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个戴眼睛的老者跟我说:“盗墓丧尽天良,道德沦丧。”
我愤然答道:“我是个职业盗墓人,有自己的职业操守。草民凡夫之墓我等不屑光顾,也不想打扰他们,一般的土财主小官吏之墓也上不了眼,不值得一盗。”
老者又道:“不管盗什么样的墓,性质都一样,都是道德沦丧。”
我道:“其实不然。能值得我们全力去盗的,多是些王侯将相、皇亲国戚之墓,最不济的也是个士大夫之墓。小学的历史书上就说这些人,都是封建统治阶级,以剥削压榨咱们老百姓为乐。我这也算是给推翻封建主义的英雄们打扫战场。如果有人让我盗一座平常人家的小墓,我会婉然拒绝并好言相劝的。由此可知,做一个平凡的小老百姓,活着的时候安逸,死后也安全啊。”
老者道:“你就不怕报应?”
我道:“别提报应,我不信这个。这些被盗的墓主,身前有无作恶我们无从所知,但他们死后都在墓里陪葬着用水银灌制的童男童女,栩栩如生。有的还在墓外设有殉葬坑,坑内填满猪马牛羊,丫鬟车夫。即便有报应,今天他们的墓穴被盗掘开挖,也是他们遭了报应。所以,职业盗墓人等同与侠盗罗宾汉、时迁这样的角色,唯一不同的是,我们只劫富不济贫。”
老者叹道:“犯法呀!”
我道:“我知道,我还知道盗墓以盗窃论罪,等同于盗窃国家财产罪。一件文物埋藏在地下,国家原本是不知道的。当我费力地将它挖出来,拂尽尘土让它显露光辉时,它却成了给我定罪的依据。对此,我深感不平。国家的公款被人挪用侵吞了,那是在盗窃国家已知的财产,并且大都追不回来了。而文物是大家原本不知的却又真实存在的东西,就像居里夫人发现的那个什么什么,原来也存在,可是大家事先并不知道。但就是居里夫人发现了那个什么玩意儿,如果居里夫人没有发现它,它会一直存在下去,直到有人将它发现。而文物却不是如此,它极有可能毁在一次轻微的你感觉不到的地震中。所以,同样是盗窃罪,但其性质却不同。同此,住牢房时,盗墓者的伙食应该比贪污者的伙食好一些。”
老者见我顽固不化,便不再教训我,转头离去。
我却将他喊住,道:“你满口的道德法律,可惜你却不知道什么是道德法律。当人们需要道德来约束自己的时候,就意味着人们已经不遵守道德了;当人们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人们就应该好好地反省自救了。一个用道德约束自己的人未必好过一个不守道德的人。”
老者是在我刚入行时跟我说的这番话,现在他早就死了,埋在一条大路旁边。偶尔经过他的坟墓,我会点燃三支烟,插在他瘪瘪的坟头上。
众所周知,盗墓是个技术含量非常高的行业,风险则比技术还要高,利润自然也要比风险高,属于典型的三高行业。请允许我把盗墓称为一个行业,虽然他没有行业研讨会,没有行业发展基金,没有行业技能认证,但它已然成为了一个行业。也许哪天,我们会请周杰伦为我们写首《大地之下》,作为我们的行业会歌。
下面请大家随我温习一番技术方面的几件必需的装备。
每个行业都有自己必须装备的装备。就像一个妓女的丝袜里藏着避孕套,一个明星的包里塞着补妆盒,一个记者手里拿着相机,一个乡镇官员拥有奥迪车,一个中国足球运动员持有酒吧VIP卡。
首先必须随身携带的装备是——浴帽,一次性浴帽。
众所周知,盗墓是一个在地下作业的活儿,难免会有不时流落下来的细小尘土落在头上。如果你的头像葛优、陈佩斯那样光亮,大可不必戴浴帽,只须工作完后用湿毛巾擦拭便可。但我有头发,而且是长发,这便使得小土粒有了藏身之所。而我们又不想让这些小土粒亲密接触到被护发素滋润过的头发和毛囊,所以每次工作完后都要洗澡。
讲卫生是好习惯,这个习惯不受行业制约。上海要求每位市民剪鼻毛,以免露出来的鼻毛吓坏外地人和外国人,影响到国际大都市的声誉。我们则要求自己干净卫生,举止文雅,这样,走进潘家园后,那里开店的老板们大多会以为我们是兜里没多少钱,却又想附庸风雅地买些假货摆放在客厅茶几上的白领。
每次从地下爬上来,我们都会习惯性地摘下浴帽,装进裤兜里,绝对不会随手将它们扔进土洞里。我们是来洗劫这座坟墓的,不会给它留下任何东西。况且,电视里说,这种一次性浴帽在土里很难分解。所以我们会选择第二天把它扔进大街上的分类垃圾筒,并装模作样地在街上拣些塑料袋扔进去,别人就会以为我们是环保人士,对我们肃然起敬。
其实这样做,主要是怕警察在浴帽里发现我们的头发,提取我们的DNA备案。但是我们更怕媒体上爆出几千年前的女性在洗澡时就已经开始使用浴帽的新闻。
一个人头上有了顶帽子,干起事儿来就会事半功倍,小尘小土都被挡在帽子之外了。能把人砸的头破血流的大块头的土块,则根本没有,因为在带上帽子的同时,我们也会刻意地将四壁修理平滑,免除后顾之忧。
所以,这种一次性的浴帽是一个职业盗墓人必备的。这东西有时候掏钱买,有时候在住宾馆酒店时顺手拿点。但是后来从酒店服务员口中得知,很多人都有从酒店顺东西的习惯。所以拜托各位,以后多少给我们留点。
第二件装备是打火机——ZIPPO火机
首先申明,我不是在给这个牌子做广告,他们没给我宣传费,我也不是他们的代言人。不过说实话,他们也该在中国打打广告了。是酒香不怕巷子深,还是压根就不在乎中国这个市场啊,可能他们认为这里是一次性打火机和粗劣火机的天下吧。
你必须要用到这个物件儿。在地下作业时,光源十分重要。盗墓一般都是晚上作业,而坟墓多在荒郊野岭,所以,光源得备好。
我们曾经用过手电,装电池的手电、充电的手电、进口的LED手电都用过,效果却不甚理想。我们挖掘出来的地洞仅能容一人,狭小深邃。在这样的环境里使用手电,会使人有种与世隔绝的感觉。因为亮度很强,眼前的土壁就显得异常惨白、失真。而光线照不到的地方却又显得格外黑暗,黑暗难免会让人想起些什么,譬如《聊斋》。为了不在这黑与白的环境下想起《聊斋》,我会努力迫使自己想些其他的事情,譬如《红与黑》、卓别林的电影。
另外,狭长黑暗的地道里,手电的光束也会让我想起探照灯,监狱高墙上的探照灯,街道两边楼顶上的探照灯。监狱里的探照灯自然是怕犯人越狱,可我一直纳闷的是,高楼上装个探照灯,夜里三四点了还对着天空来回晃着,是为了什么?给外星人发光波,告诉他们地球上有这么一家单位吗?可似乎方向也不太对,老是对着月亮晃。后来才听人说那是射灯,特气派,价格比我家的节能灯泡要贵上不知道多少倍。
打火机的光在地下就比手电实在。打火机没有手电的光那么刺眼,不会把地道划分为黑白两个世界。光很柔和、温馨、温暖,让你很自然便想起了邓丽君的笑容和歌声。
最主要的是,打火机的火焰能随时监测到地洞里的氧气含量,这是令手电望尘莫及的。一条地道往往会向前延伸数十米,甚至上百米,何时通风、何时挖掘全靠这打火机的火焰了。有土块滑落时,它的火焰会立即跳动,因此,它还能预警塌方。
我曾经也使用过蜡烛,但是后来证实,蜡烛不适合这项工作。它应该待在情人们的烛光晚餐上,或者是躺在滴蜡爱好者的一大堆物件儿中,或者插在教堂内耶稣像的烛台上,或者被一群儿童捧在手里,跟着他们一起唱:“轻轻地捧起你的脸,为你把眼泪擦干……”
不适合的原因是,点燃蜡烛后,会冒出很多的黑油烟。本来空气就不新鲜的地道里会被熏得乌烟瘴气,让你有种行走在缓缓移动的车流中的感觉,尾气熏死人。黑烟还会把地道的土壁熏黑,这些安安静静躺了几千几万年的土被利锹挖开已经够倒霉了,为何还要遭受如此虐待,何不让它们清清爽爽地待着。
所以,打火机也是职业盗墓人所必需的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