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了要给他礼物,我倒是没有食言,把预先设计好的签名递给他。
签名是用钢笔写的,笔划刚劲有力,隽秀挺拔,设计上也没有含糊,潇洒中加入一些时尚感,活泼不少,我的确是上了心。
Sho对我的礼物很满意,很快便使用上,还在他的个人主页上发了通告。
“她们很喜欢呢。”
说的是他的小粉丝,平时会被他称成小可爱。
Sho算是对自己粉丝非常不错的艺人,态度十分谦和,被小姑娘们拦下时,也会微笑以对,然后客气地帮她们签名,签的是我给他写的,他刻意练了几晚,还让我指导他。
在节目中胜出,Sho自然也得到拍该节目所在频道赞助的自制电影的机会,据说一部时尚青春励志电影,Sho饰演里面的男二号。
这是Sho第一次参演电影,虽然风格和他往常拍摄的偶像剧区别不大,但他还是颇高兴的,也没为仅仅演绎男二的事情懊恼。
饰演男主角的演员是现在风头很盛的艺人,叫楚轩,人称轩少,在内地也很红。他没有参加过LC的节目,完全是因为人气才被邀请过来出演,这部电影也因为有了他的加盟,更加被看好。
之前和Sho一起搭档参加LC的那个叫艾美的新人女孩儿,将会出演这部电影的女一号。
能参加这种节目的一般都有着背景,何况还是个新人,我当时便料想这女孩儿后面不简单,果然如此。
Sho又开始忙碌起来,要参加的通告络绎不绝,已经很少来我这里。不过他还是将一把钥匙交给我。
“来之前先通知我,我尽量抽时间。”
真是体贴,百忙之中还不忘抽时间和我缠绵,这种床友真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
我没客气,把钥匙接了过来。
不拿白不拿,我还没去过偶像家里,什么时候可以去瞧瞧。
他的粉丝如果知道我有随意进出他房门的权利,不知道会不会组队来刷我灭口。
床友开始繁忙,我在床上逗留的时间自然少了许多,尽责地去赌场上班,老实帮沈风打工。
我现在住的是他的房,开的是他的车,就差睡的是他的人,如果工作再放水,我真担心他一怒之下将我炒掉。
近来高调日子过惯,如果让我一下子恢复成之前独身凄凉生活,我肯定无法适应。
人就是这么贱,生活上的物质条件只习惯从简入奢,感情上更是,若是喜欢上一个漂亮女人,下次再找对象,眼界肯定就放高,自信地认为还能找到比她更好的。
我比较倒霉,第一次看上的女人便是最好的,从此再无女人入得了我的眼,宁可独身也决不将就。
还好现在换了男人,我没有可以比较的对象,我乐于把他想象成最好的,这样我心里也好受些。
想起好几天没看过Sho,我下半身又蠢蠢欲动,精,虫上脑。
上班的时候从电脑里翻出几部欧美的GV,饶有兴趣地看着,看到里面使用各种道具,我连连惊叹,直到被公鸡一声“韩哥”惊醒,我吓得赶紧把电脑屏幕关上。
公鸡表情颇严肃:
“韩哥,沈爷过来了,就在顶层。”
沈风过来这里不是为了视察,而是陪赌,赌场来了位大客,据说是内地比较牛叉的人物,腆着个肥油肚子,年纪看去最起码半百,笑起来露出一口金牙,全然的财大气粗样。
这个大佬出手也阔绰,随便一局下来扔在台面的数字已经可以把常人吓得晕上几回,我曾经去到阿拉伯那边旅游过,那里的赌场十分恐怖,他们是拿钱洒的,把钱当草纸,随便放把火把钱就烧着玩,眼前的这位爷颇有他们的气场。
不过这大客不止出手阔绰,手段也厉害,一手赌技出神入化,几乎每把必赢。
沈风已经寒了脸。
被外来的人物夺了面子,没有比这更丢颜面的,沈风一直皱着眉,似乎在苦想对策。
他冷冷朝屋内扫了圈,然后看到我,脸色变了变,已经换上笑脸,回头朝那位大客道:
“刘佬您在内地可是混得风生水起,还有谁不知道您这么一号人物,来T城欺负我们这些晚辈怕是没必要,不过您既然都过来了,不赔您尽兴倒显得我们失了待客之道,不如这样,我这个兄弟赌技还不错,让他赔您几把。”
被唤作刘佬的人朝我看了眼,弥勒佛样的眼睛弯起笑了笑:
“也好,我真怕你这赌场无能人,到时也离关门不远,我正打算在T城投资新建座赌场,你的手下不成器,我不是抢了你生意。”
沈风刚出门,脸色便阴沉下来,他对我道:
“有没有办法赢,这老头子手段不小。”
我想了想:
“没有……”
如实回答。
沈风不说话了,不知在想着什么。
这个刘佬我见着眼熟,仔细一想,才记起好像在师傅房间的剪报上看过他,能进那个房间墙面的,都不会简单。
“你都没办法,那应该也没人能胜他。”
要赢他不是没有办法,出千就可以,普通千术当然逃不过这种老道的眼睛,有道行的人使出来就未必,完全可以以假乱真。
不过出千显然是我最不屑的,我正斟酌着,公鸡突然走到我旁边,在我耳边道:
“录像有问题,过来看下。”
我和他一起进到办公室,将刚才顶层的录像调了出来。
我不得不夸奖公鸡,他的眼力实在了得,完全胜过我,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天赋。刚才我在旁边观摩赌局时甚至没有看出来,他却从录像里看出了那人的不对劲。
几乎不用怀疑了,这个老头子在出老千。
难怪他每把必赢,这根本已经打破赌博规律,我竟然一点都没有怀疑。
我拍拍公鸡的肩:
“有前途,明天开始别做那些杂事了,跟着我。”
我的记忆很少出错,没想到今次却漏了一桩事,难怪我在师傅的墙面上见过这人,却单单没有想起在他的报纸条上补贴的“千佬”二字。
幸亏公鸡提醒,我和沈风说这事时,他直接把手里的雪茄掰成两截,眼里已然冒出冷冷的杀气。
将这个刘佬以及他带的这帮人绑到隐蔽的房间,一顿教训之后,沈风把脚踩到他的脸上:
“我沈风平生最恨的就是被人欺骗,你们倒是好脾气,一而再地来挑战我,活着就那么不好吗,那好,我送你见阎王。”
沈风把手里点燃的雪茄狠狠压到男人头上,听着他发出凄惨的喊声。
房间里立刻全是皮肤被灼焦的味道。
我和公鸡站在一旁,公鸡已经皱起眉,不忍地将头转向门外。
出千的情况也分几种,情节不算严重,小赌的,只需要砍个手指以示警戒,但是像眼前这个刘佬,沈风已经可以直接私了他。
沈风原本也是打了这样的主意,正要让人动手,一个手下却突然跑了进来,在他耳边说了什么,然后他便皱了眉,转头对我道:
“肖乾过来了,在外面。”
沈风去见肖乾时,我便矮身蹲到头皮犹在冒烟的男人跟前:
“你和肖家是什么关系,肖乾为什么出面帮你。”
这个刘佬想来这辈子都未如此失态过,一听出自己快要没事,立刻露出愤怒的神情,破口大骂:
“我是来T城做生意的!肖老爷现在是我的合作伙伴!你们这些兔崽子今天这样对我!我是不会就这么算了的!”
敢情他是把仇结到我头上了。
不过说来也是,拆穿他千术的是公鸡,指认出来的却是我。
沈风似乎和肖乾谈得颇高兴,笑容满面地走了出来,然后让我把跪着的男人给放了。
等到肖乾和刘佬走掉,我立刻跟了上去问他:
“你们谈了什么,好事?”
沈风好像的确挺高兴,难得地笑了出来:
“一条贱命,一桩好生意,你选哪个?”
我皱眉,没能笑出来。
沈风和肖乾合伙做生意,是我没预料到的。
如果不是这件事提醒我,我几乎快认为他和我的利益其实是一致的。
可是事实明显不是这样,沈风是个□□,也是半个生意人,他喜欢钱。和肖乾联手,既可以博名声,又可以进钞票,他何乐不为。
也只有我还指望着他一直和肖乾对立,最好能把肖家搬倒。
只要肖家倒掉,司铭自然坐不稳他的市长位子,我的女人一定也会快点回到我的怀抱。
我把一切想得太美了。
这不切实际。
沈风脱离我的初衷,我除了焦急,却没有别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