他失望了。”
“他叫什么名字?”
“你要帮我抓他回来还是怎么?”她爆发出一阵大笑,“算了,别提他了。”
我没再吭声,闷头喝光了杯中的水。
“孩子的爸爸四十多岁,双眉之间有个肉瘤。”薛晴雪忽然开口道,“对不对?”
我吃了一惊,愕然抬头。
老板娘咯咯地笑出了声:“你这小姑娘能掐会算吗?说的跟你见过似的。”
薛晴雪莞尔一笑,“我说的不对?”
老板娘连连摇头,“你形容的那个人我这辈子都没见过。”
“真的?”
“真的。”
话音未落,老板娘猛地从腰间抽出一根粗短的木棒,狠狠地砸向薛晴雪的后脑。
胚坑
我打了个呵欠,睁开眼。
四周很黑,很冷,我发现自己躺在地上,被绳子捆得结结实实。
“赵小树,你醒了?”
薛晴雪的声音离我很近,一阵花香扑鼻而来。我挣扎着将上身靠住墙壁,坐起身。舌头麻痒得厉害,我哼了一声。
达哈苏有种特产,叫杀猪酒,和杀猪菜不同,这种酒纯粹是给猪喝的。虽说名字中有个酒字,但和水一样清澈无味。年关将至时,先让猪喝下杀猪酒,很快它便睡得死心塌地,任由人们捆绑待宰。这么一来谁都可以亲自杀猪,连屠夫都不用请。
偶尔有人因为疏忽误饮杀猪酒,不需就医,睡上几个小时会自己苏醒。小时我见过,未曾想今天也亲历一遭。
“这不公平。”薛晴雪呻吟了一声,“为什么她对你用迷药,对我使棍子?”
我没有回答,因为鼻子嗅到了一股极微弱的腥臭。我扭头闻了闻墙壁,腥臭味果然是从泥土中渗出的。我不由得苦笑起来。
“这是什么地方?”她问,“旅馆的地下室?”
“胚。”
“你干嘛呸我?”
“是胚胎的胚。”我含含糊糊地说,“把猪头扔进这个坑里,灌水结冰,等到春暖花开时再挖出来。”
“冷藏?”
“整容。”我伸直双腿,“尤其是猪头,不管它死的时候表情多么狰狞,冻上一冬,取出来时全是笑眯眯的,卖相好极了。你吃没吃过这样的猪头?”
她咳嗽了几声,随即开始呕吐。
我感到身上的寒意越来越浓,干坐不动,天没亮就得冻死,于是青虫般的蠕动身体,权当活动血脉。薛晴雪总算止住了呕吐,气喘吁吁地说:“只能……只能指望方才了。”
她的话刚出口,头顶传来石板挪动的摩擦声,借着月光,我看到一个黑影坠入坑中,重重地摔到地上。随即,石板被重新盖严。
新加入的盟友半晌没有动静,大概是摔得不轻。我正在琢磨是不是应该爬过去蹬他一脚,他忽然扯着嗓子发出嚎叫:“救命!救命!杀人了!”
薛晴雪不耐烦地喊到:“闭嘴!我喊了半天也没人来!”
“小雪?”方才慌张地问,窸窸窣窣地向这边爬来,“对不起,我……”
我咳嗽了一声。
方才的态度顿时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恐慌中多了两分警惕,三分惊惧,“某先生,是你?!”
“嗯。”
“……你终于承认了?”
“承认什么?”我冷笑道,“现在生死难料,就算你叫我爸爸,我也不介意。”
他屁股下的碎石子沙沙作响,“你怎么在这里?”
“托你们的福,惹得老板娘发飙,顺便捎上了我。”我说。
“没指望了。”薛晴雪的声音有些颤抖,“她想把我们怎么样?”
“我估计她会先倒进热水,促进血液流通均匀,同时刺激汗毛孔张开,加快体内热量流失。待热水冷却,再分三到四次倒进凉水,前两次是为了冻僵咱们,后两次则会把我们冻成冰棍。等到方便的时候弄出来,煎炒烹炸,焚烧碎尸,全看她的心情了。”我慢吞吞地说。
“你真够经验丰富。”方才色厉内荏,“没想到今天会自食其果吧?”
“他故意吓你的。”薛晴雪叹了口气,“既然没人能听到呼救,老板娘用不着这么费事,她只需要让咱们在这里慢慢冻死就行。”
“分析得好。”我鼓起了掌,“这种可能性的确要大得多。”
“别说没用的!”方才有点恼羞成怒,“想办法出去最重要!”
“你知不知道一个故事?”我悠然道,“古代有个将军在冬天攻城,云梯被奸细焚毁,他灵机一动,令士兵砍下马腿,趁着鲜血淋漓,冻在城墙上,以此为阶梯夜登城楼,奇袭得手。”
我听到方才咽唾沫的声音。
“你有两条胳膊两条腿。”我笑了笑,“应该够用了,万一不够,还有你的朋友。只要我能爬上去,推开石板不成问题。”
“我倒想问,你用什么砍我?”他的笑声很勉强,“你有刀?”
我缓缓站起身,绳子从身上脱落:“那你觉得我是怎么给自己松绑的呢?”
“你不会杀我的,赵小树。”薛晴雪大声说。
“那要看这位仁兄的手脚够不够结实。”我活动了一下筋骨,“要是他的运气足够好,手脚全无依然可以活下来,以后可以通过口述,边创作侦探小说边当身残志坚的典范。”
“你……你不是人!”方才声嘶力竭地吼叫,“你想杀人灭口!”
“只有人才会杀人灭口。”我杀气腾腾,“老虎咬死人那叫用餐,请问我哪里不是人?”
“等等……你们听这是什么声音?”薛晴雪喊道。
头顶再次传来石板沙沙的摩擦声,我警觉地靠在墙上,张望着。
坑口出现了刺眼的灯光,我惊讶地看到了那个小男孩的脸,他站在上边,笑容异常灿烂,“您好,请进。住店?稍等。妈妈……妈妈?”
“小弟弟,把我们弄上去,哥哥给你买好吃的。”方才的语气甜得像蜜。
男孩向坑里张望,没有找到妈妈,神色颇为失望,听到方才提到好吃的三个字,顿时阴转晴,“好吃的?给我!”
“先让哥哥上去,好不好?”方才笑眯眯地说,“我有很多好吃的,都给你。”
男孩的眼珠咕噜噜地转了转,从洞口消失了,没多久,一根绳子垂了下来。我伸手拉了拉,很结实。我替薛晴雪松了绑,然后顺着绳子爬了上去。
“你把他解开,让他爬上来,我和他一起拉你。”我说。
上来后我才发现,这个坑居然在旅馆的地下室里,难怪没人听得到呼救声。小学的同学们都知道这里有间很深的地下室,把它描述的既神秘又恐怖。事实上这里不过是储藏蔬菜与肉类的地方,因为旅店老板除了开店,还得兼顾学生们的饮食生意。
救命的那根绳子另一端是个死扣,拴在墙角的钩子上。扣子很紧,沾染了些许铁锈,看来颇有时日,想必老板娘就是靠这根绳子出入胚坑。
我仔细地查看四周:男孩不见了,煤油灯放在墙边的橡木桶上。墙壁旁摆着木架子,架子上尽是大大小小的玻璃酒瓶。地下室的空气比户外还要阴寒。它本身处在冻土层中,兴建时花了很大力气,是个天然的冷库。
与十几年前我来的时候相比,这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成捆成垛的蔬菜肉类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遍地的垃圾。顶棚密密麻麻地布满了黑色的电缆,像是一个巨大的蜘蛛网,多看几眼便觉得头皮发麻。
我来到木架旁,拿起一个酒瓶看了看,瓶子里装的不是葡萄酒,而是一种冻结了的酱色液体。我打开瓶盖小心地嗅了嗅,被腥臊味刺激的打了个喷嚏。瓶底一行凸起的字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借着光线看去,脸色顿时变了。
薛晴雪在坑里的表现算是镇定,上来后却像是松了气般地崩溃,瘫坐在地上嘤嘤哭泣。方才蹲在她身边连声安慰,待她止住眼泪,方才又恢复了以往的神气活现。
“你的刀呢?”他问,“和你说话呢,刀呢?”
我从来没有随身带刀的习惯,就算有,老板娘在捆绑我时也会搜走。
见我默然无言,他愈发来劲,“你和老板娘是不是一伙的?说!”
我的手指在瓶颈上转了转,用力一掰,瓶颈断开,切口处整整齐齐,“有些东西比刀好用。我有几个问题,你最好如实回答,否则你就得死在这里。”
他的脸色发了白,嘴上依然很硬,“那要看是什么问题。”
“你们两个人来达哈苏的目的是什么?”我问。
“我说过,一个读者邀请我来做客。”
我把瓶子扔到地上,双手展开,一条乌黑的金属丝在胸前绷直。它缝在我的毛衣后襟,遇到危险时可以抽出来救急,切割绳索或者皮肉轻而易举。
“不要冲动!”他退后几步,“我说的是实话!那个读者告诉我,有人要来达哈苏杀害旅馆的老板娘,我便前来看个究竟。在火车上,我发现和你交谈的那个中年人的相貌,和那个读者描述的行凶者很像,但他在火车行驶进隧道时忽然消失了,我以为是你在幕后指示杀人……”
我皱了皱眉,按照他的说法,薛晴雪对老板娘的试探也可以解释的通,可是既然那个中年人要杀害老板娘,她为什么反对我们下手?
“你以前来过达哈苏?”
“我和小雪都是第一次来,旅馆里的构造环境是那个读者告诉我的。”
“你倒挺相信他。”我冷哼道。
“我要是能阻止犯罪,事迹刊登上报纸,对我的新书是个免费的宣传……再说,我区区一个大学生,他骗我也没任何好处。”方才吞吞吐吐地说。
“他叫什么名字,你有他的住址吗?”
“他住在西院胡同七号,叫赵小树。不过他特地嘱咐我,这个名字千万不能告诉别人。”
赵小树?!我的眼角跳了一下。
我盯着薛晴雪,她神色木然,低头不语。这女孩从一开始就知道我这个赵小树是假的,但依然口口声声地叫这个名字,是单纯为了讽刺,还是另有更深的涵义?
我沉吟着,一时拿不定主意如何逼问她。
正在这时,烟雾从地下室的入口飘进,越来越浓,很快席卷了整个地下室。方才拉着薛晴雪慌慌张张地跑过去,我还没来得及阻止,他就不管不顾地拉开了门,火舌伴随黑烟气势汹汹地涌了进来。我咬牙切齿地在心里骂了一句,脱下毛衣,砸碎几个酒瓶,将里边冰块敲碎铺匀,热浪很快融化了它们,我用毛衣裹住头,弯腰跑了出去。
整座旅馆都在熊熊燃烧,肯定是有人泼洒了汽油之类的东西纵火。我躲开坠落的房梁,直奔大门。这时我忽然听到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孩子的笑声!
我循声跑进后院,四周火墙的照耀下,一个小小的火球站在井边跳来跳去,是那个小男孩!他见我到来,笑得愈发欢畅,仿佛完全感觉不到痛苦。我犹豫了一下,想要取水救他,他却的笑声却戛然而止。
“电鬼!电鬼!来了——”伴随着惨叫,他坠入井中,顿时没了声息。
追迹
旅馆的大火引发了很大的骚动,住在周围的人蜂拥而出,拼命地将一桶桶水泼在自家房屋的周围。滴水成冰的寒夜,道路与墙壁在火光中闪闪发亮,酷似童话中冰雕的城堡。
我站在阴影中冷冷地打量他们:这些人就像幽灵,只有在自身受到威胁时才会出现。火光熊熊,他们眸子中的光芒比火光更加狂热,这是一种混合着惊恐绝望以及愤怒的光芒,困兽犹斗的光芒。他们的动作虽然慌乱,但很有默契地一声不吭,整个场面看起来宛如一幕无声剧,既滑稽又令人暗暗心惊。
火焰腾空,仿佛在审视这座光明而寂静的城市,木柴燃烧时的噼啪声恰如它的咆哮。
消防车被远远地困在百米开外的巷口,结冰的路面,纷乱的人群成了致命的障碍。趁着空当发动油门前进一段,偏偏有那么一两个居民失足滑倒在车前,只好无奈地再次停下。
我蹲在巷口的角落,打开行李箱检查损失:外壳被熏得漆黑,但录像带和那条带刺的腰带都在,衣物也没有翻动的痕迹。
方才和薛晴雪出现的比我预想的要迟很多,两个人互相搀扶,狼狈不堪。双手空空不说,衣服破烂不堪。
“行李呢?”我合上箱子。
“你还好意思问?见死不救的混蛋!”方才恶狠狠地骂道。
“你倒是给我一个舍身相救的理由。”我淡淡地说,“你们和我又不熟。”
方才的脸涨得通红,说不出话,呼呼地喘着粗气。薛晴雪茫然地看着乱哄哄奔跑的人群,喃喃道:“为什么他们只顾自己?”
“他们做了明智的选择。”我说,“注定被烧毁的旅店和有望保全的自家,换成你,会选择哪个?”
“穷山恶水出刁民!”方才鄙夷地说,“他们根本不晓得互相扶助的美德。”
我笑了,笑得呲牙咧嘴,不怀好意,“你知道达哈苏的历史吗?”
他愣住,“什么历史?”
“一百五十年前,达哈苏还是一座人口不足千的小镇。居民大部分都是因为触犯刑律,被举家流放到边陲的犯人。为了方便给往来驿卒和客商提供歇脚之处,驻守在附近的将军派遣了部分兵士,监督他们在这座四面环山的荒野中修建了城镇。修建完毕后,兵士们也住在此处,监督指挥犯人们自给自足。”我冷笑道,“如今这座城市里的人,大部分都是流放犯人的后代。刚才那句话如果被他们听到,会引起什么反应,你应该明白。”
方才的脸色发了白。
“我觉得我们现在该去西院胡同七号。”薛晴雪岔开话题,“去找赵小树把事情问清楚,不然报了警咱们也说不出个子午卯酉,你不觉得这很伤你的面子吗?”
“没关系……”方才像垂死的蛤蜊,语气硬了一下就柔软如绵,“我觉得应该先报警。”
薛晴雪没再说话,站到了我的身旁。
“……好,听你的,小雪。”方才投降了。
“我可没说要去找赵小树。”我不习惯被人靠得这么近,向旁边走了几步。
“你会去的。”薛晴雪意味深长地说,“在地下室时,我知道你看到了瓶子底的字。”
我狞笑起来,这女孩的观察力比我想象的还要强,但有一点我始终没弄懂:她对老板娘的试探为何那么冒失。老板娘拎着水壶进来时,我发觉她的腰间鼓囊囊的藏了东西,为了探听真相,我故意喝下那杯杀猪酒,当然,大部分进了袖间的手帕里。虽然身体不那么好受,但我有信心应付任何情况。
可惜除了这两个人和老板娘不像是一伙的之外,我没有更多的收获。事已至此,跟着他们行动倒算是可行的选择,我不怕他们耍花招。
消防车总算到达了旅馆附近,不过此时已经没有多大灭火的意义了。房子的木制部分全都灰飞烟灭,只剩下残垣断壁间奄奄一息的火苗。人们停下了脚步,呆呆地注视冒着黑烟的火场,在没有引起他们注意之前,我拎起箱子匆匆离去。
西院胡同离旅馆说近不近,说远不远,三个人走了二十分钟总算到了。
七号是一栋二层的红砖小楼,与周围的光明形成鲜明的对比,灯火全无。方才敲了敲门,里边有人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可过了半天也不见开门。方才按捺不住,伸手一推,门开了。
门里是一条黑暗的走廊,他喊了几声,没人回答。他迟疑地看看我,又看看薛晴雪,磨磨蹭蹭地走了进去。没走几步,我听到里边咕咚一声,他好像绊倒了。
“啊,这……这是什么东西?!”他的声音抖得像八级地震。
我叹了口气,从行李边上摸出个手电,向里边照去。蓝紫色的光线下,方才的屁股撅得很高,双手慌乱地摸索着。他的面前躺着一个人,脸侧向门口,淌满了深色的液体。
“死人了!”方才怪叫起来。
我走过去,俯下身看了看,踢了那个人一脚,“快点灯去,你想把他吓死吗?”
“哎呀!”他尖叫道,一骨碌爬起来,“你咋下脚这么狠?!”
他捂住腰,沿着墙边摸索了一会儿,走廊的灯亮了。
这是个高中生模样的男孩,浓眉大眼,高挺的鼻子下,厚厚的嘴唇咝咝地吸着凉气。鲜红的液体在从宽阔的脑门淌下,效果与鲜血非常近似。
我凝视着他,他的年龄倒是和我所知道的赵成武的儿子相仿,可是我从未见过赵小树,无法判定真伪。
“你怎么知道这是番茄酱?”他气呼呼地问,“能告诉我不?”
“黑光灯可以轻易分辨出血迹。”我掂了掂手电,“以后再耍这个花招要用猪血,至少它不会发出番茄酱的味道。”
他瘪了瘪嘴,不搭理我了。看到方才惊魂未定地爬起身,男孩一把抓住他的手,“方大哥,我是赵小树!终于见到你的活人了,我太高兴了!”
男孩如此热情,方才肚子里的火气自然不好发作,他干咳了两声,“啊,你好。”
“你早就预料到我们会来?”我问。
这个自称叫赵小树的男孩貌似对一脚之仇念念不忘,他狠狠地瞪着我,“你是谁?”
“他是我的……助理。”不知为什么,方才竟然给我安了个助理的头衔,我稍加思索,没有反驳。
他扭头寻找薛晴雪,招呼她进来,“这个姐姐是我的同学。”
“啊,那么都进来,关上门,外边冷着呢。”赵小树招呼道,“哎,方大哥,你这衣服是怎么回事?”
“旅馆着火了,我好不容易才逃出来。”方才有点尴尬地说,“你这有没有衣服借给我们穿?”
“有,有!你们先去客厅坐,我去找衣服。”
客厅不大,陈设简陋,但足够温暖。听男孩上了楼,我语带讥讽地对方才说:“真是个宽容而热心的读者,你在他的伪装前出了丑,他却丝毫没有表现出失望。嗯?”
“我不是傻瓜!”他阴沉着脸,“我在耐心的观察,用不到你提醒!”
“随你,老板。”我笑了几声,用眼角的余光观察薛晴雪。她忽然沉默了很多,神情淡漠,仿佛对发生的一切毫不关心。
赵小树捧着一摞衣服回来了,他洗了脸,但洗的很潦草,红一块白一块的,“这是我爸妈的衣服,你们试试合身不。”
“你父母不在家?”我瞥了眼衣服,都是些式样老旧的货色。
他没搭理我,迫不及待地问方才:“方大哥,你抓到凶手没有?”
“暂时还没有。”方才斟字酌句道,“不过是迟早的事。对了,我来这里是想问几个问题。”
“尽管问!”赵小树兴奋地说。
“你告诉我,老板娘的丈夫会在今天乘车回来杀害自己的妻子,我进旅馆之前在附近转悠了半天,都没有发现他的踪影。旅馆里也没有别的客人,是不是弄错了?”
“肯定不会。”赵小树露出委屈的神情,“他和妈妈是熟人,两个人一起闲聊时,他说走了嘴。我是偷听到的,绝对没有弄错。”
“你的妈妈呢?”
“她临时有急事,今早出远门了,过几天才能回来。”
“你怎么不早告诉我?!”注意到我和薛晴雪的目光,方正有点尴尬地压低了嗓门,“咱们不是说好了,我去确认情况,一经证实,让你的爸爸妈妈去报警抓人。深入虎口无人接应很危险,我差点被烧死了,你知不知道?”
“对……对不起!”赵小树眼圈泛红,哽咽道,“方大哥,我喜欢你写的故事,我觉得你很了不起,没想害你!”
见他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样子,我打了个圆场,“他的故事那么好看?”
“当然!”赵小树马上来了精神,“方大哥是个天才,他设计的那些诡计棒极了!我最喜欢他的KTV杀人事件,凶手故意在麦克风里藏了一把匕首,误导了侦探的视线,实际上真正的凶器藏在衣架里。还有那个深夜公共汽车杀人案……你是他的助理,怎么会不知道?”
“我故意考考你。”我意味深长地说,“他写了些什么,我很清楚。”
麦克风里藏匕首?真是天方夜谭。实际上是将匕首的柄伪装成衣架,待警察发现后,没有检验出被害者的血迹,以为是凶手的故布疑阵,不再对案发现场感兴趣。其实凶器一直在他们的眼皮底下:点唱机金属标示中那个大写的L字母。他们要是取下这个字母,马上就能发现它的边缘被磨得锋利异常,杀人不成问题。
照此推断,深夜公共汽车杀人案应该改编自我谋划的深夜长途车杀人案。这两桩是我职业生涯的代表作,没想到却被方才窃为己有。他口口声声要将我绳之以法,真是打的好算盘。
我爱艺术体的英文,我恨以艺术改造为名的抄袭。这是我做人的原则,倘若有人触犯,大不了就让他再也做不了人。
我的脸上笑得很和蔼,心中主意已定:方才欺世盗名也好,别有所图也罢,一定要找个适当的机会干掉他。提前把他埋进人生的后花园,权当图个心安。
“哦?你很熟悉?”方才自然看不透我的杀机,对我玩起了旁敲侧击。
“你爸爸叫什么名字?”我没心思搭理他,继续向赵小树询问我在意的问题。
“干什么?”赵小树对我依旧保持着警惕,“跟你有什么关系?”
“告诉方大哥吧,这很重要。”方才毕竟没有傻到家,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必要性。
“我爸爸叫赵成武。”赵小树痛快地回答道。
“他和你妈妈去了哪里?”
赵小树眨巴着眼睛打量了一下我和薛晴雪,示意方才附耳。他俩嘀嘀咕咕了半天,方才直起身,像是说给我听似的大声道:“谢谢,我会替你保密的。”
“我想起来了,相册里有爸爸和要杀旅馆老板娘那个人的合影,我去拿给你们看。”他撂下这句话,快步走出了客厅。
这绝不是单纯的巧合,我用手指转动一枚硬币,看似不急不躁,大脑却在飞快地转动。儿子和父亲全都与我小时候认识的人重名,简直是匪夷所思,我倒想看看这个赵成武的尊容。
十分钟过去,赵小树没有回来,我有了种不祥的预感。我起身来到走廊,脸上的肌肉顿时僵住:赵小树就躺在刚才装死的位置,血流满面。
他的双眼睁得很大,嘴角流出涎水,身体微微的抽搐,这是典型的头部遭到重击,生命垂危的征兆。我不用伸手触摸便嗅到了血腥味,是谁干的?居然能让我毫无觉察?
房后传来异样的声响,我跑进厨房,窗开着,在风中来回摇晃。向外看去,一个模糊的人影在翻越院墙。方才和薛晴雪跟了过来,我推开他们跑出房子追了出去,来到后院的小路,那个人影在昏黄的路灯下,向西狂奔。我举步欲追,一条面貌狰狞的黑色恶犬从黑暗中冒了出来,小牛犊般壮硕的身子跃起,血盆大口咬向我的咽喉。
残影
狗跟狼不同:狼在咬第一口的时候,心里已经计划好了另外两口该怎么咬;狗则相反,咬上一口算一口,咬不中再说,因此连贯性自然要差些。
这条狗来势汹汹,我迅速弯腰,待它从头上越过,飞起一脚踢了过去,不料它的动作迅捷异常,一口咬住了我的脚踝,喉咙里发出疯狂的呼噜声。我感到皮肤被尖利的犬牙刺穿,鲜血流淌,浸湿了袜子。血腥味使它更加亢奋,用力拉着我的腿,意图将我掀翻在地。
我深深地吸了口气,身体向前扑去,猛地压住了它的背。它支持不住,四脚一软趴了下去,可还是死不松口。我发现一条黑色的皮带死死地勒在它暴起的肌肉上,边缘处凝结着斑斑血迹的血斑。
我抽出那条金属丝,绷直后沿着皮带的边缘全力划去,几乎没费力气它的身体便拦腰而断,腥臭的狗血喷了我满头满脸。
我掰开它的嘴,抽出脚看了看,伤口不深,没有大碍。
“你……你没事吧?”薛晴雪缓缓地从后门走出,脸色苍白,声音颤抖。
我一言不发,伸手去解狗身上的皮带。
“这是条疯狗,你得快点注射狂犬疫苗才行。”
又是那种古怪的滞涩感,掀开皮带后,密密麻麻的尖刺引得薛晴雪发出一声低呼:“这是什么东西?”
“疯狗没有这么狡猾。”我爬起身一瘸一拐地走向房子,“随便找条狗麻翻了,系上这种东西,它迟早都会疼得半疯,逢人便咬。”
我走进后门,薛晴雪站在那里盯着狗的尸体,像是中了定身咒。
赵小树依旧躺在走廊上,不再抽搐。我摸了摸他的颈动脉,死得很彻底。方才靠墙而坐,仰面朝天,目光呆滞。我叫了他一声,他不答应,于是抽了他一记耳光。他回过神,像是只被踩了尾巴的猫,发出令人生厌的尖叫:“不行了,我不干了!我要回去!不关我事,不关我事……”
“告诉我,他和你说了些什么?”我阴森森地问。
“什么?什么和我说了什么?”方才茫然地反问,“……赵小树……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这就是你的遗言?”我冷笑道,“那好,准备上路吧。”
金属丝套上了他的脖子,他刚发出一声杀猪般的惨嚎便被勒了回去。我不慌不忙地慢慢加大力度,他的脸色越来越红,逐渐变成了猪肝色,眼球开始充血,泪水和鼻涕混合,流了满脸。
“别动,别动。”我柔声道,“这样还能留个全尸,你一动脑袋就得搬家。”
“住手!”身后传来薛晴雪的声音,“再不住手我……我就……”
“站在原地别动。”我说,“叫他脑袋搬家轻而易举,除非他实话实说。”
方才想点头,又不敢点,拼命地用眼神向我示意。说实话,我真想就此结果了这个孬种,但时机稍嫌欠妥。
我叹了一口气,把金属丝放松一些,“说。”
方才咳嗽了半天,艰难地开了口,“他,他的父母去了净水湖。”
净水湖在达哈苏城北十五公里处,名字里虽然有个湖字,实际不过是热电厂的废水池。大部分是锅炉循环出的浓水,水质看上去很清澈。秋高气爽时,站在这个三万多平方米的池子边,倒也舒畅自在。
孩子们喜欢戏水,尤其是炎热的夏天。达哈苏地下水资源丰富,但方圆几十里内没有河流经过,于是有些胆大的孩子便偷偷到净水湖游泳。
少不经事者的眼中只有清澈与浑浊之分,看不到水中的除垢剂与杀菌剂。玩的心满意足,回家后起了满身疹子,险些丧命。后来家长们严令自己的孩子远离净水湖,我在离开达哈苏前特地去净水湖看了看,人踪绝迹。水里没有鱼虾,水面没有蚊虫,波澜不兴,死气沉沉。
“他们去净水湖干什么?”
“不知道。赵小树在父母临走的前一天偷听了他们的谈话,谈话间隐约提到了月亮河,似乎是个地名,可他从没有听到附近有这个地方。”
月亮河,又是月亮河!
“要说就全部说完!”我烦躁起来。
“他们还提到了个地名,石门。就这些,我全告诉你了!”
石门?!我的手颤抖了一下,猛地收紧金属丝,方才的脸再次涨红,喉咙咯咯作响。
“你怎么言而无信?”薛晴雪厉声道,“你要是杀了他,我和你拼命!”
我阴冷地笑了几声,渐渐松开了手。
“忍耐一会儿。”我拍了拍方才的脸,“等我走后要报警要跑路随便你。”
“你要去哪里?”薛晴雪惊异地问,“莫非要去找赵小树的父母?”
“扶他上楼。”我吩咐她,“不许离开我的视野范围。”
二楼有三个房间,其中一个堆放着各种杂物,另两件是卧室。我略作思索,把他们两个人推进杂物间,从外边锁好门,然后走进卧室开始寻找有价值的东西。
我在床头柜里找到了赵小树提到的那本相册。
相册很薄,里边夹着十几张照片,其中大部分是一对夫妇的合影。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的脸都很陌生,背景是茂密的树林,大概是在达哈苏附近的山林里拍摄的。
只有一张照片是个例外:这是一张合影,赵小树站在女人面前,我在火车上遇到的中年护林员背负双手,站在他们旁边。护林员的身边还站着一个年轻女孩,神情阴郁冷漠……是死在我住处的那个女孩!女孩怀中抱着一个四五岁摸样的男孩,是我在旅店见到的那个傻男孩!
这几个人到底是什么关系?难道那个黑影担心我发现这张照片,才杀了赵小树灭口?若是如此,他为什么没有顺便销毁这张照片?
这张照片给人一种很强烈的违和感,照片上除了赵小树喜笑颜开,其余的三个人神情阴郁,似乎在竭力掩饰一种身不由己的厌恶。
但存在的并不仅仅是厌恶,护林员用眼角的余光盯着赵小树,而那个女人的关注点则在傻男孩的身上,这真是一幅耐人寻味的奇妙画面。
我把照片收好,窗台上的一部老式收音机引起了我的注意。
铭牌上的生产日期磨损得很厉害,估计它少说也有三十年的高龄。达哈苏的电视现已普及,虽然节目有限,但总比广播丰富多彩。这对夫妇的年纪不算大,为什么保留着这种老古董?
我打开开关,它发出哗哗的噪声,我伸出手想调整频道,胳膊在空中停住了。
收音机的指针指向83.1这个频率,我感到有点眩晕,耳边隐约传来一个温婉的女声:“各位听众,欢迎收听我们的节目。首先是天气预报……”
我用力摇摇头,摆脱了幻听。收音机的噪音令人心烦意乱,偶尔穿插着无线电的滴答声和别的电台荒腔走板的戏曲。我赶紧关了它,扔到床上。
十几年前,达哈苏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电台。那时正逢城北热电厂的全盛期,在它的资助下,徒有空壳的广播局购买了设备,每天播音十小时,总算给缺乏娱乐的人们提供了消遣的途径。信号覆盖了方圆几十里,护林员的夜晚也变得不那么难熬。
可惜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广播电台毁于一场大火,迄今我还记得那个蝉鸣凄切的傍晚,以及火焰中惨绝人寰的呼救。
我咬咬牙,竭力从往昔的幻象中抽身而出。
83.1早已随着那场火灾成为了空白的波段,为何要让指针停留在这个频率?
这该死的数字,这个应该被恶魔诅咒的数字!我紧握双拳,牙齿咬的咯咯响。
我返身下楼,凝视着赵小树扭曲的脸,惊恐且愕然,充满了不信。他是不是看到了凶手的长相,万万没料到会被这个人杀死?
我对自己的听力很有信心,在等候的那段时间,我没有听到有人进入房间的声音,也没听到厮打的动静,这恰好印证了我的推断。凶手应该是预料到我们会到这里,所以捷足先登。
他为什么要杀赵小树?怕他说出对自己不利的话?
灯光陡然变暗,我吃了一惊,抬头观望,灯丝像是条燃烧的毛虫,在黑暗中散发出暗红,瞬间它忽然变亮,亮得宛如太阳,甚至比太阳更刺眼。一明一暗的反复了几个来回,灯泡痛苦地闷响一声,彻底不亮了。
走廊陷入黑暗,楼上的灯光却仍然闪来闪去,一时间屋子里充满压抑与不祥的氛围。方才的叫声传了下来,“开门,快开门,有鬼!”
鬼?
我不禁想起旅馆里那个男孩的叫声,“来了,来了!电鬼!”
电鬼?如果不是他的胡言乱语,那么究竟是个什么意思?
我闻到了焦糊味,方才的叫声更加急促和响亮,“快开门!着火了!”
单纯的电压起伏不应该引发火灾,我走上楼梯,墙上的电线果然烧了起来,烟雾从杂物间的门缝里冒出,咚咚的撞门声比火势的蔓延更加急促。白桦木门很结实,他的努力徒劳无功。
就这么烧死他倒也省事,我想,火焰会消灭一切痕迹,省了扫尾的繁琐。
“开门吧,我知道你在门外。”薛晴雪的语气很镇定,“烧死我们对你没任何好处。”
“也没坏处。”我说。
“你要是现在不放我们出去,等到救火的人来了,我就告诉他们是你在杀人放火!”方才威胁道。
我笑了,“首先我从不怕被人诬陷,其次我发现四周的房子都没人居住,按照火势的发展,等消防车赶到后,一切都成了焦炭。没人见到咱们三个人在一起,你俩死了连累不到我。”
“求求你,我不想死!”方才带着哭腔问,“你有什么条件?我全答应!”
火焰爬上了门板,电线失火的蔓延速度比汽油还要快。
“放你出来可以。”我悠然道,“我要你立刻给我滚,马不停蹄地滚。”
“行,我滚!”
我打开了门,一股热浪铺面而来,方才踉踉跄跄地冲了出来,坐在地上痛苦地咳嗽。薛晴雪看起来有点虚弱,但脚步很从容。她盯着我,眼睛里散发着奇异的光彩。
方才爬起来怨毒地看了我一眼,“小雪,快跟我走。”
“他要你滚,没要我滚。”薛晴雪缓缓地说,“对不对?”
“没错。”我说,“你得跟我走。”
“为什么?”方才叫道,“你想拿她当人质?”
“随你怎么想。”我抓住薛晴雪的胳膊,“走吧,我们得在天亮前赶到石门。”
三十分钟后,我和她来到了达哈苏北方的山脚,这里有条小路直通净水湖。我停下脚步,回头注视远处的达哈苏,赵小树家的火焰已经熄灭,黎明前的黑暗紧紧地拥抱着这座小城。
辉煌的灯光被压制住,我能感觉到它依然睡得很沉,死一般的沉。但是在这种异样的寂静中,我感受到一股躁动的黑色寒意,它笼罩在城市的上方,似乎随时可能彻底爆发。
尾声
两天后,我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了住处。
”事情有点变化。“老麻急不可待地钻进房间,”我那个朋友的冷库出了点问题,年底突击大检查,尸体放在那里实在不安全。联系不到你,我自作主张,买了口特大的白条猪,把尸体藏在猪肚子里,在后院挖了个坑,浇上水冻住,保证没人能发现。“
”花了多少钱?“
”没多少,等你下次生意做来了再算。“他嘴上这么说,眼睛却在盯着我的裤兜。
”挖出来吧。“我掏出钱包,又塞了回去,”找块好点的墓地,帮我把那姑娘的后事办了。到时一起算账。“
”这可不像你的作风。“老麻讪讪地说。
”经历了很多事,人多少都会变的。“我伸了个懒腰。
”能不能讲给我听听?“
”你先去办好我交代的事,回头再聊。“
我喝了整整三壶咖啡,夜色降临前,老麻露了面,”办妥了。“
我招呼他落座,将达哈苏之行的前后始末描述了一遍。
”太惨了。“老麻叹息道。
”哦?“
”你折腾了半天,一无所获,还不惨?“
我笑了,这才是他的逻辑,”起码我要对自己的祖先刮目相看了,他的深谋远虑,我远不能及。“
”此话怎讲?“
”阎知县从一开始设计死屋时就没安好心。那些碑文符咒什么的是吓唬人的,真正管用的是隐藏的机关。他改进杀猪酒的配方,麻醉的功效更强了,但是给尸体脱水的功效起了微妙的变化,目的在于让尸体搬进墓穴后,内藏腐烂的尸液积累到死屋地下的池子里。天长日久,容量相当可观。“
”他为什么要对乡亲使用这种手段?“老麻不解地问。
”以下是我的猜想。达哈苏位置偏僻,居民们普遍贫困。你可以设想一下,因为长辈犯罪,全家受到牵连,被流放到这种穷乡僻壤,心中多少会有怨气。有一天,这个长辈患了重病,治不好,又一时死不了,无疑是个负担,害死他又怕吃官司,该怎么办?“
”……用杀猪酒麻醉他,伪装成死亡的假象,一埋了事?“
”十有八九如此。石门隧道里的那些房间,应该就是把生病的长辈麻醉后,放进去活活饿死,变成干尸后再行埋葬。之所以非要等到尸体干燥,恐怕是他们心里也颇为心虚吧。“
”按你这么说,的确很有可能。“
”阎知县在考中进士前,家境相当贫寒。家里人不知他金榜题名,在他父亲病重时,选择了这个办法。他回家奔丧后,发现了真相,怒发冲冠,但按照律法行事,顶多职能制裁几个人,以前发生的类似的事,没有证据奈何不得。“
”我记得你说他是兵士之家,亲人们怎么会那样做?“
”罪恶是会传染的。“我静静地凝视着老麻,”表面上看是无可奈何,但是其中有多少不孝子孙浑水摸鱼?天知道。大家心照不宣,自然无人敢跳出来揭穿。阎知县倒不是不敢,而是觉得那样太便宜了他们,干脆拿鬼神之说吓唬众人,终日生活在恐怖的阴影中,这便是诛心的威力所在。“
”月亮河也是他编出来的了?“
”按照他的设计,尸液迟早会冲破死屋,流进达哈苏。他把自己的坟墓放在墓室正中,墓碑装有机关,为的是亲眼目睹城市崩溃的一幕。“
”……真是个可怕的人物。“
”可怕的人物还有一个。他看透了阎知县的居心,投资建了个热电厂,暗中加固和扩张原有的机关,瞒过守陵人,用电流加热尸液的温度,增加破坏力,目的是彻底控制达哈苏。“
”达哈苏是个毫无价值的城市,控制了有什么好处?“
”在达哈苏人看来,祖先的秘密事关自己的脸面甚至性命。罪恶传承的越久,越令人抬不起头,直不了腰,做不成人。只要能参与到他们的秘密中,那就等于把握住了他们的性命,生意人都希望有几个卖命的手下,赵成武就是榜样。“
老麻赞许地点了点头,”既然如此,他为什么还要毁了达哈苏呢?“
”屈服和服从是两码事,他们总有反叛的一天,那么必须做好清理门户的准备。赵成武虽然卖力,但做事太过草率。广播电台播放了一曲月亮河,他便疑神疑鬼,纵火焚烧。旅馆老板一家五口试图反抗,遭遇杀害,这些都是危险的信号。火中取栗在某些条件下获利很大,但前提是不能烫到自己的手。从那时起,他就开始逐渐抽身,做好了最坏的准备。“
”这人真够谨慎小心,和我有得一拼。“
”确实如此,因为这人就是你。“
老麻笑了,脸上的皱纹让他看起来像是一只老虎,”为什么是我?“
”总得有一个人雇佣方才,命令赵成武,怂恿薛晴雪,这场戏才能唱的下去。方才和赵成武与我同坐一辆火车,实在巧得过了头。赵成武配合方才纵火杀人,却全然不知死的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和你的真实目的,结合我在达哈苏的遭遇,若是没有一个人通风报信,背后谋划,那才是咄咄怪事。“
老麻点了点头,”说得通。“
”还有那个死在我房间的女孩,也是你的安排吧?让她找来,然后杀了她,反正她也奄奄一息了,目的是诱使我去达哈苏。我和方才在你的眼中就像两根雷管,用来除去对你有威胁的人,无论我和他谁死谁活对你都无所谓,同归于尽更加理想。“
”也说得通。“
”令我更加确定的是薛晴雪的那句话,她叫我以后换个职业,别怕麻烦。“
”这有点牵强附会了吧。“
”一个从小离家的女孩,如果没有人怂恿撺掇才是怪事。和她一路走来,我能感觉到她对往事的模糊记忆,她想确认自己和父母的真实身份,可是真确认后,却无法接受残酷的事实,选择了死亡。“我咬牙切齿道,”我思前想后,除了你之外,没人能做到这几点。“
”的确如此。“老麻赞许地笑了,”我知道赵成武悄悄把她送出了达哈苏,托付给朋友收养。对此我睁只眼闭只眼,毕竟赵成武办事得力,可惜不久前他学会了勒索我,要我给电厂继续提供资金和煤炭,于是让他和他的孩子活下去实在是个威胁。“
”我在赵小树家看到的那张照片,想必是你拍摄的吧?“我说,”你为什么要那么干?“
”暗示,让他们明白自己的实力,永远不要打我的主意。可惜他们愚笨透顶,反而把我的陈述当成了威胁。不过我想它起到了提示你的作用,也算我当年没白费力气。“
”你觉得我现在该怎么办?“我笑眯眯地问。
”按理说你该报仇。就算你不喜欢那个女孩,你对自己的母亲还是存有敬爱。不过我要声明一点,我的计划中没有杀害她的内容,那只是方才为了刺激你的心神,自作主张。我向你保证,你母亲的往事,永远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
”这算是威胁?“
”不,我只是想分析利害。“老麻摇了摇头,”你的那些推断不准确。我最初去达哈苏建热电厂,是因为听说那里可能有石油。我打算用电厂的盈利买下那里大部分的地皮,以后如果油田得以开发,地价会大大升值,绝对是一本万利的生意。可惜后来我发现自己错了,那些东西根本不是石油,而是尸液。“
”真够倒霉的。“我冷笑道,”然后呢?“
”我是个生意人,自然不能容忍血本无归。赵成武那些人虽然心狠手辣,却都是蠢货,对阎知县的真实目的一无所知。我懒得和他们解释清楚,只告诉他们,尸液积累多了,迟早会有爆发的一天,他们手足无措,先是改变杀猪酒的配方试图干燥尸体,进而想出了用电力蒸发尸液的办法,可实际效果无异于饮鸩止渴。我正好把电厂脱手,高价转让给他们,全身而退。“
”好一个全身而退。“我握紧了拳头,”你不过是在等待达哈苏崩溃,所有的秘密全都会被月亮河送入黄泉。你改进了阎知县的设计,譬如修建那条铁轨增加导流力,加固那条隧道,为的就是确保增加月亮河的威力,大家死光光。“
”说到底是他们自作自受。“老麻耸了耸肩,”我认为你不会像他们那么愚蠢。历经艰险,你活了下来,杀了我你一无所获,相反,我以后的生意非常需要你的辅助。“
”向你复仇,后患无穷。“我站起身,”这点我清楚得很,想方设法租房子给我,替我介绍生意,算是一片苦心。“
老麻的眼中露出喜悦之情,”……那么?“
”薛晴雪告诉我,别怕麻烦。我想试试。“
”这种尝试没有任何好处。“
”不这么做我害怕。“
”你怕什么?“
”赵成武他们拼命发电,用来蒸发尸液,电流经过尸液转到达哈苏城内用以照明。我不止一次地见过那些电流的诡异之处,从那时起,我相信了人在做,天在看。所以我要是什么都不做的话,我怕我同样会被鬼纠缠不清。“
我掏出一张照片递给老麻,声音很温柔,”你是不是以为我已经杀了方才?你错了,他现在依然活着,我觉得如果能让你去做伴,他一定会很高兴。“
老麻只看了一眼照片,边弯腰大吐特吐,连苦胆汁都吐了出来。
”你到底有什么要求?“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我……我都答应。“
”真可惜。“我掏出手帕捂住了他的嘴,”把提示当成威胁,你也比不赵成武聪明多少。我是你们联手制造出来的魔鬼,你早就该有面临今天这种结局的觉悟。“
伴随新年清脆的鞭炮声,我拎着行李箱,低头慢慢地走进火车站。
我忘记了自己从哪里来,忘记了自己向哪里去,只有那条漆黑的月亮河清晰依旧。
寒风掠起,手机在我的掌心振动,显示出一个陌生的号码。
直觉告诉我,那时薛晴雪打来的。
我思忖了很久,关掉手机,掷向铁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