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婚娇妻太迷人

作者:叶五爷

次日,杜良杰来接兰锦歌,至于文茜亭,只能暂且留在酒店里,或者是自己出去溜达溜达了。对此,虽然文茜亭心里一千个一万个不满意,但也知道兰锦歌是去谈正事的,带着她不太合适。

于是,文茜亭也就没说什么,既没有表现出郁闷,也没有闹着让兰锦歌带她去。毕竟她也不想让兰锦歌分心,不过文茜亭心里都快哭成一条河了,原本她还以为这次能和兰锦歌一起好好游玩,现在却独自落了单。

以前虽然文茜亭也经常一个旅游,不过那时候她也没什么心事,不像现在,只要她一个人的时候,就总会想起常俊彦,一不留神脑子里冒出常俊彦的样子。和她斗嘴的时候,照顾她的时候,给她削苹果的时候,在医院里陪床的时候……

所以,文茜亭只有和别人在一起的时候,说话聊天,才能暂且忘记。她心里总是会感到不安,似乎常俊彦这一去,就永远不会回来了。也大抵是因为常俊彦临走之前说的那番话实在是立了一个大大的FLAG,也就难怪文茜亭会胡思乱想了,毕竟她现在根本也没办法联系到常俊彦。

她无数次的后悔,如果那天没有被突然吓到发懵就好了,那样,就算常俊彦走了,但起码他们之间都彼此确定了心意,哪像现在这样,文茜亭多想告诉常俊彦,其实她也喜欢他啊!

在兰锦歌去见卡尔文的时候,文茜亭一个人在酒店里待着,洗了一个澡,然后就开始玩手机,看书,百无聊赖,她也不愿意一个人出门,万一看到有别的情侣秀恩爱,她怕她会忍不住想要放把火烧死他们。

而兰锦歌坐在杜良杰的车上,二人一路无话。虽然在时装发布会的时候,兰锦歌和杜良杰相谈甚欢,但那也仅仅局限于对服装的交流,如果没有了服装设计的这个话题,兰锦歌觉得自己和杜良杰无话可说。

诚然,杜良杰是个非常不错非常优秀的男人。

或许换了别的女人,会对他生出什么爱慕之心来,但兰锦歌却不会。当初欧阳旭喜欢她喜欢了那么久,她都没有动心,更何况是杜良杰?兰锦歌现在只想着要强大自己,要让star和映月公司的情况变得更好,根本没有功夫去想别的。

她心里的那个位置,永远属于纪子墨。不管她在哪里,遇到了谁,又或者是忘记了什么,记起了什么,这一点都永远不会改变。最初是因为纪子墨救了她,而她信守了那个玩笑一般的约定。

后来,她常常想起纪子墨,那个笑起来能够融化一切的少年。等他们再次在美国重遇的时候,纪子墨变得和当年不同了,他更加成熟更加稳重也更加冷漠,浑然不见当年的温暖。

可即便是这样,也无法阻挡兰锦歌靠近他的步伐。

即便是如今,兰锦歌经历了这么多事情,对纪子墨有过痛恨有过失望,可她仍然爱着他。

杜良杰静静地开着车,显然也没有要交谈的欲望。

他在思考自己这个决定到底是对是错,他对兰锦歌的了解并不多,仅仅是因为那天的交流,让他把兰锦歌引为知己,所以愿意帮助兰锦歌。不过很快,杜良杰就释然了,如果兰锦歌和卡尔文没能达成共识,那么就说明时机不成熟,但他对兰锦歌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而若是谈成了,他自然乐见其成。

毕竟卡尔文也不是个容易被糊弄的角色,如果他肯和兰锦歌合作,就说明兰锦歌的确是有能力,也能为Polly公司带来利益。

说到底,杜良杰是在担心,兰锦歌会有损Polly的利益。他在Polly工作了这么多年,对这个公司有着非常深厚的感情,就算他欣赏兰锦歌,也不可能因为兰锦歌而毁掉公司。

尽管公司里各方都在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有些勾心斗角,有人拼命想要爬上去,有人想要从公司里捞出更多的钱财,有人一心要把自己的设计做成品牌……每个人都怀着不同的心思,倒只有杜良杰显得非常纯粹。他只想认真的做设计,同时能够一直留在Polly,就已经非常知足了。

这也就是他最开始的迟虑,他怕兰锦歌会成为Polly的变故,引起Polly的变动。

二人各怀各的心思,很快来到了约定的地点——在Polly公司卡尔文的办公室里。卡尔文平时工作很忙,就算约见兰锦歌,也只能是抽出几十分钟的时间来,如果让他们去别的地方见面,那么一来一回之间,又要浪费不少的时间,所以卡尔维诺便把地点定在了办公室了。

好在兰锦歌也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她知道卡尔文忙碌,能见她已经非常不容易了,这其中不得不说要归功于杜良杰,兰锦歌在心里想着,如果有机会一定要好好感谢一下他。不过杜良杰目前不缺钱,看来,兰锦歌觉得自己只能送给杜良杰一些设计图了。

二人乘着电梯上楼的时候,兰锦歌又突然想到,她可以亲自画一套男装的设计图,为杜良杰定制一身独一无二的衣服。或许这对于杜良杰来说,才是最好的礼物。

想到这里,兰锦歌又觉得,自己给杜良杰做了衣服,那纪子墨……兰锦歌赶忙让自己打住,不要继续想下去,否则接下来,她还指不定要画多少个设计图呢。

转眼之间,他们从电梯里出来,进了卡尔文的办公室。卡尔文已经停下了手里的工作,看来是已经在等兰锦歌了,时间正好是他们约见的那个时间,这是卡尔文的素养。

兰锦歌抬眼看去,之间卡尔文虽然年近古稀,可精神奕奕,穿着剪裁得当的西装,体形略偏胖,是外国人特有的深邃面容。与兰锦歌印象里不同的是,卡尔文没有那常见的地中海发型,戴着眼镜,看起来很是亲切,也没有大腹便便的肚子。

个头很高,大约在一米八至一米九之间。

兰锦歌只是简单的打量了一眼,就微笑着对卡尔文打了招呼,收回了自己的视线。这是一个人基本的礼貌,这一点,卡尔文也觉得很受用,兰锦歌没有对他表现出狂热,也没有过度卑微,态度十分中立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