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晚饭我们一干女子各自回家沐浴洗涮,半小时后再度聚首在森严紧闭的祠堂门口,等到二十一点钟摆响起的那一刻才推开大门鱼贯而入。只见一排排往上递增的白烛尽情燃烧着,团团火光将高大的祠堂映照得亮堂堂,亦让空气里弥漫着一阵阵浓烈的香烛味,跳动的火红光圈左右摇曳不定闪花了我们的眼。大伙平时都用惯了电灯,偶尔用一用蜡烛倒也觉得新鲜。
等奶奶将祠堂大门一关,我们的守夜便正式开始,大家可以该干嘛干嘛了,上网的上网,耍手机的耍手机,打牌的打牌,只是有一个不用明说的前提条件必须遵守,那就是请打哑谜或是用口形。我带了本从自家书柜里找到的小说坐在一旁看着,好不容易坚持到半夜两点实在是撑不下去了,跟甜甜说一声后拿起之前她从她家后门偷偷带出来的毛毯,倒在神龛下面呼呼大睡起来。随着夜的深入,陆陆续续总有人加入到我的毛毯中来,我也不反对,挪个位置让出点毯子继续睡得口水横流。也许那些没见过集体睡觉的人会问:“这么多的人,一床毯子能睡得下吗?”我只能告诉你们,睡进来的那叫幸运,睡出去的那叫不幸,生活本就充满着幸与不幸,睡觉亦是如此,不在乎天和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再说,人体本就是发热物,互相挤在一起,不温暖也温暖了。
第二天鸡叫,东倒西歪的我们才从各个角落里钻出来,哈欠连天地散去回家睡觉,等大人们追问我们昨天晚上都在干什么,众人不约而同地回答,念经,为刘家祈福,这是我们这一辈里女孩子们的约定,轻易不为外人道也。
甜甜邀请我去她家共眠,弟弟昨天晚上也被拉去了堂哥家过夜并没有在家,但我坚决要求回我家的那两层小居室去睡,好怀念儿时那种久违的温暖。
躺在那张我从小睡到大的靠窗小木床上,看着五面墙上我跟姐姐贴的满满的明信片,只觉得那时候的我们好傻。当时屋顶上的那些,我们贴着不着就用拖把棍顶着然后站在凳子上去贴,最终将整个房顶除那一块白印外全都贴满了。其实这些明信片并没有多漂亮,大多都是同学们送的,一些特别喜欢的才是自己买的。想想那个时候我跟我妈说要买明信片送给同学,原以为我妈肯定会不同意,没想到她竟是一口就答应,还给我当参谋呢,同学们知道后都羡慕死我了。
一沾枕头我就有种回到了七年前的错觉,床还是那张床,桌子还是那张桌子,书还是那些书,就连从窗外晒进来的阳光,照在书柜上的角度都是那么熟悉。一切都原原本本地保持着我们离开时的模样,只唯有一处起了一些些变化,就是我睡的这张床上方的屋顶——那一大块白印,因为这块地方老贴不住明信片,所以整个房内只有这一处是空着的,大概模样是一个坐立着的美女,头发好长但就是看不到腿,那时候,我跟我姐说这是一副美女图的时候,我姐还说我是傻子呢。现在看着愈发的清晰起来,我更加笃定这就是个美女,只是非常遗憾,还是看不清美女的腿。
想东想西地想了好一会儿才渐渐地陷入沉睡,醒来的时候发现外面有点吵,这一觉睡得够充足,太阳都已经西下斜射到我床上来了,可能是因为之前一夜没睡,现在即使睡醒了头也不好受,晕晕沉沉得像木瓜一样。翻身趴在窗户上想看看到底是谁在吵些什么,“嘣”的一声,我听到脑袋里响了一下,神智立马清醒。外面站着的这对男女我无比熟悉,分别是我的大学室友和学长,女,李岚,我大学时期睡在我上铺的人,曾经中文系的系花,男,叶刚,我们学校研究生在读学生,考古系的系草,也是我堂哥刘清辉的高中同学。
他们怎么会到这里来?自两个月前我们毕业以后就跟他俩没见过什么面,原来都分崩离析各奔前程的人,没想到在我的老家给碰上了。这到底是说这个世界太小,还是说我们真得很有缘份呢,真够雷人的。
话说李岚这个男朋友还是我帮她追到手的呢!这小姑娘害羞,坚持爱你在心口难开的调调,天天默默无闻地等着,最多也就是眼巴巴地在心上人必经之路上偷看几眼,却从不敢跟人家告白,弄得我实在看不下去就送了她一斤二锅头,于是乎俩人成其好事,我成红娘,戏说他俩结婚还要给我打红包呢。只是,那时并没人知道在叶刚是我堂哥刘清辉高中同学的时候,我就有点看上人家了,可我却比李岚小姑娘还要矜持,连偷偷去看一眼的胆量都没有。对于叶刚我的感觉很复杂,不知道为什么从认识他一开始我就莫名觉得他难以接近,不可能成为我想要的菜,可能是太优秀了吧,这种认知随着李岚的出现彻底抹杀了我对他最后的一丝心悸,后来慢慢相处下来,发现看到他也只是让我心情好点并没什么特别,才明白曾经对他的好感只是青春期的一种懵懂情怀。反观李岚小妞,足足暗恋了人家八个年头,简直是爱他成痴,我的那点小心思在她面前那就如尘土般渺小。再说,李岚她可是个扎扎实实的美女,要身材有身材,要气质有气质,而且家境又好性情又温柔,就是有时候脑袋有些犯浑,爱做点傻事,人也直来直去不会转弯,迷糊得可爱,这种女子恐怕是任何男人都不能抵挡的吧!
他俩在一起属绝对般配类型,远观女的俊俏,男的儒雅,简直就是男才女貌,天造地设的一对璧人,完完全全的金童玉女,让人想忌妒都下不了这个狠心。
随着他们七嘴八舌地激烈讨论,聚拢的人越来越多,我本就不是一个爱凑热闹的人,对他们在讨论些什么话题根本没多少兴趣,不过猜测应该与石牛石马有关,想着还是等他们完事了再去招呼他们,现在肚子空落落得有些难受要赶紧去补充点食物才行。当即,我一骨碌爬起来穿鞋,翻身的时候才察觉因为一天没吃东西导致低血糖的毛病犯了,头跟开动着的老式火车一样冒着水蒸气,于是我赶紧跌跌撞撞地爬到客厅去倒了杯水喝才好一点。
从他们身边走过的时候我选择半声不吭,因为我觉得先去下面堂屋里找点吃的东西,再去跟他们叙旧是我目前最理智的做法,毕竟没什么比吃饭要大。还好李岚那丫头没有看到我,不然,她又会吵着说我不关心不重视他们。只是,如果时间能倒流,我倒是希望这个时候同他们打声招呼,也许这一点差别,就会改变我接下来的命运也说不定。
马不停蹄地赶到厨房时,桌子上有四婶给我留的都是我最喜欢吃的足足一大碗的饭菜,可爱的四婶怕有人偷我的食,还留了几个大字“遇遇的,不准偷吃,偷吃者罚天天吃白菜萝卜。”看着她这狗刨式的大字我真得是又想哭又想笑,等我捧着一大碗饭菜出来的时候,他们人也散得差不多了。
总还是要打听一下,否则真说我不关心他们了。于是我逮谁问谁,跟我蹲在树下耍虫虫的最小的堂弟和外甥女拉起话题来。他们俩岁数加起来都没我的四份之一大,经过一番模凌两可的探讨后,我觉得跟他们沟通是需要特殊能力的,对话如下:
我:“乖乖,刚刚哥哥姐姐们在说什么呢?”
女:“舅舅,他们在过家家……”(他们以为搬东西就是过家家。)
我:“跟谁过家家?”
男:“跟那个新来的哥哥姐姐过家家。”
女:“新来的舅妈,我刚叫了她一声,她给我糖吃,嘿嘿……”
男:“没给我……”抽泣中……
我:“乖,姐姐给你糖吃,别哭啊,小乖乖你最乖了……”
女:“我也最乖……”
看,话没问出来,还把人给问哭了,唉,幼儿园的老师们真是不容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