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演戏的坏心恋人

作者:于邪

赌场里突然发生了骚动,公鸡立刻来到我身后,探到我耳边压低声音道:

“是上次被砍手的男人,好像找了有背景的来捣乱,说是肖家的亲戚。”他顿了顿,又补充了句,“我觉得是唬人的。”

我明白他话里的意思,只怪肖家在T城太威风,想出风头的无不掐着自己祖籍细算,愣是要从中翻出一个肖字,好像只要能和肖家沾上边,便光宗耀祖一般,出门喊句“我是肖家的亲戚”,就算不能真得到别人敬仰的目光,也能唬住一时半会儿。

我让Bie留在这边别过去,自己则和公鸡赶到那边。

闹事的几个都是的人高马大的家伙,之前被我砍掉手指的那个矮个儿男人正一脸得意地站在赌桌边。

公鸡问我怎么办。

我站着斟酌了会儿,然后掏出手机。

“我们是讲文明的□□,当然得借住正面的积极力量。”我和公鸡打趣。

我喊来了police。

公鸡瞪大眼睛看着我,一副当机状态的木讷表情。

Police来得很快,对方几人显然吓了一跳,表情完全不亚于公鸡刚才的样子。

他们完全没想到我会出格地喊警察过来,那个被砍掉手指的家伙对我破口大骂:

“你到底是不是□□啊,有你这么做的吗!!”

我摊摊手:“抱歉,我只是个合法的公民。”

我在是一个□□之前,首先是位好公民,当然,这后半句我只在心里吐槽下。

说出来谁信呢。

我把我的身份证拿出来,递给记录的警员。

我的身份还真是清白的,没有在档的记录。会这么轻易就喊警察过来,也不仅仅如此,沈风这家赌场是挂牌做生意的,上面关系早打好,定期交税般地送上一笔钱喂饱那些上面的高官。何况我现在走的也完全是合法的手段。

这几个家伙算是见识到了有文化的流氓的可怕,只不过他们还未死心,尤其是那个缺了手指的男人,他欲朝我冲过来,却被公鸡一把反剪住胳膊,按到赌桌上。

公鸡不客气地用胳膊肘给了他背部几击,他马上蜷起腰再也说不出任何话了。

被警察拖走时,那个人恨恨地盯向公鸡,咬着牙一个字一个字地恐吓:

“试试看,最好别被我逮住……”

这群人好像真和肖家沾了些关系,第二天便有手下来告诉我,说他们已经被保释出来,我不禁皱眉,有点敲拿不定昨天是不是下错决定。

只不过出老千的按规矩确实得砍掉手指,从道义上讲,我们这边绝对没错,对方是肖家也一样。

我打定主意,便让手下差公鸡过来,有事想吩咐他。

被吩咐的人一脸茫然,疑惑道:

“他今天没过来,我还以为他请假了。”

我很快接到恐吓电话,说公鸡在他们手里,让我准备好钱过去,只能是我一个人,否则尸体海边见。

几个手下都一声不吭地站着,没人说话。

隔了良久,其中一人才谨慎地道:

“公鸡这家伙是自找的,韩哥没必要为他涉险,他要是出事,我们可以多贴些钱给他家里。”

我没出声,沉着头斟酌。

一个人的性命悬在我手上,可是他又没有重要到让我可以忽视自己危险的地步,这的确难办。

其实我心理上已经倾向于舍弃公鸡,让他自生自灭,无奈罪恶感如附琢在皮肤上的蚂蚁,存在感微薄,却也无法无视。

屋里一时气压非常低,刚才说话的人也不再开口。

“他家里有什么人?”我问。

一人和公鸡交情还算不错的很快答道:

“只有个母亲,貌似病痛不少,常需要花钱。”

我皱眉,心情沉甸。

我给Sho发了个简讯,我说:

“我现在要去做一件冒险的事,祝我好运。”

我原本没指望很快得到答复,正想起身,手机突然就是响了起来,看到来电显示,我直接傻眼,已经不仅是惊讶了。

“喂,我这边可是深夜,你就不能看看时间再发。”声音还是慵懒的,似乎像刚是在被窝里说话。

通讯看样子是真不好,电流声十分明显,如果不大声说话几乎无法听到。

Sho用很高的声音和我说:

“我从不打无把握的仗!”

我把手机屏幕锁上,然后吩咐身前的手下:

“去准备钱,还有,通知沈风。”

没人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我也一样。

哪怕它并不是很珍贵。

让沈风介入,等于将这场“小事”闹大,那边肖家必然也会有动静,如此一来,局面只会更乱。我原本不想这么快就和肖家那边产生冲突,毕竟沈风这边还没有准备妥当,贸然行事,只会暴露弱点,还会让敌人起防范之心。

只可惜公鸡是我带出来的,会得罪那些人也是因为我,他出了事我责无旁贷,我没想做善人,却也逼不得已。

已经同站到一条船,他快落水,我必须伸把手。

让我意外的是,肖家那边并没有任何动静,就好像这几个闹事的对他们无关痛痒一般,早已成了弃子。

将他们制住后,那个已经疯狂的男人依然不肯死心,从怀里掏出一把水果刀,直接朝被绑缚的公鸡冲了过去,似乎临死都想拉个垫背的。

公鸡身上都是伤,早已动弹不得,几乎是眼睁睁地看着他朝自己冲过去。

我一腿猛踹向地面,给自己增加冲力,几乎是半飞着过去撞到那人身上,伸手从刀背方向握住他紧捏着的刀身,用力扭转,然后拔了下来。

握的手法完全正确,不过手掌还是受了伤。空手入白刃果然只有武侠小说里才能实现,现实真是太勉强了。

血束从我手掌上流下来,在地上拖拉出几条不算刺眼的血迹。

我把刀丢到一旁,从怀里掏出上次Sho给的手帕,包住了手。

公鸡脸色发青地望着我,一时无法说出任何话。

公鸡好像觉得这件事错在他,他跪到我跟前,头快磕到地上,跟我发誓:

“韩哥,以后只要用得着我公鸡的地方,尽管吩咐,就算把命豁出去也行。”

这是个豪爽而简单的人,我救了他,他愿意跪着发誓效忠我,从此对我惟命是从。

只有一只受了轻伤的手掌换来这样一个手下,其实是很划算的。

我想我原本就打着这样的主意。

沈风善于收买人,其实我也不弱。

只不过不同的是,他擅长使人替他赚钱,而我,则擅长使人替我卖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