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我们一合计,这些新鲜的骸骨,八成是这些年在黑羊子屯河道淹死的人。至于是什么东西把他们运到这,又是什么让他们骨肉分离,我们就没什么头绪了。
随后,我们把整个洞窟翻了个遍,发现根本就没有墓门。我们怀疑这里的墓门肯定是以另一种形式存在,就像是缓冲区的细土层,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算是一道墓门。想到这,我们立刻把注意力集中到地面。
我们发现,洞窟的地面是由沙石构成,而这些沙石必然是人为填充进来的,起到和细土一样的作用,不仅可以吸水,还能阻挡dao墓贼的挖掘。
我们敢肯定,墓室就在脚底下,可善于打洞的土耗子和张坚强他们全都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现在如何挖开沙石层成了最棘手的难题。而就在我有些束手无策的时候,季当千突然迈步走到西北角,捡起一块拳头大的石头,盯着猛看。
一开始我还以为他在研究地质构造,没怎么在意,毕竟这沙石层就算研究的再透,挖不进去也屁用没有。可是没一会儿,他就把石头推到我面前,脸色严肃道:你看。
我瞥了石头一眼,没明白他是什么意思,倒是旁边的刘芸,一眼就看出了玄机,惊讶不已的跟我说,这石头是湿的!
我啐了她一口,别说是石头湿,整个水墓都特么是湿的,这有啥好奇怪的!
刘芸给我解释,水墓里虽然湿气重,但这些湿气会被沙石层吸收,往下沉淀,下面的颜色要远比上面深得多。这就好比去沙滩玩,上面的一层沙是淡色,往下挖出来的湿沙是深色。也就是说,这块石头,是被什么东西从沙石层下面给拱出来的。
一想到脚底下有活物,我心里就开始发毛,而刘芸则计上心头,说是既然那东西出来过,就肯定还会再出现,只需要等它把沙石层拱开,我们就能轻易进去。
这么干等是肯定不行的,谁知道这玩意儿下一次出来是什么时候,万一过个百八十年,我们早就烂透了。必须想办法把它给引出来,琢磨了没多长时间,我们就把注意力集中到那些新鲜的骸骨上面,说不定把这些尸体骨肉分离的东西就是沙石层下面的家伙。
按这个推测,只要这里有尸体,它就会被吸引上来。
创造尸体,不一定非要杀人,只要阳气够弱,阴气够重就可以,在这方面我简直就是不二人选。我先是让甄甫玉上我的身,把阴气吸引到我身体周围,只是把我给包住,并不进入体内,免得被阴气煞死。再让甄甫玉吸我的阳气,进一步伪装。
由于我本身就是阴重阳轻,再加上甄甫玉这么一吸,身体根本吃不消,眼前一黑,就失去了知觉。
就这样在黑暗中不知度过了多久,当刘芸把我从昏迷中唤醒时,我惊讶的发现自己竟然身处骸骨堆里,刘芸和季当千趴在我旁边,脸色非常难看。就在我心里开始犯嘀咕的时候,忽然,一阵稀稀疏疏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顺着声音看过去,发现洞窟中央有一团黑乎乎的东西,由于刘芸他们把手电筒关了,能见度极低,根本就看不清楚那到底是什么玩意。没辙,我只能让甄甫玉上身,随着感知能力的提升,我惊讶的发现,那团黑乎乎的东西,竟然是一只蚂蚱!
绿油油的身体,坚硬的外壳,柔软的翅膀,与我印象中的蚂蚱没有丝毫差错。但让我目瞪口呆的是,这只蚂蚱的身体非常巨大,眼睛足有我拳头大小,身体更是像小牛犊一样。
我虽然这辈子都活在山沟里,没怎么见过世面,但我也知道这世界最大的虫子是泰坦甲虫,体长最大可达到十六厘米。可是和眼前的蚂蚱相比,简直就是奇瑞QQ撞上解放大卡,根本不是一个重量级的。
在我的注视下,那蚂蚱用两个灯笼似得眼睛四处扫视,好几次看向我们这边,但因为有骸骨的阻挡,它没能发现我们。片刻之后,它翅膀伸开,后足一蹬,腾空飞起,向水通道方向飞去。
看到这,我已经明白了,张坚强他们肯定是被这蚂蚱给袭击了!
在蚂蚱找我们的时候,我小声问刘芸:是我眼睛花了,还是见识少,蚂蚱能长这么大?
刘芸脸色凝重,说话的语气也匪夷所思:据我所知,昆虫最早出现在古生物时代,距今三点五亿年,那个时候地球的氧气含量非常高,所有的昆虫都特别大,随着氧气含量减少,昆虫的体积才逐渐缩小。现在绝不可能有这么大的昆虫!
正说到这,那蚂蚱拍打着翅膀回来了,一落到地面就开始往沙石层里钻。
我们虽然害怕,但这是唯一进入沙石层的办法,等它身体钻进去一半,我赶紧跳出去,从后面一把抓住它的两条后腿。这家伙受到惊吓,本能伸弹后腿,蚂蚱的后腿力道是非常强的,再加上它的块头惊人,差点把我两条胳膊都给弹脱臼。
我咬着牙,忍着疼,死死抓着它的后腿,刘芸和季当千则从后面抓着我的腿。
这蚂蚱受了惊,拼了命的往沙石层下面钻,我们硬是被它拖了进去。粗沙混着石头,蹭在脸上钻心的疼,最要命的还是窒息和压迫感。也不知道钻了多久,就在我即将坚持不住的时候,身体周围的压迫感瞬间消失,紧接着浓郁的氧气扑面而来,就像是带上氧气面罩一样,感觉肺都要炸了。
一钻出沙石层,那大蚂蚱的力气就更大了,蹬了一下腿直接挣脱,没有逃走,调头就咬我脸。幸亏关键时刻甄甫玉一把将我推开。
没咬中我,蚂蚱转而去咬刚刚从沙石层里钻出来的季当千。由于季当千立足未稳,再加上大蚂蚱的速度实在是太快,情急之下,季当千只能用胳膊挡。蚂蚱的嘴就像是花瓣一样,这么大的尺寸,比虎嘴都厉害,这一口下去,竟直接把季当千的左臂咬断,鲜血飞溅而出。
几乎是一眨眼功夫,季当千的半条胳膊就被蚂蚱啃了个干净,只剩下一条血糊糊的手骨,看得我心惊肉跳。
季当千疼得满头大汗,死死咬着牙,不断发出低沉的呻吟声。
等大蚂蚱再次向他扑去的时候,季当千猛地从后腰拔出砍刀,一刀砍在它脑袋上,刀刃足足陷进去半尺有余,大蚂蚱挣扎了几下就没了动静。
危机虽然解除,但季当千的胳膊血流不止,照着下去非得流血过多而死不可。我顾不了那么多,一脚踩住他的断臂,从兜里掏出打火机,直接烧他的伤口。火苗接触血肉,不断发出滋滋滋的声音,血腥味混合着焦糊味,异常难闻。
我这辈子见过无数汉子,但像季当千这么有种的却是第一次见。我用打火机给他烧伤口,这家伙脸上青筋暴起,右手不断往地里抠,但愣是没吭出一声。等断臂创伤面完全被烧焦后,血也就止住了,由于担心感染,我又往上倒了一些蛇药,再脱下上衣给他包扎起来。
季当千脸色惨白如纸,整个人像是虚脱了一样,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怎么样,要不我背你。
我想要扶他,结果被他一把推开,在地上喘了几口气之后,噌的一下站了起来。
张坚强整天说自己是个爷们,也就是他运气好没看到这一幕,否则非羞愧致死不可!
看着季当千空荡荡的左臂,我安慰道:现在科技发达,以后安装个义肢也不算啥大事儿,把心放宽了。
这事儿要是放在其他人身上,早就要死要活了,可季当千却没有半点哀怨,反而说:吃饭、打架、杀人,用的全都是右手,左手没了就没了。
简单的一句话,再次把我震的五体投地。
相比于我的崇拜,刘芸则显得淡定很多,甚至有些冷漠。从沙石层里爬出来,她就开始观察附近的环境,压根就没把季当千断臂当回事儿。
我原本以为沙石层后面应该就是墓室了,但事实却和我想象的相去甚远,出现在眼前的依旧是一条通道,但却不是墓道,而是一个形状不规则的横向岩洞,不仅没有半点开凿的迹象,还爬满了青苔,很显然,这里以前肯定是一条地下水道。
按照刘芸的说法,水墓通常都是依地势建造,而且采用很多原始坑洞,就拿这个水墓来说,前半段是人工建造,后半段则是自然形成,根本无迹可寻,想要找到主墓室,难度极大。
我心想,都走到这一步了,就算难度再大也得上啊。
我们三个沿着岩洞往里走,除了氧气含量过高,肺部适应不了之外,倒也没什么特别之处。大约走了七八分钟,我们就穿出岩洞,到达一个巨大的地下水潭,里面水母密集,光芒四射,将整个空间照的宛如白昼。
与前半段的寂静不同,这里异常吵闹,到处都充斥着稀稀疏疏的声音,而发出这些声音的全都是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