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的力量

  星期天,我在送儿子去少年宫学习的路上,聊着家庭开支的事。总的来说,我们家,我挣的工资与奖金全给了妻子,但是我基本上不可能再把钱拿出来开支。这十多年来,家里有多少钱,我从来不知道。有一次,我要求妻子公开财务,但妻子像所有的贪官一样,绝对不给我公布家里的财务:这样她好乱开支嘛。她说,吃了,用了,穿了,一分没有。

     我挣了那么多钱回去,可是我真的要不着钱出来用,一百元也不可能。譬如说,我外地的同学来了,我跟妻子要三百元钱办招待——她宁可死,也不会给我钱。

     我对儿子说,一个家庭要和谐,总得有人作出贡献。当这种贡献不是你妈妈作出的时候,当然只有你爸爸来作了。

     归结到最后,我对儿子说,所以,你不能随便跟我要零用钱。五块十块的看着少,其实我没有,有时我包里只有三元钱的零用钱。

     我本是对儿子进行一些节俭教育,谁知,发生了意外的事。

     晚上回家,我在电脑上下着象棋,儿子和妻子在客厅里做着作业。等了一会儿,儿子进了电脑室,在我的耳边悄悄说,我今天把我们昨天在路上说的话对妈妈说了,妈妈答应给你一百元钱。

     我一笑,心想绝对不可能。妻子是天下将钱看得最死的人,怎么可能?

     晚上九点,儿子临睡前,他又来我耳边悄悄说,妈妈说,一百块钱明天早晨给你放在桌上。

     我还是不信。

     我和儿子起床的时候,妻子已经上班去了。我一看桌上,真的有一百元钱。这可是让我感到非常奇怪的事,我走去问还在赖床的儿子,说,儿子,你妈为什么会给我一百块钱?

     儿子说,妈妈说,给你一百块钱,免得你生事弄非的。

     我就差点笑倒在床上。这么说,我倒是个小人了?

     我当然不会要这钱,好歹我也是个公务员,业余作家。用不着工资,努力写作,挣的稿费,我是绝对不会上交的。

     晚上,我回到家里,儿子第一个迎了上来。他在桌上把一百块钱拿起来,揣进我的裤袋,说,有钱不要,装怪!

     嗯,既然这钱都主动钻进我包了,我当然应该痛快地笑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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