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车

作者:堂前雁

狼是一种非常聪明的动物,而且比较记仇。不出我所料,它们先后从河里游了出来,并且一个个的向我攻来。它们的攻击在我眼里就像是慢动作缩放,我一脚一个又给它们全踹进了河里。

 既然是想陪它们玩,所以我没想着这么快弄死它们,我出招的力度不大,它们不会因此而受什么致命的重伤,我要让它们体会到什么是生不如死。

 说它们是聪明的动物不假,它们再一次上来之后,纷纷夹着尾巴想跑,向我示弱了,知道它们不是我的对手。不过我不会放过它们,放了它们,就等于害了别人。所以在它们要逃跑的时候,我又一个个的给踹进了河里。

 “嗷呜嗷呜…”五只狼被吓破了胆,不停的嚎叫起来。

 看它们可怜兮兮的样子,我决定不陪它们玩了,速战速决。在它们再一次上岸要跑的时候,我使用重腿,一腿一个,死的非常干脆,都不带有嗷呜的。其中有一只的头还被我给踢爆了,鲜血飞溅,脑浆喷飞。

 五只狼就这么被我给弄死了,而后我又喝了一口酒,躺在篝火旁睡着了。白天这里还有些热,但到了晚上,若是没有篝火,恐怕我会被冻的睡不着。

 不知道听谁说过,这里的冬天特别冷,都零下二十几度,撒出来的直接能冻成冰棍。如果有机会的话,我倒是想体验一下这样的冬天,毕竟这也是人生的一种经历。

 不久之后,天亮了,我睁开了眼睛,我看了看不远处的马路,还没有发现包珍的踪迹。然而这时,我有了意外的发现,我发现昨晚那五只被我打死的狼全部不见了。

 首先能够确定的是,那五只狼全部都死了,没有一只幸存,这也就排除了它们离开的可能性。要说有人趁着我睡着的时候把它们偷走,这有些不可能,因为我没有听到一点儿动静。要说是什么动物的话,既然是肉食动物,那应该不会放过我…

 思来想去,没想出个结果,而通过观察我发现,有五道血迹延伸到了锦河里。从每只狼死的那个位置,一直到河里才消失,也就是说,它们的尸体被河里的什么东西拖进了河里。

 我往河里一看,看到了一只狼的头,这一定是我昨晚打死的狼。那么如此可以确定,一定是什么东西把它们拖进了河里,至于是什么东西,我不知道。

 世界上连鬼都有,还有什么不能有的,所以这河里要是有个什么肉食鱼类,我一点儿也不稀奇。只是能从我身边悄无声息的做到这些,那我就有些奇怪了。

 后来想想,不管里面有什么吃肉的家伙,跟我都没有多大的关系,因为我劫完刑场就会离开这里,并不会在这里停留。当然,有了这事以后,这辈子我也不会在锦河里面洗澡了,太尼玛恶心和可怕。

 大概是早上十点的样子,我看到了一辆黑色的警车,里面关着一个犯人。透过车窗,我看到了他的模样,跟网上照片上的人一模一样,他就是包珍,是一个男人。

 车在前面路段停了下来,从里面下来四个狱警,其中两个押着犯人,犯人双腿上有脚镣,手上有手铐,嘴里还被胶带封住了,想说话都说不出来。

 普通人面对这种情况时,精神都会接近崩溃,而这个包珍倒是相当的冷静,像个没事人似的。他能做到这一点儿,也算是有境界的人。

 我穿着藏服蒙着脸,在其中一个狱警举起枪的时候,我突然出现在了他的身后,灵敏的一掌,将这个持枪的狱警直接打晕了过去。

 其他三个狱警见状,立马拔枪想要对我开火,但我没给他们这个机会,隔空的三拳将他们全部打飞。我出手有些重了,将他们打成了重伤,我这也是情急之下不得已的选择。

 我看他们已经失去了战斗力,赶紧跑到包珍的跟前,包珍用一种惊恐的眼神望着我。而我则咔咔两下,帮他扯开手铐脚镣,让他恢复自由。

 “快跟我走!”我对他说。

 我以为他会很听我的话,飞快的跟我离去,结果我错了,他依然跪在原地,貌似没有走的意思。

 “难道你想死?”我说。

 没想到他拿开嘴里的东西,点点头说:“我杀了人,我是一个罪人,我该死。无论我逃到哪里,我始终逃不过一死。”他说话时精神是有些恍惚,但看起来不像是个精神有病的人。

 “是我救的你,以后你的命就是我的,我不让你死,你就不能死,你懂了吗?”我说。

 “我没有让你救我,就算你救,你也只是救得了我一时,救不了我一世,你还是杀了我吧。”他面无表情的跟我说。

 卧槽,听到这话,我真想一枪崩了他,老子不远千里的来救他,不料他却不领情,而且是那么的想死。突然间我觉得他的精神真有病,而且病的还不轻。我开始怀疑我要找的包珍应该不会是他,如果是他的话,我就你尼玛无语了,跟这种人根本就没有共同语言,没办法相处。

 我指着他说:“我再问你一遍,你到底走不走?”

 他喃喃道:“我不会走的,早死早解脱,免得活在世上饱受痛苦,早死早解脱,早死早解脱…”

 他嘴里不停的重复着早死早解脱,就像是一个傻子,气的我来到他身边,一脚将他踹倒,有病!

 他说不走就不走了嘛,我非得把他带走不可。我准备把他打晕,然后背着他走,一旦我确定他不是我要找的包珍,我立马就把他扔掉,免得看到他心烦意乱,从来没遇到过这样想死的男人。

 “从小到大,跟我在一起的人都死了,没有一个活着的,也没有人愿意跟我走近。我是一个孤独的人,我不想继续孤独下去,所以我想死,但我又不敢自杀,所以我选择了杀人,我杀的那个女人是我暗恋已久的人,我去跟她表白,她答应了我,路过一栋楼的时候,一个女人隔着窗户扔出来一个带血的卫生巾,然后砸在了她的头上,把她砸死了。我不想连累你,所以如果你不想死的话,那就走吧,离我远远的。”

 额,听后我无语了,一个女人的卫生巾从楼上掉下来砸死了她的恋人。我怎么听起来那么玄乎啊,卫生巾能勒死人我信,能捂死人我也信,但要说能一下子砸死人,我特么真不太敢信。

 信不信的问题,暂时不会有结果,所以我绕开这个问题说:“你都说了,那个女人是被卫生巾砸死的,那你不是杀人凶手,那你怎么会成为抢劫杀人犯?”

 包珍摇摇头说:“不,你错了,我是凶手,因为从我暗恋她的那一天起,她就开始倒霉了,她从一个青春美少女千金大小姐,逐渐沦落为了一个生活落魄的失足大龄剩女,又因为一次事故,她的脸被烫伤了,成为了一个丑八怪,她找了很多天都没有找到工作,没有钱吃饭,也没有住的地方。我看她生活的这么艰难,所以我想了一个办法帮她解脱,让她离开这个世界。我先给了她一笔钱,然后让她答应做我的女朋友,所以她就死了。这是一场有预谋的杀害,我才是真正的凶手,所以我该死,你没有必要救我,我也会害死你的。”

 特么的,他这说的什么乱七八糟的,就这么玄乎的话,警察也信?凭着他的话,也能定他的罪?这明摆着是一宗冤案啊,他不该死,也不该有罪,因为我觉得那个女人的死是意外,如果他说的是真的。也对,他都一心想死了,还能说什么假话。

 正在我蛋疼的时候,他淡淡的跟我说:“他们四个都是跟我有过接触的人,所以他们都会死,不信你看看他们现在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