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能忽略这样一张脸:泪痕纷披,呜咽声声:“求求、求求你们。”褐发在颤抖,墨镜里,藏着一双红肿、深陷、因其绝望而绝美的眼睛。
她叫苏珊·史密斯,她说:这原本是一个温凉秋夜,她开车带着3岁和14个月大的两个孩子,行驶在静谧的公路上,忽然一个歹徒蹿上车,持枪威逼她下车,然后带着她的孩子们扬长而去。
而她,只能无助地站在路边,对瞬间消失的车子挥手,喊道:“再见,宝贝们,妈妈永远爱你们。”而黑暗冰寒无尽。
全美国都为她哭泣祈祷。
却有一个女子投书电视台:苏珊在说谎。女子说:她也是个母亲,也曾在山崩石裂瞬间,下车问路,一转头,数步开外的车子被人开走,而车上,有她还是稚婴的女儿。
她说她疯了一般扑向大团尾气和泥尘,手袋脱手而飞,惨号大叫,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旁人也听不懂——她是华裔美籍,此刻却忘尽英语,只用母语声声狂呼:“救命,放下我的孩子。”
高跟鞋妨碍她,一把拽脱劈手扔出去。她死命追赶,忘了人的速度不可能与车辆抗衡,看不见脚下的石砾、玻璃屑、柏油,惟一的念头就是:救回女儿。她只是一个纤弱的亚裔女子,那一刻却如豹如鹰,连歹徒也被吓着了,弃车而逃。而她裙摆全撕,脚踝扭伤,脚底流出殷红的血。生死教会她锐利果敢,所以她说,那一刻,没有一个母亲,会如苏珊般高贵沉着。
九天九夜的追捕,孩子们找到了,不在暗夜不在森林,而沉在冰冷的湖底。苏珊,终于向警方自首,的确是她,因为一点情欲的贪念,亲手杀了自己的孩子。
1994年的事了。偶尔在一本书里,读到前因后果和那陌生女子的信。我低了低头,其实并没有泪。我想我懂。
我尚不及为人母,也不曾遭逢死亡,我却曾站在高处临下,看着爱人轻快远去,仿佛有鹳雀在他鞋底翻飞,他是急着赶赴另一个女子的约会吧?真相凄厉地,直逼眼前。不是不知道,在泪落之前应该说再见。我却做不到,因为我爱他。
我开始虚伪,听着谎言却装作一无所知;我学会窥探,四处打听如蛇之祟行,我十分看轻自己;我的故事越编越好,好莱坞金牌编剧也没这般丰富多彩,只为让他多留一分钟。
最后,我打了他一巴掌。
真干脆痛快,是一切一切的收场。出手的瞬间,像那位绝望的母亲,远远掷出她的高跟鞋。掷中没有?并不重要。
有多爱,就有多不舍;有多温柔,就有多暴烈。爱得唇边有血,眼中有泪,胸口有纠缠的爱与恨,爱到如连体婴般骨肉相连。割爱,就一定不可能如拈去一片花叶般轻松微笑。
明知留不住,收不下,却不能自控我颠倒狂乱的脚步。那一遭,我是夜深街上追逐汽车的女子。而我无声的哭泣,他没有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