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武力

作者:实在没选择

大会告一段落,几个领导层的家伙还在商议,其他人则已经回屋休息,不过貌似谁也没心情睡觉。

 青奋的小房间里,眼镜在他的对面打着盘脚,主人则坐在床上,腿上趴着好不容易哄睡着的“女朋友。”

 “我决定这次任务结束以后回背景去锻炼!”沉默了好一会,眼镜沉着声音吐出这句话。

 “为什么?”青奋问这么一句,接话的意思大过询问。他多少可以猜到原因。

 “你该猜的到!”哥俩没到知己那步,但彼此也很了解了,眼镜也知道对方的想法“如果刚才投票的时候,你不是已经参过赛,你会迈出那一步吗?”

 青奋摇摇头。虽然自己还有许多心愿没完成,自己也很想活,自己也还惦记着师傅的仇和地球的家人,但,那时候真的需要自己去替死,自己顶多就是犹豫一下,绝对不会象眼镜思想挣扎的那么激烈。这与道德什么的无关,如果自己觉得不值得的话,那么也会象许征一样拒绝的理直气壮。说白了,眼镜的挣扎根本原因在于内心的软弱!换几年前,小混混黄毛肯定比他更加不堪,不过时至今日,青奋早已不是当年那个炮灰杂鱼了!

 “你有没有觉得,很多事情巧合的很,但仔细想下来,却有必然的很。”眼镜没再说自己,而是又聊起了天“我们一起来到这个世界。不客气的说,那时候我比你强很多,但到了今天”他指了指青奋腿上睡的很安静的小美人“你好象开了主角摸版一样,斩BOSS,泡美女。听上去好象只是运气或者巧合。但是,假如你遇到紫苍兰的时候还是最早刚进任务的那个混混模样,不三不四,无脑无心。你觉得她会因为一刀砍不伤你…虽然如果你还是那个水平的话,十之八九第一刀就已经被砍死了…而还要嫁给你吗?”

 这个说法青奋还从来没想过,一直只觉得这女孩挺麻烦,不过听眼镜这么一说,再想想自己比赛中看到镜子里的那个人,突然觉得眼镜说的也很有道理。假如情况真的那样,以自己这一天对紫苍兰的了解,她十之八九宁可自杀!甚至可能在自杀前还要先杀掉自己以表示对命运的不满!虽然挡的住几刀,但真的性命相博,死的还是自己。

 想到这里,心理似乎一下子舒服了不少。身上的女孩也漂亮了很多。原来抗拒的主要因素是因为自己觉得她完全是因为小说中毒发痴才会粘上自己,本能的就不舒服。但现在既然知道自己的“男人魅力”才是主因,其他的只是“微不足道的外部因素”那情况自然不一样了!青奋顿时觉得一股王霸之气由丹田升到百会,只可惜眼前没个三五百级的BOSS或者天下第一的美女让自己一振虎躯,稍稍遗憾了点。

 青奋全身弥漫的王霸之气甚至感染到了对面的眼镜,他有点头晕的捂住额头,自己是不是对这家伙估计的过高了?只要随便夸他几句他就一定会进入YY模式,这简直就象某动谩人物那么神奇!

 不过事实总是事实,前进总是前进,青奋Y则Y矣,却是分的清什么时候能Y,什么时候不能Y,YY过也就算了,接着还是要回到现实模版。“对了,你要回背景的话不如和我一起吧,反正我每次也都要回去练功。只是这些背景可能真如你所说,只要我们回去,肯定会触发麻烦,而且都是大麻烦。你真的决定拿命做赌注去锻炼吗?”青奋一摊手“我去的时候是无知者无畏,等知的时候已经习惯了,你却要考虑好再决定!或许,以你的聪明,在空间的十天已经够了,比如章刑或者唐姐他们也是啊。”

 “我已经决定了”眼镜决断的挥手虚砍“以前我也抱着这个想法,甚至几小时前都是。但那其实只是一直在欺骗自己。今天这层窗户纸也终于捅破了。你看看我投票时候那没出息的样,再对比13小队的那些人。一个人无能,没尊严到这个份上,再不博命奋起,那和行尸走肉也没什么区别了!”

 青奋理解的点点头。一个人为了偷生可以做很多别人看不起的事,说实话那不丢人。但如果那个人因此习以为常,甚至沾沾自喜,那这样的人活着也等于死了。“对了”他突然想起一个问题“我记得刚才是说,赵队长他们是另个主神空间的最强队伍之一是吧?那怎么…”青奋右手舞了舞,有些不知道该怎么表达,但眼镜也听懂了。“怎么不能一拳打烂地球?”对方点点头。

 眼镜扶了扶自己的眼镜“也不奇怪!她不是说了吗,他们那空间任务不象我们这里动不动就要屠龙。如果说我们是超人型,用武力直接轰死伊莫顿。那他们那里的做法就是标准电影角色那样,用经文超度。当然,他们的经文大概不用念半小时。论难度,其实,恐怕是差不多。反正各个主神的想法不同,他们那个神可能觉得赋予太强的武力没意思!不过,”眼镜话一转“他们所达到的层次却是不变的!

 普通人消化这些武器也好,异能也好,象你我这样的,往往需要长时间的身心磨练,但他们已经用另一种途径完成了这个部分,所以只用在空间花十天去熟悉和掌握就行。这么说吧,如果他们某人在那个空间已经到达了强A的层次,那么在这里,只要给予足够的支线,那个人可以在短短几次任务之后就成为我们这个空间的强A!

 我这也是刚刚听他们讲了来历才想到的!就好比一个中国人在精通了英语之后,再去学法语和一个只小学程度的中国人直接学法语,那速度是不能比的!”

 果然说的很明白!青奋原来如此的表情说道“其实你也还是比我聪明的嘛!”眼镜听得苦笑,本来很正常的一段话被他画蛇添足的补这么一句,让人简直不知道他是真的没明白,还是想安慰自己但演技却太拙劣。

 “对了,你猜现在对面的人会在做什么?”

 “这哪还用猜,肯定是和我们这边一样。甚至恐怕连目的都一样,小占上风就结束战斗!”眼镜肯定的如是说道。

 “他们也一定会这么想!那么首先我们的突然性就达到了!”苏厄德如是说着“我们都清楚彼此的长短,就算这次任务规则不是如此而是一次标准的团战,然后再把我们的实力提高一到两倍,队长,你有信心全灭他们吗?全灭那些境界和你一样,只是支线略逊的人?就象灭掉上次的那个团一样干净?”

 威尔斯摇摇头,这不可能!除非真正占据压倒性优势,否则弱有弱的打法,赢不可能,但不灭却是不难。除非象上次遇到的团那么“可爱!”因为如果易地处之自己有这样的信心,那么对方也该有这个能力!

 “正确,如果这样看来的话,再算上他们成长的速度,队长!继续这样下去,我们就算‘拖’到了最终决战,胜败之数也和现在没什么不同!”苏厄德如同预言厄运的巫师,说着不中听的话“既然如此,如果想赢,就不能不出奇兵,出险招。按我说的计划,有三成可能全灭他们,有五成可能重伤他们主力,当然,还有两成是他们破釜沉舟,最后被全灭的是我们!考虑到回报的丰厚,纵然是八成胜算,我们完全应该一博!”

 看着军师发亮的眼睛,北洋洲队长低下头沉思了一分钟,最终抬起头的时候“分析你的计划吧!”

 苏厄德笑了,他知道对方一定会同意,就如同对方也一样会知道他会这么想一样“所有人投靠对方看上去象自杀,但我们不因该把眼光捆在‘北洋洲队’这四个字上。只要我们人还在一起,到哪都是我们的队伍!

 你们和13小队根本没有共存的基础,而对方则是以坚固著称。但你的口号是,世界上没有哪个人没一个价钱!当然,这个价钱不单是指金钱那么简单,我想问的是,如果让你在13小队里呆上一段时间,你可以把他们弄到四分五裂吗?”

 “如果我没在第一时间被砍死的话,可以!”威尔斯的话听不出是赞同还是排斥这个“馊”主意。

 “是的!必键点就在这里!”苏厄德点点头“我们现在正有一个绝好的机会进入他们身边,那么剩下的就是解决不被他们砍死的问题!这个问题,其实你刚才已经给出答案,我们的实力就已经是保证。因为彼此双方打起来是半斤八两,因此很会顾忌。

 如果他们想打,那么首战场就是主神空间,在那里有十天的时间。我问你,把我们队和他们在一个队伍空间关十天。结果会怎么样?”

 “论那样环境下的战斗,他们会占优势。但因为空间的特殊性,特别是有随时修复这样的机制,如果都准备充分,很可能十天的结果还是双方一人不死!或者,任何一方下决心拼命,那结果只是比全灭好一点,胜的一方大概能有两三个人活下来。虽然他们还有队长的优势,但在空间里队长不是神,我有把握处理那些东西!”威尔斯很切实的推演着事件。

 “很好,那么以你对那个队伍的了解,他们是那种楚霸王式的队伍吗?甚至,我们考虑到其他非13小队人的因素,尤其队长不是他们的人,这样的情况发生几率还大吗?”苏厄德进一步追问。

 “不大!但确实存在!”人本来就是一种很难琢磨的动物,预测他们的行动,很多时候只能得到有个概率性的结论。

 “所以我说有两成灭的可能就在类似这样的地方!”苏厄德显是早有准备“如果那样的话大家就拼命吧,反正结果也和最终一战差别不大!我们不亏!”威尔斯点点头,是这么个道理。

 “可如果他们能用理智控制一下,这可能性非常大。那十天的空间时间,非常可能就是对峙,任何一方露出破绽都会糟来猛攻,换言之,那十天就看哪边守的紧!在那十天的时间里,你能在他们中间做点什么吗?”

 “如果能有可靠的联系方式,这个很容易!恩,我知道了,十天时间,绝对能做点文章出来!”威尔斯也渐渐面露微笑。

 “那么,我们现在得考虑对方会怎么做!一如我们了解他们,他们也同样了解我们。虽然措手不及,但只用短短时间他们就会明白自己的境况不妙。他们会因此而和我们拼个同归于尽吗?”

 “不会!”威尔斯回答的斩钉截铁“那些人自信到几乎狂妄,世界上任何艰难在他们看来只是费力多点少点的区别,没有迈不过去的槛!他们肯定会有针对的做出些什么,但不会狗急跳墙式的‘没风度’!”

 “那么,他们会怎么打算对付我们?”

 “在下一次任务的时候!空间的修复能力将双方的战斗力差距大大缩小,但说实话,纯比这方面的话,我们要逊色不少。如果我们的任务环境是在类似没有人烟的荒原森林一类的地方,他们硬拼的损失就会降到可接受的范围。”

 “就算加上你做的手脚也是一样?”威尔斯点点头,十天时间,能留下炸弹,但留不下原子弹!

 “你对他们估计很高!”苏厄德直视队长的眼睛,而后者回答的同样坦然“我从不低估对手!”

 “那么问题就变成了,如果下次任务真是那样,我们处于劣势,只论避战的话,我们跑的了吗?”

 “跑的了!但然后呢?我们可能彼此牵制,谁都完成不了任务!等等,你该不会是想借剧情人物…”

 “不错!那才是我的最终目的!”苏厄德扶了扶他的金丝眼镜“如果我们在团战中遭遇,那结果肯定是各有支持自己的剧情人物,我们的伎俩很难出卖。但如果我们是在一边的呢?那我们只要能引导那些剧情人物,胜败就不言可喻!而这,正是我们强项。至于那些人物,每场任务都有几乎夸张的存在,纵使如生化,异形等无法沟通的怪兽任务,背后也有公司的存在,我们上次不是已经验证了这一点吗?上次团战我们正是借用了这股力量才扫平对手,虽然13小队的人不会中一样的计,但这次我们要引导的是剧情人物来对付‘自己的队伍’,这样的工作,简直是神也拦不住的!”

 苏厄德话说完了,威尔斯却不急着拍板。军师的话很道理,但自己怎么觉得,哪有些牵强?虽然他也说了,最坏情况一拍两散也不吃亏,事实也是如此,可自己怎么总觉得有些不安!他突然有些羡慕对面的队伍,他们算事,自己算人。如果自己也能有他们算事的能力,大概也不会因为这一点不安而瞎折腾了吧?他摇了摇他把胡思乱想都甩出去,各有千秋没什么好羡慕的!既然自己有信心控制这个军师,那就该相信他的业务能力。“照你的计划去做吧!”这是威尔斯最终的决定。

 苏厄德笑了,笑的很开心。他不担心对方因此看出破绽,因为他确实因为计划得卖而很开心。刚才的计划他确实已经绞尽脑汁的尽量做到完美,但因为大前提有些不同,所以难免有些痕迹!苞威尔斯相识一场,对他的那句“每人都有价钱”非常推崇,只要足够的时间接触,他几乎能控制任何人!但既然是“几乎”那也就存在“例外”不是自己如圣人般没有欲望,而是恰恰相反,自己在对面,看到了更高的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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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引一段池淋^^同志的书评:“如果顺着这个方向想下去,北京这里有一个传说,是关于北京小平原最初名字的来历的。

 传说在几百万年前,北京地区曾经发生过一次海侵,海浪翻滚山水连天,形成了古人描述的“山潮水拱""虎踞龙盘”之势,因此北京小平原在历史上最初的名字叫做“苦海幽州。”

 这事肯定不可能发生在几百万年前,因为根本不可能有关于那个时候的传说流传下来,应该只是为了表达很久很久以前这个概念吧。北京地区的地理是(半)三面环山的小平原,离渤海说近不近说远不远。如果发生超大规模的海啸,或者相对长期的海平面大规模上升,的确有可能被淹。

 如果假设在不知道确切时间的某个时候,发生过大规模的海平面上升,淹没了平原,甚至没过了部分山区,导致生活在周口店的猿人们的食物(动植物)大量的减少,不得不把视线转移到周围的汪洋大水里去寻找生机。即使不像作者提到的被迫生活在水里,至少也是被迫在水里觅猎绝大多数的食物,这么一种情况。

 我有点觉得不可能的是时间,没有任何证明,只是觉得可以作为传说流传下来的东西,至少应该是出现了一定文明之后的事情。即使没有文字,也该是人类会用声音,大致准确描述一个事情以后的遭遇。所以30万年前会不会太早了?

 必于北京小平原的地名,还有很多传说,比较有名的是中古时期的颛顼曾来到这里祭祀,那时候他们管这里叫“幽陵。”

 “幽”的意思是潜隐;深;隐秘、隐微;暗淡;微弱;传说所指的阴间。倒是很接近带跟人阴冷和死亡的洪水的味道。而且中古时期九州之一的幽州,已经并非指北京小平原了,包括了河北的北部和辽宁的南部。是如果发大洪水,大家很可能一起倒霉的地方。

 所以,我觉得如果发生过需要人类迫切进化以适应环境的洪水的话,应该是在出现早期智人以后到人类开始向平原迁徙的新石器时代以前。也就是15-2万年以前。

 不知道云安的元谋附近有没有关于大洪水的传说,到底真是个可能性呢?还是仅仅是对远古时代原生态的想象呢?不得而知。”

 恩,之所以说了个30万年,那是个最保守的时间…虽然我也觉得没理由什么传说能流传那么长时间…人类最早的抽象符号是在法国距今30万年前的一个直立人遗址中发现的,刻在牛肋骨上!因为还没到图书馆去查过地球淹水的记录,所以话留的很宽,有兄弟很热心的补上了一段!多谢!当然,上边也只是一种猜测,非定论哦!

 话说生物进化追求的是适应环境,而非最高最远最强!当然也并不代表肉食动物比草食动物先进,有爪子的比没爪子的厉害。

 进化不一定总是成功,没成功的就会被自然淘汰!比如大熊猫,这个家伙就是由肉食动物转职草食动物的典型,当然也是进化失败的典型。撬开它的嘴巴可以看到用于撕扯的犬牙,吃草的动物用不到这个。这也还罢了,更重要的是它的消化系统没进化完。草食动物肠子很长,因为需要较长时间的吸收(纤维素很难消化,得细菌帮忙),而肉食动物则较短。可这家伙既有一个短肠子,又吃的是富含纤维素的植物,大部分的营养都被浪费,没有吸收就排出了体外。所以它的食量很大,但却没有效率!

 因为环境安逸的关系,大熊猫很奇迹的活到了今天,但这不意味着它是进化转职的成功,一旦有任何风吹草动,它们的灭绝简直是不可阻拦的!

 突然想起个笑话,说如果想灭绝什么动物,就把它放进野生动物保护名录!因为那就代表它珍惜,它值钱,它有商业价值,它值得大量捕杀。这个笑话冷了一点,但背后的意思还是有几分的。就象穿山甲,抛去其他因素不说,如果不是因为它稀少值钱,谁会把它放上餐桌?真的好吃吗?恐怕不见得!鳄鱼皮鞋?也不见得比人造皮鞋好穿到哪,虽然我没穿过!这么搞更多是在摆排场,论有钱。可寻常人又怎么会知道什么动物稀少和值钱?一切绕最后竟然转到了保护宣传的头上!

 但想想保护工作者也无奈,保护目录居然成了摆阔的点餐食谱!这简直成了怪圈。我每每恶意的会想,真的想摆阔,这些小动物实在上不了台面,味道也不好,不如去吃什么黄金宴好了!虽然,这个建议可能不是很人道…