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年过去后,黎斯犹记得那天清晨墨绿色的小雨。这是归云州一个名叫胡安的南方水镇,黎斯推开水阁的窗户,一封浅黄色的信笺就摇曳在风里。
这封信是黎斯见过最古怪的一封信。
浅黄信面画了一串葡萄,葡萄透明如同纯净的珍珠,五十余粒紧密排列在梗端。梗端中间的一粒葡萄呈现独一的红色,如血般浓稠。
五十多粒葡萄上无序地写了二十六个字,黎斯将二十六个字拼凑成了话:
遥遥天涯,与君相望。念念清风,可记佳人。
归云州,陌镇,古潭村。
——沈柔。
“沈柔?”黎斯将浅黄信笺用力捏住,心念百转:这也许是个阴谋,不,很可能就是个阴谋。但只要有她一丝一毫的消息,哪怕是刀山火海,哪怕是鬼府地狱,自己也肯定会义无反顾。
短暂的沉寂,黎斯叫来了吴闻:“吴闻,立即动身。”
“哦,这么急啊,去哪里?”
“陌镇,古潭村。”
一个烟雨的午后,黎斯和吴闻找到了陌镇,来到了古潭村。古潭村在陌镇水乡东南二十里,处在三座大山的夹缝里,只有一条路连接着古潭村同外界。第一眼看到古潭村,黎斯就想到了世外桃源,如果世间真的有一座世外桃源,应该会跟这里一样吧。
两人来到村口。村口有一棵巨大的桑树,足有四五丈高,桑树下的阴影里有一尊全身暗红色的石像。
村口突然冒出来一个十岁左右胖乎乎的男童望向黎斯这边,然后朝黎斯挥了挥手,像是要黎斯走过去。
男童用左手食指贴在唇角,露出了白白的小虎牙道:“你是不是叫黎斯?”
吴闻问:“胖小子,你怎么知道他叫黎斯?”
男童眼珠子骨碌碌转了转说:“我叫福小生,我爹叫福大宝。爹让我在这儿等一个穿青衣、眼睛细细长长、笑容很好看的人,爹说他叫黎斯。”
“福大宝……”黎斯心底掠过这个名字,没印象。
“你爹为什么要让你来等我?”
福小生吐了吐舌头道:“我忘记问了。”他扭头就往村里走,“走啦,爹让我带你去个地方。快点哟,要不然会被雨淋湿了,嘻,大山里的雨下起来可是没完没了的。”
村口,黎斯看清楚了那尊石像,凶神恶煞般。令人印象深刻的是石像面部没有眼,只有两个乌黑的窟窿。虽然神像无目,但却给人一种它在盯着你的错觉。
福小生发现黎斯一个劲望着石像,便道:“这是古潭村的保护神,如果有坏人想图害古潭村,就会被保护神抓住了,扒了皮吞掉。你们害怕了吧。”
“害怕了。那古潭村的保护神叫什么名字?”黎斯这么问,他有些好奇石像的本尊。
“镜神。”
古潭村被中央水潭一分为东西两半,潭水清澈见底。很快福小生把黎斯领到了一座二进院,福小生说:“爹让我带你来丁老财家,他是土财主,脑袋圆圆胖胖没头发,眼珠子鼓囊囊像鱼眼,嘻嘻,可别认错人了。这功夫丁老财一定在正房里睡觉,你去吧。”
“你不进去?”
福小生头甩得像拨浪鼓道:“他屋里都是古董瓷器,我怕碰碎了他赖上我。”
福小生说完就追着蝴蝶跑开了,吴闻低声道:“大人,这福小生古古怪怪的,在这古潭村咱们人生地不熟的,小心别中了别人的圈套。”
黎斯细长双眼一眯:“既来之,则安之。”
跨进内院,黎斯推开正房房门。房里只有一个人,圆乎乎的脑袋没毛,刻薄的三角鱼眼,跟福小生描述的丁老财全都对上了,无须猜疑,他就是丁老财。
丁老财像根木桩子一样钉在房间中央,听到有人进屋后缓缓一点点挪回脸,看向黎斯和吴闻。
丁老财咧嘴一笑,就在笑容完结的刹那,他整个人飞到半空里,一下子四分五裂……双手双脚分别朝着东南西北射了出去,躯干噗的一声坠地,脑袋则往上一冲,骨碌碌正滚到黎斯面前。
黎斯倏然想起了福小生说过的古董瓷器,丁老财真如瓷器般一下子碎了。
黎斯也遇过类似的裂尸案。被害者被极快的刀剑所杀,之后用点穴手法封住伤口附近血脉,待血脉体内逆行一周后产生了巨大的压力,割断的身体就被这股压力冲得四分五裂,如同眼前的丁老财。
屋里血肉一片一片,黎斯和吴闻废了好大力气才将丁老财的尸体拼凑回去,阵阵腥臭味灌入鼻中,黎斯忽然感觉有点不对劲,但找不到是哪里不对劲,正思量间门口突然传来一声惨叫——“啊!”
原来是福小生,总想吓唬别人的福小生被吓哭了。
这胖小子像是个水壶,比小女孩还能哭,吴闻盯着福小生问:“你爹让你带我们来见丁老财,对不对?”
福小生点着脑袋。
“那你爹的嫌疑很大,说不定是他杀了丁老财。”
“才不是!我爹没杀人,他是好人……你们才是坏人,你们欺负我,保护神早晚拖了你们走,吞了你们。”福小生大哭道。
有村民听到哭闹声进来,看到横尸的丁老财都吓坏了,没多久村长来了。
黎斯亮明了身份,村长叫童百泉,紧挨童百泉的有一个青年男子,目光呆傻地望着满地鲜血,嘴角一抽抽地笑,笑容有些瘆人。
这青年名叫童杰,童百泉独子,小时候因脑袋受了创伤变成了痴儿。
童百泉有所怀疑地问:“这位黎……大人,为什么来到我们古潭村?”
童百泉问得有理,黎斯跟吴闻对望一眼,哂笑道:“实话说,我来古潭村是为了找一个人。”
黎斯话刚落,一个四十岁年纪的妇人开口叫嚷着:“哎呀!您是官捕老爷,来这难不成是为了找五年前的那个杀人疯子……”
“牛嫂,住嘴!”童百泉阻止了妇人继续说下去。
这牛嫂显然误会了黎斯的来意,但她失口说的杀人疯子吸引了黎斯的好奇。黎斯施压童百泉说:“童村长,若要尽快抓住凶徒,还是不要有隐瞒的好,否则难免有包庇之嫌了。”
“不敢不敢。”童百泉被黎斯一言吓得头冒冷汗,说起了那杀人疯子。
“那是在五六年前吧……村子里来了一个陌生男人,黑脸黑手,提着一个长长的包袱,开始大家把他当成了山客,好茶好饭地招待他。但就在当天夜里,这黑脸男人就发了疯,原来他那长包袱里装的是一把大砍刀,黑脸男人接连砍死了五个人,其他人都逃了回家。”童百泉嘴唇发白,显然这段往事对他的冲击仍未消退。
“杀人疯子横行霸道了三天三夜,但说来奇怪,就在第四天,那杀人疯子突然不见了,在水潭边留了一摊血迹,后来人们又在村口神像旁也发现了一摊血迹,便揣测是……”
“是保护神吃了坏人。”福小生肯定地说。
童百泉苦苦一笑:“小生说得有些夸张,不过从我太爷爷那辈起神像就守护着古潭村。”
“有人相信是神灵除掉了杀人疯子,但也有人不相信,他们认为杀人疯子逃跑了,兴许不知什么时候他还会回来。更有几个人看到祖坟墓地里,每每风雨交加的夜晚,就有一个身高丈许的鬼影。”牛嫂战战兢兢道。
牛嫂在怀疑杀人疯子并没有死,而且又回来杀人了。黎斯稳定了语气说:“大家放心,目前尚未确定就是那杀人疯子回来了,即便他没死又回来了,这一次也不用古潭村保护神出面了,我黎斯第一个手刃他。”
黎斯细长眼里射出两道芒光,包括牛嫂在内的多数人都感觉安心多了,童百泉让围拢人群都散了。
“话说回来,福大宝的行径让人诧异不解,童村长可觉得福大宝有嫌疑?”黎斯在童百泉耳边询问。
童百泉瞥了一眼福小生,如实说:“福大宝是我们村的铁匠,是古潭村里最老实巴交的人了,说他杀了人,我是怎么都不相信啊。”
黎斯点点头,童百泉旁边的童杰突然蹲下身,用手指头蘸了蘸地上的血水送进了嘴里,然后怪模怪样地咧嘴一笑,神情如同地狱里噬血的食尸鬼:“爹,这血好甜啊。”
童百泉打了一下童杰的手:“黎大人,我这儿子又犯痴病了,我得把他关家里去。村西头第一家就是我家,若查案有什么需要的地方尽管去找我。”
童百泉拉着痴儿走了,牛嫂欲言又止,瞧了瞧福小生转身也离开了。
福小生也像有话要说,黎斯便直截了当问他:“福小生,你是不是有话想跟我讲?”
福小生鼓足了勇气道:“嗯。其实……除了丁老财家,爹还让我带你们去另一个地方。”
“去哪?”
“跟我来。”黎斯和吴闻便跟着福小生出了丁老宅,穿梭于雨雾缭绕的神秘古潭村中。
九月一日,古潭村,雨。
福小生慢吞吞在前面带路,整个古潭村被山雾一点点笼罩,天空连同地面都变得模糊不清,让人有一种行走于真实和虚无两种世界之间的错觉。
雾里,下了雨。
“就是这座院子。”福小生停下脚步说。
干净的院落,吴闻推开了院门,首先看到的是一片浅红色的花圃,栽种着星星点点的碎星花,碎星花黎斯曾和白珍珠欣赏过一次。那小丫头这样对自己说:碎星花之所以美丽动人,是因为它易碎的生命,如同划过天际的流星,一眨眼就消失了。
花同人,人亦同花一般。
雨中的碎星花被冲刷得东倒西歪,一株株枯萎。
“好可怜啊,这么多花都枯萎了。”福小生也是个惜花的人,他尝试扶好一根枯萎的花枝。
“别摆弄花了,来这儿让我们见谁?”吴闻说。
福小生怯声道:“爹说见了丁老财后,去见……孙寡妇。”
孙寡妇是一个寡妇,一个美丽动人的寡妇。福小生转了个弯一指说:“喏,靠在窗边的就是她。”
在淡雾蔼蔼的画面中,一个三十岁的女子身穿浅绿罗衫裙,眉骨微蹙似带嗔,斜依在窗边,随手甩了甩绢帕,便是孙寡妇。
黎斯走到窗边,整了整衣衫道:“在下黎斯,冒昧打扰了。”
孙寡妇手指缝里的绢帕滑落,正落在黎斯脚面上。黎斯略略尴尬,弯腰捡起手帕,耳边突然听到了劈里啪啦声,就仿佛骨头被一块块敲碎的声音。
黎斯一怔,抬眼看。
孙寡妇的笑容保留在脸上,而她像是皮纸扎成的纸人被烧着了一样,肌肤迅速苍老萎缩。七窍里冒出刺鼻的黏稠黑血,眨眼间,孙寡妇已化成了一个水人,余下的躯体如同紫茄子般淬紫泛蓝。片刻前风韵犹存的脸庞也像被人当中砸了一拳,凹陷进去,神情扭曲。
福小生吐出了一大口黄水,吴闻见过不少死人,但在眼前由一个活生生的美人变成一摊尸水还是首次,不由也是心惊胆战。只有黎斯保持着不变的表情。
孙寡妇又跟丁老财一样暴毙身亡,不同的是孙寡妇是被毒死的。
黎斯让福小生去找童百泉,接着和吴闻在孙寡妇家前后查探。黎斯心头又有了一丝不妥的感觉,但究竟是哪里不对劲呢?
吴闻在孙寡妇的枣木衣橱里找到了两只大号的足衣,孙寡妇穿不了这么大的足衣,肯定是别人的。黎斯先让吴闻收好了。
黎斯又从毒尸里抽出了绢帕,院子里人影晃动,来了不少人。
为首的童百泉,身后是一大帮村民,牛嫂拉着福小生也在人群里。吴闻将孙寡妇暴毙的一幕描述给童百泉等人听,大家听了都心有余悸。
童百泉面色凝重道:“这可怎么办好啊,又死了一个。”
院中雨越来越大,黎斯说:“接连出了两起命案,这凶徒手段残暴,最可怕的是他仍可能藏在村里,唯今之策先派人去县城报官。”
“黎大人说得是。小三子,你马上带两个人去报官。”童百泉说,斜眼看了一下黎斯,又补充道,“别忘记告诉县令大老爷,说神捕黎大人也在古潭村里,让他们越早派人来越好。”
“知道了。”小三子赶奔村外。
黎斯而后道:“在县衙官兵赶来之前,所有人不要轻易外出。”
村民们便都一哄而散,一是害怕凶手,二是这些人见不得成了一摊尸水的孙寡妇,尤其那些变成了紫蓝色的尸骨,多瞧一眼就忍不住要吐。
黎斯把福小生叫了来:“福小生,我要尽快见到福大宝。”
“好,我去找爹来。”
黎斯缓缓来到屋外,在古潭村这一块天地之上仿佛笼罩了一层灰色的面纱,一切都开始变得混沌,甚至看不出日月星辰,分不清白天黑夜。
黎斯和吴闻在村长童百泉家借住。黎斯翻来覆去睡不着,耳边是淅淅沥沥的雨声,黎斯想起了来古潭村的初衷……沈柔。
是啊,丁老财和孙寡妇的死太突然了,没有一点时间容得他去寻找沈柔的下落,她也在这片烟雨朦胧中吗?
沈柔的音容笑貌在脑海中闪现,然后渐渐暗淡,最后只剩下含笑的话声:傻瓜,你可还记得迦陵频伽吗?
古潭村的第二日,九月初二,雨。
不知是什么时候黎斯睡着了,昏昏沉沉里听到唧唧喳喳的鸟鸣,伴随狗吠和人吼声。黎斯睁开眼,院子里童杰正朝着一棵枣树呲牙咧嘴,旁边一条杂毛老狗。枣树枝头站着一只小鸟,尾巴是红色的,脑袋和身子是黄色和蓝色,跟一人一狗吵闹个不休。
不多会儿出来个老妇人,拽走了童杰。老狗扫了扫尾巴打盹去了,小鸟成了胜利者,耀武扬威地高亢歌唱。
黎斯靠在窗边瞧得热闹,吴闻来了:“大人,你面色很差啊,昨晚没睡好?”
“也是,沈柔姑娘到现在还没有消息。”
童百泉从正堂里走了出来,像是被小鸟的叫声吵烦了道:“快点飞走!”
身后忽地人影一闪童杰又跑了来,尖声尖语地说:“爹,我帮你!”
童杰抡起一拳砸中枣树,小鸟哀鸣着飞走。童杰心满意足地笑了,童百泉不理会儿子,请黎斯一同去吃早饭。
好惊人的力气,黎斯心里暗道。
早饭后,黎斯回到丁老财家寻找线索。巳时时分,去报官的小三子来找黎斯:“大人,山路发生了坍塌,山石洪泥把路全封住了,只能等雨停了再想办法了。”
小三子垂头丧气地走了。
山雨短时间内不会停歇,黎斯身体愈发昏沉,一整天无精打采,等回到童百泉家时,童家已准备好了晚饭。黎斯望了望朦朦胧胧的天空,他已经分不出昼夜了。
吃了晚饭,黎斯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屋,估摸到了丑时,房外忽然有了轻微的动静。黎斯翻身而起,他发现墙外有个黑影一闪而逝,想跑?
黎斯跟随黑影来到村子东南角,一大片黑沉沉的坟地出现在视野里,无数坟头犹如一只只挺高了脑袋的仓鼠觊觎着人间的一举一动。黑影闯进坟墓最深处,黎斯提一口气冲到黑影背后,挥出一掌,黑影用手臂硬抗黎斯一掌。
两人一触即分。黑影脸上蒙着一层黑纱,五官都藏在了黑纱后面,看来这人早有防范了。黑纱人身体魁梧强壮,跟牛嫂提及的杀人疯子相似。
黑纱人从黑衣后抽出了一把泛着冷光的砍刀,跟五年前的杀人疯子一样,黎斯愤然瞪着黑纱人,冷冷道:“果然是你,你就是五年前在古潭村行凶的杀人凶徒!丁老财、孙寡妇也是被你所害吧!”
黑纱人一言不发,举刀就劈。黎斯双臂撑住躯体,双脚横扫黑纱人,黑纱人撤两步,抡起密不透风的刀光罩住黎斯,黎斯则绕着黑纱人如泥鳅般缠斗,两人你来我往转瞬便战了七八十回合。
黑纱人体大身重,而且手持一把分量不轻的砍刀,缠斗近百回合后已变得气喘吁吁,再用一招“力劈华山”欲直截了当把黎斯劈了。黎斯钻到黑纱人背后,双手如电连点黑纱人三大穴,用力扯断了绑在脖后的面纱。
“你这杀人狂徒,今晚我就要看一看你的真面目。”
黑纱须臾间从发间落到眼眉、从眼眉落到鼻翼,黑纱下露出了他的真面容……细长的双眼,倔强的嘴唇,还有再熟悉不过的深邃眸光!黑纱后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黎斯……
黎斯眼中的世界在颠覆、扭曲,他发出凄厉的喊声轰然倒地。
在意识离他远去的最后一瞥里,黎斯看到另一个他眼神里流露出无尽的孤独和迷茫,亦如自己。
这个世界怎么了?
浑浑噩噩的冗长的梦里,一个个泛起的梦的泡沫,他看着梦被一个个戳破,流出了浓浓的伤痕和记忆,泡沫梦境的尽头是晦涩的朦胧,他醒来了。
耳边是唧喳的鸟叫声,伴随着狗吠和人吼。窗外还在下着雨,他走至窗边,院子里童杰朝着枣树呲牙咧嘴,旁边有一条杂毛老狗,枣树枝头立着一只小鸟,尾巴是红色的,脑袋和身子是黄色和蓝色,小鸟跟树下的一人一狗吵闹不休。
很快,一个老妇人拽走了童杰,老狗睡觉,小鸟独自歌唱。
吴闻从旁边走了过来,说:“大人,你面色很差啊,昨晚没睡好?”
“也是,沈柔姑娘到现在还没有消息。”
童百泉来了。他冲着小鸟喊:“快点飞走!”
然后童杰奔来:“爹,我帮你!”他一拳打在枣树树干上,小鸟害怕地飞走了。
在纷飞的落叶里,黎斯走了出去,所有的场景和发生的故事跟已经过去的昨天清晨一模一样。
九月二号的清晨……又回来了?
像是掉进了时光轮回中,黎斯摸着脸道:“是我做了一个噩梦?还是我还在梦里……”
大脑停顿,黎斯没有思考的方向。早饭桌上吴闻跟其他人神情自若,难道他不曾接触这可怕的梦魇?
“大人,你怎么一口也不吃啊,多少吃点吧。”吴闻说。
黎斯喝了两口热汤,回忆经历的过程:自己发现了一个可疑的黑纱人,跟踪黑纱人去了坟地,双方大打出手,自己揭开了黑纱人的面纱却发现——黑纱人跟自己长得一模一样。巨大震惊后自己昏倒,醒来后发现回到了前一天,也就是九月二号。
无论从哪方面想都太荒谬了,不仅看到了另一个自己,还仿佛跌进了轮回漩涡回到了从前,这肯定是一个噩梦,跟发生的事恰巧重叠的噩梦。这类未卜先知的梦黎斯以前也做过,只是没这一次这么逼真。
食不知味地吃了早饭,黎斯锁定丁宅继续查案。大约巳时,门口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
“大人。”小三子来了,跟梦里的又一样,巧合吧。
黎斯看着小三子的嘴一张一翕,却压根没听清他说了什么,小三子说完就悻悻地离开了。
冷汗加上黏稠的雨水都贴在皮肤上,黎斯说不出地难受。吴闻发现黎斯的脸越来越苍白,过来说:“大人,你脸色太差了,回去躺躺吧,这边有我。”
黎斯顺从地点点头。
回到童百泉家,童百泉找来了村里的郎中。郎中姓邢,五六十岁年纪,留着山羊白须,他帮黎斯把了脉,一边捋着胡子,一边说:“身体有些虚弱,可能初来古潭村水土不服,不妨事,我开些顺气暖身的方子,吃一副就管用,以后就好了。”
童百泉立刻派人抓药煎药去了,黎斯吃了药,脑袋像装满了铅块,沉沉地睡着了。
这一觉睡到夜深人静才睁开眼。黎斯转头望着窗外雾蒙蒙的天色。倏地心头一动,神秘的黑纱人会不会如噩梦里那般再出现?
外面静悄悄的,唯一的动静是山雨冲刷廊柱的嘈杂声,看来什么黑纱人果然只是个噩梦罢了。之后黎斯又眯睡了一会儿,清晨很快来了。
黎斯洗漱完,跟童百泉一家吃了早饭。一瞥眼,黎斯发现童杰正举着筷子咿呀鬼叫,童百泉脸色一沉道:“吴嫂,不是让你别给他筷子了。他又不懂得用,别过会儿他恼了又把桌子砸坏了。”
“是,少爷把筷子给我。”吴嫂夺走了筷子,童杰生气地一拳头砸在桌上,砸出了一个坑。
“唉,你这孩子。”童百泉叹了一口气。
黎斯问童百泉:“令郎以前学过拳脚功夫?”
童百泉点点头:“是啊。我担心我百年之后有人会欺负他,就给他找了个师父,学点拳脚傍身。但不成想童杰学别的一点指望没有,偏偏练拳练脚一学就会,师父也夸他是个百年难遇的练武奇才,只可惜人傻,白白浪费了这一身的天分。”
童百泉流露出失望之情。
黎斯不想再勾起村长的伤心事,从童百泉家出来,吴闻小心翼翼不时回头张望,过了一个小巷,吴闻拉住黎斯说:“大人,其实昨天我有了一些收获,也有了新的嫌疑目标。”
“唔,快说。”
“我带你去见一个人。”吴闻同黎斯穿过小巷,古潭村平和安静,按道理村里应该家家养狗,但来到这儿后,除了童家的杂毛老狗,黎斯再没见过第二只狗,更没听过狗吠,黎斯有些纳闷,但这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
黎斯和吴闻穿过了村中央的水潭,来到了村东。
中间巷前有一排高约三四丈的楸树,树下有四五间青石屋。最外面的青石屋旁一个四十岁年纪,身穿素裙的妇人向黎斯招手,黎斯一眼就认出了她,牛嫂。
牛嫂开了家门,吴闻当先,黎斯紧跟着进去了。
牛嫂家收拾得很整齐,黎斯问:“牛嫂,你男人和孩子呢?”
“他们父子趁乌么山冬雪前进了老山牙子,打些猎物卖了好过冬。”牛嫂说起自己的男人和儿子,脸上洋溢着自豪的神色,“他俩可是古潭村里最好的猎手。”
黎斯微笑着点点头。
吴闻说道:“牛嫂,你把昨个同我说的话,再跟大人讲一遍。”
牛嫂有些为难地看了看黎斯:“大人,我可以说。但我告诉你了,你可不能告诉别人是我说的,尤其是那个人。”
黎斯很好奇牛嫂所指的“那个人”是谁,便答应了她的要求:“放心,我不告诉别人。”
牛嫂放心地吐了口气:“其实吧,在丁老财死后,我就怀疑他了。因为就在前两天我见到‘那个人’刚跟丁老财吵了一大架,好像因为‘那个人’借了丁老财的钱却一直没还。”
黎斯跟上问了一句:“‘那个人’到底是谁?”
“呀呀,你看我这脑子,以为你早知道了。‘那个人’就是村长,童百泉。”牛嫂说话的动作像是一只不安分的喜鹊把尾巴扭来扭去。
“童百泉?”
“就是他,我听到他跟丁老财吵了一架,结果没三天丁老财就死了。”牛嫂像在说一个天大的秘密,“还有后来死的孙寡妇,这些年她跟童百泉暗地里鬼鬼祟祟的,啧啧啧,做了不少见不得人的事。”
黎斯挑了挑细长的眉毛,正色道:“这话如果没有真凭实据,可不能乱说。”
牛嫂以为黎斯不相信她的话,有些急了:“谁说没真凭实据了,我有啊。跟大人说实话吧,童百泉年初刚死的女人,你知道她咋死的吗?”
“童夫人?”黎斯在童百泉家的确没见过女主人。
“就是童夫人,她是被童百泉活活逼死的。童百泉跟孙寡妇那些个事,她早就发现了,但童百泉威胁说如果把丑事说出去了就把她,还有那个痴儿童杰一并赶出家门,赶出古潭镇。”牛嫂叹了口气道,“童夫人为了儿子才忍气吞声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但她偷偷告诉我了,因为我是她出阁前最好的朋友。”
黎斯将牛嫂的话存在心里。
吴闻提出了质疑:“等等。杀死丁老财的是一个武功高手,但童百泉并不会武功啊。”
“他是不会,但他那痴儿童杰会啊。”牛嫂道。
“没错,童百泉也说了,他儿子是百年难遇的练武奇才。”吴闻想起了童百泉的话。
从牛嫂家出来,吴闻道:“大人,你觉得怎样?”
黎斯想了想说:“牛嫂的话,还有童杰的武功,童百泉值得怀疑。”
“对了,在孙寡妇家里曾发现过一双大号足衣,走,去孙寡妇家。”黎斯言罢,跟吴闻二人直奔孙寡妇家。
古潭村,九月三日,雨不停。
孙寡妇家,吴闻将足衣找了出来,足衣内侧绣有一个“童”字,八九不离十属于童百泉,看来童、孙的风流事并非空穴来风。孙寡妇的尸身还摆在厢房里,虽关紧了门,但丝丝缕缕的毒臭依然飘了过来,令人作呕。
吴闻摸着头想了好久,突然兴奋道:“大人,我想明白了童百泉杀孙寡妇的动机。”
“说说。”
吴闻道:“依牛嫂所说,童夫人死后孙寡妇便不愿意再偷偷摸摸的了,她要求童百泉明媒正娶,但童百泉却顾及一村之长的颜面不愿意娶个寡妇,孙寡妇就要挟要把丑事公布于众,于是童百泉一怒之下杀人灭口。至于丁老财,则是纯粹的金钱冲突。因为无法还钱又被丁老财屡次三番逼债,童百泉便唆使儿子将丁老财猝杀。”
黎斯拍了拍吴闻的肩膀,给予赞许。吴闻推断得合情合理,既有足衣物证,又有牛嫂的人证,也算有证有据了。
但直觉告诉黎斯,事情不应该这么简单。直觉这东西确实妙不可言,有时候它像臭虫,你厌恶得恨不得一脚踩死它;但有时候它又像你生命沙漠里的一眼泉水,成败生死全取决于它。
黎斯决定去丁宅里再查一查。丁宅里,黎斯道:“先前调查丁宅,主要以正堂、厢房为主,这一次我们将范围扩大到庭院和跨院,包括游廊和垂花门。”两人简单分工,吴闻调查前头,黎斯负责后面。
东跨院没收获,连绵不绝的雨幕成了屋外查案最大的障碍。黎斯来到了西跨院,在月牙门后有一棵楸树,黎斯眼角余光像发现了什么东西,他来到楸树前。
树干上有一个茶碗口大小的凹陷,像被人一拳砸凹进去的。
在阴影里黎斯又找到了一个鸟笼子,铁圈同样被人一拳砸凹了,鸟笼里早没了鸟,不过有几根羽毛,有黄有蓝,还有一根红色的尾羽。黎斯立马想到了跟童杰叫嚣的红尾小鸟,那只小鸟莫非是丁老财所养?
黎斯找来吴闻,说:“人常道花鸟为寄情之物,本身无情。但事实并非如此,有些豢养的家鸟将主人视作朋友,可以跟老狗一样护主。所以红尾小鸟若真是丁老财的鸟,那么它很可能是在为主人报仇。”
“还有这凹陷的轮廓。”吴闻眼睛发着亮,“找童杰来比一比凹陷的轮廓,如果对得上说明童杰曾在丁宅施暴,可作为童杰杀人的旁证,再加上牛嫂的证词和足衣,童氏父子无疑是最大的嫌疑者。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要不要直接拿下他们父子?”
“先……等一等。”黎斯体内寒气愈厚,忍不住打了个激灵,“童百泉父子是有嫌疑,不过就此盖棺定论未免有些早了。”黎斯脸色越发苍白了。
吴闻瞧在眼中,劝说道:“都怪我太粗心了,一忙起案子就忘了大人身体还有恙。从邢郎中那抓来的驱寒药汤今个也忘记喝了,我这就陪大人回去喝。”
黎斯说:“我这会儿不适宜查案,这里就交给你了。我自己身体还行,没到需要别人照顾的地步,我自己回去。”
吴闻执拗不过黎斯,只得答应了。
黎斯从丁老财府里出来,决定去邢郎中的药堂。方才明明还好好的,但这会儿黎斯不光全身发冷、冒冷汗,还手脚无力,再往前面走一会儿就到药堂了。
可就在此时,黎斯忽然听到了一阵歌声,若有若无仿佛白云外的清灵之音,空透纯美之余竟那么熟悉,用心去听……黎斯听到了,歌声的内容:
“星辰下的灵魂,天山上的白雪。我将守护你呀——迦陵频伽……迦陵频伽!”
黎斯的心脏在那一瞬间停滞了跳动,这是“迦陵频伽”!是她,沈柔……她在古潭村,就在自己身边。
“柔儿!”黎斯忘记了疲惫、寒冷,所有的事,犹如一只扑火之蛾,寻着飘渺之音渐行渐远。
记忆咆哮如海将黎斯的世界填满,在那一年……
那一年的午后阳光明媚,黎斯躺在暖暖的花树下面仰望天空,清风徐徐里那个身穿白衣裙,笑容甜美的女孩出现在了他的世界里。
那一年,他们熟悉彼此很久,他鼓足了勇气在初次相识的花树下对女孩说:“沈柔,你难道不知道这六年来,我每天来这里睡觉,其实是为了……可以看见你。”
女孩笑靥如花,轻咬朱唇回他:“你这傻瓜,你又怎么知道,我每天来这里摘花,就是为了等你说这句话。”
那一年,他们融化于对方的眸光里。那叫沈柔的女孩为他歌唱达摩族圣灵“迦陵频伽”最美丽动听的歌曲,期许他们的爱情:“星辰下的灵魂,天山上的白雪。我将守护你呀——迦陵频伽……迦陵频伽!”
那一年,他许诺永远守护她。
那一年,叫沈柔的女孩被神秘黑衣人在黎府掳走,他只找到了小桥流水下一只染血的绣花鞋,他心如刀割,发下誓言:不管掳走她的人是谁,哪怕流干生命里最后一滴鲜血,他也要将沈柔带回来,带回那片花树再听她唱歌,将她拥入怀里,生死不离。
那一年,永远不会结束!
“沈柔!”黎斯呼唤。
视线里的古潭村消失了,只看到一条暗红色光芒的无尽头的甬路。黎斯不顾一切往前跑,但始终追不上沈柔,沈柔摇曳在甬路的前方,她半转身凝望他,朱唇轻轻翕动。
黎斯听不到沈柔的话,但他读懂了,沈柔在说:“这条路你不应该来的,回去吧。”
沈柔一点点氤氲模糊起来,黎斯看到沈柔逐渐消散的唇际轻轻翕动。
“呼呼!”环境骤变,暗红色甬道不见了,沈柔也不见了,黎斯掉进了刺骨的潭水里,阴森寒气包围了黎斯,他宛如一尊石像迅速坠入潭底。
“你发誓要救我回去,你已经骗了我一次,还想骗我第二次吗?”沈柔话语似在耳边漂浮,自己不能再辜负她了!所以我还不能死……黎斯燃起了生的欲望。
黎斯咬破嘴唇,疼痛让他有力气冲上水面,冲出水面的刹那,黎斯恍惚看到在潭底,有红色的眼睛在望着他。
古潭村,九月四日。
黎斯昏迷了一天,醒来后发现回到了童家。吴闻和邢郎中守在床前,童百泉站在稍远的地方,黎斯发觉自己连张嘴说话的力气都没了。邢郎中煎好药汤一口口喂黎斯喝下,黎斯感受汤水在体内流转,寒气一点点疏散,苍白的脸有了起色。
“大人你本来就身染寒症,又这么不小心掉到了水潭里,那百年古潭的潭水比雪水还要冷十倍呀,这次恢复起来起码需要十天半月了。”邢郎中道。
吴闻面有不悦地瞪了童百泉一眼,童村长咳嗽了两声出了厢房,吴闻同邢郎中也走了。大约又迷糊了一阵,有人压低了声音在黎斯耳边道:“醒了吗?”
黎斯睁开眼,是吴闻。吴闻蹑手蹑脚回到了厢房:“大人,本来不想这么快就惊动你,想让你多休息。但……实在是很重要的事。”
黎斯撑起身子说:“这点寒病不算事,你说吧。”
吴闻在黎斯耳边嘀咕了两句,黎斯神情几变,愕然道:“你确定?”
“是的,我跟踪童杰才找到的。”
“这就去。”黎斯披上蓑衣,走出厢房。正房还亮着灯,两人绕过正房,来到西耳房相邻的柴房外,吴闻推门进去。吴闻在柴房里面鼓捣了没多久,便道:“找到暗门了。”
黎斯端起桌上的油灯,也进了暗门,扶着暗门后冰冷的墙壁往下走,一会儿黎斯放心地点燃了油灯,豆大的光影里照出左右两间密室。在左侧密室中有阵阵令人作呕的恶臭飘出,右侧密室没有异味。
吴闻说:“我跟踪童杰发现了柴房里的暗门,后来听到童百泉的声音,我担心暴露行踪就没有下去,不过我听出童百泉父子进了右边的密室。”
右边密室上了一把大铁锁,不过这对跟小偷打了不知多少年交道的吴闻来讲,一点不是问题,吴闻摸出细铁丝往锁眼里挑了挑,很快听到哒的一声,锁开了。
下了铁锁,密室里灯光昏暗。灯光所及的范围内一目了然,只有四五只大木箱子,别的什么都没有。吴闻吱呀呀掀开一个大木箱,忽的从箱内射出了道道金白之光,箱子里是一锭锭的金银元宝。吴闻又翻开另外几个大木箱,同样盛满了金银珠宝。
黎斯在一个金碗内侧发现了小篆“丁梅生”三个字,丁梅生应该是丁老财的大名,这密室里的几箱子金银原本是属于丁老财的,但此刻都藏在了童百泉家的密室里。
吴闻冷哼一声说:“怪不得查了丁宅那么久都没发现过什么金银器具,原来都被童百泉偷到这里了。”
黎斯望着满目金银,童百泉真是披着人皮的杀人恶魔?
“不知道另外一间密室里藏着什么东西,我们也去看看吧。”吴闻道,黎斯点点头。
两人转到左边密室外,这间密室没上锁,黎斯轻轻一推,浓烈的腥臭味扑面而来。黎斯将油盏往密室里一送,不由骇然得闭不上嘴。
在不足丈许的密室内堆满了一具具血肉模糊的尸体,皮被一层层剥了挂在墙上,仔细辨认后发现都是狗尸。倏然,就在最密集的一堆狗尸里伸出一个脑袋来,五官被血污涂抹得无法辨认,黑色的血迹顺嘴角往下淌。
“嘿,是你们!”脑袋的主人傻笑了一声,两个眼珠子直瞪瞪望了过来。
吴闻惊诧道:“童杰?”
童杰嘿嘿怪笑了两声,从血尸里爬了起来,原本挂在他脖子、肩膀上的狗尸一具具滑落。他咧开满是黑血的大嘴:“爹说了,这里不允许外人进。如果外人进来了,就永远不能出去。”
童杰双拳咔嚓咔嚓的爆响,朝黎斯和吴闻逼来。
黎斯深邃的眸子一点点冷下来:“怪不得古潭村见不到一条狗,是因为狗都被你吃光了。”
童杰头甩得像个拨浪鼓一样,怪笑道:“我不吃肉,只是喜欢喝血。”他擦了一把嘴上的黑血,扑了上来。
“我要喝你们的血!”
如婴儿脑袋大小的拳头抡过来,黎斯身弱体虚,吴闻挡在前面也出一拳。两人拳头如两块石头相撞后,吴闻握着手腕急退,表情很痛苦,显然在硬碰硬的一环中吃了暗亏。
童杰得意地咆哮一声,吴闻抽刀剁向童杰手腕,童杰对吴闻剁手的举动很愤怒,露出了尖锐的犬齿跟吴闻呲牙,动作神情跟狼一模一样。
只见黑影一闪,童杰如鬼魅般扑至吴闻跟前,吴闻举刀就砍,不过童杰抓住了刀背,用力一掰,精钢所铸的刀“当”地一分为二。
吴闻被童杰掰刀的一幕惊呆了,眼见铁拳就要锤到吴闻,电光火石间突然多了一只手,看似无力地轻轻一托,童杰雷霆万钧的拳头便被托住了。
黎斯苍白至极的脸出现了一抹潮红,手往上一撩,童杰蹬蹬蹬蹬被推回去好几大步,童杰错愕地看着病怏怏的黎斯,不敢相信刚刚发生的一幕。便在此时门外传来了几声咳嗽,吴闻回头,门口赫然出现了第四个人,童百泉。
童百泉语气悲恸道:“还不快住手啊,你这孽子!”
童杰见了童百泉,方才暴戾的凶相不见了,低低说着:“爹,是他们私自闯了进来……”
“你给我闭嘴!”童百泉厉声喝止了童杰,头一低,“黎大人,童某人有罪啊。”
童百泉瞥了一眼满室的血肉残尸,“犬子除了脑子不灵光外,自幼还患有一种骇人听闻的怪病,他吃不下任何东西,只能喝血,就像老林子山洞中吸血的蝙蝠一样。我带他看了许多名医都束手无策,本想扔了他,唉,但血浓于水啊,我尝试了几次都狠不下心,最后还是把他带回了村子里。
“回村后,我担心童杰把人给咬了,就秘密修建了密室,等他犯了吸血瘾就把他关在密室里。之后我抓了野狗给他吸血,他把狗血吸光了,人也渐渐正常了,也能吃东西了。”童百泉摇摇头说,“但正常的状态只能维持一段时间,之后就还得给他喝血。既然开了头也没有别的办法,我就想办法抓狗抓猫来给他吸。”
“就这么人不人鬼不鬼地过了十几年啊。”童百泉抬眼对望黎斯,“但黎大人,我可以保证除了野狗野猫,童杰没伤害过人,更没吸过人的血。”
童杰喉结一上一下,凶神恶煞地盯着黎斯。黎斯退到墙边倚住,目光突如闪电般射向童百泉:“你撒谎。”
“童杰没伤害过人,那又是什么东西。”黎斯伸手一指,在角落里横放着一把宽约两尺的大砍刀。
童百泉面容倏地一紧:“那把砍刀……唉,事到如今我也不对大人隐瞒了。五年前在古潭村大开杀戒后神秘消失的杀人疯子,他是被童杰杀死了。
“杀人疯子荼害了五条人命啊。没人敢擒他,他又堵住了村口不让人去报官,我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放了童杰出去,那晚童杰跟杀人疯子血战,那家伙用砍刀伤了童杰,但他最后被童杰一拳击毙。”童百泉望了眼童杰说,“我对杀人疯子深恶痛绝,便没有阻止童杰将尸首扛回密室。至于那家伙的下场……你也应该想到了吧。”
黎斯扫了一眼密室血尸,点点头。
“后来村民谣传是保护神活吞了杀人疯子,我就默认了。那之后因为惩戒了杀人疯子的保护神的存在,再没有坏人敢往村里来了。”
“这么说,还应该谢谢他了。”吴闻唏嘘道。
“不是,我想告诉黎大人,当初杀人实在是情势所逼,迫不得已而为之。”童百泉无奈道,吴闻逼近他一步:“好,就算诛杀那杀人疯子是情势所逼,那么你指使童杰残杀丁老财、孙寡妇的行径,难道也是被情势所逼?”
童百泉听后神情大变:“这话是从哪里说起!我根本没害丁老财和孙寡妇啊!”
“休要狡辩。累累铁证就在隔壁,你竟还厚着脸皮否认,实在恬不知耻。”吴闻指了指密室另一头。
童百泉说:“原来说的是那些东西,那些东西是丁老财亏欠我的,跟丁老财之死没有关系。”
阴森昏暗的密室里,童百泉否认自己是杀害丁、孙的凶手。
童百泉似气不顺又咳嗽了几声:“多年前丁老财的爹逃荒到古潭村,被我爹救了,之后丁父在我家做起了长工。但丁父不愿寄人篱下,跟爹借了钱去做皮货生意,没个五六年就挣下了一份产业。丁父想重金报答我爹的恩情,但他突然得了病一命呜呼。”
童百泉咬牙说,“丁父死后,丁老财就忘了他爹的嘱托,不愿把银子还给我爹。不止如此,这该死的垃圾还四处造谣,说我爹当年骗光了丁父的银两。我爹气愤不过,得病死了。”
“爹入土后,这混蛋还厚着脸来跟我要钱。”童百泉道,“我肯定不会给他,为了这事我们吵了不下一百次,他就是个贪婪的小人,死不足惜。至于那几箱金银……是发现丁老财死后,从他银库里搬来的。”
童百泉咳嗽得比之前更沉闷了,“黎大人,其实最早发现丁老财暴毙的不是你,而是童杰。九月一日一大早,我得知丁老财又造谣,便去找他理论。童杰一时贪玩也到了丁宅,后来我要进正堂却被童杰拦住了,他告诉我:屋里面的人死了。”
黎斯问童杰道:“你没进屋,怎么知道丁老财死了?”
童杰呲牙不说话,童百泉骂了一句,童杰才用漏风一样的语气道:“他没有心跳声,爹说没有心跳的人就是死人。”
童百泉顿了顿说:“我也观察了,发现丁老财真死了,之后我便跟童杰把银子都搬走了。这些银子原本就是我的,是他亏欠我的。”
童百泉的故事黎斯听完了,吴闻却不买账:“这些完全是你的一面之词,现在丁老财已然死了,死无对证,你就编造了些由头来欺蒙大人。哼,童村长,你不要把事想得太简单了!”
吴闻摸出绣有“童”字的足衣,一抖搂说,“依你所言,你跟丁老财是旧怨,那么你跟孙寡妇呢……难道是旧情?”
童百泉脸色一阵青一阵白,艰难道:“原来你们知道了。我跟她是有些……纠葛,但总不至于杀人吧。”
吴闻接口说:“不至于,我却觉得很至于。”
吴闻将他推测的孙寡妇胁迫童百泉娶她,童百泉杀人灭口的动机说了一遍,童百泉被说得哑口无言,脸色煞白得吓人。
吴闻迫不及待道:“童村长,跟你牵扯不清的丁老财、孙寡妇都不明不白地暴毙,其中最大得益者的人就是你,你具备充分的杀人动机、杀人手段。事到如今,我劝你老实坦白了吧。”
“我……黎大人,你也觉得我是凶手?”童百泉眼巴巴望向黎斯。
黎斯脑海里此时黑白一片,偶尔绽放的彩色里全是渐渐远离的沈柔。若非在古潭村被丁、孙凶案牵绊,或许能早一步找到她,但现在……
黎斯被如茧般缠绕的凶案压得喘不上气,他转望童百泉:“一次的巧合或许真是巧合,但一而再再而三的巧合背后就隐藏着必然。如吴闻所推论,你就是杀害丁老财、孙寡妇的真凶。”
“哈哈哈,哈哈哈!”童百泉放肆大笑,之后一大口鲜血喷出,他咳嗽不止,继而身体颓然倒地,阖然而逝。
童杰像傻了,他跪在童百泉身前摇晃着尸体,咧嘴笑:“爹,别在这睡。这儿脏,这儿凉,回屋里吧。”
童杰拉爹的衣袖,但童百泉毫无反应,童杰接着咧嘴笑,但眼泪却一滴滴落在了爹的脸颊上。他很快擦拭干净,喃喃地说:“爹说过不能哭,不能哭……爹说过我是怪物,只能吓人,不能在别人面前示弱。如果被人瞧出了我害怕,他们就会欺负我……爹说过我要像个男子汉一样……爹,你醒醒啊!”
曾经谆谆教导他的人再也睁不开双眼了,童杰一声声笑,眼睛变得血红瞪着黎斯和吴闻,“你们都要死!”
童杰张开双臂如大鹏鸟罩住了每一个角落,黎斯想反抗,但先前托举童杰重拳耗光了他仅存的体力,现在只能任人鱼肉。
黎斯先听到了吴闻一声惨叫,紧跟是骨头被打断的裂声,黎斯一点点将目光转了过去,正看到童杰如煞星般燃烧的如天杀意。
“你去死!”
冰冷的拳风已至,黎斯甚至没来得及感受撕心裂肺的疼痛,涣散的意识就先一步将他摧垮了,他往后一歪倒了下去。
整个人一沉一浮,如同漂流在浩瀚无边的死亡之河,记得地狱中有条河叫做忘川。传说人世间相爱却不能在一起的男女,只要喝了孟婆的汤,再投入冰寒刺入灵魂的忘川河水里煎熬千年,就可以换得一次同相爱之人转世相见的机会。
若传说为真,我愿意喝了孟婆汤,就此千年沉沦。
但是可惜,我漂流的地方不是地狱;我沉沦的所在也不是忘川河。
只是可惜,我醒来了。
耳边是唧唧喳喳的鸟鸣声,伴随着激烈的狗吠和人吼,黎斯睁开了眼,感觉相当不安,来到窗口往外看。
瞬间黎斯只感觉脑袋里嗡的一声……
窗外,童杰正朝一棵枣树呲牙咧嘴地嚎叫,旁边是一条杂毛老狗,枣树上立着一只小鸟,尾巴是红色的,脑袋和身子是黄色和蓝色,如画面中一般。
但很快,一个老妇人拽走了童杰,老狗睡觉,小鸟独自歌唱。
吴闻从旁边走了过来,说:“大人,你面色很差啊,昨晚没睡好?”
“也是,沈柔姑娘到现在还没有消息。”
……
待到黎斯的大脑重新可以运转,才发现自己早已经坐在了饭桌旁,跟吴闻和童百泉父子一起吃早饭。
童杰举着两根筷子艰难地夹菜,他生气地扔掉筷子抓起面前盘里的菜肴大快朵颐。
“大人,你怎么一口也不吃啊,多少吃点吧。”吴闻道。
黎斯愣了愣,好一会儿他才问出一句话:“吴闻,你认真告诉我,今天是几月几号?”
吴闻神情诧异:“大人,今天是我们来古潭村的第二天,九月初二啊。”
“九月初二……初二……”黎斯犹如陷身于混沌中的巨大漩涡,一圈圈、一圈圈被猛烈斡旋,转得头昏眼花,转得永永久久,仿若再也不会停止。
“嘭!”黎斯突然撑开了椅子,童百泉愕然地看着黎斯:“黎大人?”
黎斯将在场的每一个人都看了一遍,每一个人虽然五官不一样,但神情感觉就如同一个人。黎斯咬住嘴唇说:“我没事,我有些心烦意乱,想一个人去外面走一走。”
说罢,黎斯扎进了朦胧色雨幕里。
古潭村潮湿的土地上,黎斯越走越快,为什么……九月二号如同一个牢不可破的魔魇,如果说第一次回到九月二号让黎斯觉得那只是一个噩梦,那么现在呢……
第二个噩梦?
陌镇的古潭村,神秘的画中信,如泡影的沈柔,离奇的暴毙案,不可思议的时间倒流,还有失魂落魄的自己,黎斯不得不重新审视这座烟雨中的村落,外表娟美如画但内里却暗藏惊天骇浪,古潭村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村子?
黎斯险些撞到一个人,是白白胖胖的福小生。
福小生擦了一把眼泪说:“叔叔,我找不到我爹了。”
“怎么会找不到你爹?”
“我跟牛婶找了一整晚……呜呜呜,牛婶说,我爹说不定也被杀丁老财和孙寡妇的坏人害死了,呜呜呜。”福小生眼泪哗哗落了下来,瞧得黎斯心里酸酸的。
黎斯拉过福小生:“别哭了,也许是你爹有事出村没来得及告诉你。你都这么大了,可不能老哭鼻子,跟个丫头似的。”
“叔叔,我爹会没事吗?”福小生投来无助的目光,黎斯心里一揪说:“他不会有事的。”
福小生破涕为笑了,他指了指一条小巷深处的房子说:“我家就在那儿,叔叔要不要进去坐。”
黎斯答应了。
整个古潭村里只剩下了黎斯一个人。难道吴闻先走了?黎斯冲出村外,冲过桑树下的石像,通往山外的路仍被密密麻麻的巨石阻挡着,自己明明破了局,为什么还是被困在古潭村里……为什么,哪里不对吗?
倏然,黎斯想起了昏迷前福小生的话:答案你只找到了一半……一半,只找到了一半,也就是说,还存在另一半答案。
但所有人都消失了,另一半的答案去哪里找?
黎斯剧烈咳嗽起来,一抬手,看到了满手的鸡皮皱纹,他蹒跚来到了水潭旁,水中倒映着自己的模样……一觉后,自己竟然变成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满脸阡陌纵横的皱纹上刻画了岁月的流逝,黎斯沙哑着嗓子吼叫:“不,这不可能,这不可能的!”
黎斯在如幽灵般的古村中咆哮,却不会有人跑出来看他一眼,古潭村仿佛被苍穹巨神轻轻一拨,拨到了永远不会有人发现的角落里,被整个世界所遗弃。黎斯如游魂在村子里游荡,他耗尽了全部力气爬上了村头的桑树,眺望村落。
另一半的答案到底是什么……垂垂老矣的黎斯半睁双眼,伸出手在虚空里摸索,嘴里喃喃地呼唤:“沈柔,我是不是又要辜负你了……”
沈柔的影子恍惚出现在村里的角落,凝望他。黎斯轻轻哼唱:“星辰下的灵魂,天山上的白雪。我将守护你呀——迦陵频伽……迦陵频伽!”
沈柔,你听到我的歌声了吗?
黎斯倏地眼皮子跳动不已,如果人消失了,那是否意味着另一半的答案不在人身上,而在人之外……古潭村?这个神秘的村落里隐藏着另外一半的答案?
实际上从来到这里后,黎斯并没有真真正正观察过这个村落。黎斯睁大了眼将古潭村每一个地方记牢,黎斯数清楚了村里房屋的数量,是五十三间,等等,这房屋的布局竟然那么像,那么像——那幅画!
自己在胡安收到的神秘画中信,信里画了五十余颗,不,就是五十三颗葡萄。在浅黄纸面上不规则地紧密排列,位置跟古潭村五十三间房屋相同,而且在画中留字的葡萄有二十六颗,排列的位置是在……黎斯绞尽脑汁,记起了二十六颗葡萄的位置和对照字意的顺序。
遥遥天涯,与君相望。念念清风,可记佳人。
归云州,陌镇,古潭村。
——沈柔。
第一个‘遥’字对应的是最东边从上数第三颗葡萄,黎斯找出了对应的古潭村房屋,然后是第二个‘遥’字……第三个‘天’字……黎斯意识忽远忽近,记背十分艰难,但他明白需要一次记牢,因为他再没有多余的力气爬上桑树了。
终于,黎斯记牢了全部。然后,他爬下桑树,开始走到第一间房屋。
让黎斯有些失望的是这是一间废屋,没有人居住的痕迹,房梁上结满了蜘蛛网,除了灰尘和落叶别的什么都没有,外面的庭院中也是荒草丛生。黎斯失魂落魄地站在庭院里,不知道究竟要在这房屋内外寻找什么,难道只是一个纯粹的巧合?不会是这样。
就像之前侦破丁、孙案一样,线索就在身边,只是往往不被人注意,被忽略。自己是否又忽略了什么,黎斯将画中信再过了一遍大脑,字、画、葡萄!
葡萄,就是它。官路风流:www.wunpu.com
黎斯竟然真在庭院一角找到了一缕葡萄藤,黎斯顺着葡萄藤挖开了地面,在葡萄藤根系的包裹里发现了如米粒大小的一粒红色晶石,黎斯摸出了在孙寡妇家找到的绢帕,将微小的红色晶石小心翼翼包好。
黎斯并不知道红色晶石是什么,会带给自己怎样的答案,但他肯定自己找对了方向,接下来是第二间房屋、第三间、第四间、第五间……第二十六间,黎斯找到了二十六株葡萄藤,发现了二十六粒微小的红色晶石,红色,红色!黎斯想到了什么,他从药堂里找来浆糊,混了水稀释后,将二十六粒红色晶石一粒粒粘黏在一起,最终变成了一颗人眼大小的红色晶石。
红色的眼睛!失去双眼的保护神!是它的眼睛……
黎斯蹒跚来到村口,将一颗完整的红色眼睛塞进了保护神的石像里,保护神倏地射出一道红光,但很快又暗淡下去了,还不够,还少了另外一只眼。
但二十六间房屋都寻找过了,另外一只眼会在哪里?
黎斯忽然记起画中信里有一颗葡萄特别鲜红,仿佛浸透了鲜血般那么浓稠,它的位置在葡萄群的最中央,对应古潭村的话,黎斯缓缓眺望村中央的古潭。犹记得自己上次坠入古潭,在潭底仿佛瞥见了红色的眼睛,另外一只眼就在潭底,黎斯坚信。
冰冷刺骨的潭水,黎斯凄惨地一笑,以目前的身体就算能在潭底找到另外一只眼,也不一定有命上得来,但这已是唯一的出路了,只好听天由命。
黎斯“噗通”一声跳进了古潭,刺骨的触感如同无数双死亡触手瞬间包裹住自己。黎斯牙齿不停在打颤,他深吸一口气潜到潭底。在清澈的潭底黎斯发现了一株奇诡的红色葡萄藤,它扎根于潭底松软泥沙里,红色枝蔓如同扭曲的血手蜿蜒朝上,在葡萄藤最顶端生长着一颗血红色的葡萄,突然如巨锤般的气压冲击黎斯,黎斯垂死挣扎着抓向了那颗红葡萄,然后身体翻滚着朝上飘去……
渐渐身体没有了知觉,甚至不知道自己手里究竟有没有抓到那颗红葡萄,如果抓到了,自己还有命逃出水潭吗?如果没抓到,那这冰冷清澈的潭底将是自己的葬身之地。
四肢失去知觉后,头脑反而出奇冷静,黎斯想通了另外一半的答案:画中信里二十六个字,它们沿独特的轨迹构成了一个扭曲怪异的图案,黎斯之前盯看这个图案就感觉心悸,其实这个图案的形象是一只眼睛,画中央那颗血红色葡萄乃是眼瞳——血瞳!自己其实并非来到古潭村后才陷入隐示局里,而是从最开始收到画中信后就着了道,血瞳图案就是隐示之匙。
不知道“血瞳”究竟藏着何种隐示,让一切都变得不可思议。收到画中信后,自己和吴闻到了古潭村,所以吴闻也是隐示后的一种结果,他兴许压根就没来到古潭村,所以他才会随童百泉他们一起消失掉……但吴闻是真实存在的人,童百泉他们呢,他们是否也是真实的?不止这些人,还有自己!
自己受到血瞳隐示后,是否真的来到了陌镇,来到了神秘的古潭村?
这个答案不可得知。
真是可怕的魔力!若自己没有来陌镇,也没来古潭村,那么困在这里的我又是什么东西?人,还是魂……
老死头对于隐示的最后评价:隐示之惑恐怖的不是困人,而是困魂。当一个人的意识、思想、情感、记忆都被困在一个永远走不出去的古潭村时,那么他也就等同于死了。
所以丁、孙寡案的真相只是破局的一半答案,另外一半的答案则不在他人,也不在神秘的古潭村,而在自己心底——心中千丝万缕的羁绊才是走不出这片阴霾的最终原因。黎斯找到了答案,心中一角沈柔的影子一点点消退,渐渐放空了自己。
然后,漫长的沉沦后,黎斯漂到了水面上。
再然后,黎斯拿着血葡萄来到了桑树下,将血葡萄塞回石像空洞的眼眶里……轰!石像迸碎,巨大的爆炸将黎斯冲到半空里,黎斯感觉身体碎成了一块块、一截截,微微睁开眼,他看到:
笼罩了古潭村许久的雨霾消退了,雨雾后露出了明媚的阳光,还有七彩的彩虹。
彩虹如同一扇敞开的门,将黎斯吸了进去。
再见了,古潭村。
黎斯醒来了,发现自己躺在胡安小镇的客栈里,脚边吴闻正打着盹,黎斯虚弱地叫了声:“吴闻……”
吴闻醒来,激动地喊叫:“大人,你终于醒了。你都昏睡了六天六夜了,不吃不喝,快把我吓死了。找郎中看,郎中说你根本没得病,真是的,你怎么就一睡不醒了?”
黎斯心里明白:隐示局破了,自己走出了古潭村,在地狱般的噩梦后张开了眼。
“别废话,我饿死了。”黎斯咧咧嘴说。
“哦,我这就买吃的来,你等等,马上就来。”吴闻一阵烟窜了出去,黎斯尝试着伸了伸腿脚,酸麻无力的腿脚渐渐能动了,黎斯感慨活着真好。
风卷残云地吃了饭后,黎斯在客房里看了几遍:“吴闻,有没有看到那封画中信?”
“画中信,什么画中信?是画,还是信啊。”
“是……”黎斯欲言又止,如果只是一个噩梦,不如就让它随噩梦去吧,随即他摇摇头说,“没事了,我记错了。”
修养了三日,黎斯和吴闻要离开胡安小镇了。在清晨长街上,黎斯路过一间药堂,几个男人抬着一张担架,上面侧躺着个人,担架后面有两个妇人。
妇人重重敲打药堂的门。
药堂开了门,郎中伸出脑袋只瞅了一眼,就摆手道:“看不了,我早去看过他了,昏睡不醒整整七天七夜,没有任何病症病状,但就是醒不来。”
“大夫啊,求求您,您再治治吧,不能眼睁睁看着他死啊。”一个妇人泪眼婆娑地说。
“唉,不是我不治,是根本无从下手啊。而且七天不食不喝,就算神仙也饿死渴死了,走吧走吧。”郎中关了门,两个妇人抱头痛哭。
黎斯心中一堵,转到昏睡男子的正面,天啊!
昏睡不醒的男人赫然是……童百泉!古潭村的童百泉!
“他为什么会昏睡不醒?”黎斯走上前问道。
“不知道,我家老爷好端端突然就醒不过来了,这般死不死活不活,让我们怎么办啊。”妇人大哭道,另一个妇人扶起她,抬着担架走远了。
黎斯想跟上去,又停下了,吴闻过来说:“怎么了,大人。你认识他?”
黎斯一怔,眼神变得遥远,缓缓说:“有些人明明就在眼前,但其实他们还在很远很远的地方,远得让人感觉到可怕……他,我不认识。”
“走吧。”
两人走后没多久,渐渐热闹的胡安小镇,长街小巷深处徐徐出现了两个人。其中一个就是多日来长街上的画泥匠,另外一个面上蒙纱,看不清模样,但身形纤细姽婳,无疑是个女子。
“能从古潭局里逃出来,算是他命大。”画泥匠瞥眼瞅了瞅旁边女子,语调阴邪道,“但如果没有你的帮忙,在隐示局里留下了那么多破绽,恐怕他也不可能逃得了。”
“教主的宏图大业是欲将整个天下置于他的隐示巨浪里,区区一个神捕又算得了什么东西,偏偏教主过分器重他。哼,早晚我会让教主明白谁才是强者。”画泥匠揶揄道。
“你的话太多了。不管如何,他从隐示局里逃了出来,也就完成了教主对于他的第一个考验,之后的事就非你我可以插手的了。”女子声若清莲,“我劝你不要多事,以免引火自焚。”
女子姽婳身姿消失了人群里。
画泥匠冷冷望着她离开的地方,挂着一抹冷笑,撑起了他的画泥斗篷,高声吆喝道:“画泥,画泥,画你想象不到的奇闻异事,画尽人间魑魅魍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