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井下石

    这是一个同事讲的。他小时玩伴的家事。
    同事的玩伴的父亲甲,是当地的一个副局长。局长乙,不但当时是他的上级,而且一直是他的上级。甲参军,就是乙把他从日本人手里救出来的。甲当兵,乙是班长,甲干到连长,乙是营长。转业以后,一个副局,一个局长。
    俩个人的关系不必说,就是俩家人,都亲的和一家人一样。同事的玩伴就叫乙干爹。
    文革,乙受了罪。罪名就是他的耿直。甲呢,站队比较积极,还算平安无事。所以乙的家人就来找甲,请他帮忙疏通一下。甲满口答应,乙家人刚走,他就又去给乙下了一副药。甲的心理,后来人们猜测,是唯恐和乙撇不清关系,划不清界限。乙家人不来,他尚且提心吊胆,乙家人来了,他就必须用实际行动证明:乙是自己的阶级敌人。

    他下的这服药,是绝命药。甲清楚,不疼不痒的揭发,撇不清俩人这么多年的关系。要做,就得做绝。当天晚上,乙就被活活整死了。
    乙死了,甲松了口气。他要犒劳犒劳自己。弄了点肉,弄了点酒。再就是差点炖肉的水了。
    这咱们的说明一下,乙当时没住在干部大院,而是住在接近城郊的一所平房里。那里喝水,要去井里打。井离他家并不远。形制是一口八角井。上面架着一个辘轳。乙带着儿子,也就是同事的玩伴,当时才7,8岁,去打水。
    乙打上水,并没有往下拿桶,而是一反常态的叫儿子拉住绳子,自己探身向井里看,然后就一头栽下去了。附近也有行人,看见这一幕,都跑来施救,要说这就不会有生命危险。偏偏众人差几步赶到,他儿子撒了手。满满一桶水,直把甲砸下水底去。
    再救上来,甲顺乎民意的完了。大家都把这当成一次意外事故。虽然有疑点,比如为啥不拿水桶,为啥看井里,为啥这么大人会掉进去等等,但是用意外二字,也都能解释。正要散了,甲的儿子醒过闷来,嚎啕大哭,边哭边说:“干爹在井里,干爹打我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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