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咒师

作者:至爱

情养魔,欲生怪

 鬼喜阴,狐好阳

 行尸无心贪人血

 黑白无常索人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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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片土地上出现了文字的那天起,在人可以用文字记录自己幻想的那天起,各式各样的神仙鬼怪便随着人的想象力跃然龟壳、竹简、丝绸和动物皮毛之上,而在这些或神明或妖孽的非人存在之中,有两种“东西”的存在是最古老,也是在无论任何时代,都会被人们最常提及的枕边怪物。

 它们的名字,是鬼,还有狐。

 无论是在山海经,还是在聊斋志异里,将其他杂七杂八的怪物和神仙除开,你会发现,鬼和狐这两位“宗师”占去了绝大部分的比重。

 我们对于“鬼”的那复杂的感情,是源于我们对于死后未知的害怕和好奇,那为什么,我们会对狐狸这种和我们的生活全然无关的生物,投注与将来的我们同样多的感情呢?

 狐狸,为什么会在我们的“故事”里变得神乎其神?

 我们,为什么会对狐情有独钟?

 故事里的狐,是孤傲又神秘的物种。它们可以幻化出任何外貌,它可以是老人,可以是婴儿,也可以是你身旁的任何人。可他们一般只会戴着一张脸,他们喜欢混迹在人群里,却总带着一种鄙夷人类的骄傲。

 他们可以使人产生幻觉,让人将牛粪当成满汉全席,将树叶当成是百元的美钞,将乱葬岗当做是自己的别墅花园。他们喜欢利用这样的能力欺骗人类,玩弄人类,让人性中各式的丑恶全部曝露出来,并让他们自己咽下那丑恶酿成的苦果。

 他们强大,他们善变,他们喜欢恶作剧,尤其是对于人类的整蛊。他们也有和人一样的缺点,但和人不同的是,他们正视这些缺点,并欣然地接受它成为自己的一部分。

 故事里的事,是不是就不可能是真实?

 尽管他们是如此特别,可他们最为人所知的形象,却是那有些粗俗的称呼:

 狐狸精。

 任何一个小时候看过《封神榜》故事的人,都不会对这个名词所代表意义感到陌生…世界上恐怕没有比苏妲己更适合“狐狸精”这个称号的人了。

 被狐狸精傍上的人,会变得神情恍惚,性情大变,他们会闭门不出,除了狐狸精的话谁的话都不听,而最后的结局,就是彻底的疯狂。

 狐惑人,至疯癫;人恋狐,社稷倾。

 虽然那些行为忽然变得乖张起来的从政者们更容易被历史所记录,可狐狸精迷惑的对象并不只有男性。事实上,狐的雌雄和他们迷惑的人的性别并没有关系,因为即使是公狐幻化成的美女,一样可以让男人神魂颠倒。

 如果将时间倒退数百年,当有人毫无征兆地和其他人争吵,然后几天几夜将自己关在房内的时候,他或她的家人就会付重金请来道士,来做法“驱狐”

 那是一个狐与人“安然”相处的年代,狐狸们总是能挑到合适的倒霉蛋,而人们也对狐狸的做法了然于胸,知道如何去发现他们,如何去和他们对抗。

 只是,随着历史的发展,随着人投入了过多精力在与人类的私斗中时,狐狸们却在暗中自我进化着。直至今日,你已经完全无法从人群中分辨出,究竟何人是披着人皮的金毛狐,谁又只是每日为三餐温饱而拼搏的普通人。

 它们,已经完全融入了这个社会,融入了这个本该由人类所统治的社会。

 它们已经学会如何将人类当做食粮,同时又不再被那些大小牛鼻子拿着长剑和符咒追杀,甚至不为被自己所“食”的人所发现。

 很多人会有错觉,认为以人类为食,就是将人整个吞了下去。实际上人肉对于狐狸们来说并没有那么可口。

 之所以狐狸精们喜欢迷惑人,是为了得到人身上的一种东西,一种狐狸维持人形必须的东西。

 …阳气。

 和“鬼”不同“妖”对于阴气这种东西一点兴趣都没有,它们喜欢的,是那些让各类鬼怪退避三舍的阳气。

 阳气对他们而言,像是米饭和海洛因的混合品,它们既需要它来维生,又对它异常执迷。

 按照狐狸们的生存法则,它们获得阳气的方式应该是先迷惑被选中的食饵,让他们变得七荤八素,然后从他们身上吸取到足够却又不至于致命的阳气,酒足饭饱之后便像什么都没有继续着生活,直至某天需要进食的时候,便将这些过程再度重复一遍。

 如果所有的狐狸都按照这样的法则规矩生活,那恐怕再过一百年,都不会再次有人发现它们仍然存在着。

 只是,那些不守规矩,只着重于眼前享受的年轻人,并不是人类的专利。

 总有一些年轻的狐狸…这里所指的年轻,大致是一百至四百岁之间(阳寿的规例对“妖”似乎是无效的)…贪图一时舌尖的享受,将阳气当成了能让精神亢奋的摇*头*丸嗑过了头,等他们“爽”够的时候,他们口下的那位倒霉蛋已经因为阳气被吸尽而变成活死人了。

 当这件不幸的事真的发生了,年轻的狐狸唯一能做的事,就是毁尸灭迹了。

 言先生并不了解这些刚嗑完药的狐狸脑袋里的构造,不过它们总是按照一个套路来解决他们的“剩菜”…他们会让人的尸体完全蒸发掉,却将他们的衣物全都留在原地。这种不干不净莫名其妙地处理方式,成了狐狸们的标志之一。

 当那些年轻的狐狸第一次体验过致人死地的阳气量之后,它们不会再满足于仅仅填饱肚子的小剂量进食,它们会养成一种奇怪的毒瘾。

 一种每次必然要吸取阳气至将人杀死的瘾。

 到了那时,这些狐狸开始变成一种被自己同类都唾弃的生物,一种只为食欲而动,不在乎自己的行为会对整个群体造成多大伤害的疯子:

 食人狐。

 没人喜欢食人狐,即使是它们的狐狸同胞也一样。

 狐狸们虽然喜欢玩弄人,喜欢吃人身上的阳气,可它们中的绝大多数对于“杀人”这件事并不支持。如果某只狐狸的食人的行为曝露,它会被狐群内部处以监禁、放逐甚至是死刑的处罚。

 狐也有狐的社会,它们也有它们的法律,你可以做许多事,但绝对不能做的事,就是将群体的成员至于可能被暴露身份的环境下。它们并不喜欢百年前被人到处喊打的生活,它们只想在人类的社会中继续现在的生活,安静且不为人知的生活。

 可现在,多年不见的食人狐又出现了,而且还是在言先生的眼皮底下,在这座各式妖孽共存的大都市里。

 “看来是时候要拜访一位老朋友了。”言先生叹了口气道:“一位狐狸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