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人,你、你真听朔风部落的啊?”
几个族老不敢置信地看着叟公,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趟这趟浑水,那些流人哪里是那么好对付的,他们蓝山离着密林那么远,那些野兽想要跑到他们这儿来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要不然他们以前也不会为狩猎而烦恼。
对他们蓝山来说,因为距离密林是最远的,平时狩猎格外地麻烦,没想到现在倒成了安全地了。
若是真的有野兽过来,不还有其他的那些野兽挡着嘛,他们蓝山急什么?
叟公叹了一口气,眼里情绪莫名,是族人看不懂的心事。
如今的蓝山部落,虽然比起前几年强大了不少,但是在他看来,也是问题不少,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后继无人。
部落里虽然有不少英勇的汉子,但是能能站出来主事的却是寥寥无几,就连部落里的几个族老,在叟公看来,也不是能干大事的人。
他的年龄毕竟是大了,要是他不在了,这部落里有谁能来接他的位置呢?
叟公的脸色晦暗,不仅自己部落里能主事的少,外面还有不少虎视眈眈的人。
要是蓝山部落露出颓势,可能立马就有部落盯上他们的地盘,届时群龙无首的蓝山该如何自处。
当务之急还是要找到一个合适的盟友。
在叟公看来,这个盟友一定要有些分量,要不然镇不住那些虎视眈眈的人,其次品行也是很重要。像他们的老邻居有熊氏,一开始就被叟公给排除了。
有熊氏不落进下石就不错了,怎么敢指望他们能搭手相救,倒是朔风是个不错的选择,一方面朔风的实力不低,虽然这两年比不上以前了,可毕竟是强悍过的,不是一般的小部落可以比得上的。
但是人家朔风凭什么要来帮助他们蓝山呢?
叟公之前为这个想了好久,正愁没有搭上朔风的路子,没想到这朔风部落竟然自己送上门了,可是想到朔风提出的事情,叟公也不敢冒然答应,去密林里攻打流人,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啊,要是有个什么闪失,对他们蓝山可能就是灭族之灾。
叟公的眼里有些疑惑,这朔风部落平日里也不是很狂妄,竟然想要打那些流人的主意,难道他们有什么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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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风部落。
炎早就对部落族人说了要攻打流人的事情,大家都知道这件事情的危险性,谁也不敢掉以轻心。
虽然对密林里的流人心存惊惧,但是那些人抢了他们食物,还令野兽来部落骚扰他们,他们若不出击,岂不是让那些流人气焰更嚣张?
程扬加紧工程,已经将部落族人的弓箭造出,并将它们发放到族人手里。
部落里虽然先前是抓到了很多的山羊,但并不是所有山羊都有角,而且也不是所有的角都可以拿来用,除去还养在羊圈里的那些山羊以外,程扬找来的羊角造出来的弓,只能供部落里的一小半人用。
所以目前部落里是两三个族人分到一把弓箭,程扬将射箭的要领交给他们,让他们先来练习箭术。
并不是部落里所有人都要当弓箭手,除了有天赋的那些,其他族人可以充当战士。
不管是射箭手,还是战士,只要发挥得好,都可以保护部落的安全。
那些最终被选为弓箭手的人,将可以拥有一把羊角弓的使用权。
听说只有箭术好的人才能拥有弓箭,一时间部落里的族人都急了起来,纷纷加紧学习的步伐,倒是在无形中增强了部落里练习箭术的气氛。
程扬也和族人一起练习,他已经有一定的技术,要不然也不能将那几只野狼射杀,不过这个箭术是可以再提高的。
若是射程越远,那么便能越安全地射杀敌人。在敌人尚未近身时,弓箭手才最安全。
而离目标越远,想要射中的难度也就越大。
“中了!中了!”
“又中了!成羊又射中了!”
“天啊,成羊也太厉害了吧!”
训练场上摆放着不少用茅草做的假人,当作练习射箭的靶子。程扬站在不同的距离,将手中的箭矢射向靶子,每支箭矢最后都射在了靶子的正中央,十分地精准。
大家围着程扬,惊叹不已,那么远的距离,成羊居然都能射中,族人们个个都很惊讶。
先前他们还笑话山雀,可轮到自己时,他们才发现这射箭真的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明明瞄准了方向,那箭却不按心中的方向射出,更别提还有族人的箭矢是歪歪斜斜地掉在地上,和之前山雀射出的箭矢一模一样,这下轮到这族人红脸了。
山雀笑得最大声,之前大家伙儿还笑话他呢,现在一个个也没比他当初好多少,倒是他现在适应了山羊弓,倒也射得像模像样了。
射箭是讲究臂力的,程扬是因为年龄太小,力气不够大,才苦练了很长一段时间,像山雀这种经常狩猎的人,根本不缺力气,只要找准了准头,想要射中倒是不算难。
可要想射得和程扬那样好,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那些远处的靶子,山雀根本就把握不好准头,可即使这样,在族人中也是厉害的存在。
程扬和族人一起练箭,也是存着指导他们的目的,他将自己掌握到的一些技巧告诉他们,怎样才能射中目标,这都是有技巧的。
“成羊!成羊!快来看看!”
蝅姑手里拿着一块白色的片状物,举在手中朝程扬挥了挥,她一脸兴奋,不等程扬看清那是何物,便一路抓着它跑到练箭场,转眼就到了程扬跟前。
程扬看着蝅姑手中之物,觉得分外眼熟,这不就是……
“嘿嘿,这是我用你那纺织机织出来的!”
蝅姑显得很激动,以前她也用白虫吐的丝织过东西,不过都是很小的一块,而且因为是用手织的,蚕丝之间缝隙很大,根本不好看,当时不过是她在冬日里闲着无聊才弄出的东西。
没想到有了程扬的纺织机,却截然不同,那个用木头造成的东西,可以将蚕丝织得又密集又整齐,摸在手里感到很顺滑,舒服极了。
蝅姑对手中之物爱不释手,但想起是因为成羊的纺织机,她才能这么快地织出这块蚕布,她要将这块蚕布送给成羊!
程扬看着自己手里的白色蚕布,没有什么花样,摸上去光滑顺手,还有一种冰冰凉凉的感觉,这不就是丝绸吗?
他眼里很惊喜,没想到他的羊绒还没开发出来,这丝绸就先一步地出现了,看来族人也是不容小觑的嘛。
虽然他见过的东西比这些人要多,但所有的知识都是前人摸索留下的宝贵遗产,在程扬看来,蝅姑自己一个人捣腾出来的丝绸,可比他弄的那些东西有意义多了。
往深了讲,这简直就是人类的进步。
看着蝅姑递过来的蚕布,程扬丝毫没有客气,接过就揣进怀里,生怕会不小心丢失。
部落里第一块丝绸,多有意义啊,一定要收好。
看着程扬那么小心翼翼,倒是引起了身边族人的主意,可任他们怎么看,那也只是一个很普通的片状物嘛,滑不溜手的,还没身上的兽皮保暖呢,族人摸了两把后,瞬间就没兴趣了。
在他们看来,还是练好手里的弓箭才是最要紧的。
程扬心里有了感慨,部落里现在都是由精壮的汉子们狩猎,女人一直留在部落里采集野果,管理大后方,先前他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毕竟男人在体力上的确是比女性有优势,但在其他方面却不一定能比得上女性敏锐。
看着一个个将箭矢射得歪歪斜斜的汉子们,程扬觉得很有必要让部落里的女人也来试试手,说不准女人们射起箭来会比汉子们更厉害呢?
握着弓箭的汉子们莫名地打了个寒颤,怎么感觉有些冷呢,甩甩头将冷意扫去,手指一松,箭矢又毫无力度地掉落在地上。
程扬颔首,嗯,看来是真的很有必要让部落里的女同胞来练练手,不能浪费资源啊。
朔风部落出现了久违的客人,程扬之前曾看到的那个蓝山部落的老头又出现了。
叟公带着几个族人,匆匆地赶来拜访朔风部落。
自从炎从他们部落离开后,他左思右想,觉得既然他们蓝山现在有求于朔风,他更应该抓住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难得朔风主动送上门找人来帮忙,此时他们不答应,难道要等到以后后悔吗?
而且他觉得朔风部落的炎也不是蠢人,既然大家都知道密林有危险,流人不好对付,难道朔风不知道吗?可既然知道为什么还敢去呢?
在叟公看来,这肯定不是朔风部落自不量力,恰恰相反,定是他们有什么依仗,才敢去挑战寻常人不敢的事。
在心里想清楚的叟公,马不停蹄地带人和他一起往朔风部落赶来,蓝山部落的族人对自己头人的决定都很有想法,他们不赞同和朔风部落一起进密林攻打流人。
但是叟公才是蓝山的第一发言人,即使对叟公的选择抱有很大的怀疑,族人们还是决定要相信他,毕竟头人的确是比他们聪明太多。
叟公跟着朔风部落的引路人一路走来,看到不少新鲜事物,没想到才这么短时间没见,朔风部落居然又发生这么多的变化。
防御沟里又添加了新的陷阱,人和动物掉进会被扎穿,部落里用木头搭建了一件想帐篷的木屋,里面圈养了不少山羊,叟公看到其中还有刚出生没多久的小羊崽子,眼神幽深,他记得之前可是没有这些的。
而最让他惊诧的是,他居然看到了朔风部落的族人居然让手中的细木飞出,并且插到对面的茅草堆上。
天啊,朔风部落是从哪儿学到这些神技的啊?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差点没更新成,刚刚我这里打雷停电了,我妈妈不让我碰带电物(包括手机电脑),我都已经请了假了,后来电又来了,好吧,只能销假努力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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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我又想问了,你们有么有觉得文章节奏有些慢,我可以更快些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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