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小暗恋

作者:橙子雨

这么想着,赵清嶺侧身就朝程彻倾过去。

 角度问题整个人看起来像是就要靠到程彻身上一样,无端亲密。

 “小程,你现在在哪工作啊?”

 程彻僵了一下,缓缓抬起头看他。那眼神想当的无辜且迷惑,像是不能置信为什么又被他搭话了一样。

 “你现在,就在咱们A市上班吗?”赵清嶺耐心微笑,重复了一遍。

 程彻点点头。

 继而,又忽然猛摇头。

 赵清嶺:“?”

 程彻:“我最近…刚辞职。”

 “哦,”反正本来也只是随口套近乎而已,赵清嶺也没有很在意,又笑着问他“高中毕业之后,你怎么都没跟我联系啊?”

 程彻脸上的表情,则缓缓的,从迷惑变成了小小的震惊。

 “我以为你出国了。” 他喃喃,直勾勾地看着赵清嶺,模样小心翼翼、又有些过于认真:“你、你那时候…是出国了,不是吗?”

 是出国了没错,赵清嶺点头。

 “出国了也能联系的啊。”

 程彻却整个人都震了一下,如遭雷击一般。

 虽然表情没怎么变,却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整个人像是释然一样,又像是突然非常难过,甚至眼眶都微微泛起了一丝红色。

 “这样啊,我以为…”

 他转过脸,嘴唇微微颤抖。

 “也是啊,其实仔细想想…出国也是可以联系的,又不是联系不到了。我、我那个时候怎么会觉得…哈哈,好像有点傻,是啊,又不是出国了就一定联系不到了。”

 整个人,完全地语无伦次了起来。

 颠三倒四终于说完,才故作轻松笑了两声。

 不太成功,始终像是拼命压抑着什么。

 手指更是偷偷捏紧,指节苍白。

 “…”这都什么神仙反应啊。

 从拘谨到逐渐不安,再到彻底慌乱,甚至随随便便的一句话之下暗露出戳戳差点哭出来的悲惨样子…

 赵清嶺全程紧盯这人脸上每一丝细微的感情变化。

 妈呀,是不是…有点过于可、可爱?

 是他神经病又犯了,还是眼前这个男人,确实真的…有点可爱?

 就,怎么会那么可怜的啊?

 随便几句普普通通的闲聊都承受不住,真的就那么喜欢他吗?

 声音,不自觉地就放得很温柔。

 赵清嶺此刻跟他说话的态度,活像生怕吓跑了受惊的小灰兔:

 “没事没事,我以后就会经常回来了,肯定能常常见面的,以后多联系就好了?”

 …

 周遭,好事者们的目光,略微变得有点诡异纠结、五味杂陈。

 因为想不通——为什么?不仅没有看到想象中“惨绝人寰阴沉男暗恋校草十多年终被拒”的戏码,反而赵清嶺那边居然主动对着程彻一脸温柔?

 简直叫人难以置信。

 “哇,时隔多年还肯搭理那种变态啊,赵清嶺人也太滥好人了吧…”

 “呵呵呵,心地善良,当心被肛啊~”

 声音不慎没收住,被赵清嶺听见了,转头一道眼刀冷冷杀过去。

 艹,还有完没完了?!

 看人家内向寡言又傻傻的好欺负,就这样随便肆无忌惮?

 正想说要不要干脆怼回去,但毕竟又是同学的婚礼,得给新人留点面子。正巧身旁新上了菜,蒜蓉大虾。

 “哎呀,虾!”

 赵清嶺果断起身,完全夸张地连动作带吆喝夹了一大筷子,殷勤狗腿状全夹进程彻盘子里。

 “小程小程,记得你最喜欢吃虾了不是吗?来来来,给,多吃点~”

 程彻:“…”周遭:“…”“你看我干什么,吃啊!”程彻:“你…记得?”

 记得什么?

 “你还记得我喜欢吃虾。”

 程彻抿了抿唇,看起来似乎有些高兴,只可惜没几秒钟,他便强迫自己从那样喜悦的美梦里回过神来“不是,我没有别的意思,这种事也不是什么重要的…”

 确实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按说,赵清嶺也不该记得。

 但巧了,他还真记得。

 那应该是高二下半学期时候的事,那天他跟程彻一起在学校食堂吃晚饭,因为满脑子想着吃完要赶回家看NBA所以扒拉得很急。

 奈何,对面程彻那天偏偏吃得巨慢无比。

 赵清嶺暗中观察了一下。

 慢,主要是因为程彻在吃虾,笨手笨脚剥得贼慢。

 “我说,不会剥你买它干什么?”

 程彻缓缓抬起头,表情有点无辜。

 “因为,我喜欢吃啊。”

 之所以至今清楚记得这一幕,是因为在赵清嶺的认知里,程彻这人向来是从来没意见、没个人喜好的“都行先生”

 自打开始在一起混,都是大家要去哪玩就去哪玩,大家要干什么就干什么,问他,他总是一脸呆呆的“没意见”“我都行”

 正因如此,那天才让赵清嶺印象深刻。

 无欲无求的“都行先生”原来其实…还是有喜欢的东西的啊?

 有点过于新奇,赵清嶺便顺口逗他:“别吃了,你吃那么慢真心耽误我回家,咱走吧。大不了虾你没吃,虾钱给你报销。”

 程彻却摇头,直接把碗端着护了起来。

 “我要吃。”他小声,但很坚定、很明确地说。

 赵清嶺:OO+果然好神奇!

 “都行先生”平常明明什么都行的,今天居然为了几只虾,破天荒露出了努力认真争取脸!

 …

 那天那场NBA比赛,赵清嶺最后是和跟程彻一起在食堂壁挂电视看完的。

 就着汽水和新买的一大份油爆大虾,边吃边闹腾。时至今日,赵清嶺还记得那场比赛很精彩,他支持的休斯顿火箭赢了。

 只是没想到,十年后的程彻居然毫无长进。

 还和当年一样笨,把虾剥得坑坑洼洼的。

 赵清嶺简直看不下去,干脆把手里刚剥好的虾蘸了醋,丢进他面前盘子里。

 “吃。”

 程彻抿了抿嘴唇,整个人一秒僵硬。

 片刻后有些迟疑,脸颊微微泛上了一丝浅红。

 而旁边之前各种不怀好意看客脸上的表情,也已经完全陷入“天啦噜,天啦噜,天啦天啦天啦噜”的纷呈凌乱。

 赵清嶺则悠悠然,理所当然脸从程彻碗里又拿走一只没剥壳的,开始给他专职剥虾。

 “好吃?”

 “嗯。”“那你就吃快点行不?小鸡叨米似的,吃的还没我剥的快,一会凉了!”

 “哦。”

 程彻吃虾时一小口一小口,略微垂着眼。

 近乎机械状地面无表情,看起来甚至有点痛苦,完全不像在品尝美味。

 大概换成稍微眼神不好点的,大概都只会觉得他这人无可救药了吧。

 并不会如赵清嶺一般,注意到他在细嚼慢咽的同时,眼睛里、唇角边,缓缓沾染上的一抹若有似无的明亮和暖涩。

 …好在,赵清嶺本来就不是一般人。

 眼神很好,天生观察能力巨强!

 程彻此刻,明明就很雀跃。

 只是表现得过于不明显,实在是太过于不明显了,而已!

 赵清嶺看着这样的他,莫名也有点飘飘然地雀跃了起来。因为,程彻之所以能这么高兴,应该不仅仅因为虾好吃的缘故吧…

 毕竟,婚宴合菜的虾,再好吃能有多好吃?

 …是因为他给他剥了虾,所以才那么开心的吗?

 这么点小事而已,就能让他那么开心吗?虾剥完了。赵清嶺托着腮,默默继续观察着他。

 时隔十年,只是稍微靠近而已,这个男人就会开始不安、开始慌乱、开始手足无措。

 只要稍微逗逗他,就更会露出泫然欲泣的模样。

 那么多说不出口的东西,却只需要随手帮他剥几只虾的回应,对他来说就已经足够了,是吗?

 对他来说,那么容易…就满足了吗?

 …

 后来的日子,赵清嶺经常会想。

 如果那一天,他没有在洗手间碰巧听见那两个贱人的叨逼叨。

 又或者是,如果他当初毕业后,选择一直在美国待着,从此没有再回国发展。

 再如果,他脑子是正常的,没有间歇性作死的神经病。

 那么身为一个性格开朗、人见人爱的高富帅,他说不定早早跟某个扑上来的狂蜂浪蝶私定终身,结婚生子。

 如果是那样,程彻这个傻子要怎么办呢?

 高中毕业后,赵清嶺自打出国,便把国内的一切、曾经的朋友,包括程彻一起打包抛之脑后。

 如果不是机缘巧合,他永远不可能会知道程彻对他的感情,说不定一辈子不会再有交集。

 也许数年后、数十年后,会在老家的街上擦肩而过。

 可能,他都不会多看程彻一眼。

 如果是那样,程彻要怎么办?

 毕业十年,明明早早断了联系,但程彻这傻瓜…居然在这十年之间没和任何人在一起。

 自顾自地就断送了一切可能得到幸福的机会,那么认死理一样等啊等,就这么吊死在他这一棵树上,等一个几近不可能的希望。

 这种程度的固执和坚持,是赵清嶺几乎不能想象的。

 真的,如果他不回来了呢?

 这个人还要抱着没有终点的希望,偷偷等他多少年?

 而如果他没有听到那番话而主动向他靠近,即便能够重逢,这个傻瓜又还要藏着掖着、偷偷看着他多少年?

 而他没有再遇见程彻他,又会变得怎样?

 会不会也同样永远孤独下去,找不到这样一个亲昵的、完美的、真心喜欢的恋人,最后如学弟所言,孤老终生。

 “…”赵清嶺这么一想简直后怕。

 这么说来,他还要感谢那两个不怀好意、喝多了之后在洗手间嘴碎的男同学,要不是他们心怀恶意贱兮兮又嘴碎,他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知道有个笨蛋喜欢了他那么久。

 所以,如果有朝一日,让他再碰到那两个家伙。

 他大概率会骂人。

 但是骂完之后…大概是会给那两个贱人红娘补个红包什么的吧。

 作者有话要说: 啊,六点就更了,六点十分系统依旧说,不,你没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