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又是一个落入虎口的无辜小羔羊,然后呢,怎么死的。”
程欢轻描淡写来了一句:“死在床上。”
冯家双愣住,盯着碗底恶狠狠骂了一声:“畜生。”
程欢起身安抚地拍拍他的肩,问:“这样的死法能复活成功吗?”
冯家双瞪着他:“开玩笑,净骨必须是生前积德死后有人诚心相待才能形成的,像这样冤死的小女人,又是由仇人来剔骨,形成得了净骨我把脑袋割下来送你当酒具。”
“谢谢,我家没有习惯用骷髅做酒杯。”程欢好笑地勾着他的肩调侃:“这样你的发财大计又胎死腹中了,放心,我不会让他向你讨回定金的。”
冯家双瞥他一眼:“那还真是谢谢了啊,程大少爷。”
“说起来,你考虑一下加入程氏集团吧,月薪10万,怎么样?”
冯家双爬着从床上下来,穿袜子穿鞋:“对不起我没兴趣,自由自在惯了不喜欢受约束。既然没其他啥事儿我先走了啊。”
程欢也不挽留,摆手道:“我让老陈送你回去,走好。”
冯家双走后不久,程家的当家人老爷子程思广来找孙子谈心,老爷子虽然80多岁依旧手脚灵便,身轻体健的。一头华发齐整地倒梳在脑后,满脸的严肃让人敬畏。
“爷爷,你为什么让我招揽冯家双进程氏集团,他虽说有一手神奇的功夫却不是道上的人。”程欢忍不住地问。
老爷子拄着拐杖端坐着,慢条斯理教训孙子:“阿欢,你有空就去翻翻剔骨匠的历史,你就会知道爷爷这么做的原因了。”
“难道还是祖传的功夫吗?”
“哼,岂止是祖传,每一代剔骨匠的生平都能写成一本传奇。你知道他们为什么叫做剔骨匠?如果剔骨都需要死者的亲人来完成,那冯家双这个行当就应该叫做面人匠。在骸骨之上做血肉,不就是捏面人的本事吗?”
程欢笑。
“剔骨剔骨,用眼睛看着尸体腐败变成骨架怎么能叫剔骨,阿欢,你还太嫩了啊。有空多看看书,下点功夫研究研究……”
程欢反复念叨着“剔骨”,脸色逐渐发青,如果按照字面意思来解释,也太恐怖了一点吧。程欢摇头,不信。
第二天傍晚,黄金荣派人来签约了,冯家双给了他一束黑色熏香。
阿华好奇地问:“从来没见你用过黑色熏香,有什么不同吗?”
冯家双两眼放光着把玩支票,解释道:“你也知道,一般剔骨是需要一年时间让血肉慢慢腐烂的,可是在一些特殊环境里就要求在极短的时间里完成剔骨,这个黑色的熏香就是起这个作用的,缩短剔骨时间。”
“特殊环境?”
冯家双不作正面回答:“但是这样剔骨,是做不出净骨的。”
“啊?”阿华更疑惑了。
冯家双摸着胡渣,也有些困惑:“这个黄金荣似乎也并不在乎能不能复活啊,只有定金翻倍,呵呵,难道他本来就打算拿副骨头就完事吗?”
阿华开玩笑地说:“说不定他和你有同样的怪癖,喜欢收集人骨呢。”
“哈哈哈哈,原来还是同道中人吗?不过他注定要失望了,她的干女儿不可能形成净骨,绝对!”
一个星期后刚刚入夜,黄金荣就派人来到冯家双家里,阿华正巧在外间,就接待了来人。
“黄董让我转告冯老板,他不准备复活干女儿了,不用再劳烦冯老板了。”
阿华点点头,果然像冯家双料想的一样,对方原本就没打算复活那个可怜的女孩。心中对黄金荣十分厌恶,但阿华非常识时务地没有表现出来。
“另外,我想请教一下冯老板”,从怀里掏出一张照片放到桌上:“这是什么骨种?”
阿华眼睛一亮,照片中的骸骨就是黄金荣的干女儿吧,非常完整的女性骸骨,淡蓝色半透明,和菲菲的水晶骨有些相似。
“黄董说,这副骨架不光样子奇怪,靠近后还能感到明显的凉意,在夏天觉得很清凉,很舒服。”
阿华笑了,心里想着连冯家双都失算了,一定是女孩生前做了许多好事,即使遭遇了不幸,在死后依然形成了净骨。
“呵呵,我在家双的收藏里看过一具差不多的骸骨,叫做冰骨。”
来人满意地笑了:“是吗,果然和黄董料想的一样,是难得一件的收藏品。好吧,既然冯老板现在不方便见客,我就不叨扰了,这就告辞了。”
阿华礼貌地送走客人,拿起照片端详:“当初,菲菲的净骨比这副更加漂亮,只要是善良的女孩连骨骼都是纯净的。”感慨良多。
“阿华,你在自言自语什么呢?”刷着牙的冯家双走出来,背心挂在肩上形象不敢恭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