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还是民国初年的事了。
福建有一个商人买了一块地,建了一幢宅屋,春节后选了好日子就敲锣打鼓入住了。商人有一妻一女,皆贤惠之人,一家人其乐融融。
一日深夜,商人因生意上的烦恼,在床上辗转难眠,便干脆起身想到厅堂吸几口烟。没想到打开卧室房门,竟恍然见到厅堂的地面中央有一座坟。商人大惊,颤抖着手划燃火柴想看个究竟,但是火光下地面完好如初,那座坟不复踪影。
次日,商人向妻子叙述此事,两人平静下来商计,都认为此地当年有一座坟,建房时虽然已将坟迁去,但是尸骨仍留在地下。妻子说:“应择日请人起出尸骨,迁埋它处。”商人道:“不可,应以礼相待,尊为贵宾。”
从此,家里便香火不断,但凡吃饭,必多摆一副碗筷,但凡逢年过节,鸡鸭鱼肉必先供而后食,饮酒必浇地一樽,品茶必敬地一杯。
奇怪的是,自此之后,商人生意如助东风,节节攀升,无可阻挡,很快便成了附近首屈一指的大富之家。
如此数年。一日夜晚,女儿闺室中突然传来一声惊叫,接着是她低低痛泣之声。商人夫妇急忙推开女儿的房间,只见女儿白色的睡裤裆上一片血迹,顿时已然明白几分。商人愤然检查四周,只见门窗紧闭,绝无外人入侵之痕迹。
商人妻黯然阻止道:“不必了,定然是他。”说罢,手指着厅堂的地面。
商人诧异问:“你怎么知道?”看妻子面有耻辱之色,犹豫道:“莫非,你也曾被.....”妻子黯然低头。
商人盛怒之下,点燃家中全部灯火,手持铁锄挖开厅堂地面。掘地三尺后,果然发现一具骨骸,没有棺木及陪葬之物。商人奇怪而清理土渣,找到一物,用水洗净一看,原来是一支古代刑场上专用之令箭,上书“奸淫妇女之要犯张大”,末用红漆批一“斩”字。
商人将尸骨付之一炬,并将骨灰浸泡于生石灰水之中。此后,家中平安无事,家人再无伤害。而商人的生意从此便日落西山,数年后沦为平民,更在其后连绵战争中流离失所,衣食不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