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小暗恋

作者:橙子雨

接下来的几天旅程, 路线沿着波罗的海一路向上。

 经过了拉脱维亚的首都里加, 终于到达了行程的终点站——波罗的海旁爱沙尼亚的首都塔林。

 作为“欧洲的十字路口” 爱沙尼亚至今保留着童话般中世纪的建筑风格。又因为在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都是作为沙皇俄国的附庸国而存在,因此无论是建筑风格还有文化底蕴,都透露出强烈的类圣彼得堡风格。

 “我以前,看过一本书。”站在海边吹风时,程彻说。

 “二战背景,主角和他的爱人在战火里分开,后来又在这座城市重逢。”

 “在这里?这么浪漫吗!”赵清嶺望着眼前雾色腾涌的波罗的海,眼睛闪亮亮, “书在哪,下次给我看!”

 程彻笑笑。

 赵清嶺特别爱看书。家里明明已经有一整墙的书,但他总是不满足。

 一听说有趣的新书,还是会眼睛闪亮亮的。

 除了书, 这人还特别爱看电影。

 明明外形给人的感觉应该是下班后喜欢出去夜店浪的类型,其实不然。

 赵清嶺不仅完全不浪,本性还异常的宅。

 交往三个月里,这人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下班以后开开心心准备好晚餐、切好水果,铺上小桌子然后拉灯。

 两个人靠在一起窝沙发, 放一部经典的旧电影, 开上最高级的环绕立体声音效, 然后相互依偎着一边吃一边重温。

 …

 塔林这座城市三面环海, 四处总能看到海鸥的身影。

 海边更有各种各样的小摊贩市集, 卖驯鹿皮毛、卖艺术油画、卖当地特色的咖啡与糖果,还有大大橡木酒桶里各种各样自酿的啤酒。

 经过的时候,赵清嶺问:“彻彻,要不要喝格瓦斯?”

 程彻赶紧摇头。

 他印象中,那东西甜得齁人,不好喝。

 “不好喝?怎么会,你喝的是哪种?”

 “超市里面瓶装的那种。”

 “彻彻,”赵清嶺笑了,揽过他,亲昵地、得意地蹭着他的鼻子“那你没有真的喝过格瓦斯。”

 酒桶里面自酿的格瓦斯,味道很难以形容地丰盈、甘美。

 跟超市里卖的味道完全不一个味儿。

 程彻喝完一杯,意犹未尽,觉得有点可惜,回家了可就再也喝不到了。然后又掏出手机,开始再美食推文里写写写。

 这次,赵清嶺没再像冰棒那次一样吃醋。

 而是微笑着等他写完,才问他:“那么喜欢吗?回家我给你酿,怎么样?我以前学过,保证一模一样。”

 程彻:“??”

 “你还会酿酒?”

 “嗯,在美国的时候,有个同学家里是开葡萄酿酒庄的,暑假去他家住了两个月,没事就踩踩葡萄、泡泡啤酒花酿酿酒什么的。我会酿好多种,回去都做给呢尝尝好不好?”

 程彻:“…”怎么什么都会啊?不仅精通多国语言,连酿酒都会!

 男神真的也太男神了吧。

 程彻稍稍觉得有些头大——

 像这么优秀的男人,高学历、有钱、活泼可爱、什么都会,虽然他暗暗发誓要努力去追了,可究竟得拼上什么样的老命才能追得上?

 …

 塔林灯塔码头。

 宽阔的海港被一大片波罗的海海域包围。乘船两小时的对岸,就是芬兰的首都赫尔辛基。六七个小时则可以到达圣彼得堡、斯德哥尔摩、里加等城市。

 不少来自俄国、芬兰、瑞典的私家小游艇,都会从这个港口上岸。

 港口旁边,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水上港口”博物馆。各种各样规格、形式的退役战舰、商船,都可以亲身登上舰桥参观。在全开放的舰只里,游人甚至可以下到最底下的机械层和锅炉层去一探究竟。

 …就连全尺寸的退役潜艇,都在港停泊了一艘。

 赵清嶺身为一个家里有游艇、又对军事类船只没什么必然兴趣的普通男性,在里面逛来逛去的时候只是觉得“咦,还有点意思嘛~”

 而身边,某位理工男机械控则不一样。

 理工男机械控程彻,已经快要兴奋疯了。

 程先生兴奋得快疯了的时候,和他偷偷喜欢着某个人的时候是一模一样的——会很努力地克制,不特别把那种感情外露。

 就只默默地、梦游一般地进入艇内任何一个房间角落。伸手去摸所有一个扳手、螺丝、管道和真实装载的武器、弹药。

 全程不说话,飘飘忽忽的。

 安静得像鬼一样。

 要不是幸好赵清嶺天赋异禀、又特别观察入微…真的是鬼才能看出来这个人心里有多喜欢这些!

 …

 事实证明,程彻这个人啊。

 一旦心里喜欢一样东西,那就是真的真的特别喜欢。

 不管是人还是物,都是那种沉迷式的、一头栽进去的喜欢。

 一艘退役潜艇而已,他居然流连忘返,在里面整整待了三个小时!

 这让赵清嶺森森觉得,他开旅游公司仿佛是错误的——他当初就应该开个大型制造业企业让程彻去管。天天看程彻不说话、只看着那些机械设备眼睛发亮的可爱模样!

 中午,两人在博物馆里吃了个咖啡简餐。

 吃完之后,赵清嶺有点困了,程彻继续回船只博物馆上眼睛发亮发呆,他则努力跟随,忍住一百个哈欠。

 最后实在太困了,忍不住了,借口说去洗手间,大半天没回来。

 而沉迷模式的程彻,大概又在三个小时之后,才突然发现赵清嶺不见了。

 男朋友失踪了,自己却混然不知!

 程总心道不妙,一开始非常紧张心想不是又蹲那儿嘤嘤嘤去了吧,结果还好,从甲板上刚下来他就看到了赵清嶺——

 潜艇的对面有片绿地,绿地上有一棵很粗的古树。

 下午三点半阳光正好,透过树影斑驳,明晃晃洒落一身。而赵清嶺就那么靠着树干,自顾自睡着。

 表情很可爱,像个宝宝。

 程彻走到他身边,轻轻推了推,他没醒,只是睫毛微微动了动。

 头一点一点的,样子更萌了。

 程彻忍不住掏出手机,偷偷拍了一张。然后继续拍,又拍。

 微风吹着。

 程彻在赵清嶺身边坐下,也靠着大树。

 绿茵茵的草地散发着刚刚被割过的清香,他抬起头,看着树影之后碧空的蓝天白云,闻着青草的气息,混合赵清嶺身上“暮色”淡淡的香。

 缓缓闭上眼睛。

 这次倒是没有睡着、没有做梦,只是悄悄回忆起了一些曾经的片段。

 高中的时候,两座教学楼之间,也夹着一片类似的小小绿地,也有一颗古树。曾经好多好多次,午后课间,吃过饭的赵清嶺也靠着树干,在那片绿意上昏昏欲睡过。

 而那时候的程彻,则会偷偷地、暗戳戳地在他身边坐下。

 安安静静的。任由风儿轻轻吹,白云从头顶飘过。

 …

 高中时候的赵清嶺,成绩好、性格开朗、够义气,闪闪发光,没有人不喜欢他。

 而且,还是个特别有趣的男孩子。

 程彻记得那个时候,班上的男生晚自习时大多坐不住,经常偷偷逃课。就连优等生赵清嶺也不例外。

 学校后面有座矮墙,那是男生们翻墙逃亡的必由之路。

 后来,那座矮墙有了姓名——是赵清嶺给它起的,叫做“爱因斯坦君”原因是那面墙墙面破损的形状很像爱因斯坦的爆炸头。

 在“爱因斯坦君”旁边,还有一棵歪脖子树。赵清嶺也给它起了名字,叫做“仲卿”

 原因是因为有一次,有个哥们翻墙的时候不小心在那棵树上挂住,最后被校长逮住了,赵清嶺他莫名想起一个词儿叫做“自挂东南枝”

 连带着那个挂枝男生的名字,也生生被大家叫了两年的“东南”

 甚至好多人根本忘了他本来叫什么,十年后在同学会被提到,大家还是“南哥”“南哥”的。明明那人名字和“东南”二字没半毛钱关系。

 赵清嶺不止当年很好玩。

 时至今日,二十九岁的赵清嶺在生活里仍然是个很有意思的人。

 赵清嶺很喜欢网购东西。

 然而懒,东西买回来就丢给程彻拆包,还要很不要脸地美其名曰:“彻彻你看,跟我在一起多好。”

 “每天的人生,就是在家开开心心、拆拆快递——全国那么多人的终极奋斗理想呢。”

 而每一次网购大闸蟹回来蒸,更要先演一出生离死别:“蟹蟹别死啊,你们不要死啊!求求你们活过来,蟹蟹再爱我一次!”

 然后奋力拿筷子戳戳戳,死活把螃蟹戳动了:“太好了,活的!”

 再欢天喜地放蒸笼,切上姜丝,盖上盖。

 平日里遇上喜欢的电影,一定要各种硬拉着程彻去电影院狂刷个三五遍。从二刷开始,出门前还要先拽程彻去店里搭配主题相关衣服、买相关主题的小零食。

 看《玩具总动员》,一起穿牛仔装去。

 看《疯狂动物城》,一个大男人包上挂着小兔子玩偶。

 可惜国内不上《电锯惊魂》。程彻后来听某位面瘫脸的学弟说过,赵清嶺在美国看电锯惊魂3D版的时候直接去中国城切了半斤熟叉烧,变态变态的对着残肢断臂,边看边吃。

 如今在他们的家里,家里的飘窗也有姓名。

 窗帘也有姓名,连同窗帘外面的星星也同样有姓名,每一颗名字不一样。

 赵清嶺就是那么热爱生活——家里各个房间的多面墙上,满墙都是各种各样的挂画。很多都是他以前在各国旅行的时候在街头卖的。

 还有从异国他乡捡回来的树叶,回来也弄个框挂着。

 某天,就连程彻随手留的小便条,也直接给加了个框裱起来挂墙上。

 【今天我要晚回家,冰箱里没素菜了,你去买芹菜和萝卜。】

 下面是赵清嶺的小涂鸦。

 一只大猫:【嗯,造啦~爱心】

 这么一张无聊的小纸条,赵清嶺居然给拿画框装起来,裱墙上去了!

 他的解释是:“你第一次写小纸条给人家,很开心的嘛。”

 程彻很是无奈。

 顺带着,每次从那张墙上的纸条旁边路过,都会稍稍耳根发红。

 …

 还有很多、很多的事情。

 大概是因为高中的时候,他一直躲在赵清嶺看不到的地方,偷偷注视着他。所以程彻知道很多别人不知道的事情。

 赵清嶺不仅是个活泼有趣的人,还是一个很温柔、非常温柔的人。

 在大雨天放学后的走廊上,陌生的女孩子没带伞,赵清嶺会偷偷把大黑伞靠在她身后的墙壁上,自己淋着雨跑回家。

 会冲上去赶走恶犬,保护学校里的流浪小猫,努力帮小猫们全部找到了领养的主人。

 也很会“多管闲事”

 学校里路见不平他就要管,朋友有难两肋插刀。

 也正是因为赵清嶺的温柔,那天黄昏他在操场角落哭泣,他才会忍不住来管他,问他怎么回事。

 他喜欢的人,是真的有那么好。优秀、阳光、善良,好像故事书里写的一样。

 …明明是那么好的男孩子。

 却只有在对待感情上,像是变了一个人。

 高中那两年,程彻亲眼见过他对那么多优秀好看的人残忍、翻脸不认,不知道弄哭了多少人。

 可谁叫他那么喜欢他。

 因而私心地,早已经替赵清嶺找好了借口——

 也许,他那时候对其它人都不好,是因为他心里有人。

 是他的青梅竹马白月光,那个叫唐蜜的姑娘。

 可唐蜜不理他,他才会找了那么多、那么多的替代品。但最后还是非唐蜜不可,才会残忍丢下那些所有人的人,追到美国。

 程彻至今不知道,为什么唐蜜始终不接受赵清嶺。

 但或许他该谢天谢地。幸好她不肯要他,如今这个人是他的了。

 他既然找到了他,就绝不会再让任何人把他抢回去。

 …

 那天晚上,赵清嶺在树底下睡醒过来的时候,刚好是黄昏时分。

 两人原本的行程计划,是一起去旁边老城区的某个观景台看日落。

 结果,却走错了路。

 这么多天,这是方向感极好的程总第一次带错路。

 鬼使神差的,就越走越偏,走到了一个任何景点攻略上都没有提到过的海边大废墟。

 没有什么人,只有冷色调的斑驳厚砖,无与伦比的废土气息,旧苏联风格废墟堡垒工事,废旧的停机坪。

 赵清嶺:“哇,这地方也太帅了吧,爬上去看看?”

 两人于是爬了上去。

 爬到最高的地方,迎着海风依旧四下无人,仿佛穿越了时空一般,站在一个空旷的、无人的废墟之上看着眼前血红的夕阳,天地之间只有两个人而已。

 残阳如血,娇艳欲滴。

 两人坐下,互相依偎了一会儿。

 直到夕阳缓缓、缓缓落尽。

 风开始有些冷,赵清嶺:“彻彻,咱们晚上去哪吃?”

 “你饿了?”

 赵清嶺:“我还好,晚点吃也行。”

 “我也不怎么饿,”程彻垂眸,靠着他的肩膀“清嶺,我想聊会儿天。”

 “哎,好啊好啊,聊什么?”

 “…”“…”“哎,你倒是聊啊?”

 身边的人依旧很安静。

 …

 程彻其实有很多话想说,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也许,是因为眼前一片“最美不过夕阳红”的缘故。他一时间,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他是真的喜欢像这样和赵清嶺一起看日落。

 手指偷偷挂着那人的袖口,真的好希望能这样闭上眼睛,再睁开,他们就都已经过完一生。在那个时候,还能这样彼此依偎。

 半晌。

 “我…”他轻声说“还是想再问一次。”

 “那天,你说腻了的时候,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赵清嶺:“…”赵清嶺:“?!?!”

 渣攻一瞬间可怜弱小又无助,声音都巨小心翼翼:“翻、翻旧账吗?QAQ”

 在这么浪漫的地方,这么好的气氛之下,突然翻旧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