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格斯探长眯上了他那双有点突出的眼睛,紧紧地盯着街角的两个身影。
在约瑟夫看来,如果不是格蕾丝注意到了街角的那两位女士,他和弗格斯探长是一定不会往这两位女士的身上看一眼的。
这无关一个人的美貌,而是因为在马车上,一切都是摇晃的,即使是熟人,也有可能被乘客忽略。
更何况,布朗夫人今天的穿着异常朴素。
她穿着中产阶层家庭的主妇们经常会穿的香槟色塔夫绸长裙,身上披着一件象牙白薄纱披肩,看起来文雅又低调。
说实话,约瑟夫觉得,布朗夫人现在看起来比昨天要美丽端庄得多。
就是做的事不太端庄。
约瑟夫对妓·女这个职业倒是没有太多的偏见,但是他有理由相信,对于大多数的体面家庭,尤其是体面的女士来说,和站街女来往都是一件令人蒙羞的事。
不管布朗夫人自己怎么想,一旦她的行为被熟人发现的话,她以后的社交活动一定会受到很多不好的影响。
约瑟夫观察了布朗夫人一小会儿,又开始观察另一位女士。
也就是那名在街上招揽生意的妓·女。
这位女士有着一头金棕色的头发,那些漂亮的头发被打理得过于蓬松,盘在她的头顶。(①)
布朗夫人和那位女士看起来并不像是熟人,但是两人还是交谈了好一会儿,最终布朗夫人在那位女士诧异的目光下,递给了她一枚亮闪闪的弗洛林金币。
“真是一笔横财。”弗格斯探长说道。
苏格兰场曾有一位警探出于无聊,对妓·女们的供词进行了统计。
没错,无论在什么年代,这个职业似乎都很容易进监狱。
不过弗格斯探长想到的可不是这个,他想到的是在摄政街揽客的那部分站街女的“要价”。
她们中的大多数人,招揽到一名客人之后,能得到1~2先令的报酬。
这听起来似乎不太多。
然而对比起那些在纺织厂工作的女工,这些站街女随便在摄政街待上几个小时,就能赚到一名女工的一周的薪水。
有的时候,弗格斯探长作为一名警察,也会产生一些不太对的想法。
反正对他来说,假如他是一个劳工阶级的女人,让他一天工作十六个小时,一个礼拜却只能拿到3、4个先令的话,他或许也会选择去大街上。
没有人能指责一个吃不饱饭的人为什么不维持体面,因为那实在是太困难了。
不过话说回来,眼前的这名妓·女轻易地就得到了来自布朗夫人的一英镑金币,这件事的确是非常稀奇。
以至于当事人自己都瞪大了眼睛。
或许她也曾经见过慷慨的客人,但布朗夫人作为一位女士,必然不在她的客人当中。
格蕾丝在马车里静静地看完了全程,然后她向车夫内特下达了命令,“悄悄地跟着她,内特。”
于是这辆黑色的的四轮马车没有向着卡文迪什先生的另一个住所进发,反而一路跟着布朗夫人,走过了一整条摄政街。
“她到底在做什么?”
在看到布朗夫人给第十二名站街女递上第十二枚金币的时候,弗格斯探长终于忍不住发起了牢骚。
“你还没发现吗?”约瑟夫听见妻子用诧异的语气反问弗格斯探长。
紧接着,格蕾丝好心地提醒了这位探长,“这些妓·女都有一头金棕色的头发,而且全都身材高挑。”
“但是这和这次的案子有什么关系?”弗格斯探长有些不耐烦地摆弄着他那顶半旧的黑色丝绸高礼帽,“卡文迪什先生的情妇并不是金棕色头发,更何况十二个情妇也太多了。”
有关这一点,弗格斯探长说得倒是没错。
即使是格蕾丝,恐怕也很难通过这一连串的怪异行为,来推测出布朗夫人的目的。
和卡文迪什先生有所关联的女人,除了仆人之外,目前只有卡文迪什夫人、摄政街的情妇,以及布朗夫人三个人,这三个人都没有金棕色的头发。
但是这样一件离奇的事,的确是让人没办法彻底把它抛在脑后。
在格蕾丝的劝说下,弗格斯探长十分不情愿地答应了派人监视这件事的进展。
在那之后,三个人才乘坐马车,到了卡文迪什先生的另一个住所。
那里同时也是交际花伊迪丝的住所。
知道女主人的习惯,车夫内特选择把马车停在了附近的一个不起眼的小巷当中。
然后他就看着公爵夫人挽着公爵大人的手臂,向外走了出去。
这不是上流社会夫妻的正常出行方式。
除非在宴会之类的场合,否则大多数的夫妻是不会在大街上过分亲密的。
不知道为什么,内特在看见公爵夫人的那一刻起,就好像看见了一名高级会所的交际花。
“我们完全可以直接冲进去。”弗格斯探长理直气壮地说道:“我有权利调查卡文迪什先生的社交关系。”
“我不想引起那位女士的警觉。”格蕾丝用一把羽毛扇子遮住了自己的下半张脸,“相信我,交际花都是非常聪明的,弗格斯探长。”
她的举止其实并没有什么值得诟病的地方,只是不自觉地带上了一些对男士的亲密。
仅仅是这一点,就足够让路人对她侧目而视。
格蕾丝相信,这条街上所有看见她的人,都会以为她是她身边的这位男士——约瑟夫的情妇。
这有利于她和附近的妓·女们打成一片。
约瑟夫有些无奈地看着自己的妻子,三个人在街上闲逛了一会儿,然后走进了一家离伊迪丝的住处很近的餐厅。
通常来讲,女士们是很少在外面的餐厅用餐的。
除了一部分特殊职业者。
在这家餐厅的窗前,格蕾丝可以清楚地看见那栋房子的动向。
正像她所想的那样,伊迪丝居住的房子里,只有一个车夫和一个女仆,除此之外并没有其他仆人进出。
这是很多被人包养的情妇家中常见的情况。
她们当然不是没有钱请更多的仆人,而是因为太多的仆人对于她们来说是不方便的。
约瑟夫从礼服口袋里拿出一只怀表,看了一眼上面的时间。
上午十点四十三分。
他知道格蕾丝在等着伊迪丝出门。
因为她需要看看,伊迪丝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没过多久,约瑟夫三人就看见了一个小麦色皮肤的混血女孩儿从房子里走了出来。
那的确是一个女孩儿。
约瑟夫可以确定,这个女孩儿只有十七八岁。
而卡文迪什先生已经快要四十岁了。
伊迪丝长得并不算多么漂亮,但她有年轻女孩才有的特点,她容光焕发,而且充满活力。
除此之外,这个女孩有自己的品味,在穿着打扮上非常懂得发挥自己的优点。
但是约瑟夫不认为这个女孩会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
她只是比较讨中年男人喜欢而已。
格蕾丝似乎也和他有着一样的观点,她有些失望地看着伊迪丝远去的背影,说道:“我不认为这个年龄段的女孩会对一位男士的事业有所助益。”
卡文迪什先生如果能在这样一个充满活力的女人身边专心工作,那么他恐怕就根本不需要包养情妇了。
更何况,三年前伊迪丝应该只有十四五岁,还是个彻头彻尾的孩子。
格蕾丝其实怀疑过卡文迪什先生的真实学术水平,但是为他提供帮助的人,不太可能会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
“您可以带人到伊迪丝的家里去看看,但我认为这对案子没什么帮助,弗格斯探长。”
失去兴趣的格蕾丝和约瑟夫回到了马车上,带着满脸迷惑的弗格斯探长,一起往回走。
不过回到马车上之前,格蕾丝依旧在尽职尽责地扮演着一个情妇。
因为这个不太光彩的身份,还有其他用处。
比如说……
当两个男人被留在马车上的时候,弗格斯探长看着格蕾丝装模作样地和一个金棕色头发的□□交谈,转头对约瑟夫说道:“她平时也是这样骗人吗?有的时候,我真的对格蕾丝的适应能力感到震惊。”
约瑟夫带着无可奉告的表情耸了耸肩膀。
作为一个被妻子以男装打扮隐瞒了多年的“愚蠢丈夫”,约瑟夫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格蕾丝的确是学什么像什么,而且不像大多数人那么爱面子。
他眼看着那个有着一头金棕色头发的女士和格蕾丝越聊越高兴,两人甚至还交换了手写名片。
当然,格蕾丝的那张绝对是一个假身份。
和格蕾丝一起办案这么多年,约瑟夫知道格蕾丝有着很多不同的假身份。
这些假身份在伦敦甚至真的有固定的住所,以至于别人根本想不到那是一个假身份。
过了一会儿,格蕾丝欢快地和她的新朋友道了别,才回到车上。
“天哪!别告诉我你已经和她成为朋友了!”弗格斯探长夸张地大叫了一声。
“哦,我只是用了一种很常见的方法。”
格蕾丝在自己随身携带的小记事本上飞快地书写着,同时嘴巴也没闲着。
“我先是装作不太敢和她说话的样子,询问她以前是不是住在河岸街。非常幸运的是,她以前确实住在那里,于是我假装是她某位已经‘发达’了的邻居,让她认为我是一个为上流社会服务的交际花——”(②)
格蕾丝竖起了自己的记事本,“于是,她就告诉了我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