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三年了……”黎离抬眼,静静地望向不远处的桃树,桃树刚拔了新枝,异常葱绿,隐约还有几个花骨朵儿。
声音似是夹着静静的缅怀,又好像有些委屈。
“有什么想说的可以与我说说。”阿福嘴笨,不会安慰人,却可以做一个倾听者。
黎离眼眶涩然,咳嗽了一声,忙回过情绪,说:“快洗手吧,马上就能吃饭了。”
菜色很简单,一道豆腐炒青菜,一道鸡蛋羹,再加上一道蘑菇汤,两个人吃绰绰有余了。
阿福吃的很慢,一举一动都是有条不紊的,明明是最简单不过的饭菜了,也被他吃出了一种仪式感。
他面前的人长发垂在肩侧,白皙纤弱,眉眼清婉。
他对她所知甚少,只知道她随着师傅还有阿牙姐姐是三年前来到魏国的。
这里是魏国北地的一处小村庄,名叫刘家村,师傅曾对这里的村民有恩,所以便讨了一处居所,又在这里开了药堂。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逃过了抓捕。
对于村里的人来说,他们都是身份不明的外来人员,没有身份,没有户籍,但大家都愿意庇护他们。
这里只是一个小小村庄,乡民朴素,民风淳朴,住的地方、用的东西也远没有宫中华贵,甚至都没有侍候的人,可他觉得很好,这是他从来都没有过过的日子。
日出而起,日落而息他每天觉得轻松惬意极了,完全不似在宫中时那样,需得时时打起精神,对每个人都是提防了再提防。
邻居家的人也会时不时地送些自家做的吃食来,村里哪户人家有喜事,整个村子的人都会去庆贺。
“书可是看完了?”黎离放下碗筷,问道。
阿福点了点头,一提到书,他的眸子就亮晶晶的。
村里其实是有学堂的,黎离也早就提议叫他去上学堂,看阿福聪明的模样,她便知道这个少年是受过良好的教育的,不管境况如何,毕竟还是一个半大的少年,多读些书总是没错的。
可是阿福不愿意去,只说是村里学堂夫子教的东西他早就学过了,去了也是浪费精力,不如自己读一读书,再向师傅好好学习医术,以后有了技艺傍身,也好过一肚子墨水,连个养活自己的技艺都没有。
黎离没有反对,这个甚至还不能称之为少年的孩子,比同龄人要早熟,也更加聪慧,像个小大人一样,做事儿极有主见。
黎离发现,阿福的学习能力很强,阅读量早已超过当她处于这个年纪所阅读的量了。
且师傅欧阳询给的一本入门书籍《医论》,她花了半年才将此书过了一遍,又花了半年才算将此书吃透,而阿福只用了区区半年,则达到了她一年的程度。
她自诩聪慧,可阿福更甚。
“那我改日去县上再借一些来。”
“不用了,我自己去就好。”他软声软气地说。
阿福看起来实在太过可爱乖巧,黎离下意识的抬起手便拍了拍他的头,又轻轻地揉了揉他的头。
他低着头,耳朵尖却红彤彤的。
与初见时截然不同了。
想想半年前,这孩子还像个小刺猬,见谁都是瞪着眼,一身的刺,现在,他看向她时,眼睛水润润的,本就是一副好相貌,这副样子看起来无辜的像个小白兔,软糯极了。
目送黎离出了屋,阿福笑容渐渐褪去,可不能再让姐姐去替他借书了!
之前便是因为他的缘故,才叫县上的陈秀才与黎离相识了,这陈秀才也是个锲而不舍的,都不知道被婉拒了多少回,还是死皮赖脸的,甚至还舔着脸说,若是中了举人再登门提亲。
世上怎会有这般死皮赖脸,不知羞耻之人!
这位陈秀才确实是有些才识的,才在这个年纪便中了秀才,县上、镇上好些员外家都看上了他,想将女儿嫁与他为妻,可他总以科考在即,无心娶妻为由推脱。
可然后呢?
只在药堂见过他姐姐一面,便满心满意地前来求娶,还说什么“有美人兮,贮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知不知羞!
是谁说无心娶妻的,怎么一见着漂亮姑娘就走不动道了!
虽说自家姐姐年纪也不小了,但是怎可这么轻易地便许了人家,她可是值得最好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