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小暗恋

作者:橙子雨

空气仿佛安静了片刻,仿佛又没有。

 就在某人微微有些提心吊胆的时候, 程彻那边终于伸出手, 抱住了他。

 赵清嶺那一瞬间, 眼里都是星辰,真的要感动涕零了:“彻彻,彻彻, 你真好。你真的没有生我的气,你真的原谅我了, 太好了,你最好了,最喜欢你!”

 …

 黑暗中,程彻目光沉沉, 收紧手臂。

 他是说了“原谅”

 但其实…根本谈不上什么原谅不原谅。

 是, 他是受了伤、吃了疼, 最后还没用地哭了。

 却觉得, 那也不一定都是赵清嶺的错。

 …

 程彻至今记得,高中的时候, 赵清嶺有一个外校的好哥们儿。

 好像跟他是发小,家里也颇有钱、人也颇帅,在城郊的贵族学校念书,成绩也很好, 但人比赵清嶺可要嚣张、混世得多了。

 高中那两年里, 每次跟这种暗黑系的发小出去的时候, 赵清嶺一般都不会叫上“好孩子”程彻。

 以至于程彻总共就见过那人一次而已。

 但那一次, 实在是印象深刻。

 …

 那次见面,是大家一起吃饭庆祝个什么,酒桌上,那个男生喝醉了,一直在跟赵清嶺叨逼叨,叨叨他的“对象”

 “真的是烦死了!又不好看、话又不多、稍微凶一点还哭给你看。”

 “最麻烦的是买东西根本哄不好使,人家虽然穷,但不还要你东西,问他想要什么,你知道他说啥?”

 “他说‘别的都不要’,只要我别离开他、别不要他!”

 “靠!明明一开始就说好了,无聊陪他玩玩而已,不好看又那么乏善可陈,居然还没有自知之明!出门不带他还有脸不高兴、跟我要死要活,也不想想自己那么拿不出手,我怎么带得出去啊?”

 少年说及此处,一瓶啤酒直接闷了。

 “咣”砸在桌上,好大一声。

 高中的时候,程彻真的是特别单纯一人。

 这番话在他听来,意思已经很明显了。这男生根本一点都不喜欢他对象,不仅不喜欢还挺看不起,八成是打算分手了。

 然而,下一秒,他竟听见赵清嶺笑了。

 “小扬,天天吐槽嫂子,你还不是一跟头死死栽进去了?劝你啊,好好对人家吧,普通点就普通点吧,认了,别作。”

 “作跑了,到时候再哭,可就迟了。”

 那少年闻言,又咣咣闷了一瓶啤酒。

 “他但凡能好看一点、聪明一点、坚强一点、独立自信一点,老子就不用纠结了!”

 “可现在这样,算怎么的?老子条件那么好,将来找啥样的没有,就算喜欢…又怎么能甘心,一辈子就跟这么个灰头土脸的货色过了?”

 “我以前也不是那么没品位的人啊!真是不明白,他到底给我下什么**药了。”

 “哪哪都不好,我到底迷他什么迷得那么狠?艹!”

 少年说着,眼睛红了,看起来很萎靡。

 …

 那天,人生中第一次,程彻知道原来人性还能那么分裂。

 一边“迷恋得不行”

 一边,又能清楚地嫌弃“对方不够好”

 但仔细想想,倒也不是不合理——

 那几天,赵清嶺才送了程彻一张学校附近体育用品店的购物卡。面值三百多,按说在当年可以买不少东西,但程彻最后,却用整张卡只刷走了一个篮球。

 他特别喜欢那个篮球。

 以前看它放在货架上,就偷偷喜欢了,路过总要多看两眼。

 确实也是一边特别喜欢,一边嫌弃。嫌弃它死贵,性价比低到没眼看、抢钱一样的贵。

 如今,推人及己。

 阴暗的小念头,有时候真的是控制不住就会冒出来——

 “一时的口不择言”真的有这种东西?

 会不会,其实那根本,是赵清嶺的真情流露。

 感性上“最喜欢了”“想一辈子在一起”是真的;理性上觉得跟他在一起“亏了”却也是真的。

 所以,才会在那一瞬间没忍住,说出那么伤人的话。

 如果真是这样…

 艹。

 难受。

 程彻略微弓起身提,咬牙,生生忍下了生理性的胸口疼。

 不仅忍住了,半晌,他缓缓地,竟还断续地、莫名笑出了来。

 怀里本来赵清嶺已经睡着了,又揉揉眼醒了。

 “呜嗯…彻彻,什么事情那么好笑?”

 “没事,我在想明天的行程。”程彻摸了摸他微长、柔软的发“乖,睡吧。”

 “哦…zzzzz”

 程彻抱紧赵清嶺。

 沉默,闭上眼睛,又缓了好一会儿。

 再睁开时,对着天花板,却不是往日里的无措与茫然。

 不是。

 同样是沉默平静,却暗地闪着一丝几近微不可见的光华,劲儿劲儿的。

 …

 …

 “明天”的行程早就定好了,不用想。程彻在想着的,其实是他们“以后”的行程。

 三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在这三个月里,赵清嶺倒是从没有说过他“拿不出手”

 对于两人的关系,也从来没有藏着掖着过。遇到一些熟人的场合,也都大大方方介绍了。

 大家的反应,表面上一派和谐。

 各种恭喜恭喜、同喜同喜地嘻嘻哈哈,但内心分明各种一言难尽——有的一脸懵逼,赵清嶺你眼神是怎么了?有的则心怀怨妒,他哪里比得上我!

 这些,程彻不傻,当然都看得到。

 谁让他是真的平凡,配不上赵清嶺。

 这不是怯懦、不是自怨自艾。只是不争的事实,所有人都知道。

 就连颜珍跟他那么多年朋友,都没办法昧着良心说他够格。反而从他们在一起的第一天,就不停地吹好友耳边风、花式劝他分手。

 程彻很清楚,她劝他分手,只是因为怕他越发的无法自拔。

 怕差距那么大,他将来有一天免不了会被抛弃,受到严重的、毁灭性的伤害。

 只是后来,发现实在是劝分无果,颜珍才只好又换了个路线。

 开始疯狂挑剔他的形象、着装,一见面就拉去品牌店,逼着他买买买、扔扔扔。

 …

 但颜珍不知道是,自从跟赵清嶺在一起之后,其实程彻衣柜里的旧衣服,在她提点之前,就已经偷偷扔掉过一大半。

 更早就学会了暗中不着痕迹主动问赵清嶺的意见,借着约会、吃饭的机会悄悄“顺路”拉赵清嶺,去帮忙参谋陪他买几件衣服。

 长此以往,虽然至今穿搭品味还是常常被颜珍吐槽,但真的已经比“以前版本的程彻1。0”好太多了。

 除了努力提高衣品,其它方面,也都不敢慵懒度日。

 工作上认真尽责,拼命给公司多做出一些成绩。闲暇回家的时候,则会努力研究健康菜谱的做法,没事约赵清嶺一起锻炼身体、抽空再多看几本书。

 不是没有危机感。

 不是单纯觉得“幸运”平凡的人生被过量的幸福砸中,就这么从此高枕无忧。

 不是那样的。

 程彻一直都有危机感,也一直在暗暗憋着一股劲——想要这样一直偷偷用功下去,悄悄地、潜移默化地变好。

 这样,再过个一年半载、三年五载,他会变得帅一些、优秀一些。

 至少让赵清嶺领着他出去时,不至于再被人质疑。

 可是。

 不行。

 这样还不够,远远不够。

 那天一句“腻了”真的让他瞬间清醒——慢慢努力?三年五载?他之前怕不是脑子秀逗了吧,都在想什么呢?

 那可是他这平凡、普通的生命里,唯一耀眼的星星。

 好不容易那么幸运把他捧在了手里,如果留不住、再让他溜掉,那还不如死了算了。

 慢慢?潜移默化?

 不行,他得每天、每一分每一秒,拼尽全力才行。

 迅速地、超进化一般地、尽快变成一个可以配得上赵清嶺、让他荣耀和自豪的人。

 必须这么做,再难也要做。

 …

 第二天清早“被原谅了”了的赵清嶺,变回超级正常的忠犬版本。

 蹦蹦跳跳、活泼可爱。

 殷勤地给男朋友扣袖口、打领带,早餐的时候狗腿给男朋友烤吐司、抹草莓酱。

 今天要打卡的景点叫做“对岸共和国”坐落于立陶宛首都维尔纽斯老城区。

 百科上说,这是一个微型国家。

 其实,国家个屁。

 “对岸共和国”成立于一九九七年的愚人节,该国拥有一只十二人的军队,并有自己的国旗、货币、总统、宪法和军队。

 …重点是愚人节建国,以及目前暂时未被任何一国政府承认。

 基本上可以理解成十二个浪漫的人自成一体的行为艺术。

 走进“对岸共和国”马上可以看到满大街古色古香的旧砖房。雕塑、墙绘、艺术品商店一应俱全,就连街边的树上都挂着各种各样的雕刻小木牌。

 小猫形状的、小鸟形状的,风一吹过,叮叮当当。

 整个“国内”现代艺术、古典艺术、行为艺术气息皆突破地表,本质上,完全等同于一个立陶宛版本的北京七九八艺术街区。

 “对岸共和国”的“宪法”一共四十多条。

 十分有趣,被翻译成多国语言,刻在“国家”某条中心街道金属牌子上——

 “每个人都有爱和照顾猫的权利。”

 “每只猫都没有义务要爱它的主人。”

 “每只狗有权去做狗。”

 “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权利。”

 “每个人都有爱的权利。”

 赵清嶺:“彻彻,你看到了吗?‘每个人都有爱的权利’!”

 他蹭来蹭去,继而从身后直接八爪鱼把人给抱住了,还很幼稚地“啪叽”锁死。

 “彻彻,彻彻~”

 他继续蹭,程彻略僵硬:“你干嘛?”

 “没干嘛,我在行使我的权利。每个人都有爱的权利。”

 程彻:“…”“彻彻,彻彻,最喜欢你了。” 他一遍遍,一遍一遍。

 “彻彻,彻彻,”他又小小声,很试探地“真的对不起吖,真的真的对不起,你一定要真的原谅我。”

 程彻垂眸:“说过翻篇了。”

 “嗯,我知道。可是,因为我真的好喜欢你,所以…对不起嘛。”

 “…”完全没有必然逻辑的因为和所以。

 周遭是淡淡的香水味,那个人温暖的手臂环环抱住他的脖子。

 程彻微微眯起眼睛,男人发梢微卷、痒痒的蹭着他,在阳光下点缀着金色,眼前的世界都一片清晨的金黄。

 那么轻柔,那么美。

 程彻垂眸,抬起手,轻轻抓住了赵清嶺抱着他的手臂。

 一时无话,只有怀抱的温暖,以及风吹过。

 一刻定格,他恨不得时间停止、这一瞬间能永恒。

 半晌,赵清嶺才又蹭蹭他:“彻彻,想亲亲。”

 他说着,指了指身边一棵碧绿的大树。

 程彻循着看过去,叶子茂盛尖细,并看不出是什么必然品种。

 只看到树枝很高的地方,正晃荡吊着一块木牌。

 明亮的三色,正是立陶宛国旗的颜色,雕刻成爱心的形状。

 “彻彻,你看到了吗?那是西方国家的习俗。”赵清嶺指了指头顶“出门在外,遇到这种爱心形状的小木牌高高挂着,两个人不管是不是情侣,都必须在小木牌下面接吻。”

 他说的一脸认真,随即揽住他的腰“规则就是这样,没有商量的余地。”

 程彻:“…”“你又骗人。”

 “没骗你!是真的,在小爱心下面亲吻的情侣一辈子都不会分开。”

 程彻:“…”明明耳朵已经红了,却还是坚持无情戳穿他家男神:“故事都被你改给小木牌了,那圣诞夜的槲寄生要怎么办?”

 真正西方历史悠久的习俗,是在圣诞夜的槲寄生下才要亲吻。

 如果是情侣,就会得到祝福厮守到永远。

 “彻彻,你又孤陋寡闻了吧。是有槲寄生的传说没错,但也有小木牌的传说。西欧是要情侣在槲寄生下接吻,东欧这边是在小木牌底下亲亲的。”

 “…”“而且,咱们现在在对岸共和国里面,也要遵守对岸共和国法律的。你看人家宪法上写得清清楚楚,你看第二十七条,每个人都有亲吻自己爱人的权利!”

 墙上,对岸共和国宪法的二十七条——黄铜黑字明明白白:“人人应该记住自己的名字。”

 “…”但是,迟了。

 清早的阳光很清透明亮,可惜东欧人起的不早,没有人在这个时间享受晨光的美。在这样好的早晨“对岸共和国”里竟没什么人。

 所以也不可能有人看见,他的男神是多么顽皮而霸道地搂紧让他,在他额头、脸颊落下一个个吻。

 亲了一整遍还不满足,最后去咬他的唇。

 开开心心索性吻了个缠绵,才肯放开他。

 身后是早上的太阳,赵清嶺张开双手笑意无比灿烂:“真好,你看,这样我们就又在世界上多一个国家接过吻了。”

 “以后,一定要牵着爪爪,一起走遍世界。”

 “在路过的每一个地方、每一个国家,都这样亲一下。你说好不好?是不是一个特别棒的理想!”

 “这个理想就从这里开始,你说怎么样!”

 真的真的,他都想好了。

 在这个世界的每一个人地方——在澳洲深蓝的海边,在南美的热带雨林,在非洲宽广的大草原,在阿拉斯加的极光下。在每一个浪漫的、美丽的地方。

 他这辈子要带他去好多好多地方,还要去订做一个爱心形状的小木牌。

 每次想亲亲,就拿起来举过头顶。

 强制执行。

 …

 赵清嶺很多时候,都是这样一个彻头彻尾浪漫的崽。

 可惜男朋友一如既往的直、一如既往的气氛大杀器。明明羞得眼睛都不敢往这边看,却还非要死鸭子嘴硬地开启较真逻辑模式:

 “这里根本没被承认,怎么能从这里开始?”

 赵清嶺:“那,我今天宣布它建国了?”

 程彻:“…”“哎呀,是不是国家不重要,对我来说别的都不重要。”

 男人忽然凑过来。

 眼角弯弯,认认真真地、温柔地捧着他的脸瞅。

 “彻彻,你跟我说实话啊,真的原谅我了吗?”

 他鼻尖贴近他,近得可以感觉到彼此灼热的呼吸。

 星眸一闪一闪,逼近过来,似乎正探究程彻眼底慌张逃跑的小光华。

 “总觉得你好像不是太开心的样子。”

 “不开心要说出来,一定不能憋在心里,不准在心里偷偷吐槽我,更不准骗我,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